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優先 #確保收益
新竹市政府自 93 年起即規劃興建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身障就業大樓),中間延宕十多年被監察院糾正後,在 107 年 10 月正式動工,又歷經兩年工期,終於在近期要完工了。
我從選前就很關心新竹市 #身障就業基金的運用,發現身障就業大樓的建設經費大都來自此基金,所以上任後也一直很關注大樓的工程進度和未來經營規劃。
今天議會審議身障大樓 1、5 樓委託經營管理計畫,我在議場上提出兩點建議,期盼市府能夠納入將來簽訂的合約當中。
✅ #確保公益團體優先使用
由於本次委外經營的範圍包括 5 樓近 200 坪的大禮堂,加上身障就業大樓位於東區精華地段又鄰近竹科,所以未來可能被竹科的公司租借來辦產品發表會、法說會、研討會等等。
委外經營單位很可能會因為營運考量,而優先租借給營利事業,反而壓縮到身障社福團體的使用權利。
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我建請市府在合約中要求委外經營單位的場地租借辦法,#應明訂本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社團有優先登記租用的權利,並盡力為機構及團體爭取公益時段和優惠租金價格。
市府絕對有責任,要確保身障就業大樓的場地使用,符合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精神。
✅ #明訂變動權利金機制
根據市府送來的委託經營管理計畫草案,目前只有規劃每年向營運單位收取固定權利金,1 樓和 5 樓一年加起來固定權利金約 3 百萬元,主要是依據《新竹市市有土地及房屋租金率計算基準》計算。
然而,我上網搜尋,新竹市類似規模的會議空間,像是老爺酒店或是國賓飯店的會議廳,雖然面積只有 80~120 坪,比大樓的禮堂還小一半,但一個晚上就要價 10~15 萬元。
也就是說,如果之後委外經營團隊將身障就業大樓的禮堂出租給竹科的公司辦活動,#說不定也可以很賺錢。
當然,身障就業大樓委外經營絕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但假使經營單位能夠賺到很多錢,可市府卻因為合約制定得不夠完善,因此沒辦法獲得更多市庫收益,#那就是市府和市議會的失職。
有鑑於此,除了固定權利金之外,我強烈建議市府應該要在合約中明訂變動權利金的機制,當營運單位營收超過一定金額的時候,市府也能夠按比例抽成,增加財源;且營收愈高,抽成的比例也應該愈高。
#第十屆第12次臨時會
#身障就業 #社福政策
#履約管理 #財政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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