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委外興建的平鎮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去年大崩塌,地下一、二層頂版陷落,一名工人遭活埋慘死,檢方查出,關鍵在結構技師計算錯誤,導致載重面積剩不到規範的四分之一,且建築師、營造商也沒發現,最近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結構技師、建築師及營造公司負責人。
📍我疑惑的是,為什麼結構技師願意一人承擔起這個責任?竟放棄由結構技師公會作鑑定,直接由建築師公會來做鑑定?難道這單單是結構技師一人的責任嗎?
應該負責監督的桃園市政府及負責監造的建築師,難道一點責任都不需負責嗎?
雖然錯誤及遺憾已經發生....但我認為更需要檢討的應該是桃園市政府到底有沒有記取教訓,並且在往後進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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