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解決鄉親使用土地困境
#活化推動產業轉型
國文認為,以產業政策角度切入推動「#地方創生」,藉此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吸引年輕族群返鄉,以達到落實城鄉均衡發展最接地氣,因此在今(12)日特別邀請國發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農委會企劃處、農糧署、內政部營建署、地政司及經濟部水利署帶隊南下與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地政局、水利局及六地區區公所舉辦「玉峰堰使用土地說明會」。
說明:在兼顧 #水土保育、 #汙染管制 且 #低密度開發 等義務條件下, #修法後適用全國性的土地政策,結合在地產業發展,並聆聽協助當地鄉親解決困境。
💡前情提要:
👉內政部在104年將供家用水庫集水區列為一級環境敏感,禁止使用分區變更或使用地變更編定,因此在105年全國的水庫集水區(包含台南玉峰堰)都100%禁止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結果是,衍伸出限縮當地鄉親的土地使用,限制在地產業發展等困境,如:當地居民可以種植果樹(芒果),但卻不能在自家將新鮮芒果製成芒果乾等小規模初級加工施作,這的確是有討論的空間。
💡本次修法重點:
👉這次修改 #全國性適用水庫集水區內的土地使用政策,原本全面禁止變更使用,但經修法採「 #分級管理」;區內40.1%較平坦地區、無地質敏感之虞地區,且在加強水土保持、汙染管制、低密度開發等義務條件下,根據「#5大土地類別」得以有條件開發。
(1)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
(2)夾雜之零星土地。
(3)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法令明定得許可。
(4)供農業生產及產銷設施使用並經農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農業發展所需。
(5)非屬與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區範圍等。
👉符合以上5大土地類別者,可向縣市政府主管單位窗口申請會勘後送審。
💡此次修法雖不是百分百完全得以開放開發(從0開放至40.1%),但秉持環境保育與產業活化兼顧的前提下
#我會繼續與鄉親站在ㄧ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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