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鯉躍龍門還是揠苗助長?】※文長慎入
前陣子看完一部探討韓國社會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變態升學教育及父母心態的影集「天空城堡」,無獨有偶美國也出了部「買進名校」影片,講述美國上流社會父母透過重金賄賂老師讓子女進入名校、由真實醜聞改編而成的影片,突然有些小小心得想跟大家分享。讓子女進入一個以他自身能力無法達到及應付的學習環境,究竟是讓兒女鯉躍龍門,亦或是揠苗助長?寶寶媽想跟大家分享一個令人鼻酸的真實案例。
寶寶媽是大學裡某個負責學生申訴及爭議處理的諮詢委員會(永遠有開不完的會)的可憐委員之一,某日受理一個學分已被當到達到退學標準的學生案件(該生大三及大四大量缺曠課),當天除了申訴的女同學出席之外,她的爸爸也來了(事實上申訴案是他爸爸提出的),心裡正在OS又是一個爸寶跟一個恐龍家長時,目光停留在申訴報告書上一處說明-這位申訴學生是特殊身份生(意即以特殊身份加分入學的)。
整場會議都是女學生的家長在代表發言和求情,女學生則有氣無力靠坐在座位上,一副生無可戀的厭世模樣,再看了看她大一到大四的成績,大一二大概都是低標或不及格,大三四基本上是完全放棄了,在場除了她的父親之外,所有的人心裡都很清楚,這位女同學的自信心已經完全被擊潰了,當初透過加分進入了一個身邊都是成績比自己優異的同學的學習環境,她在大一二已經被打擊到完全沒有自信和尊嚴,所以大三四選擇曠課和自我放棄。這個可憐的小女生在那當下最需要的是休息及大量的心理諮商輔導重建自信心,可是在她爸爸的眼裡,名校的光環似乎遠比他女兒的人生重要多了。
寶寶媽也經常擔任大大小小美術比賽的評審,低年級作品評審們最頭痛的事,莫過於有太多明顯是“想得獎父母”代筆或幫忙完成的作品,寶寶媽常想,透過父母的幫忙讓小小孩得獎只是高興一時,但如果因此讓小小孩對自己產生了不切實際的期望,從越高的期待天花板掉落在現實地面的痛是越大的,就像那位透過加分擠進學校的可憐女孩一樣,看到她完全失去自信及生命熱情的模樣,寶寶媽除了心疼也很替她往後的人生感到擔憂。
揠苗助長及不切實際的期待容易傷害小孩脆弱的自信,那父母要怎麼做才能建立小孩的自信呢?寶寶媽覺得要先能充分的理解並接受小孩與生俱來的特質。寶寶的個性稍微比較害羞(慢熱,不是內向),有高敏感特質,對聲音、觸覺、疼痛感異常敏銳,喜歡專注自己感興趣的事物,不感興趣的就敷衍帶過,是個聰明但也是個令老師頭痛的小男孩,但其實看在我這個媽媽的眼裡實在是再正常不過了,因為我自己就是個標準高敏感特質的人,所以我非常能理解他在老師口中所謂的“特殊狀況”,事實上,我自己的情況還比寶寶更加嚴重。
看過一本很不錯的韓國教育書叫「致,被兒子搞瘋的媽媽」(聲明一下我沒有被兒子搞瘋,但對於如何面對頑皮的小男孩的確感到棘手),作者是一位致力透過美術教育讓小男孩特質得以適性發揮的韓國教育專家,書中有個地方講得很好,他說小男生和小女生本來發展速度就不同(從生物學角度來看,女生有生育的生理機制,所以身心會比較早熟),如果用同一標準來看待小男生是不公平的,此外,個性沒有所謂好壞,每種個性特質都有雙面性,有自閉傾向的小男孩多半有專注的學者症候特質,而容易分心及好動的小男孩,通常想像力和創造力驚人。
寶寶媽小時候因過度害羞有社交障礙,所以習慣透過畫畫舒壓和表達,沒想到後來因為畫畫開啓了人生許多的可能性,以前也非常討厭自己的害羞,常常話還沒說出口就已滿臉通紅,但後來才發現,自己高敏感的特質是豐富創造力和想像力的泉源,所以長大後的我很喜歡自己的高敏感特質,也能和自己的高敏感特質相處愉快。
寶寶很喜歡在我的面前表演和搞笑, 常常把媽媽我逗得樂不可支, 有回他在表演一段精彩的自創舞步時,我跟他說:「你表演得超棒的,可不可以也在老師和班上同學的面前表演呢? 」他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不敢……我會害羞」,原本要鼓勵他試試看的我突然停了半晌。「沒關係,媽媽小時候也很害怕在大家面前表演呢!」我說,聽了這句話的寶寶回道:「真的嗎?」然後就開心的繼續玩他的玩具去了。
小孩身上有父母的基因,孩子的個性和特質有我們的影子,當我們否定小孩的能力和特質時,其實某種程度是父母不夠肯定及欣賞自己,所以將對自身的不滿和挫敗感轉換成否定小孩,行為和想法可以藉由教育來改變,但個性和氣質多半是與生俱來的,寶寶媽認為能理解並接受小孩原本的樣貌、肯定並欣賞小孩自身的個性與天生特質,不僅是最好的教育,也是父母對自己最大的肯定😉祝大家連假愉快囉~💕
學生申訴 案例 在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Tgeea (Taiwan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家知道嗎?根據實務經驗,#刑法通姦罪 不但無法給元配實質的保障,還容易被「權勢性侵」加害者拿來當成自保的工具。尤其在「師對生」的校園權勢性侵事件中,TGEEA 已經看過太多加害師長成功脫罪、由受害學生一人承擔通姦刑責的案例。
下個禮拜二,大法官就要對 #刑法通姦罪廢除 進行言詞辯論了。請關心校園性侵的家長、老師、同學們,和我們一起從 #學生權益 和 #教育 的角度,反思刑法通姦罪存廢的議題。
今天早上,TGEEA 也和 婦女新知基金會 等多個民間團體去司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我們舉出許多校園性侵案例,呼籲不要讓通姦罪成為校園權勢性侵加害者的保護傘。應從源頭的情感教育著手,讓婚姻回歸民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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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多年前,師大曾發生一起引發社會關注的師對生性侵案。
🔗 狼師性侵女學生 學生反遭師母提告判刑(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7379)
學生申訴教授性侵,教授說是「兩情相悅」,學校無力處理之際,女學生被教授太太控訴妨害家庭成立,判賠了 50 萬元,身心俱傷,前途亦毀。遺憾的是,20 多年來,在校園某類型性侵事件中,造成女學生雙重傷害的法條,如今仍在!因此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支持廢除刑法通姦罪,讓婚姻回歸民法處理。
本會長期進行校園性別事件諮詢服務,從服務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校園師對生的性侵害案例中,有學校已婚師長以誘騙方式,跟學生交往後發生親密關係,或以權勢地位迫使學生為避免影響自己的成績 / 比賽或畢業資格,而忍受師長長期的侵害。
🔗 我被性侵,他們卻說「你不該勾引老師」(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3111)
當學生勇敢提出申訴時,加害師長反而威脅恐嚇受害學生,將會被自己的配偶提告通姦罪,而且依據刑法,加害師長的配偶 #可以撤銷對師長的提告,僅有受害學生一人承擔刑法通姦罪的刑責,無疑是讓身心已嚴重受創的學生遭受二度的打擊與傷害,學生不僅無法透過法律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及身體自主,反而因法律更受傷害。
這類的校園師對學生性侵害案件,經過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調查,往往會追溯到多位已經畢業或離開學校的受害學生,當時正是因為師長以通姦罪的威脅恐嚇,讓學生不敢提出相關申訴,只能默默忍耐至畢業或想辦法自行離開校園。
本會認為,不應讓刑法通姦罪成為 #校園性侵害加害師長 的避責保護傘,這樣的法律不僅成為二度傷害校園性別事件受害學生的利劍,也無助於維護加害師長與其配偶的情感關係經營,實應盡快廢除。
性別平等教育的內涵包含 #情感教育,本會認為國家不應以刑罰來仲裁人民情感關係,成為情感教育的負向教材,不論是親情、友情或愛情與婚姻,情感關係的經營應紮根於自主平等與積極協商,讓彼此能夠同理與相互尊重,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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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EEA 發言稿網頁版:https://www.tgeea.org.tw/issue/16712/
通姦罪「懲罰女性」無助婚姻圓滿 婦團今呼籲除罪化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444859
婦團衝司法院抗議 要求通姦除罪化 (自由時報):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13213
學生申訴 案例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教育部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簡稱輔導管教注意事項),一時之間引起各方論戰。
「制服」向來是校園不能戳的爭議之一,為了讓討論更聚焦,以下簡單釐清幾個與《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相關的問題。
長期被關在籠中的鳥兒,可能會暫時忘了怎麼飛。從威權走向審議式、參與式民主,難免會讓人無所適從,只能透過更多討論、溝通,尋求共同的未來。校園民主的課程,我們一起來補課。
#修正重點是什麼?
《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第21點明確增訂「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https://goo.gl/KUhEox
#這代表制服被廢除了嗎?
《輔導管教注意事項》並未否定制定服裝儀容規範的可能性。只是要求制定服裝儀容規範的「程序」必須涵蓋適當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行政人員代表(辦法二、學校訂定之程序),並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辦法二十一、訂定校規、班規之限制)。
只要經過正當程序制定,學校仍然可以有制服相關規範。
#管得到私校嗎?
全國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都必須遵守教育相關法規。
#學校就是不甩教育部規定照樣處罰該怎麼辦?
根據教育部頒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如果高中學生因違反服裝儀容規定被處罰,可依申訴評議辦法向學校提起申訴。不符評議委員會決議者,可向教育部提起訴願(申訴評議辦法11條)。
申訴評議辦法全文:http://goo.gl/IZF0Zz
#違規卻不能處罰規定豈不是形同虛設?
嗯,確實,無法排除沒有處罰就不願遵守規定的可能性。
例如,2007年6月,教育部在《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就清楚寫明「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或據以處罰」。但頒布近9年來,因為髮禁而被學校處罰的學生還是多不勝數;全國許多學校(尤其國高中)明目張膽違反規定處罰學生,還振振有詞。這就是典型的「沒有處罰,不願意遵守規定」的案例。
如果學校都不願意遵守教育部訂定的《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又要基於什麼理由,主張應該以處罰的方式要求學生遵守不符合《輔導管教注意事項》規定之程序所產生的服裝儀容規範呢?
#學生不穿整齊制服不統一要天下大亂啦
關心(別人的)品格道德教育頭髮鞋子襪子的人們有福了,這裡有教育部2003年的《世界各國推動品格及道德教育與學生行為規範概況》調查,供您參考:
http://goo.gl/CLqa7g
第6頁以下是「有關中小學學生服裝、髮式及儀容相關規定」,歡迎舊雨新知留言前多加點閱。
#可是穿制服有很多好處.....
這次修正,並沒有禁止制服規定。重點是,制定服裝儀容規範的過程,必須是符合民主參與的正當程序;同時,不能以處罰的方式強求學生遵守繁瑣的服裝儀容規定,以避免侵害學生的身體自主與人格發展。
制服存廢的辯論,不是非黑即白的是非題,而是價值取捨的申論題。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什麼能力?寫標準答案、服從權威的能力?還是在基礎知能之上再思考、創新的能力?我們的校園文化,到底應該是崇尚統一、服從、上對下的權威指導?還是開放、參與、民主讓師生教學相長、互信的校園文化更有助於培養具備更強競爭力的人才?
教育部已經透過訂定《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確認不得以處罰為手段強求學生遵守服裝儀容規範。但還有很多問題留待校園民主的方式解決。「要不要有制服」是一個層次的問題;有制服,要規定到多細(有必要包括鞋襪、外套、配飾、內衣、襯衫下擺、裙裝長度、褲裝款式嗎?)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我們現在知道的是,不能再用命令、威權、處罰的方式,強制學生犧牲身體自主、人格發展權。而其餘問題的答案,需要由學生、教師等一起生活在校園的人們一起找出來。
#民進黨上台就反了學生們要幹啥都可以了在搞文化大革命嗎?
如果你真的了解文化大革命,你就會知道很多文革參與者都是愛國愛黨、崇拜領袖、守規矩愛穿制服。
基於2007年後的經驗,我想,很多學校還是會延續不甩教育部的傳統,服裝儀容處罰爭議勢必繼續延燒。這裡有兩篇哲學哲學雞蛋糕老闆
的文章,給大家參考。
《制服戰爭中 自以為是的好人》
http://goo.gl/h6cw9s
《穿運動短褲進校門會讓成績變爛嗎?》
http://goo.gl/hEaV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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