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件未講的事,是梁振英突然之間為創科局要加十四節廿八小時財委會,把創科局抽後很明顯是北京的意思,想做出一個和諧的氣氛。但梁振英很不妥,但是阿爺講的事,他作為黨員必定要服從。把其他政策抽頭,把創科局壓尾,但又沒有話不能加尾,於是他加尾,因為那是他在權力範圍。
他不理抽後其實是想向泛民表示和解的意思,結果也搞到很多人很很憤怒。
今早我在NOW節目中,聽到一個爭取創科局的人,但那些人真是不知所謂,他們爭取的理由完全是不知所謂。若成立創科局那麼就會有創新科技。我們的目標便不應這麼小,做一個核融合局,就會解決能源問題。如果做一個火星來回局,就可以解決火星來回的事。設立創科局為何會優於創新科技署。有甚麼東西是創科局做到而創新科技署做不到的?為何反對設立創科局,是因為這根本是一個架床疊屋的措施,所有增加政府架構的東西,都是要用最嚴厲的角度來看的,因為那不但是浪漫而且更加是架床疊屋,令效率更低。如果真的想發展創新科技,叫政府不要搞創科局,正視一下怎樣在法律框架下容納Uber和快的,這對香港經濟發展更重要。梁振英覺得自己是神,搞一個局就能成事。他叫查史美倫搞了金融發展局也搞了三年,又有甚麼東西做到出來?搞一個局是不會幫助那件事,只會多一個局而已。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美國又有創科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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