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foodpanda發出一份名為「外送夥伴意見調查」的線上問卷,詢問外送員現在的合作條件,屬於承攬或是僱傭。
這份問卷裡面,提供一份名為「現行勞動體制分析」的表格,給外送員做參考。
我快速看了一下,發現表格內容有很多問題。
平台調查外送員意見很正常。但絕對不該用不精確的資訊,誤導外送員作答。
我是台北市議員,有責任照顧外送員的權益。因此,在這裡我要提供對這份表格的幾點意見,讓外送員朋友們參考。
⚠️熊貓問卷沒有告訴你的事⚠️
1️⃣ 表格說僱傭工時上限8小時
⛔️ 依照勞基法,僱傭的一日工時上限是12小時。8小時正常工時,最多可再加班4小時(計算加班費)
2️⃣ 表格說承攬、僱傭都可以投保勞保。這是正確的,外送員可以在職業工會加保。
⛔️ 但表格內沒有告訴你:
公司確認僱傭關係,
保費自己付20%,政府出10%
公司負擔70%
自己加入工會投保,
保費自己付60%,政府出40%
公司負擔0%
如果明明是僱傭關係,卻濫用承攬,除了損害勞工權益,也是將公司應該負擔的保費,丟給納稅人全民買單。
3️⃣ 表格內說,foodpanda自主提供商業保險,包含死亡、殘廢、第三人體傷財損、超跑財損等。
⛔️ 但,在問卷的最前面「營運組溫馨提醒」有一行字「詳細投保狀態以國泰產險公司狀態為主」。
所以,要釐清真實情況,必須要請公司提供國泰產險的保單條款。
釐清所有的不保事項、保額、理賠條件等,才能跟勞保、就保等法定勞工保障比較優劣。
4️⃣ 付出與所得相關性:承攬固然有接單越多、賺越多的特質。
⛔️ 但要注意的是,僱傭關係,雇主依法不可以片面調降工資。
而承攬,若合約有業主可以片面調整報酬的規定,那就會出現片面調降工資的情況。
現行熊貓就曾發生片面修改合作條款,調降外送員報酬。這是表格沒有詳細說明的事。
5️⃣ 表格說承攬不需請假、不需出勤紀錄、沒有員工考核、低指揮監督、沒有競業限制。
⛔️ 但,現在熊貓的制度,有排班、須請假、須準時出勤,有扣點考核停權,最重要的,有競業限制。
已有具體案例顯示,熊貓外送員同時於其他平台接單,會被解除合作關係。
按照熊貓問卷表格說的承攬屬性,熊貓若還要堅稱自己是承攬,是否應該立刻開放外送員在其他平台接單,並修改排班請假扣點停權相關規定呢?
6️⃣ 表格說僱用的工時下限是74小時
⛔️ 事實是,法律並沒有規定計時人員的工時有下限。都是按照雇主需求而定。
註1所提算式,投保薪資是指保費計算級距,並非指每月一定要給付11100以上薪資。而勞工的薪資,也不一定只有150/hr。這個工時下限74小時的說法,不知是怎麼來的
我自己就聘請過每月工時不到74小時的兼職人力。補習班、飲料店等地方,每月工時不到74小時的工讀排班人力也比比皆是。都是合法的。
7️⃣ 最後,關於「工作效率」,表格內寫「承攬高、僱傭中、計時僱傭低」
⛔️ 這點真的不知道是基於什麼證據認定的呢?企業把員工都解僱改成承攬人員,工作效率就會變高嗎?
——
有看過我這會期4次質詢的人就會知道,我對外送平台完全沒有敵意,因為我自己就是使用者。
正因為我自己就是使用者,因此我在樂見這個產業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希望外送員能有更好的待遇,消費者的食安有保障,消費爭議可以有更好的管道來處理。
我也誠心希望業者能夠靜下心面對問題,不需要雇用公關公司,抹黑關心這個議題的民意代表。更不需要用片面的資訊誤導自家的外送夥伴。
台灣有十幾家美食外送平台,每家管理外送員的規定都不一樣。
有些公司確實可以歸類為承攬。但有些,也的確是實為僱傭卻濫用承攬。
我會在10/24的民政部門質詢,提出我對外送平台勞雇關係認定的主張。
先前質詢影片請看
👉 https://www.facebook.com/829635597116030/posts/2492448260834747?sfns=mo
也歡迎消費者、外送員、業者持續表達意見。
陳情意見信箱
📪 tcc10717@tcc.gov.tw
陳情服務電話
☎️ (02)2935-2855
市政建議電話
☎️ (02)2729-7708#7051
⚠️上列電話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10:00-17:00
更多問政影片,請訂閱阿苗的頻道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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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問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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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foodpanda發出一份名為「外送夥伴意見調查」的線上問卷,詢問外送員現在的合作條件,屬於承攬或是僱傭。
這份問卷裡面,提供一份名為「現行勞動體制分析」的表格,給外送員做參考。
我快速看了一下,發現表格內容有很多問題。
平台調查外送員意見很正常。但絕對不該用不精確的資訊,誤導外送員作答。
我是台北市議員,有責任照顧外送員的權益。因此,在這裡我要提供對這份表格的幾點意見,讓外送員朋友們參考。
⚠️熊貓問卷沒有告訴你的事⚠️
1️⃣ 表格說僱傭工時上限8小時
⛔️ 依照勞基法,僱傭的一日工時上限是12小時。8小時正常工時,最多可再加班4小時(計算加班費)
2️⃣ 表格說承攬、僱傭都可以投保勞保。這是正確的,外送員可以在職業工會加保。
⛔️ 但表格內沒有告訴你:
公司確認僱傭關係,
保費自己付20%,政府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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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自己付60%,政府出40%
公司負擔0%
如果明明是僱傭關係,卻濫用承攬,除了損害勞工權益,也是將公司應該負擔的保費,丟給納稅人全民買單。
3️⃣ 表格內說,foodpanda自主提供商業保險,包含死亡、殘廢、第三人體傷財損、超跑財損等。
⛔️ 但,在問卷的最前面「營運組溫馨提醒」有一行字「詳細投保狀態以國泰產險公司狀態為主」。
所以,要釐清真實情況,必須要請公司提供國泰產險的保單條款。
釐清所有的不保事項、保額、理賠條件等,才能跟勞保、就保等法定勞工保障比較優劣。
4️⃣ 付出與所得相關性:承攬固然有接單越多、賺越多的特質。
⛔️ 但要注意的是,僱傭關係,雇主依法不可以片面調降工資。
而承攬,若合約有業主可以片面調整報酬的規定,那就會出現片面調降工資的情況。
現行熊貓就曾發生片面修改合作條款,調降外送員報酬。這是表格沒有詳細說明的事。
5️⃣ 表格說承攬不需請假、不需出勤紀錄、沒有員工考核、低指揮監督、沒有競業限制。
⛔️ 但,現在熊貓的制度,有排班、須請假、須準時出勤,有扣點考核停權,最重要的,有競業限制。
已有具體案例顯示,熊貓外送員同時於其他平台接單,會被解除合作關係。
按照熊貓問卷表格說的承攬屬性,熊貓若還要堅稱自己是承攬,是否應該立刻開放外送員在其他平台接單,並修改排班請假扣點停權相關規定呢?
6️⃣ 表格說僱用的工時下限是74小時
⛔️ 事實是,法律並沒有規定計時人員的工時有下限。都是按照雇主需求而定。
註1所提算式,投保薪資是指保費計算級距,並非指每月一定要給付11100以上薪資。而勞工的薪資,也不一定只有150/hr。這個工時下限74小時的說法,不知是怎麼來的
我自己就聘請過每月工時不到74小時的兼職人力。補習班、飲料店等地方,每月工時不到74小時的工讀排班人力也比比皆是。都是合法的。
7️⃣ 最後,關於「工作效率」,表格內寫「承攬高、僱傭中、計時僱傭低」
⛔️ 這點真的不知道是基於什麼證據認定的呢?企業把員工都解僱改成承攬人員,工作效率就會變高嗎?
——
有看過我這會期4次質詢的人就會知道,我對外送平台完全沒有敵意,因為我自己就是使用者。
正因為我自己就是使用者,因此我在樂見這個產業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希望外送員能有更好的待遇,消費者的食安有保障,消費爭議可以有更好的管道來處理。
我也誠心希望業者能夠靜下心面對問題,不需要雇用公關公司,抹黑關心這個議題的民意代表。更不需要用片面的資訊誤導自家的外送夥伴。
台灣有十幾家美食外送平台,每家管理外送員的規定都不一樣。
有些公司確實可以歸類為承攬。但有些,也的確是實為僱傭卻濫用承攬。
我會在10/24的民政部門質詢,提出我對外送平台勞雇關係認定的主張。
先前質詢影片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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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歡迎消費者、外送員、業者持續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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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雇關係認定 在 小聖蚊的治國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雞蛋丟不好,全國都罵你。雞蛋丟得好,以後變總統。
[歷史資料]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
[認識學習型助理議題]
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799
教育部發布的處理原則至今已施行一年,學生勞動組合列出各種學習型工作事項,認為這些勞務與學習無關,但許多學校單方面認定學校與學生之間屬學習非勞雇,更在制度設計上逼迫學生選擇「學習型助理」,以節省人事成本。經檢舉,勞動部在勞檢後對違法大學進行裁罰,但各大學不認錯,提起訴願,到現在還有多個案例在打行政訴訟。學生勞動組合今指出,教育部發明的學習型助理,是鼓勵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節省成本,規避勞動法令,要求廢止處理原則,回復勞雇關係認定,並要求教育部撥補預算,負擔助理納保成本,發文至各大學制止目前的違法作為。
勞雇關係認定 在 即在此從屬性。又基於保護勞工之立場,一般就勞動契約關係之 ... 的推薦與評價
(四)納入雇方生產組織體系,並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組織從屬性)。 勞動契約之特徵,即在此從屬性。又基於保護勞工之立場,一般就勞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