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
▶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以及民眾溝通型態的變化,這幾年郵政公司的業務受到很大影響。除了傳統的郵政業務外,如果在郵局日常業務之外和一些以服務導向為需求的其他相關單位合作,可使整個郵政的業務轉型,朝更符合民眾需求的角度和方向調整。
▶最近郵局開始進行郵政績效評鑑機制和總工作衡量表機制的建制,但本席擔心這些工作衡量表與績效評鑑機制可能是從都會區的角度做整體設計及規劃,沒有考量郵務士的工作包含不同型態和不同地理環境的需求。舉例而言,花蓮縣秀林鄉比彰化縣的地理範圍還大,都是山區道路,送同等量的信件所需時間和成本和都會區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不能用同一標準來計算,若以制式的、全國統一的績效評鑑機制和工作衡量表做為偏鄉郵務士工作量的要求標準是非常不公平的。之前台南等縣市有些工作量過多的郵務士因為在人力精簡過程中沒有考量到既有業務而有不同的意見並表達抗議,人與人之間的往來和關懷是讓我們可以提供更好服務的重要基礎。因此,希望你們在考量整體人力需求的調整過程中,一定要納入特殊地理環境所造成不同的時間成本和勞力成本,尤其是東部偏鄉地區。
▶另外,有些新增業務並沒有正式列入所謂的績效評鑑,比如和花蓮退輔會合作將獨居榮民的相關資料提供郵務士,請他們在
送信的同時附帶的關心獨居榮民的狀況。其實郵務士是村里長之外最瞭解地方居民生活型態的人,他們甚至瞭解地方上鄰居
之間的關連,有些偏遠農村的老人因為行動不便所以會拜託郵務士幫他們購買日用品,在送信時順便帶給他們,基於郵務士
對於地方的熟悉度、送信的路線及相關的交通成本等等,確實可以一併納入他們的業務,由他們扮演此種輔助性的角色是最
適合的。但目前這種業務完全是志工性質,沒有任何附加的誘因,不論是獎金上的誘因,連關懷探視工作所花的時間都無法
正式計入工作時數,而這些工作原本可能是衛福部、內政部、地方社會局、退輔會或其他單位的,你們在資源上是否有這樣
的規劃?如果衛福部希望將這類的服務納入郵務士的業務,是否能提供資源協助?是否可以正式的計入郵務士的工時?
翁董事長文祺:以去年為例,郵務士主動關懷獨居老人的次數高達6萬4,000次,目前都是以無償、自願的方式做,我們會考慮列為他們工作衡量的一環,給予適度的credit。我們很樂意與衛福部、地方政府或退輔會合作,至於在預算編列上支應位服部有行政困難,不過郵政公司的財務狀況在不靠外力支援的情況下尚可支應。
▶關於花蓮等偏鄉地區的郵局,所謂的一人局顯然人力不足,因為沒有輪替和代班的機制,在一人局服務的人本身的負荷和責任非常大,如果他生病、生產、外出或有其他需求時,有沒有替代的人?
翁董事長文祺:全省有69個一人局,而且這些一人局都在偏鄉地區,花蓮地區的一人局就有11個,我們會減併一些太集中、業績下滑且在都市地區的小郵局,但對於花東地區的所有郵局,尤其是一人局、偏鄉局,我們絕對不裁、不撤,而且要加強服務。另外我們規定一人局局長輪替的時間要比一般局局長短,2年一定要輪替,一般局是3年輪替,以及替代人力的設計。
▶花蓮站升等後人力居然比升等前少,這完全違背當初希望能升等並補足需要人力的基本原則,要儘快處理這個問題。東部地區台鐵員工的流動率非常高,因採全國性的招募人力,招考進來的人不願意留在離家遠、交通不便的東部,是否可以採分區招考或提供其他誘因以補足東部人力的需求,同時也不至於造成現有台鐵人力過度負荷的問題?花蓮站升等後的人力需求何時可以補足?
周永暉局長:過去是採分區考試,後來改為統一考試,我們也在審慎評估是否採每兩年或三年分區考一次的彈性做法。其次,花東地區有南居北工或家在西部卻必須到東部工作的情況,造成員工的流動率高,我們也希望就這個部分做一些調配,包括評估在加給上再做調整。現在是以臨時人力來補,這次特考錄取名額包括增額錄取的人數總共有25位,預計在6/17、18考試,我們會優先遴補。目前有105人,今年會補足員額125人。除非特考錄取的人沒有報到,如果有報到的話會以增額的方式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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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增額錄取遭疑不公 考選部:為滿足實際用人需求
111-01-07
〔記者楊綿傑/臺北報導〕今年110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於本月四日榜示,包括增額錄取在內總計錄取5316人,錄取百分之十點零一較去年為高,不過年年增額錄取遭外界質疑估算不精準、不公平,考選部今天表示,錄取人常有重榜及各種不可歸責事由,增額錄取是為滿足用人機關實際用人需求。
考選部說明,現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為正額錄取與增額錄取,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之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訓練。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完畢後,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配訓練。
而關於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機制方面,考選部表示,自八十四年訂定增額錄取制度已實施至今,其目的係為滿足用人機關實際用人需求。
考選部解釋,公務人員考試如僅依照機關年度任用缺額需求僅錄取正額錄取人員,即使精準的估算,往往因為如高普考試重榜錄取,或錄取人員於放榜後有服兵役、進修碩博士、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無法立即接受分發,均可以提出申請保留正額錄取資格,造成報缺的用人機關無人可用情形,將影響公共事務的推動與對民眾的服務。
考選部也說,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提報與決定程序、名額計算方式、與正額錄取名額比例限制,訂有嚴謹的標準規範,需由分發機關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報,並轉陳報考試院會議,最後再由該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依法決定,包括其提報與決定程序、名額計算方式、與正額錄取名額的比例限制,均有相當嚴謹的標準規範,以維國家考試的公平公正與公開。
考選部提到,詳細規定可參閱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法規\典試、監試、考試通用法規\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而未來有關增額比例限制問題,也將視用人機關需求滾動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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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錄取名額也有人質疑不公平,意見真多,不管怎樣還是比警察內軌特考公平很多,至少高普考還沒有新聞報導過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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