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畫土地應比照農地賠償、廟宇土地面積最多應能加倍、每戶應發180萬汙染補償費等,要求陳其邁落實他「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優於紅毛港遷村」的承諾。
陳麗娜指出,對於大林蒲遷村議題,雖然討論方向越來越聚焦,但卻不一定有共識。比如遷村基準日,明明110年2月草案才公布,遷村基準日卻訂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通過的108年10月,不太合理。因為當時遷村案還未確定,是直到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出爐後才確定遷村,所以她主張遷村日應訂為草案同一天。陳其邁回應則稱,遷村一定要有個基準,對現有居民權益影響不大,訂於108年是基於預算公平原則,並且有防弊考量。陳麗娜希望市府能再做考慮,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陳麗娜表示,大林蒲現有建物會依木造、磚造等材質區分補償價格,但大林蒲現有的木造或磚造房屋,遷村後必然會以RC混凝土重建,是否應統一以RC重建價格給予補償?陳其邁則認為,若鐵皮屋要以RC新建價格補償,對原有RC建築的持有人也不公平,比如原本開TOYOTA的人,若能以BMW的價格補償,對原有BMW的車主不公。但陳麗娜指出,當地經濟弱勢族群,目前還能住木造或磚造房子,但遷村後若要以RC混凝土重建,財務上未必能支持,如此則會降低他們遷村意願,市府應加以考量。
關於共同持分問題,陳麗娜指出,大林蒲環境不佳,許多家庭都是兄弟姐妹擠在一起住,土地為共同持分。遷村以後環境條件改變,若想要分家是人之常情,但持分可能差一點而不符合購地門檻,市府應該把這種情況考慮進去。至於土地問題,陳麗娜強調,大林蒲農地價格偏低,應納入周圍如林園地區的農地價格做評估;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該一坪換一坪,因為沒蓋房子的人其實是守法公民,要保障他們權益;至於非都市計畫土地問題,則應該比照農地價格補償。陳其邁回應稱,農地價格據他了解會有大寮、林園的水準,公保地他則認為,應維持都市計畫前既成房屋的權益,但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一坪換一坪條件;非都計土地說明會上沒居民提出,也會再做考量。
關於遷廟問題,陳麗娜指出,陳其邁曾承諾「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會優於紅毛港遷村」,但是紅毛港廟宇最多能買到廟宇原有土地加一倍,大林蒲卻沒達到這個標準,另外還有未登記的神壇等宗教設施未完整調查,這樣怎能說大林蒲優於紅毛港?陳其邁則表示,附近如有畸零地,會優先照顧宗教廟宇。
陳麗娜說,當初紅毛港遷村時每戶曾獲得台電60萬補償,而大林蒲人忍受附近汙染又比紅毛港人更久,是否應該給予大林蒲人每戶180萬的污染補償費?陳其邁回應則稱,說明會上也有居民提出討論,一坪換一坪外會有補償,金額會再算一下,當時是用租金補貼名義,我們會再看是不是再做增加。
「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的推薦目錄: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求助] 要求房屋改共同所有卻被拒絕- 看板marriage 的評價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兄弟兩人共同持有房屋問題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問題] 想請問關於母女/父女共同持有房產 的評價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陳童童- 你好. 有個問題請教. 如果兄弟共同持有一棟房子. 要全部轉給 ... 的評價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持分土地買賣 - 田明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的評價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全文檢索 -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的評價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問題] 兄弟姊妹聯名房屋貸款問題~ - Loan - PTT網頁版 的評價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Re: [問題] 房屋共同持有的1/4被法拍? - home-sale 的評價
- 關於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Re: [討論] 要先幫家裡買房嗎? - Boy-Girl - PTT情感投資事業版 的評價
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兄弟兩人共同持有房屋問題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小弟有疑問所以上來請教各位大大前陣子老爸把一間已繳完房貸價值600萬的房子過戶給我們兩兄弟所以是共同持有我大哥20歲我明年滿18歲有幾個問題想瞭解一下我想說在我 ... ... <看更多>
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問題] 想請問關於母女/父女共同持有房產 的推薦與評價
想請教的問題是,如果我與媽媽共同持有,將來要是媽媽過世(這樣講會不會很 ... vesia: 說服爸媽時不要說這樣房子產權複雜,只要說長大了自己負擔 ... ... <看更多>
房子改兄弟共同持有 在 [求助] 要求房屋改共同所有卻被拒絕- 看板marriage 的推薦與評價
我和老公婚後合購一間房子,
當初頭期款他出6成5、我出3成5,
之後房貸他出6成、我出4成。
房子登記老公的名字,
那時候他說,婚後是財產共有
那時候房仲說先登記夫,再登記妻,可以有2次首購優惠,
我自己也沒很了解相關規定(唉),
就登記了。
如今,考慮到法律上的一些問題(後面補充),
深覺應該要改共有所有比較有保障。
和他討論房屋是否可以改成共同所有,
改成他持有6成5、我持有3成5,
沒想到對方居然扳起臉孔說沒得談!
問他能不能告訴我為何不可以?
他還是堅稱沒得談!
因為對方拒絕說明他的立場,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考慮不周道,
因此想問版友能否提點我沒考慮到的部份:
1、我這樣主張,他實際權益有損失嗎?(可是我至少有出3成5啊)
還是有對他不公平嗎?
2、如果談到最後他就是不願妥協,怎麼處理比較好?
(不希望搞到要離婚、找律師 …我們已經有小孩了)
給我一點建議好嗎,
先謝謝願意看完我煩惱的版友!
--補充--
我認為現在這樣登記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1.他可以不經我同意處份房子
2.其他民法繼承的問題
3.我知道談1、2很不吉利…,
但是這個房子我好歹也出3成5以上,
為什麼不能主張部份所有權,而應該放棄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196.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56723197.A.834.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