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追加預算vs前年度總決算,誰會做事一比就知!】
朋友們近日還好嗎?大家都還平安順心吧?
七月議會休會了一個月,今天開始進行臨時會,審議本年度追加減預算,以及108年度總決算與2018花博特別決算。
正中看完這些報告幾個感想,想和大家分享,#文章有點長,要花一點時間~
如果看不下去的朋友,也可以 #先按讚、#留個言,互動一下,有空可以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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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市追加減,#首次收支平衡 #舉債新低!
本次追加減預算歲出歲入平衡,沒有新舉債,可謂「升格直轄市10年來,首次達到預算平衡」!
🙌正中當了20幾年議員,第一次看到市府追加減預算收支平衡,完全沒有舉債,顯見市府遵守財政紀律,值得肯定。
如再對比108年總決算,雖然108年預算為林前市府所編,但在盧市長上任後,執行結果原預計舉債164.5億,實際舉債為48.5億,較原預計減少舉債116億。
#媽媽市長 上任後,#嚴守財政紀律,該用則用、該省則省,不少大型建設開工、完工,舉債新低,值得大家掌聲鼓勵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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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沒有比較沒有傷害:#前市府違法濫權,#審計處避重就輕!
對比現今盧市府嚴格遵守財政紀律,看完花博特別決算,正中感想就一句話:「前市府違法濫權,審計處避重就輕」!
因此今天我也提出 #四個理由 質疑審計處,並 #退回本案!
1️⃣理由一:利息未列計決算,特別決算有錯誤不實。
經查花博特別決算差短38.2億,原議會只同意17.5億舉債彌補不足,但今卻增加短絀20.6億,究因為當初歲入虛編所致,造成市庫周轉不靈緊急向市庫調借16.8億。
而 #利息支出為計畫成本之一,無論舉債、調借應有利息支出,但花博決算未見利息列計決算辦理,造成特別決算有錯誤不實,如以 #公務預算支付利息更不應該!
2️⃣理由二:前市府違法濫權,審計處不依法究責?
差短38.2億、增加短絀20.6億,增幅高達117%,依預算法第81條規定「#歲入有特別短收 之情勢應提出 #追加、#追減預算調整」。
但發生此重大違失,審計處卻不依法查辦、追究或移送監察院,#請問要審計處、#要監察院何用?全部都在和稀泥!
3️⃣理由三:20.6億責任歸屬未釐清,議員堅決不背書!
如再依財政紀律法第10條規定:「除立法機關另有決議外,#不得以舉債方式支應」。
這20.6億要由誰來賠?審計處竟不依法查辦?
正中認為在責任歸屬未釐清之前,就要議會同意、要議員自打耳光背書,再舉債20.6億元?
正中報告 #中央長官:「#臺中市議員不是塑膠做的,我堅決反對再舉債20.6億!」
4️⃣理由四:花博門票未完成預算程序先行發包,審計處也不究責?
#花博門票代售暨入口驗票委託服務 3.82億,審計報告雖指出 #沒預算 #未完成預算程序 #先行發包,但未追究違法失職人員;導致門票收入扯不清,現今無法解決三立公司爭議,仍有1.3億門票未繳庫,嚴重影響市府、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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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的朋友,一個臨時會,就有這麼大的對比;#誰會做事,大家心裡應該都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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