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百萬選票?移民/工權益,誰照顧,誰得票!」記者會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
新聞聯絡人: 李佩香 0975-211951 楊丹 0963-618303
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在台灣的婚姻移民人數達到554,706人。同時,據勞動部統計,目前在台灣的移工已達706,850人,新住民、移工已然是組成台灣多元社會的重要一分子。然而,攸關婚姻移民和移工的相關法律、措施,長期以來卻未完善規範。如特定21國境外面談制度與「國籍法第十九條」,均對於婚姻移民有諸多限制,造成新移民面臨「進不來,出不去」之困境。移工的保障更是不足,大部分移工仍深受仲介費剝削之苦。這些都讓台灣人權狀況蒙上陰影。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於12/18日舉辦記者會,主持人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夏曉鵑教授說明, 12/18是國際移民/工日,也是2020立委選舉政黨票各政黨抽籤的日子。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特於今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各政黨回應移盟訴求。夏曉鵑教授表示,根據內政部統計,新住民取得身分證人數已逾二十六萬,其中大多數已取得投票權,每位新住民的本國配偶、配偶父母,再加上眾多已有投票權的新二代,具有投票權,新住民及其家庭可投票的人數已逾百萬,因此各大政黨紛紛推出新住民丶新二代為不分區代表,希望爭取新住民及其家庭的支持。然而,移盟認為,真正關切新住民的政黨不應只做表面功夫,而應具體推動保障移民相關權益之法令政策。此外,為了讓台灣產業和許多有照護需求的家庭能夠安定發展,真正關心移民/工權益的政黨也應提出能增進移工工作環境安全和福祉的政策。為了讓廣大的新住民及其家庭,以及所有關注移民/工權益的公民更清楚了解誰才值得他們寶貴的選票,移盟提出五大保障移民及移工的具體訴求,請所有提出立委不分區代表的政黨回應,並將於12/30公佈各黨回應結果,呼籲關注移民/工權益的新住民及其家庭將政黨票投給支持移民/工權益的政黨。
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長的李佩香指出,針對特定21國境外面談制度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國籍歧視,長久以來受人質疑。而且面談機制缺乏裁量標準,面談官自由心證恐導致真實婚姻被拆散。有些個案甚至因外交部在簽證上註記後移民署便不得核發居留證,而必須在停留簽證到期後離開台灣再入境,造成國人金錢及時間的損失。這種碰運氣的機制,有可能使某些真實婚姻夫妻無法通過審核而虛偽結婚卻通過了。現行移民管道多元,有意來台從事非法行為之外籍人士大可不必透過婚姻管道。加上外交部用「可能」犯罪的理由進行事先審查,以上原因都讓人對面談制度的正當性產生疑慮。隨著全球化發展,跨越國界的人口活動頻繁,不同國家的人民結婚組成家庭已相當普遍,政府理應切實保障國人及新住民之「婚姻」和「家庭團聚」權。
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個案主任劉茜談以親身經歷點出許多來台多年的婚姻移民遇到的另一個問題:無法善盡孝道。劉茜的母親今年84歲,因為有老年失智症又患心血管疾病及心臟衰竭症狀,生活幾乎不能自理,住在貴州老家沒有人照顧,她想念母親時只能撥視頻給村子的鄰居才能看到媽媽。母親有失智症不會用電話,劉茜看到媽媽很清瘦,開口說她餓了,要女兒煮飯給她吃,看得劉茜心痛不已,無法將媽媽一個人丟在大陸不管的劉茜只有將母親接到台灣照顧,但依現行法規,母親只能居住半年便必須出境。雖然政府宣稱取得身分的陸配之七十歲以上的父母可以來台定居,但事實上,這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大餅,因為政府有配額,劉茜的母親要排到民國112年才能來台,她不知道母親能否活到那時,而有些陸配姊妹的父母甚至要排配等到父母一百歲時,這個政府根本是虛晃一招!想到母親,劉茜激動落淚的表示,她願意自費承擔母親在台灣的醫療費用,並不奢望占用台灣健保,她只希望能孝女兒的教道,照顧年邁多病的母親。許多嫁到台灣的新住民姐妹和劉茜遇到一樣的問題,她們為了要照顧在台灣的家,沒辦法分身為父母盡孝,而現行法規卻逼著他們眼睜睜把年老多病的父母送走,成為不孝的子女。劉茜呼籲各政黨聽到她們的聲音,修法支持新住民父母來台探視權益,因為娘家夫家都是一家人,不管是女兒還是媳婦虵們都要盡孝道!
許多新住民的子女已有投票權,他們也挺身而處爭取移民/工權益。母親原籍越南的新二代劉千萍就「國籍法」第19條有可能造成的國際人球問題表示:我國移民政策對於來自特定國家的婚姻移民持著過度的懷疑,移民政策與施行總是以「防範假結婚」為思考,卻不檢討在假結婚判定過程中存在諸多不公正、反人道的機制。在台灣努力落地生根並且貢獻家庭的新住民,可能因為文件偏誤、遭惡意不實檢舉、有無子女、經濟條件等原因,而被否定了婚姻的事實。新住民在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前,需先放棄原國籍。根據國籍法19條,若經法院判決「假結婚」就可能被撤銷歸化,且上述判決並「無時效限制」,使新住民將一輩子生活於失去身分、成為無國籍人球的疑慮與恐懼中。這樣的移民政策不僅涉及歧視,也罔顧新住民的基本人權,台灣在「製造無國籍人權」議題上也開始被人權組織關注。劉千萍質問諸多宣稱重視新住民的政黨:誰來為這些為數眾多的新住民發聲?誰來推動修法,給她們能夠安身立命的環境?
除了婚姻移民在台面臨諸多法律困境,大量移工也是備嘗艱辛。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英達主任表示: 家戶移工現在沒有任何法令保障,導致工作時間、休假日完全沒有法令規範,薪資距離基本工資的差距越來越大,嚴重違法國際勞工組織第189號《家戶勞工公約》(C189, Domestic Workers Convention )第六條、第十一條的規定。也由於家戶移工工作場所受僱人數低於五人,長期以來都無法享有勞工保險。此外,家戶移工經常受到僱主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遭到肢體暴力、性騷擾甚至性侵情事頻傳,勞工局不對家戶實施勞動檢查,也使得以上情況很難獲得具體改善。漁工方面,長期以來境內與境外聘僱的兩套標準,都無法做到對外籍漁工的有效保障,漁工被苛扣薪資、遭受口頭或肢體暴力情況頻傳,境外漁工更缺乏勞動法令保障,薪資亦遠低於國內基本工資。
71萬來自東南亞的藍領移工絕大多數都必須先在母國繳交一大筆仲介費才能來台,這筆仲介費有相當比例由國內仲介瓜分,而來台後還需要每個月繼續對國內仲介繳交「服務費」。國際勞工組織的公平聘僱準則,要求與招募與管理有關的費用,都由僱主支付,移工不應為工作而付費,目前移工的仲介費收取,顯然完全違反這項準則。越來越多的品牌歐美都已經在國際勞工組織以及各國法令的要求下,採用這種公平聘僱原則。我國政府既號稱以人權立國,且新南向政策鼓勵與東南亞各國加強各方面的交往,顯然必須負責任的將移工政策朝向公平聘僱的方向邁進。三十多年來,移工為我國的經濟生產與社會福利,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成為我國重要的生產推手以及安定社會的力量,政府不能繼續以移工沒有選票而迴避改善移工人權與勞動條件的訴求。
移盟今日記者會後將寄給各政黨「第十屆立委移民工權益承諾書」,針對上述問題請各政黨回應是否承諾未來進入立法院將推動修改相關法令政策,以落實移民/工人權之保障。移盟將於12/30公布各政黨回應結果,作為新住民及其家人,以及所有關注移民/工權益的選民投票之參考。移盟同時呼籲所有新住民及其家人關注自身權益,好好利用手中選票,選出能真正正視移民/工權益而非口惠不實的政黨和立委,共同推動後續修法,讓台灣成為一個多元友善,各族群攜手發展、共榮共存的地方。
移盟參與團體(依筆劃排序):
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夏潮聯合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協談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勞動人權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關愛之家協會、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 Migrante International-Taiwan Chapter
外籍配偶人數與國籍比例內政部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我和 立法委員蔡培慧、 南洋台灣姊妹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共同舉辦「從印尼漁工案檢視我國司法通譯之弊病」公聽會,邀請 立法委員 林麗蟬、 許毓仁委員、長期關注通譯制度的王美玉監察委員、轄有相關業務的司法院、法務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農委會漁業署等單位、有涉外案件訴訟經驗的律師、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深度挖掘相關議題的 報導者 The Reporter團隊等專家學者,以及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Serve the People Association-SPA,Taoyuan、 台灣司法通譯協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民間團體共同參與,希望從各方觀點來檢視我們目前通譯相關制度的缺漏,也廣納各方意見、集思廣益,找出既有通譯機制的改善之道。
上個月因為《報導者》的深度報導,揭露了台灣福賜群號遠洋漁船印尼漁工去年八月的死亡案件,實情並不單純,而承辦該案的屏東地檢署,在通譯人員未確實翻譯出被害漁工的自白的情況下,即以行政簽結該案。直到王美玉監委著手調查這個案子,並與《報導者》合作,才挖掘出這個事件背後系統性的問題。
這個令人震驚的事件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凸顯出我國目前通譯機制的問題。
內政部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6月為止,不含中國大陸及港澳居民,在台的外籍人士約有77萬,其中外籍勞工約57萬人,尚未歸化取得國籍的外籍配偶約5萬人,合計約62萬人,占了所有的外籍人士8成1;若再加計已歸化取得國籍外籍配偶約11萬人,來自東南亞各國的人士高達73萬人。
這龐大的人口數字連結到的是通譯的需求。
然而,以司法審理案件來說,目前刑事案件、民事及家事案件的傳譯比例低,令人憂心可能被犧牲的人權。104年全國地方法院涉外案件總數為9,258件,其中行政訴訟(含收容聲請事件)7,303件,有傳譯的案件占83%;刑事案件1,286件,有傳譯案件僅占20%;而家事及民事事件651件,有傳譯的案件甚至僅占不到2%。過去甚至發生過許多離譜事件,例如南部特教學校集體性侵案審理時,法官非但沒有傳譯,甚至請同為案件相關人的該校教師出庭「順便」擔任手語翻譯。
除了原住民族及身心障礙人士的通譯需求無法滿足,目前台灣外籍漁工、勞工、新住民的人數越來越多,法院受理之涉外案件也有所增長,由此可見通譯人才的需求越來越高,近年司法院雖有推廣讓法官知道基於職權可以傳譯,但是對於當事人是否需要通譯卻沒有一定的判斷標準,當事人也不知道調解及出庭時可以申請使用通譯,從當事人需求出發來完善通譯機制實為當務之急。
目前我國設有通譯的機關包括法務部、司法院、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五個機關。此外,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亦有與移工及移民有關之業務,但尚未設有通譯相關之機制。
我從第八屆立委任期就開始監督司法院及法務部通譯人才數量不足、勞動條件低落、傳譯品質不穩定、培訓課程單薄等問題,嚴重影響不諳中文或聽障、視障之案件當事人的應訴權利,更可能造成更多冤案。
經過幾年努力,司法院的通譯制度雖然逐步改善,但整體而言,我國各機關目前各自建置的通譯制度卻仍有諸多待改善之處,特別是低落的勞動條件使通譯專業人才無法留任,也讓通譯專業及穩定的通譯人才庫都遲遲無法建立。
台灣社會長期忽視東南亞語通譯服務在人權保障上的重要性,在司法審訊相關過程當中,即使在法庭庭訊時能運用通譯協助,然而在警察機關或其他第一線現場,卻不見得有通譯人員提供翻譯服務。各部門缺乏整合性的通譯政策,且各機關長期忽視通譯人才的培訓,難以確保當事人之相關權益。
為了促進台灣和東協、南亞、紐澳等國的緊密合作關係,蔡英文總統上台時提出了「新南向政策」這個重要政策。但是我們似乎不夠重視這些已經在我們社會與我們共同生活,和國人共築家庭,或者從事家事勞務、漁業、加工製造等基礎服務業,為我們的社會帶來許多貢獻的東南亞國家人民,他們在台灣的生活與勞動很可能是極度欠缺保障,甚至出了事情也無法得到足夠的支持與協助,被調查、上法庭,連話都聽不懂。
為了督促各機關正視通譯需求,我跟蔡培慧委員要求各機關徹底檢視以下面向,並提出具體的改善規劃,以強化通譯此一公共服務系統,確保當事人相關權益:
1、通譯培訓課程及相關資格認證應完善規劃,並建立通譯評核及考核機制。
2、檢視通譯人員之勞動條件及業務執行需求。
3、建立通譯完善之標準化處理流程,編寫基本說明手冊及翻譯相關文書,使當事人確知申請使用通譯之方式及程序、案件處理流程及評核或申訴之管道。
4、配置多元語言之通譯人員,以因應不同族群需求。
5、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召開建立「評估建立跨部會之專責通譯機關或機構」之評估會議,整合各部會通譯相關事務。
6、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邀集各部會及地方政府重新檢視通譯人力區域配置,並研議設置各區域通譯公共服務中心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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