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公民老師羅文,去年針對政治議題,評論館長,兩個月後,館長陳之漢直播中回嗆,甚至還拿「螺紋」兩個字來嘲諷他,羅文提告後,館長一審遭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兩萬元,公民老師不滿判的太輕,決定上訴,至少不能易科罰金,要館長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
遭到館長影射謾罵,補教公民老師羅文,首度現身鏡頭前,認為一審法官只判拘役20天,實在太輕了。現年40歲的羅文,台大政治畢業,擔任補教老師12年,羅文決定上訴到底,畢竟拘役20天,還可易科罰金兩萬了事,始終沒得到一句道歉的他,實在不能接受。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做善事還要被抹黑。2005年選市長時南亞海嘯的援外案就被抹黑了。雖然在事後法院還我們清白,民事上國民黨必須賠償我們200萬,還要登四大報道歉。 形式上當時的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鄭麗文也在二審時被判刑8個月。可是,因為判刑超過6個月就不能易科罰金,必須去關,所以我們一時心軟,跟鄭麗文和解。當時國民黨...
不能易科罰金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42060
上個禮拜有一則新聞報導說丁小芹可能會被拘提甚至通緝,但為什麼會被通緝呢?
事情是這樣的,丁小芹之前因為賣假名牌包,有時候甚至買方付錢了還不出貨,所以被法院判「加重詐欺取材罪」判刑2年6個月,而且不能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丁小芹上訴最高法院在今年10月也被駁回,所以判決定讞。
之後地檢署傳喚她11月25日上午到案執行,丁小芹向地檢署請假,但沒被准許,所以檢察官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75條拘提她,如果還是沒辦法拘提到她也找不到人,就會被認為被告有「逃亡或隱匿」的情形,就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通緝她。
除了這種應該去執行而沒去執行可能被拘提、通緝外,謝憲愷律師表示,如果是有犯罪嫌疑的人被警察通知到警察局做筆錄,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的話,警察是可以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然後拘提的。如果拘提拘不到,一樣會被通緝。如果是面對檢察官或法院的傳喚,則必須要去,因為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例如請假顯然是為了逃避後續程序,檢察官或法院就可以直接核發拘票,拘提不到一樣是通緝。
謝憲愷律師提醒民眾,不要以為只有犯罪嫌疑人才可能被拘提。更要小心的是證人的部分。依照法律規定,除了法律另外有規定外,每個人對於別人的案件都有做證人的義務。如果證人已經被合法傳喚,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到場,刑事案件中,檢察官或法官可以對這個證人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的,而且可以拘提。如果經傳喚再不到,還是可以再次對證人科以罰鍰3萬以下。民事案件中,如果法官因為證人無理由不到場已經科罰鍰3萬了證人還是不到場,法官可以再處6萬以下的罰鍰並拘提。
證人與有犯罪嫌疑的人不同之處在於,證人不會被通緝。至於法律所規定的例外可以不作證的情形,例如你是案件中當事人的近親,或者作證會讓自己被追訴或讓你的近親有被追訴的風險或者受到其他不利益,或者你從事特定職務而知悉他人有關秘密等情況,是可以拒絕作證的。但要注意,如果在民事案件中,被傳喚作證,作證內容涉及自己同居人的婚姻、死亡等身份事項,就算有近親關係,還是不能拒絕作證。因此還是建議民眾不論是因為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被傳喚作證,如果不想作證而且不確定自己是否可以拒絕作證,請務必向專業人士咨詢,為您判斷是否可以拒絕作證,切勿自己覺得自己可以不作證就不去作證最後被罰錢甚至拘提。
至於民事案件中,被法院以被告身份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不會產生如前面提到的拘提、罰鍰問題。但是不到庭陳述,法院可以對你做一造辯論判決,也就是原告主張什麼就是什麼,等於你對原告的一切主張都沒有意見。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對方在「亂告」、完全沒道理,就不去開庭。這樣會嚴重損害到你的權益。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不能易科罰金 在 農傳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防中國船盜採海砂 政院修法最高罰8000萬元、關7年】
中國大陸抽砂船及運砂船近年頻頻偷進我國限制水域盜抽海砂,海巡署雖嚴格執法驅離或抓人扣船,但因法定刑責過於寬鬆,犯罪者往往易科罰金就能脫身,遏阻犯罪力道不強,行政院決定修法提高刑責,以遏止犯罪,將盜採海砂者刑期從5年以下,修正為1年以上7年以下,因刑期1年以上不能易科罰金。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成機表示,近2年來海巡署驅離及查扣越界盜採海砂的人數及船數急速攀升,這些抽砂船在我國經濟海域非法盜取海砂,將破壞海洋生環境及生態,也會影響周邊海域船隻航行安全,這次專屬經濟海域的修法,主要是針對澎湖西南方臺灣灘附近的違法抽砂行為,修法內容包括加重處罰及查扣船隻的去化。
-
🤜看更多農報導:https://agriharvest.tw/
#中國抽砂船 #盜採海砂 #臺灣淺堆 #臺灣灘
不能易科罰金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做善事還要被抹黑。2005年選市長時南亞海嘯的援外案就被抹黑了。雖然在事後法院還我們清白,民事上國民黨必須賠償我們200萬,還要登四大報道歉。
形式上當時的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鄭麗文也在二審時被判刑8個月。可是,因為判刑超過6個月就不能易科罰金,必須去關,所以我們一時心軟,跟鄭麗文和解。當時國民黨的和解書上也寫說以後絕對不會再拿這個議題來炒作。
結果想不到在選前3天,這個6年前已經還我們清白的事件又再度被拿出來炒作。連我這個又捐款又當志工的人也被扯了進來。
歷史上有什麼著名的恩將仇報故事嗎? 這好像被蛇咬了一口之後,放它一條生路,7年後卻又被咬一口。
http://www.citylov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