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紓困4.0精進方案新增
🥰照顧個人與弱勢
▶️部分工時者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紓困發放一萬元生活補貼
✓新增投保級距23,100元以下部分工時勞工
▶️擴大短期勞工含括對象
短期代課老師、鐘點人員及建教生紓困
✓ 學校課程內鐘點人員,仍由原編列之相關預算支應;課後(外)未具本職之鐘點人員,補助鐘點費。
✓ 中止建教合作之高中建教生,補助學校發給紓困補貼。
▶️無雇主導遊領隊人員紓困
✓ 無雇主導遊領隊及國內旅遊隨團服務無雇主領團人員,補貼每人薪資每月1萬元共3個月
▶️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放寬認定勞工生活補貼所得基準
✓ 也可採用2020年所得為基準
▶️年滿15歲以上國民或獲准居留外陸籍配偶
放寬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 放寬使年滿15歲以上國民或獲准居留外陸籍配偶可申請
▶️具永居身分外國人
在台永久居留身分之外國人納入紓困請領對象
✓ 永居身分外國人約2.7萬人
▶️擴大急難紓困,預估人數上修
▶️染疫確診死亡者
對染疫確診死亡者家屬慰問
✓ 研議針對染疫確診死亡者家屬發放10萬元死亡喪葬慰問金
🥰助產業
▶️商業服務業彈性認定產業營業額衰退期間
✓ 同意業者提出5/15-6/14自結報表,後續追認6月份財報,以提早發放營業衰退5成之紓困補貼。
▶️新創業者
新創事業資格認定彈性處理
✓ 新創業者性質特殊,由經濟部擔任專責窗口,協助認定行業別,以申請企業營運衝擊補助。
▶️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
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
✓ 擴大補貼業者基本維運費用,由3成提高至4成。
▶️旅行業團體旅遊
旅行業團體旅遊取消
✓ 團體旅遊取消之補貼,因應三級警戒延長(補貼期程由原5/11~6/8,延長至6/28,增加20日)
▶️小客車租賃業
小客車租賃業之短租租賃車輛防疫物資補貼
✓ 小客車租賃業之短租租賃車輛防疫物資補貼,補貼2021年5月至111年5月之防疫物資經費。
🥰穩金流
▶️勞工
放寬認定勞工申請紓困貸款所得基準
✓ 放寬可採計2020年所得基準,不限於2019年度。
▶️勞工紓困貸款名額上修
✓ 原訂50萬名,修正為6月19日前送件(117萬送件)且經銀行審核通過者均可獲貸
▶️保戶
保單借款優惠利率方案
✓ 保險業針對受本次疫情影響之保戶提供辦理保險單借款者,提供保險單借款利率調降等紓困措施
▶️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
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之債務協處機制
✓ 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民眾得申請貸款緩繳或展延3-6個月,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
▶️小規模營業人
中小企業專案貸款C方案
✓ 每戶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新創業者 協助新創紓困融資加碼方案
✓ 利息補貼由0.845%再加碼0.5%,信保成數加至10成。
▶️私人設立補習班、課照中心及幼兒園
紓困貸款利息補貼
✓ 原只有手續費減免,新增貸款利息補貼。
▶️演藝團體
演藝團體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紓困貸款方案
✓ 立案之財團法人及演藝團體,提供每家貸款額度最高 600 萬元及利息補貼等。
🥰減負擔
▶️住宅用戶
夏季民生電價緩調
✓ 住宅用戶暫訂6月不實施夏季電價,預計電費減收14億元
▶️服務業、農業
服務業、農業電費減免自今年5月起至7月止:
✓ 營業額較2019年同月或2021年3~4月平均減少15%以上未達
50%者:低壓用戶減收10%(每月上限10萬元);高壓用戶降低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於2022年2月底前申請恢復,免收期間供電設備維持費;但無法申請降低契約容量之百貨商場每月電費減免10%(上限50萬元)。
✓ 營業額減少50%以上者:低壓用戶減收30%(每月上限30萬元),高壓用戶可電費減免30%(每月上限300萬元),並免供維費。
▶️小客車租賃業
短租租賃車輛汽燃費減徵
✓ 減徵其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1季)50%之汽燃費
▶️承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國營事業土地房舍使用人或企業
租金減免 (延長)
✓ 租金減收減收2成
✓ 延長至2022年6月
▶️新創業者
降低新創業者租金負擔
✓ 經濟部所轄林口新創園、自設育成中心(南軟、南科、高軟)等地進駐業者,5-7月採租金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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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翁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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