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 這應該是指...從108年7月1日動工的大樓, 都需設置充電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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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停車空間應依用戶 用 電 設備裝置規則 預 留 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 裝 設 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 在 高雄能安裝電動車充電設備的大樓(第5頁) - Mobile01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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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空間應依用戶 用 電 設備裝置規則 預 留 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 裝 設 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 在 [討論] 新建案"必須依法"設置充電車線路!? - Mo PTT 鄉公所 的推薦與評價
... 正式實施的建築技術規則第62條第四點"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 ... <看更多>
停車空間應依用戶 用 電 設備裝置規則 預 留 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 裝 設 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 在 Re: [討論] 新建案"必須依法"設置充電車線路!? -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不懂難處在哪裡,不能在建案規畫的時候,配置數個充電專屬車位 (數量由建案大小決定)
並且充電器上面安裝感應刷卡機 (加拿大的都是這樣),看要依度數計費還是計時制
充多少算多少,理論上以現在車子的滿電里程數是不需要每天充電的
如果真的建案賣完後沒有人開電動車,台灣管委會這麼強
大家投票一下把電動車專屬車位改回訪客車位就好,科科
※ 引述《recloud (無敵小翰翰)》之銘言:
: 最近在看一些新建案的訊息
: 剛好有特斯拉車友群提到
: 根據 108年7/1正式實施的建築技術規則 第62條 第四點
: "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
: 裝置之裝設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
: (內政部108.5.29台內營字第1080808545號令修正,自108.7.1施行)
: 也就是說,在108年7/1後的新建案
: 依規定都得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
: 這樣說起來,想讓自己的電車能充電的話
: 這個時間點後的新建案通通適用囉?
: 還是以台灣建商的尿性...能裝死就裝死?
: 有車友能分享相關經驗嗎?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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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9.117.11.2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99099445.A.242.html
沒有人說每個開電動車的都需要一個充電車位,既然是共享的,就一定是輪流使用
社區的運動器材每個人都有一台可以用嗎? 且並沒說充電車位要讓每個人的車都可以充飽
充不飽你要想辦法,這是你選擇住公寓開電動車的風險之一
再者,電動車不用每天都充滿電,我不知道推文的各位有多少人真的開電動車
L2 (6.6kw/hr) 一個小時可以充大約40公里,我自己開車效率一度電可以開8 公里
因此L2對我來說一個小時可以充50公里以上
假設每天六點下班回家到晚上十一點黃金時段,總共五個小時
每一個充電車位禮拜一到五就有 5x5/2 > 12 個可以充80~100公里的時段可以使用
當然若建商規畫每個車位都能安裝充電器最好
但這個成本應該會提高許多吧,每個車位都要拉線到每一戶的電表
我是真的不懂台灣的大樓管理條例,但如上所述,電動車充電車位是建案的賣點
又或是說為了符合法規(一定要有充電設備)
不是獨惠電動車的車主,因為充電還是要付錢,而且真的不需要很多車位
難聽一點的說,住戶開電動車的有沒有充飽,要怎麼安排充電時間自己去想辦法
收取的充電費用可以拿來補貼設施維護費用
(我這邊一度電大約3塊台幣,朋友的公寓充電樁收取費用大約是一度電6-9塊台幣)
例如建案的泳池,沒有使用的人一定高達五成以上,大家還是要付錢維護
我們能說蓋泳池是獨惠喜歡游泳的人嗎?
目前開電動車的就是少眾,因此本來就會有不便
若選擇開電動車又要住公寓,自然要有犧牲,不可能面面俱到
難道我開了電動車就希望整個社會都來配合我嗎?
我只是提供生活在國外所見的經驗,其實廠商都有配套措施了,沒那麼複雜
※ 編輯: naticom (149.117.11.29 美國), 09/03/2020 11:46:45
我只是提出一種方案,可以滿足"建案一定要有充電設備"的方案
且成本不需要太高的方法,大家都在想的是完美解決方案,例如每戶都可以安裝充電器
或是最差的話每戶都至少車位上面都有110V插座可以接EV隨車附的小充電器
但那個方案需要拉非常多的線去接到每戶的電表上面
我不知道這個拉很多線的方案比較實際,還是安排幾個專屬充電車位比較實際
但我目前生活所見的確是集合式住宅或是公司大樓共享充電車位
※ 編輯: naticom (149.117.11.29 美國), 09/03/2020 11:54:57
就我的觀點,分配時間這個事情由用戶自己決定,本來就不可一步到位
目前開電動車的人是少數,車主會自己協調找出適合的充電時間
管委會不需要連這種人的事情都要管理,又不是在監獄
沒錯,若真的開電動車的人變很多之後,開始會有資源不足的問題
到時候再想辦法,目前電動車佔有率根本不到千分之一,不需要想這種問題
※ 編輯: naticom (149.117.11.29 美國), 09/03/2020 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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