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 的釋字有時候真的蠻精彩的。 今天討論到了行政罰法上"故意過失"的責任條件。 一開始行政罰是不管故意過失,即使是無行為責任,都罰。 ... <看更多>
Search
Search
大法官 的釋字有時候真的蠻精彩的。 今天討論到了行政罰法上"故意過失"的責任條件。 一開始行政罰是不管故意過失,即使是無行為責任,都罰。 ... <看更多>
#1.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275號
大法官 楊建華本件解釋主要意旨,認「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特別規定時,雖不以出於故意為必要,仍須以過失為其責任條件,」較之行政法院六十二 ...
#2. 釋字第275號:行政罰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責任條件之判例
理由書人民因違反法律上義務而應受之行政罰,係屬對人民之制裁,原則上行為人應有可歸責之原因,故於法律無特別規定時,雖不以出於故意為必要,仍須以過失為其責任條件。
#3. 財政部- 函釋
... 所以導致偽報貨物品質價值之等級原因為何,應可不問」,其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本旨牴觸,應不再援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號解釋).
#4. 釋字第275號 - 極憲焦點
解釋 文:. 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特別規定時,雖不以出於故意為必要,仍須以過失為其責任條件。但應受行政罰之行為,僅須違反禁止規定或作為 ...
... 僅須違反禁止規定或作為義務,而不以發生損害或危險為其要件者,推定為有過失,於行為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過失時,即應受處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號解釋 ...
#6. 26.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75 號解釋意旨,下列對於行政罰 ...
大法官釋字275解釋 文: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特別規定時,雖不以出於故意為必要,仍須以過失為其責任條件。但應受行政罰之行為,僅須違反禁止 ...
#7.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判解函釋
另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字第275 號解釋:「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特別規定時,雖不以出於故意為必要,仍須以過失為其責任條件。但應受行政罰 ...
【解釋文】 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旨在防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立法院第八十四會期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
#9. 行政罰法釋義
答:司法院釋字第275號解釋「應受行政罰之行為,僅須違反禁止規定或作為義務,而不以發生損害或危險為其要件者,推定為有過失,於行為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過失時,即 ...
#10. 苗栗縣政府訴願決定書九十二年苗府訴字第號
司法院大法官 於民國85年4月12日以釋字第400號解釋在案。 ... 得請求債務人履行(最高行政法院87年度判字第2336號判決及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訴字第275號判決參照)。
#11. 匯出WORD檔
惟如經法官於裁判上引用者,當事人即得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聲請解釋 ... 解釋字號:釋字第275 號. 解釋日期:民國80 年03 月08 日. 解釋文:
#12. (機關名稱)訴願決定書(案號)
訴願人因參加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執行官類科考試第一 ... 所必要,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19號解釋及行政法院55年判字第275號判例足資參據。
#13. (八)院台訴字第1053250044 號
否則,訴願人倘若. 未為上開複驗、驗收行為者,○○土木包工業即無本法第9 條之適用? (三) 依行政罰法第7 條第1 項規定,另參照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 號解釋 ...
#14. 解釋
公布本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751 號解釋更正意見書1 份. 附釋字第751 號解釋更正意見書1 份. 院長許宗力. 司法院釋字第751 號解釋. 解釋文. 行政罰法第26 條第2 項 ...
#15. 違停遭開單不服找警察爭論熱心民眾PO網力挺警察
樹林警方表示,有關交通違規案件,對於警方取締民眾常會存有「為何只抓我,不抓別人?」的心態。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號解釋著有明文,「抗告人既已違規,即應受罰 ...
#16. 亞洲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志隆原處分機關
通傳訴決字第09600105940 號 ... 月31 日通傳播字第09505154720 號函所為處分,提起訴願,本會. 決定如下: ... 故意或過失,依司法院釋字第275 號解釋意旨,不應加以.
#17. 第四章私法人作為受罰之對象
110 法務部編,法務部行政罰法研究制定委員會歷次會議紀錄及委員發言要旨 ... 136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75 號解釋:「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
#18. 【生醫評析】官網遭駭能否免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說明按行政罰法第7條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號解釋:「…就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特別規定時,雖不以出於故意為 ...
#19. 李惠宗著
最近最高法院判決或庭長法官聯席會議納入檢討。 ... 法院大法官解釋收錄列述,但也一直控制篇幅,毋使其篇幅過 ... 釋371.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釋字第371號解釋.
#20.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尤其近年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4 號解釋,對於外觀上單一之違規停車行 ... 嗣經最高行政法院94 年6 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認為「行為人並未改變建築物.
#21. 針對裁罰性行政處分之合法性控制7
但戰後憲法強調法治國原則,行政與司法應同受法的羈 ... 而這種現象直至釋字第275號解釋摒棄 ...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4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認為,吊扣或吊.
#22. 非條列式行政規則-釋示國有土地遭私人闢為垃圾場有關之法令 ...
一、廢棄物清理法第7條第1款規定,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責任,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 ... 另參照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號解釋,應以違反行政法上之應作為義務之人,負 ...
#23. 行政罰上不作為自己責任之研究
在司法院會議解釋演變下(自釋字第187 號以來),一直到公務人 ... 130 司法院大法官第275 號解釋:「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特別規定.
#24. 法令月刊200912 (60:12期)
大法官釋字第664號解釋評析 · 電子遊戲場管理問題之探討兼評——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 ...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665號 ·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二則(97年度台再字第27 ...
#25. 第一章公行政與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 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釋字第419 號解釋. 解釋文(節錄):. 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提出總辭, ...
#26. 行政法之一般原則
文義、法律整體之體系關聯與立法目的,可推知授權之目的為何,亦為已足。 12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25號判決。 13 釋字604號解釋城仲模大法官意見書。
#27. <釋字第275 號> "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
大法官 的釋字有時候真的蠻精彩的。 今天討論到了行政罰法上"故意過失"的責任條件。 一開始行政罰是不管故意過失,即使是無行為責任,都罰。
#28. 壹、
按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號解釋略以,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 ... 復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87號解釋理由書略以,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就 ...
#29. 最佳書狀
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與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不符。」 3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88 號解釋;最高行政法院99 年度判字第1161 號判決;李震山, ...
#30. 【第案】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 號解釋. 文意旨參照;「行政機關對於人民違反行政秩序法令之行. 為而為裁罰處分者,必須確實證明其違法之事實,倘不.
#31. 1110512-5 訴願人:○○○ 原處分機關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分別為行政罰法第7. 條及第8 條定有明文。次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 號解釋「人民. 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 ...
#32. 行政法: 實務必考熱區(律師、司法官、高考、法研所)
... 性、審判獨立、判決先例、大法庭、司法審判程序、司法行政程序、釋字第687號解釋林子儀、許宗力大法官部分不同意見書UNIT 3私經濟行政與基本權保障釋字第457號解釋 ...
#33. 憲法 1
在2017 年3 月17 日公布的司法院釋字第747 號解釋,大法官作成以下宣告: ... 釋字342 號解釋. 爭點:立法院就國安會議等三法之審議程序得為釋憲機關審查?
#34. 憲法
繼#憲法法庭111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7號判決後,日前法律圈再度爆發律師跟檢察官的 ... 釋字第748號解釋之後,我國歷經千辛萬苦終於迎來了號稱同婚專法的#司法院釋字第 ...
#35. 量能原則與納稅人程序保障,以租稅申報程序為中心
452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 275 號解釋文「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特別規定時,雖不以出於故意為必要,仍須以過失為其責任條件。
#36. 納稅人權利保護: 稅捐稽徵法第一章之一逐條釋義
二、本文見解 行政罰法已揚棄推定過失責任 169 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依此而言,足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號解釋之行為人故意過失責任, ...
#37. 現代財稅法原理 - 第 13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因此,司法院89年7月27日大法官釋字第511號解釋認為:「交通違規則單純以違反交通規則為構成要件。」因此,該規定「屬法律授權主管機關就裁罰事宜所訂定之裁量基準, ...
#38. 月旦法學教室第168期 - Google 圖書結果
因此,在受此類處罰鍰處分之義務人留有遺產之情形,有司法院釋字第六二一號解釋之適用,本院九十年十二月份第二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在此情形,不得援用。 О延伸閱讀 1.
#39. 公務人員考試【公職小六法】(核心法規全新收錄.公職備考最佳工具書!): 11版
【解釋字號】釋字第 273 號【解釋日期】80/02/01 【相關條文】中華民國憲法第 16 條【解釋文】內政部於 ... 行政法院六十二年判字第 拾-1-68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彙編》
#40. 109年行政法輕鬆上手 - 第 46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釋字第 246 號解釋公務人員之退休及養老,依法固有請領退休金及保險養老給付之權利, ... 所為懲戒處分之覆審決議,實質上相當於最終之訴願 第一章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 469.
#41. 2023年初等五等‧絕配【歷屆試題精解專業科目二合一/一般行政類】 ...
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443 號解釋理由書之意旨,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 ...
#42. 屏東縣政府訴願決定書99年屏府訴字第32號
又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號解釋…但應受行政罰之行為,僅須違反禁止規定或作為義務,而不以發生損害或危險為其要件者,推定為有過失,於行為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 ...
#43. 95年專技人員中醫師特考陳○○閱卷評分事件判決要旨及說明
司法院釋字 319號解釋、典試法及其施行細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 ... 外,不得為與已撤銷之原處分內容相同之處分(參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68號解釋)。
#44. 行政法院的性別變更登記釋憲案,為什麼被不受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75號行政判決,從性別認同、性自主權, ... 字第522號,承審法官也認為違憲,但裁定停止審判,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 ...
#45. 行政罰法第七條所定之故意、過失責任是否改變司法院釋字第 ...
司法院釋字第275號解釋 「應受行政罰之行為,僅須違反禁止規定或作為義務,而不以發生損害或危險為其要件者,推定為有過失,於行為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 ...
#46.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有關主計業務部分)
主計機關派駐各法院辦理會計事務之書記官,自不包括在內。 釋字第67 號解釋(會計師2) 45. 11. 14. 凡在政府機關曾任薦任審計職務三 ...
#47. Re: [發問] 不法平等請求權- 看板TPC_Police - 批踢踢實業坊
大法官會議第275號解釋 與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283號交通事件裁定講的並不是違規人不得主張「其他人也有違規,為什麼你不取締他」 我們來看一下 ...
#48.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大法官解釋與大法官會議,有什麼不一樣 ...
1993年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修訂為「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立法理由載明「大法官為釋憲之主體,會議僅係大法官審理釋憲案件之方式,而非一單獨之 ...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75號解釋 在 Re: [發問] 不法平等請求權- 看板TPC_Police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大法官會議第275號解釋與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283號交通事件裁定
講的並不是違規人不得主張「其他人也有違規,為什麼你不取締他」
我們來看一下大法官會議 釋字第275號 在講什麼
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275
解釋爭點 認行政罰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責任條件之判例違憲?
解釋文 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特別規定
時,雖不以出於故意為必要,仍須以過失為其責任條件。但應
受行政罰之行為,僅須違反禁止規定或作為義務,而不以發生
損害或危險為其要件者,推定為有過失,於行為人不能舉證證
明自己無過失時,即應受處罰。
基本上,這個解釋文只是在講違反行政法之義務而受行政罰之行為,處罰至少需
行為人有過失責任。
再來我們看一下 臺灣高等法院 96年度交抗字第283號交通事件裁定 在講什麼
https://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htm 請自行搜尋全文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類別→刑事 判決字號→參考上面
節錄常被拿出來講「不法之平等」的內容
《遵守法規為每一國民之責任,自亦不得以他人違規行為尚未被取締或有無取締
,而執以為自己亦可以不遵守規定之適法理由,亦即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抗告人以他人亦有違規行為,是否亦有開罰單為抗告,其抗告並非適法之抗
告理由,亦無從以此解免其違規之責》
看清楚內容,該項裁定是說違規人不能主張「別人未受處罰,所以自己也不應受
處罰」→這個叫做不法的平等。的確,不能主張不法的平等。但是,如果今天違
規人是說「我接受處罰,但你也要對相同的違規人處罰」並當場告訴警察你面前
的哪台車違規,這不叫做主張不法的平等,這是違規人要求警方做出適法的處置
。這個要求換個名詞,大家應該就懂了。這就是「檢舉」。原違規人接受處罰後
當著員警的面「檢舉」其他人違規,能不處理嗎?能告訴他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嗎?不能這樣告訴他。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2條寫得很明確「應即舉發」
,另外第24條也寫了「不得洩漏檢舉人個人資料」,所以也千萬別跟新的違規人
說是「上一個違規人檢舉,然後還一邊用手指著前違規人」
至於以後怎麼告訴違規人,這是話術的問題。或許可以朝「警力有限」方面去發
揮。。。以上,希望對學長有所幫助。
--
Cherish what God has giv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77.132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