《同溫層外的故事》──玉山的親子驚魂記
因為周圍有少部分親友知道我在經營登山主題的部落格,所以偶爾會傳一些或有趣、或驚悚的網路文章過來。
由於文章在發布後被噓爆了,有些地方已撤下,但還是可以找到原文跟擷圖,真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特別聲明我不是拿出來再鞭一次,而是希望把他當成匿名的個案討論,也請大家不要太在意他們的真實身分,因為最重要的是避免山難,一味落井下石只顯得幼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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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的主角是帶著3歲女兒爬玉山的雙親,單純從登山口前往排雲山莊這段路,卻意外地險象環生的故事,資訊來源是PTT。
因為父母二人都把登上玉山列為人生必做的事情,也希望帶著3歲幼女一起參與,且認為她已經有能表達自己哪裡不舒服的言語能力。事前一家人走過石門山、七星山、合歡群峰 (想必是不含西峰)等路線,以及國內外數十條國家步道,作為行前訓練。
出發前爸爸興奮得徹夜未眠,凌晨一點從台北開車出發直抵塔塔加就開始行程。天氣型態為雷陣雨、雨伴雪、濃霧,由於爸爸非常堅持前進,沿途眾多山友的鼓勵就收下,勸退則充耳不聞,自認安排了10小時一定足夠。之所以會有這麼多人勸退,主因是一家人的衣著看起來就不合格,而且還帶著幼女同行。
從媽媽的發文中,看得出來她對裝備、路線等一竅不通,衣著連運動品牌都稱不上,背包則是通勤用,也並未向山莊訂睡袋與餐點,只知道山上低溫,甚至沒帶風雨衣。
往排雲山莊的路走到剩3.5K,開始下雨,女兒的鞋子此時意外掉下一座木橋,於是爸爸冒險下橋撿拾,卻在過程中氣力放盡,僥倖地回到橋上。此時大雨落下,他們僅以雨傘遮雨,女兒體力耗盡,必須由爸爸揹著前進。
「我們耗盡身心,若不輕咬舌頭,一秒就能失去意識,坐下就不想再走,只剩意志力支撐著。」九死一生抵達山莊後,爸爸自己肩膀腫痛不堪、雙腳寸步難移。由於現在尚未傳出山難新聞,我猜測他們隔天應該是撤退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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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有點經驗的人都知道他們犯了數量多到不可思議的錯誤,但與其指責家長的愚蠢或拿著火把與稻草叉去獵巫,不如想想為何發生這種事,以及預防的方法。
簡單來說,這只是又一起準備不足就上山的個案,但他們還帶著小孩,讓風險管理上的容錯空間更小。大家都知道網路時代資訊取得容易,應該做點功課就能趨吉避凶?並不是這樣。我們應該把這種「暴衝型」登山者當作一種常態,也就是說,除非回歸到以前強制雇用嚮導的年代,這是無解的現象。
能做的,就只有請政府逐步加重推廣登山安全的力道,降低無頭蒼蠅的孳生機率,但即使做的再徹底,這只可能讓它趨近於零,而永遠不可能等於零。大眾這個群體浩瀚如海,過度自信者大有人在,我們永遠都不知道何時會有人發起神風特攻行動。
所以真的出了事,放輕鬆些,當成必然吧。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學會從登山者的事前準備程度來看山難,那就是一個山岳國家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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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能討論的問題,就是老生常談了,懂得人看了只會覺得無聊,但我這兒永遠都樂於為新手服務。
1. 【攜幼登山的風險分析】
首先我不認為帶小孩登山有什麼錯,只要準備做的足,為何不行呢?但顯然歲數越小,風險就越大,而且何為可承受的風險,實在難以量化。我見過爸爸山友以專業背包(O牌)揹嬰兒爬小百岳,也一樣走過拉繩崩壁路段,只要家長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並無不可。
但由於本案的場景是玉山,一夜未眠直奔登山口(2,610公尺),還要再前往3,402公尺的排雲山莊,明顯缺乏休息和高度曝露的時間,這種情況下可能已經有人會出現輕微狀況了。自識和言語能力都有限的幼童,真的能清楚表達自己的不適嗎?而家長又懂得辨識病徵嗎?有如此剛愎自用的家長,出事也是無可奈何。
再來講家長的部分,孩子自理能力有限,使得家長所背負的責任極大,假如連自保都有問題,不只是失格的登山者,更是失格的雙親。故事之中,光是沒有風雨衣這一項就足以致命,一隻手撐傘也會影響在不平地形上的平衡感 (登山不用手電筒也是同理)。然後我觀察到他們行動速度緩慢,應該也會讓身體發熱也慢,使得失溫的危險更為提升。
再來就是體能上的準備。由於列舉的路線難度偏易,並無太高的鑑別度,而且從家長在行程後段體力耗盡的描述,也看得出來離山難只差一線之隔了。要帶小孩上山沒問題,但請要有能帶他平安下山的實力。
※後來發現有醫師提供專業意見,比我寫的更有參考價值喔:https://www.facebook.com/FMOMdoctor/posts/2736945289869860?hc_location=ufi
2. 【對冒險不切實際的浪漫】
因粉專或部落格的市場需要,許多新世代的自媒體(YouTube、FB、IG、抖音等)經營者,或是自信滿滿的個人,都會刻意強調登山的冒險面與危險面,以吸引觀眾的矚目。獲得讚就像嗑毒品,是吧?我發文讚數少也難免會在意啦,更別說是要以內容賺錢的人們了。
其實從本案的行文中,多少能感受到對「承受風險能力」的自豪感,好像別人都不這麼做,我這麼做卻成功了,就是個值得掌聲的壯舉。假如事主已具有一定經驗,挑戰台灣尚未開拓的高山溪谷或攀岩路線,站在未知的前沿本身就是一種不需言喻的浪漫,即使撤退也是雖敗猶榮,又何須巧言文藻飾之?但假如是過度強調五寮尖、鳶嘴山、劍龍稜等千百人踏遍的「驚險之處」,那麼也只是有心或無心的利用了大眾對山了解有限的情況罷了。
這無奈地反映了台灣山岳媒體匱乏的現狀,我只希望往後傳媒和自媒體上面的知識傳播能做得更好。
所以說,兩位家長假如能潛心從教訓中反省,不要浪漫化撿鞋插曲和自身痛苦經歷,寫成一篇具有教育意義的檢討文,我想就不會遭到這麼大的批評聲浪了。退一百步來說,休閒登山只對主觀有意義而已,客觀上並無任何成就可言,過於浪漫化自己的失誤只會顯得懵懂無知。
話說回來,就連火炎山都能摔死人,又有哪一篇IG上穿運動內衣的照片裡提到要注意地基掏空呢 (不信你去IG搜尋火炎山)?就算提了也沒有用吧,在旁邊立一個「崖邊拍照累積已X死」的牌子才是真的。(離題了)
3. 【體能,從了解自己開始】
計畫想去海拔超過3,000公尺的山峰,又不知道自己體力能否應付的了?首先你需要了解自己的體能大概到哪裡,然後再適當的加強,可以參考以下我的心得 (但為求保險還是先學會登山手機導航,避免迷路吧):
北部建議陽明山東西大縱走,中部谷關七雄,南部雲嘉七連峰(還可以一直接下去)或尾寮山,看一下網路上紀錄的平均完成時間,首先爭取努力達標,然後再試試看能否更快,或是增加負重,並且持之以恆的訓練,切記不能偷懶太久。記住這個快/重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強,而是為了在更艱難的行程中游刃有餘。除非你是天縱奇才,不然永遠都有人比你更快更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郊山爬夠了,不妨找超過3,000公尺以上的步道試試看自己身體的反應,我最推薦一日來回合歡西峰,如果感到不舒服的話,北峰前撤退就好了,可別硬撐啊。任何登山活動都有其風險,建議沒把握的新手攜伴同行,最好是有登山經驗的親友 ... (如果沒有,推薦從商業團開始,或是去報名上商業登山教育課程,培養自理的能力)。
我不是體能至上論者,因為事實證明有許多手段能夠幫助體能普通的山友完成行程,例如免揹團、神隊友、寬鬆的行程安排、挑天氣等等,而登山也遠遠不只是體能而已。可是!體能強一分,安全就多一分也是事實,所以才強烈建議大家平時要保持運動習慣,尤其是耐久力。不能爬山時,也可用跑步來加強或維持心肺能力喔!
朋友都在三角點擺pose拍了十幾張照,有說有笑,你卻氣喘如牛地卡在半山腰懷疑人生,不覺得體能練好才有享受的餘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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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事件,讓我越來越覺得政府應該從全台各地挑選「郊山體能基準路線」,依照完成時間讓人民認識自己的體能層級,再用這個層級對應到大眾化的高山步道。雖然無法模擬海拔的差別,但起碼能給人一個粗淺的印象,避免越級打怪反噬自身。
想像步道口設置一個基準路線對應熱門百岳的解說牌,就可以讓民眾實際體會那個難度在哪。假如嘗試在X小時內完成基準路線就讓他叫苦連天,或是走完後覺得「哇~來回要四趟才等於雪山喔!」,也許就能降低暴衝的可能性。什麼都不知道就上路,那就太遲了。
拿陽明山東西大縱走舉例,就曾有山友說6小時內完成是神腳、8小時以內是勇腳、10小時以內是健腳、12小時以內是普腳云云 (FYI,越野跑最快紀錄是3小時內),其實這種分級方式不少見,但我的用意是以「循序漸進的自我鍛鍊」來讓登山活動更安全,倒不是鼓勵大家華山論劍、盲目求快,可別本末倒置囉!
回想起最初的自己,如果不是出於好奇心上網看行程紀錄 (然後覺得注意事項好多好麻煩還是跟團好了),搞不好一步走錯也會成為暴衝俠啊~~ 要為新手設身處地著想,登山教育才會順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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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 無 二 ptt 在 MedPartner 美的好朋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 PTT 上面有幾位網友,針對我們生產流程、品質把關機制、生產廠商,以及葉黃素相關文獻的質疑。我們接下來會分成三篇貼文,一一來回應。
我們首先要回應的是,八卦版上有網友針對 #生產流程,和 #品質把關機制 和 #生產廠商 的疑慮。
#第一個問題 是:為什麼沒有看到「相關的安全性檢驗並完整公布報告」?
我們先前的確因為還沒有開始生產,所以不會有正式的檢驗報告。不過我們這裡可以提供去年 12 月,我們將打樣出來的樣品,送去 SGS 檢驗葉黃素與玉米黃素,結果如連結報告所示:http://bit.ly/2uhwpYF
為什麼我們會說,階段提出檢驗報告,對民眾意義相對不大呢?因為「#樣品檢驗」與「#每批產品的檢驗」目的是不同的。
樣品檢驗在這個產品的目的,在於確定葉黃素與玉米黃素這兩個成分的含量是否足夠。它們比較容易因為檢驗方法的關係,而使檢驗結果低於標示上的含量。在打樣的階段,如果樣品檢驗結果不在合理範圍內,就會調整配方,並於重新打樣後再次送驗,確認所有功效性成分的含量是合格的。以這次的樣品檢驗為例,這個檢驗報告出來的數字是每顆膠囊 4.76 毫克,低於標示,但還落在法定的範圍(80%以上),因此在實際量產前,就會根據這個報告調整劑量。
我們原有的規劃是,每批產品生產後的檢驗,除了確定功效性成分的含量是否符合規範,也會檢驗品質相關的項目,例如:塑化劑、重金屬殘留、微生物、農藥殘留。而在產品生產後,若在檢驗階段發現不合格,也要找出問題點,改善後重新生產,並且於重新生產後,再次送驗,確認都符合標準,才會出貨給大家。
而我們原先規劃的是「#逐批檢驗」,也就是你看到的檢驗報告,就真的是你手上拿到的產品的批次檢驗報告。這種做法相對是更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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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 是,我們為何找有爭議的順傑生物科技代工?
有網友指出,我們選擇的代工廠順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發生協助藥廠代工的情事,這件事情我們有做過調查,最後工廠是被法院判決無罪的。
如果想了解過程細節的朋友,我們這邊附上法院判決書:https://bit.ly/2HubIQU
另外,有網友質疑順傑曾經發生產品塑化劑檢驗不合的事件。塑化劑事件是台灣食安中的一個重大事件,因為上游原料商的違法,導致當時台灣為數眾多的下游食品加工廠商都受到波及,其中也不乏很多技術優秀的知名大廠,甚至重創了 GMP 標章的公信力。但也因為這次教訓,讓整體產業的法規變得更加嚴格,也讓品牌商知道有責任對自己的產品把關,不應該一味的相信代工廠。我們也因此認為,唯有對每一批生產出來的商品都送檢,才能讓消費者更安心。
我們原先設定的把關機制是:若當產品被驗出含有塑化劑時,要先調查到底問題出在原料還是生產過程。現在原料供應商大多會自主管理檢驗塑化劑,我們也會在產品出廠前再次檢驗,經過各流程的把關,確保消費者手上的產品安心無虞。
我們選擇代工廠的原則,首重生產的品質、經驗,以及是否取得相關認證。代工廠順傑取得了包含 HACCP 以及 ISO22000 等認證,而當初在開發階段審慎評估,並反覆確認順傑的生產品質與穩定性無虞,因此最後才會選擇順傑。
我們很抱歉當初這個選擇,讓大家會擔心了。
這幾天收到大家對於代工廠的疑慮,主要是擔心產品的安全和品質會出問題。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我們才會認為,透過嚴格的檢驗機制來確保產品的品質與安全,是必要的。
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我們會需要同時考量 #原料供應商、#生產製造商 與 #檢驗單位 。
如果在原料方面或者是生產階段時出現問題,只要能在最後檢驗時抓到,就能夠把產品打回重練。所以在產品的安全和品質上,應該要把最大的重點,放在 #逐批檢驗 這個確認機制。這雖然會讓成本升高,但只有逐批檢驗,才能確保你吃的產品是真的安全無虞。
原本預計產品出廠後,我們的檢驗會交由國內知名檢驗機構 SGS 進行,並且登錄在 SGS 安心平台上,讓大家拿到產品時,就能夠上網確認自己吃到的產品是安心無虞的。
至於有關價格比較的部分,因為產品的全成分、各自劑量、原料品牌、配方、劑型、通路以及市場取向有寫多不同,因此缺乏明確的比較基準,我們就不宜回覆,避免有攻擊到其他廠商的疑慮。其他廠商不管賣得比我們貴或便宜,只要它能在市場上存活,也不使用誇大的療效宣傳,這就是值得肯定的事。更多元的競爭,能夠給消費者帶來更多好處。
謝謝大家對於我們的關注,也謝謝大家耐心等待我們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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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回應,關於 AREDS2 配方效果到底如何:
https://www.facebook.com/MedPartnerTW/posts/2020812108030179
👉第三篇回應,關於酵母鋅相關研究的疑慮:
https://www.facebook.com/MedPartnerTW/posts/2020820891362634
一味 無 二 ptt 在 台灣共識 台灣成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意思是甚麼?簡單來說,一棟正準備要蓋的大樓,原本50公尺以上就算是丁類危險工作場所,就需要危評,否則不能開工。現在放寬到80公尺以上才算丁類,才需要危評。
80公尺是甚麼概念?差不多是23層樓以上的大樓,才有80公尺。像是彰化、苗栗、南投、雲林、屏東、花蓮、台東……目前沒有一棟樓超過80公尺,通通不算丁類危險場所,通通不需要經過危險評估。
自此之後,工人走進23層樓以下的工地,就是拿命跟業主的良心對賭。贏了沒有獎金,輸了只有銀紙。
為幫慣老闆省錢,不把工人的命當命!看完這份函釋他怒吼:他們拿了建商多少錢?
http://www.storm.mg/lifestyle/369331
晚上我在PTT看到一篇文章,說勞動部偷偷減少建案危險評估的適用範圍。(https://goo.gl/NFaiD3)因為這涉及到專業法規適用,一時無暇細查。到了半夜,我把這份勞動函釋跟相關法規、研究報告看了一次,差點沒氣到中風。(現在打字手還在抖。)
我們的勞動部,竟然可以不把工人的命當一回事。
這份勞職授字10602052702,減少了丁類危評的適用。
簡單來說,有些比較危險的工地,需要經過危險評估的審查(書審為主,偶爾會實地檢查。)才能夠讓工人進入案場工作,不然業主或是工地負責人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危評需要填寫一連串複雜的表格,要附上各式各樣的施工圖說,並且由安全衛生人員、工地負責人、各層主管跟監督人員簽名,還要有專業技師簽證。
這些表格,主要的功能是用來「自我提醒」,裡頭非常多工程安全的細節,例如:
「移動式或臨時施工架之架設是否符合規定,並有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及護欄?」
「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是否以架設施工架等方法設置工作台?」
乍看之下,這種以書面審查為主的安全評估,沒有實地檢查,可能會有建商心存僥倖造假。但是從2009到2013年,每年平均有300多件申請,審查合格率只有67.93%。
意思是,這個書審為主的危評,至少可以擋掉三分之一的不及格工地,不是毫無作用。
光是今年新聞有報導的,就有多起工人從鷹架上摔落死亡。依據勞動部歷年檢查年報之統計數據顯示,營造業職業災害率差不多是全產業的兩倍,每年因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占全產業半數以上。
危險評估作不好,工人進去工地,就是在賭命。
一個人命的背後,是一個家庭。
大多數工人認份,樂天,知命。出了事,怨天不尤人。
但我們會知道一棟棟大樓的興起,是建商地主的利益,是投資客的利益,是代銷房仲的利益。賺錢並不髒,髒的是用他人生命風險來賺錢的人。
我們的勞動部,應該是為勞工把關,不是幫資方省錢。
結果呢?函釋中,四項丁類危評範圍縮減。
一、建築物高度在80公尺以上之建築工程(原本是50公尺。)
二、單垮橋梁之橋墩跨距在75公尺以上或多跨橋梁支橋墩跨距在50公尺以上之橋梁工程(原本是跨距50公尺不分單跨多跨。)
三、開挖深度18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之工程(原本是15公尺以上或地下室四層樓以上。)
四、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以上者(原本是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且支撐面積超過60%以上者。)
修法對照表(https://goo.gl/d3FgGU)
這意思是甚麼?簡單來說,一棟正準備要蓋的大樓,原本50公尺以上就算是丁類危險工作場所,就需要危評,否則不能開工。現在放寬到80公尺以上才算丁類,才需要危評。
80公尺是甚麼概念?差不多是23層樓以上的大樓,才有80公尺。像是彰化、苗栗、南投、雲林、屏東、花蓮、台東……目前沒有一棟樓超過80公尺,通通不算丁類危險場所,通通不需要經過危險評估。
自此之後,工人走進23層樓以下的工地,就是拿命跟業主的良心對賭。贏了沒有獎金,輸了只有銀紙。
你覺得很奇怪,這個函釋怎麼跑出來的?我查了一下,發現在2014年,有一份勞動部的研究計畫。(https://goo.gl/uXGkhw)
仔細看這份研究報告,差點沒暈倒。
這份報告的主要論點是:營造業安全問題很多,死傷很多人,危評審查很複雜,勞動單位審查人手不足……
看到這裡,我只會想到:「人手不足,那就增加預算,強化審查跟輔導機制啊。」
如果你跟我想得一樣,那就跟我一起錯了。這份報告的建議之一是:縮減適用範圍。
因為審查人力不夠,所以刪減適用案源。
哇靠,這不就是「因為警察人力不足,所以不辦重傷害罪,只辦殺人罪。」的邏輯?
我再仔細看下去,真是傻眼。
一、這份報告的建議,來自於十一名產、官、學界的訪談。這些人是誰?能不能代表勞工?會不會一味幫資方說話?抱歉,我們完全不知道這十一個人的身份。
神秘的十一人。
二、這份報告開頭就寫:「本研究報告公開予各單位參考,惟不代表勞動部政策立場。」
那你民進黨的勞動部,拿馬英九時期的一份不代表勞動部立場的報告來做函釋?
三、這份報告的放寬建議是,高度從50公尺放寬到70公尺;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的,面積放寬到200平方公尺。
結果現在的勞動部,要五毛給一塊,50米放寬到80米;面積放寬到300平方公尺。
減少丁類危險場所的效益評估報告是甚麼?
想也知道沒有這種東西。
這麼說好了,如果審查人力不足,那就增加人力。如果勞動預算有限,這個成本應該由資方業主負擔。書面審查沒有複不複雜的問題,只有建商要不要花錢請專人處理的問題。只有書面審查是不夠的,更要強化實地稽查。
如果要依據危險程度,做更細膩的分級,危險程度低的,有比較簡化的審查標準,以達到更有效率的危險審查。那麼,應該是要先建立完善分級制度,而不是直接減少丁類危險場所的適用。
簡言之,在我看來,建案的營造成本可以上升1-3%,工人的生命安全無價。
最後還是想問一句:民進黨啊,你拿了建商多少錢,可以不要把人民當白痴嗎?可以嚴肅看待工人的生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