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29週年 #圖說八九六四 #八九天安門大事記
1989年4月30日:趙紫陽歸國;學生籌備五四遊行
【八九天安門事件大事記:89年4月30日 星期天】
作者:吳仁華
北京高校新出現的大字報集中譴責4月29日袁木等人與學生的「對話」。北京農業大學貼出署名「校自治會」的大字報,抨擊對話「是一種愚弄、欺騙全國人民的行為」,強烈要求在平等、公開的情形下對話,學生代表必須代表廣大同學意見。
一些北高聯負責人在各高校加緊活動,提出:5月4日前,由各校學生民主選舉的學生代表團與中共中央和國家領導人對話,如果政府不同意,將舉行更大規模的遊行。
*** 北大研究生會自主改選,校方拒承認
上午,北大研究生會監委會發佈公告:根據校研究生會章程修正案(草案)第1、3、7、9、10、11、14、18、19、23條的有關規定,校研究生會監委會委員17人聯名提議,於1989年4月29日19時30分召開了監委會。到會監委認為:上屆研究生會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這次學運中猶豫不決,領導不力,引起廣大同學的不滿。鑑於目前形勢緊迫,決定今天上午召開臨時研究生代表大會,對現任研究生會主席團投信任票。代表證每個宿舍一張,共304張。上午9時,召開臨時研究生代表大會,到會代表244人。投票結果,241票同意罷免研究生會主席團,299票同意選舉參加北大籌委會的研究生成員作為研究生會臨時主席團成員。表決有效。要求校研究生會主席團在12小時內移交權力。稍後,北大校方宣布不予承認。
下午,中共北京市委書記李錫銘,北京市市長陳希同等人在中共北京市委二樓會議室,與北京市屬17所高校的29名學生對話。該對話會由官方一手操控,受到北高聯的杯葛。
國家教委向各省、市、自治區教育部門和國家教委直屬高校發出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學生收看4月29日袁木對話的錄像,組織廣大幹部、師生學習《人民日報》四二六社論。指出當前工作重點是引導廣大學生充分認清這場鬥爭的性質,統一認識,不承認並堅決取締一切學生非法組織。
*** 政治局現爭論,李鵬憂趙妥協
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結束對朝鮮為期一週的正式訪問,上午十時乘火車回到北京。他在站台上同前來迎接的李鵬握手,互致「幸苦了」的問候。喬石、田紀雲、溫家寶等人也到北京站迎接趙紫陽回京。
李鵬《六四日記》稱:下午4時,去紫陽同志處。他同意明天開常委會研究學潮。總的講,他主張緩和的方針,嘴裡說不變。實際上,我擔心他為求得妥協,要承認團結學生會。遊行也要使之合法化。
李鵬《六四日記》稱:趙紫陽從北京站回到家後,鮑彤(趙紫陽秘書、政治局常委會秘書、中共中央委員)立即就到他那裡,送上趙紫陽在五四青年節講話稿。鮑彤還按照趙紫陽臨行前的佈置,密切掌握學潮情況,還找一批趙紫陽的「智囊」、「精英」研究形勢。
下午3時,趙紫陽主持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討論五四學生可能舉行大規模遊行示威的預案。會議決定:屆時對天安門地區實行交通管制,以保證亞洲銀行年會開幕式的順利進行。對學生遊行要進行勸阻,動員機關人員、居民不上街,不參加流行。會議上出現爭論。
李鵬《六四日記》稱:上午,我和王瑞林同志(鄧小平辦公室主任)通了電話,要他向小平同志報告:「五•四」青年節期間,在北京可能出現更大的遊行。
*** 各地學生動員,響應五四遊行
上海一些高校出現呼籲五月四日上街遊行的大字報,還有的學生秘密串聯,籌備五月四日的遊行。中共上海市委要求各校在五月一日前後抓緊做工作,一律不承認學生非法組織,勸說學生不要罷課,要採取一切措施勸阻學生上街遊行,要避免流血事件。
4月27日以來河北省一些高校大字報明顯增多,有抨擊四二六社論的,有發洩不滿情緒的,有抨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有呼籲學生行動的。河北大學一份大字報稱:如果五月四日北京有行動,必將會出現河北大學的旗幟,請有血性、有良知的同學五月四日凌晨務必在河北師大附近等候行動。
21時,浙江大學600多學生在杭州植物園集會,有的學生演講呼籲學生五月四日遊行。集會上打出了「五四科學和民主促進會」的旗號。事後經校方施加壓力,集會發起者同意今後不參加或不組織不利於安定團結的活動,並宣布「五四科學和民主促進會」流產。
(2011/04/30 發表)
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六四29週年 #圖說八九六四 #八九天安門大事記
1989年4月26日:官方整隊制止遊行,學生串聯要求對話
圖一:89年4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曾建徽起草的社論〈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將學運定性為動亂。四二六社論殺氣騰騰,激發出了血腥鎮壓的信號。從此,學生的要求變為兩點:1、摘掉動亂的帽子;2、平等對話。
圖二:89年4月26日上午,北高聯(官方稱「高自聯」)在政法大學教學樓前舉行首次中外記者會,上百名中外記者與會,2千多名學生旁聽。宣讀了新聞稿、章程草案、告全國同胞書,內容是簡述學運情況,以及學運的綱領及要求。
圖三:89年4月26日上午在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北高聯首次記者會,7名常委亮相:周勇軍、王丹、吾爾開希、張啟才(中央民院經濟系學生)、馬少方、胡春林(人大法律系學生)、張銘(清華汽車工程系學生、未出席記者會)。
【八九天安門事件大事記:89年4月26日 星期三】
作者:吳仁華
上午9時,北京高校學生自治臨時聯合會(簡稱「北高聯」,官方稱「高自聯」)在政法大學教學樓前的露天廣場舉行中外記者會,會場掛著「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和示威自由」的大標語。兩千多名學生,上百名中外記者與會。北高聯主席周勇軍代表北高聯發言,提出三項要求:一、要求與李鵬等政府領導人對話,承認北高聯的合法性;二、要求公安部部長王芳就四.二O事件中警察毆打學生一事公開道歉,並嚴懲兇手;三、要求新華社社長穆青因新華社對四.二二事件進行歪曲報導公開道歉。
*** 北高聯公開要求與李鵬對話
上午,在北大、清華、人民大學、北師大等校都貼出了北高聯的通知,號召學生「參加27日上午8時舉行的首都高校學生聯合大遊行,會師在天安門廣場,自帶水、乾糧。」
北京各高校負責人反應,當晚,學校領導得知第二天學生要上街遊行,便動員黨團幹部去學生宿舍進行勸導。北大籌委會5名負責人曾表示「我們可以不組織同學遊行,但同學們執意要去,我們還得出面組織。」
政法大學領導與周勇軍談到翌日凌晨3點,周勇軍最終同意取消遊行,學校提供一輛車,將他取消第二天遊行的決定(周勇軍寫的一張條子)通知北大、人大等校學生。
清華大學「和平請願委員會」在壓力之下曾於當晚宣布解散,但深夜11點又傳出成立聯絡組的消息。
四二六社論發表後,學運組織者調整鬥爭策略。早晨,北高聯發出了改變策略的《新學聯一號令》,提出4月27日在擁護共產黨的旗幟下游行,向全國人民表明,學生的7條要求不是動亂。
*** 海外民運動員,留美學人聯署公開信
上午,北大貼出發自美國紐約由民運組織「中國民主團結聯盟」策劃,于大海、江河、吳牟人、房志遠、李少民、胡平、陳軍、張欣、曹長青、劉曉波等人聯名簽署的的《致中國大學生公開信》。
8時至10時,北大等校出現一些大字報,表達對四二六社論的不滿,有的大字報抨擊中共,呼籲學生繼續罷課、遊行。人民大學有學生掛出「你想知道我們在幹什麼?讓歷史告訴未來。」大橫幅。有大字報稱:「我們決不被唬住,決不向暴政低頭。」
北京市公安局發布了有關遊行的通告說,悼念胡耀邦的活動已經結束。為維護民主法制和社會安定,凡舉行遊行示威的,必須依照北京市關於遊行示威的暫行規定提出申請,未經許可的遊行都是非法的並一律加以禁止。
北京市公安局發布的另一個通告說,為了維護社會安定和正常的交通秩序,嚴禁聚集街頭演講、募捐和散發傳單,違者將依法處罰。
《李鵬六四日記》稱:四•二六社論在昨晚廣播之後,形勢開始發生變化。各級領導和黨團員振作起來了。北京市委下午開了萬人大會,江澤民在上海上午就開了會。北京市街頭和電線桿上的小字報已一掃而空。
*** 江澤民整頓《世界經濟導報》;各地學生串聯
《李鵬六四日記》稱:上海市委貫徹鄧小平講話很得力,市委書記江澤民親自處理世界經濟導報事件,親自找該報總編輯欽本立談話,汪道涵作為《世界經濟導報》的名譽理事長一同參加規勸欽本立。4月26日上海市委決定停止欽本立總編輯職務,向該報派駐領導小組加以整頓。
外地學生到上海高校串聯人明顯增多。復旦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師範大學等校都發現有來自北京高校的學生到校串聯。在復旦大學學生集會上,一自稱是北大籌委會成員,並亮出北京大學學生證的人,發表演講。
北京理工大學一學生以找女友為名到山東大學,隨身攜帶傳單51份,準備在山東大學學生中進行宣傳,被校保衛人員發現制止。
上午,武漢大學出現一份《通知》,稱:「晚七時在化北樓302室成立學運領導小組或武大學生自治會」。後經學校勸阻,當天沒有開會成立學生組織。另一份大字報呼籲立即成立公開的領導機構----武漢大學行動委員會。」
*** 西安查辦四二三事件,捕68人
【新華社西安電】西安市公檢法部門正在查處4月23日動亂中的不法分子。據市公安局提供的情況,截止25日,公安部門已依法拘留不法分子68人,其中工人25人,無業人員15人,外地流入西安的人員18人,中學生10人。
北京高校校園內氣氛緊張,普遍認為翌日的學生遊行會遭到鎮壓,有學生留下遺書。我和劉蘇里、楊冠三(體改所)、秦孟周(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白樺(人民大學)等人在陳小平宿舍,幾乎是通宵達旦地議論翌日的情況。
晚上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所長陳子明來政法大學南平房青年教師宿舍,我和陳小平給他看了北高聯爲翌日遊行擬定的口號(北高聯秘書長王志新提供),只記得陳子明將「擁護共產黨的領導」改成「擁護共產黨的正確領導」,我當時就樂了。
(2011/04/26 發表)
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 在 【重要公告】... -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會CSMU Student Associ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重要公告】 一、中山醫學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二、中山醫學大學學生會費收退費辦法的修訂已於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學生議會通過一百零四年六月十日學生事務委員 ... ... <看更多>
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 在 自治規程 - 師大學生會 的推薦與評價
第一條本章程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組織規程」第五十四條訂定之。 第二條本會名稱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本大學學生之最高自治組織。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