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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EP14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5/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法理建國派提出的建國三步驟-抗暴.奪權.建國、台澎自決建國三步驟
2. 「自決建國」的進行方式及前提條件
3. 自決公投決議建國後要完成的具體工作
4. 當前行動重點
🔗 https://fb.watch/5mrLU7eD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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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理建國派提出的建國三步驟
我們法理建國派會說「建國獨立」,但其實對「獨立」的定義在台灣有很多主張。
比如很多人主張「台灣獨立」;法理建國派主張「建國獨立」;獨派團體主張台灣要「獨立建國」;有的人則主張「解殖ROC」、或者「國家正常化」。
有些團體會直接對目前的執政黨施加壓力,這樣的方式會有些負面反彈;那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主張的是自決建國,談論對象是人民,讓人民能了解客觀史實後做出決定。
🟠建國三階段:抗暴→奪權→建國
梁文韜教授的建國三階段,希望大家可以好好了解。
「抗暴」主要是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人的暴行,使台澎人強烈的反抗威權。
那時候一堆台灣本土仕紳參加地方選舉成為議員之後,常常拿這些東西出來質詢。最後這些人就是在二二八跨國屠殺及之後的清鄉綏靖處理掉。
👉🏻二二八大屠殺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36986239667624/
再來就是424刺蔣,之後蔣經國推中華民國台灣化。大家可以去看某次直播討論九二共識的脈絡,有談到李登輝時期的寧靜革命。
👉🏻九二共識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153922666496/
「奪權」這個階段很多人會以為是1996年,但其實還仍舊是中國國民黨掌權。
後來經過的政黨輪替,都還沒完成奪權,因為還是很危險會被中國國民黨奪走執政權。
很多人會說法理建國會有可能跟ROC打一仗啊!但如果真的落實了「奪權」就是實質掌控ROC,根本不可能自己打自己。
台澎自決建國三步驟:
1. 客觀史實的宣傳、展開對話,這沒有捷徑,只能靠人民一步一步的了解,從而產生建國意志。如果認為台灣已經是主權國家,就會覺得不需要建國,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很認真的在地一階段傳遞真相。
就好比有人沒有駕照開車上路三十年了,就會認為不需要去考張駕照,但你會跟他說沒有駕照沒關係嗎?成為一個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與不是主權國家又在一中兩政權框架下,大家仔細思考一下,哪個對台灣好。
2. 完全掌控中華民國政權,本土政黨來掌控執政權,掌控立法機關。這一步必須要第一階段徹底執行。法理建國派並不認為可以簡單的一蹴可及,必須要台澎人了解第一階段,建國意志形成,透過ROC選舉,慢慢推進讓本土政黨奪權。這個本土政黨由誰來真的不是重點。進行的時間點上也沒有絕對不能重疊,但穩定基礎是必要的。
所以法理建國派充分的理解目前執政黨奪權之路的主張,也很肯定他們一路上追求民主自由的努力。所以我們並不會對目前執政黨餓飽吵鬧。因為自決建國不是靠某個政黨或是幾個政治菁英來完成的。
3. 實際掌控ROC政權,台澎人會形成的公民壓力,就能促成ROC政權承認盟佔機構身份,然後承認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到這個階段ROC政權出來說的話,也不會很唐突,因為人民已經在前面兩個階段,已經充分了解。
所以我們法理建國派從沒有躁進行動,必須經過的路沒有忽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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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大家就可以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跟主張。
從2015年就提出了建國三步驟,至今過了六年了,仍舊走在建國三步驟上。
非常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我們的論述(•ૢ⚈͒⌄⚈͒•ૢ)
第一階段,我們要傳遞的對象就是所有台灣人,包含台澎人跟中華民國人。這樣才有辦法理解客觀史實,從而產生行動,所以一定要釐清歷史脈絡,減少誤解。
所以我們從國際法法理視角來談歷史脈絡,進行思想啟蒙、國際法法理知識推廣、以及住民自決權的法律程序效力上的推廣,也需要跟大家說明國際上出現法律瑕疵的案例,使其不會發生在台澎自決建國上,因為不想讓大家白忙一場。
👉🏻國際上法律瑕疵的公投例子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68314778083744/?d=n
我們也清楚知道過去推動台獨的前輩,耗盡了一生的努力,我們都了解所以才會在建國三步驟上如此謹慎。
時間是很重要的參數。許多事情,起了個好頭,卻耐不住時間的考驗,終歸失敗,或是事情終了才恍然發現,它所帶來的結果絕對不是當初你所要的。
所以我們要對所有推廣法理建國派的人負責,也希望推動的效果是必須成功,也不能隨便影響兩千三百萬人,更不希望誤解被擴散,因此,我們很堅持法理論述基礎,並且在推廣論述時詞彙上要求用字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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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決建國」的進行方式及前提條件
上次直播大家可以回顧一下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自決建國進行方式
⏩建國方式本質:外部自決權的行使。
⏩自決建國法理基礎:根據「日本殖民」史實進行去殖民化。
⏩權利行使主體:受日本殖民之原日本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含通婚所生之混血後代)
我們知道有其他組織推動的去殖民是指「中華民國政權」這個外來政權-解殖。
而我們主張的是根據「日本殖民」史實進行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台澎法理地位是在日本殖民後產生的結果,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在二戰後《舊金山和約》最終的法理狀態。這是參與二戰的國家不會質疑的處置,而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因此台澎人透過去殖民程序進行住民自決權就不會被受質疑。
因為ROC政權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
我們是理解其他組織推廣「解殖」的努力,也知道ROC政權現在殖民台澎人是存在的,但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並不屬於ROC政權,台澎法理地位如果沒有被台澎人了解清楚,也不會認為ROC政權在殖民,也會很難在國際上訴說ROC政權在台澎的根據是什麼。
我們主張的是受過日本殖民的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因為經歷日本殖民階段,所以可以來主張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所以這個法律資格就是台澎住民。
🟠自決建國前提條件1️⃣
⏩台澎居民認知:多數台澎居民瞭解客觀史實、台澎法理地位,認同自決建國的目標。
⏩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知道自己在建國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及職責。
⏩其他台澎住民:瞭解並支持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完成自決建國程序。
之前有說過金馬東沙屬於中國領土,所以金馬東沙住民相比之下無法影響到台澎住民的法律資格,因為有權行使住民自決的法律資格是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台澎人的使命就好比一個開門的人,大家住在地窖中,這個門只能被台澎人打開,因為台澎人握有KEY🔑,就是法律資格可以行使去殖民化。
開門以後,大家都可以走出去,走出去的人是大家,所以我們不是只為台澎人而建國,我們是希望現在居住在台澎上的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自由,透過了解客觀史實,有了共識認知,一起前進,所以法理建國派並沒有要割捨任何人,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
台澎住民要意識到這個行使自決權是為了大家,也為了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其他人。沒有經歷日本殖民的人,沒辦法行使住民自決,但仍舊可以了解這個目標,來支持台澎人握著KEY🔑。
就好比參加運動會,班上會派出選手去比賽,其他同學在場下會為上場的同學加油,獲得勝利時,榮耀是整個班級,並不只限於選手,大家各司其職,都可以知道目標是什麼。
🟠自決建國前提條件2️⃣
⏩國際社會認知
1.整體認知就是「台澎領土主權未定」、「台澎住民可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
2.國際社會的認知調整,《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簽約國,意識並承認自己因《舊金山和約》具有的權責。
3.其他未參加二戰的國家也要了解去殖民的權責。
🟠自決建國前提條件3️⃣
法理建國派的人要推動的就是「建立長期安定的國家」,這有外部與內部的方向要努力:
1. 外部是依國際法法理來取得國家法人格,透過外交手段跟其他國家結盟合作來抵禦外力侵犯,確保長治久安。與友台國家就台澎建國後配合行動做好準備,例如承認台澎自決結果的效力並發出聲明、軍事同盟條約的簽署。
2. 內部是依民主和平的方式,讓大家能夠在一個客觀的事實基礎上,基於相同的認知、共識,及對未來的美好想像,彼此合作、同心協力建立一個屬於大家的國家,而不是透過武裝暴力的方式,去強迫他人臣服於自己。簡單來說,台澎經濟、產業、自我防衛能力等各方面基礎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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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決公投決議建國後要完成的具體工作
我們知道主流意見是「國家正常化」、「正名制憲」,但我們也必須提出我們的論述,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還未建國,所以沒有國家可以正常化。
⏩完成自決建國程序結束後會進行的國家政府組建、定國號、制憲程序:
1.具參與自決程序資格的台澎住民在具合法治理台澎權限的治理機構舉辦的自決公投中,通過「建國」成為獨立國家的決議。
2.具合法治理台澎權限的治理機構依據公投結果,協助台澎人建立台澎國家臨時政府,並開始將台澎政務資財(包括戍衛台澎的軍隊、以台澎居民稅金購置的武器、技術)移轉給台灣國家臨時政府。
3.台澎國家臨時政府開始授予國籍給符合條件的台澎居民,包括國際法上無國籍的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而國際法上為中(華民)國國民,其中有意歸化成為台澎國家國民的1949年來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依中華民國國籍法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新住民及其後代,以及無論金馬之後發展狀況如何都想移居台澎、成為台澎國家國民的金馬住民等,原則上要放棄原中華民國國籍而依個人意願國籍歸化成為台澎國家國民 。
4.台澎國家臨時政府舉辦制憲代表選舉,由台澎國家國民在國民中選出制憲代表。
5.制憲代表先議決制憲程序,然後依該程序完成制憲。正式國號會在制憲時列為優先事項討論決定,並寫入憲法本文。
6.憲法制定完成後實施,台澎國家臨時政府依照憲法中關於政府組織的規定改制,成為正式的國家政府。
7.原本具合法治理台澎權限的治理機構因「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而功成身退,正式結束一切在台澎的管理治理工作(「終止代管」正式完成)。
中華民國政權承認沒有台澎主權,自己只是佔領代管者,接著宣布「將終止代管」,然後以佔領代管者的身分去舉辦自決公投,如果台澎人決定要建國,那代管任務會在台澎國家政府成立,台澎政務資材移轉給國家政府後正式結束。如果台澎人沒決定要建國,那就是繼續維持代管狀態。
代管狀態只會在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相關事務處理完畢的那一刻才真正結束。
法理建國派主張的「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就會在這一刻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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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當前行動重點
目前我們還在第一階段,就是推廣客觀史實,從而使台灣人產生建國意志。
法理建國派目標「終止代管自決建國」達成,早日建國早日解散,我們沒有要求名利,我們只希望在這路上讓所有台灣人離開一中兩政權框架,真正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第一階段除了推廣共識,也必須阻止被奪權(大中國主義者復僻)。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37721616260754/?d=n
Q&A112:為什麼不放棄中華民國舉辦的投票?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0416424873579/?d=n
我們在推廣法理建國論述時,會遇到有人罵我們有種不要參與ROC選舉投票。
現實上,ROC政權有權合法治理台澎,這個依據就是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所以我們參與治理機構選舉,是為了實質掌控ROC政權來奪權。
「中華民國台灣化」真正原因就是沒有台澎人支持ROC也活不下去,所以就只能走向台灣化,這是我們可以理解這段路。
但法理建國派仍舊必須把歷史脈絡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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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問
#網友發問1
Q1: 法理建國的最大阻礙是?
A1: 是所有不願意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真相的台灣人。
包括在國際上不自覺替ROC政權打廣告的海外台灣人。
-
#網友發問2
Q2:如果現在己經在”奪權”的階段,就是認為蔡英文所代表的是台灣本土意識,但她和民進黨一直喊”中華民國台灣” 難道不是在把台灣推向中國嗎?
A2:
這是兩面刃。
「堅持跟中華民國政權切割然後讓被洗腦成中華民國人的台澎人用選票教訓不愛國的民進黨,讓親中侵台派掌權,在奪權過程中敗陣」
VS
「使用『中華民國台灣』讓被洗腦成中華民國人的台澎人願意投票給它,增加奪權成功機率,並在奪權後厚植台澎建國實力」
兩害相權取其輕。
這是法理建國派可以理解「奪權」之路的必要之惡,所以我們並未對目前執政黨撻伐,我們針對的一直都是「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問題,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跟ROC政黨。
但我們仍舊必須說明清楚客觀史實。
-
#網友提問3
Q3:
若台澎黨要透過參選來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來達到建國的目的的話,最好能推舉人民現階段也很在意的交通安全、教育、法律、環境保育、經濟等相關人才來參選立委、議員。讓台澎人民能在建國後,立即能解決「中華民國政權」的爛攤子。
A3:(這題由聖峰回答)
台澎黨並不是「為了參選掌控中華民國政權」而成立的政黨,台澎黨是「為了讓大家知道『可以透過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來和平建國』」而成立的政黨。
台澎黨只是法理建國派用來讓更多人知道史實、台澎法理地位、自決建國知識、進而形成自決建國共識、並共同採取行動完成建國的宣傳工具。
掌控中華民國政權最主要的目的是完成「終止代管自決建國」的程序。
在建國之前把這些人才找來,還讓他們成為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的立委、議員,只是讓他們把自己的時間精力專業拿出來給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糟蹋。
台澎黨不會刻意去徵召這些人才。
這些人才一直都在,他們缺少的是一個不會有人扯後腿的發展舞台。台澎建國後,這個國家將會成為這些人才發光發熱的舞台。
這些人才在建國後可以加入在新國家成立的政黨來發揮所長、建設真正屬於台澎人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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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EP10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4/10(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一、「九二共識」的本質
二、「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1992香港會談」
三、對「九二共識」口嫌體正直的中華民國
🔗 https://www.facebook.com/Journeyshin/videos/786116992289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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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二共識」的本質
九二共識的本質就是一個中國國家底下兩個政權對當前狀況形成的共識,是一中兩政權的共同認知的部分。並不是兩個政黨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之間的事情,也不是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的事情,就只是兩個政權對於現在當前這個「中國主權國家」的共同認知。
如果只連結到中國國民黨的話,若換執政黨就不承認九二共識存在,其實就會違背目前籠罩在台澎領土上的一中兩政權框架的現實。
這不是某個政黨可以主張的。
——
2.「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1992年香港會談」
九二共識這個說法其實是從1992年香港會談出來的。
香港會談就是由ROC海基會與PRC海協會,這兩個民間機構來會談,之所以需要透過這民間團體的原因是因為這兩個政權從1945第二次中國內戰爆發後,一直到1991.5.1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都處於敵對的狀態。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PRC不承認的話就表示中國內戰還未結束;如果已經結束了那就不需要提什麼和平協議了。戰爭無法片面結束,而且中華民國政權軍隊到現在還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認定為敵人呀٩◔̯◔۶)
當時蔣經國時期「三不政策」主因為1979年美國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主權國家代表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權用這個方式阻止兩岸人民往來,但實際上雙方政權私底下還是有「密使」往來。但人民若有互動就會違反動員戡亂條款,被冠上匪諜罪名,即便完全沒互動,也可能被羅織罪名。
隨著蔣經國逐步推動「#中華民國台灣化」轉型,並提名台灣人李登輝為副總統,1984.3.21李登輝被選為第七任副總統;1987.7.15蔣經國頒布總統令解除「臺灣省戒嚴令」;1987.11.2蔣經國開放兩岸探親,到1988.1.13蔣經國逝世;李登輝以副總統身分繼任總統,之後1990年由國民大會選出擔任總統。(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27 條國民大會之職權選舉總統、副總統;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當時面臨到中華民國來台灣很久,不能只停留在「反攻大陸」的目標,所以才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但是也不能違背中華民國憲法跟本質,在1990.10.7成立隸屬於中華民國總統府的「國家統一委員會」,成立主旨是;主導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依據「民主、自由、均富」,力促中國統一。該單位後來在1991年通過《國家統一綱領》,針對「中國」的統一制定了基本原則。
國統會、國統綱領是李登輝任內出現的,將中華民國政權定位在中國國家分裂需要統一,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華民國政權第一次修憲1991.5.1增修條文為「依國家統一之需要」而制定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就把中華民國領土區分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
👇🏻詳細時間序為:
#陸委會 出現
1991.1.18,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並於1月28日由總統李登輝公布施行。同年1月30日,陸委會正式成立,專門負責中華民國領土不屬於自由地區的部分。
(而香港澳門於1997年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PRC,在這之前基本上中華民國領土裡面是沒有香港的,澳門是租出去,所以是中國領土但沒辦法管。)
#ROC海基會 出現
1991.2.8「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在台北成立。
#國統綱領
仔細看一下1991.2.23國家統一綱領提到幾個目標「建立自由均富的中國」跟四大原則:
1.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
3.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
4.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臺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
當李登輝擔任中華民國政權的總統時所成立的單位、所做的事情與立場就是「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PRC海協會 出現
1991.12.16,中國PRC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北京成立。
#一個中國原則 出現
1992.8.1 中華民國國家統一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
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
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臺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灣方面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二、1949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三、中華民國政府為求民族之發展、國家之富強與人民之福祉,已訂定「國家統一綱領」,積極謀取共識;深盼雙方均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個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
#1992香港會談
因為兩政權雙方有越來越多事務要處理,所以後來就有了1992.10.26香港會談。
PRC海協會 認為「一個中國的定義」要說清楚,而ROC海基會 說: 「對一個中國的認知各有不同,不用說得太明確」。
雙方都認為一個中國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有共識的部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的部分是:中國是指誰?
仔細回想中華民國國統會的一個中國原則,是最早就出現的喔!所以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部分的是中華民國政權,在往前推更早於1945年騙臺灣人光復,騙說中華民國已取得臺灣主權(笑)
在香港會談時PRC海協會提出五項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對兩岸公證文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而ROC海基會亦提出五項文字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鑑於海峽兩岸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在兩岸共同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咸認為必須就文書查證(或其他商談事項)加以妥善解決。」
但是PRC海協會不接受,為此ROC海基會隨後又提出三項口頭表述方案,最有代表性的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總而言之,PRC海協會要的是「說清楚一個中國主權國家由誰做代表政府」,ROC海基會要的是「一中各表」,這就與PRC海協會要的是「一中」不同!所以雙方差別在於「各表」的部分。
#九二共識
大家要了解清楚,ROC政權現在說九二共識不存在,是因為ROC政權要「各表」。
PRC政權則是說九二共識存在,因為認同「一中」,這個一中是指PRC政權作為「代表政府」。(意即中國主權國家由PRC政權當合法代表政府)
有趣的地方在於,九二共識中,真正「沒有共識」的地方是「對『共識』的定義」。
所以雙方的認知有共通點的地方是「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唯一沒有共識的地方是「一中」是哪個代表?
PRC政權堅持是PRC是中國代表,ROC政權認知是沒有否認一中,只是對於這個「一中」則認為雙方各說各話.彼此看法不同。
BUT!!! 臺灣人聽到九二共識會生氣的地方不是「一中」,而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一句。
臺灣人根本不在意幾個中國,我們只在意臺灣不屬於中國這個事實,所以否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這一句卻是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的共識阿。
而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沒有共識的部分只有「一中」是誰。
所以啊!臺灣人跟中華民國政權不承認「九二共識」的理由不一樣。臺灣人不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民國政權是認為對方PRC說的九二共識沒有一中各表。
臺灣人根本不清楚中華民國政權要說什麼,真的是至今最荒謬的事情。
#中華民國在台灣
1995年李登輝時任中華民國政權總統時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母校時,對中華民國現況的政治論述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將一中各表與中華民國作為政治主體與自身現實的認識做出表述,算是一大突破。
(題外話,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也是用 "on Taiwan" 這樣的描述方式:
TAIWAN RELATIONS ACT
Section. 2.
The President- having terminated govern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1996年直選總統
1994年第三次修憲後改為總統直選、任期四年。
1995 年中華民國還「在台灣」,1996年在台灣辦個總統直選(而且裡面一堆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海外『華』僑的票)就變成台灣了嗎?
Q&A56:台灣透過1996年直選總統建國了嗎?https://reurl.cc/xgpqOV
#寧靜革命
(1987年解嚴至2000年民選總統)
從建國的角度來看,李登輝所謂的「寧靜革命」的確是幫了不少忙,給予肯定是應該的。
只是臺灣人不要把過程當終點,誤把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權當自己國家了。
李登輝於2005年在「群策會李登輝學校」授課時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太平洋戰區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指示蔣中正派軍暫時佔領台灣,後來的《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都沒有明白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給誰,形成台灣法定地位未定,因此他主政時才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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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對「九二共識」口嫌體正直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在打迷糊仗!並沒有說清楚內容,只說反對九二共識、反對一國兩制。
跟著臺灣同仇敵愾這樣,不知道在裝什麼?講的好像承認九二共識等於承認一國兩制、等於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你各位啊!看清楚剛剛說的歷史脈絡啊!
臺灣人與中華民國政權反對的理由不一樣,怎麼可以因為一起「反對」就產生了情感連結呢?殊不知 中華民國政權跟PRC政權有共識的地方是「把臺灣出賣給中國」的這個部分喔!
這讓我想到中華民國政權總是說不同意「一國兩制」,可是仍舊把臺灣算在中國的一國之內。你們想想國統會跟國統綱領的內容(攤手)
更精準一點來說中華民國政權很早就開始實施「一國、兩岸、三區(嚴格說起來有三區:自由地區、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三制」。
現在中華民國政權避而不談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就是中國流亡政權,都會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臺灣是中華民國主權國家的領土,這真的很荒謬,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中華民國政權從未建國只有建立政權,而且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含PRC/ROC想代表的中國)。
中華民國總是說1912年開始就是主權國家,搞清楚喔這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喔!所以也不要說中華民國就是臺灣。
1945年中華民國至少還是控制大部份中國領土,來台代管騙臺灣人光復時,把臺灣編入中國的一省,中華民國是遠遠大過於臺灣,所以中華民國也不等於臺灣啊!
所以到底中華民國怎麼變成臺灣?這種說法絕對與「1912年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搭~不起來。
口嫌體正直,中華民國始終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後不否認自己是「一中」,反而反對的是PRC政權的版本沒有「各表」。為什麼反對?因為中華民國認為中國分裂中,兩岸分治為兩個政治實體。
中華民國政權自始至終都在實踐自己版本的「九二共識」,所以稱呼PRC政權為北京當局,這就是「各表」,要求對方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
然後跟臺灣人說你們看中國有多可惡,老是想統一我們!臺灣不等於中國!
......欸中華民國難道沒有嗎?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省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政權啊!
大家記住兩岸不是台灣海峽,是廈門灣~因為始終是中國的領土是金馬,從未被割讓出去,中國內戰戰場延伸最遠就只能到那邊啦!
而且陸委會出來說開羅宣言、臺灣光復的時候,就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啊!難道開羅宣言說的是臺灣光復給臺灣嗎?所以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無誤。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就寫得很清楚,一個中國兩政權。目前的15個邦交國建交時間點,有的是流亡之前,有的是流亡後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時,這些都不是台灣邦交國。
所以不要以為建交是跟臺灣建交。
[#時事]
https://www.facebook.com/mofa.gov.tw/posts/1050782808779694
這個新聞說台宏建交80週年。推算一下是1941年,但這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日本的。
1941年還是日本領土的臺灣居然跟宏都拉斯建立邦交關係?不覺得很荒謬嗎?這就是中華民國臺灣化啦!這其實就是中華民國自欺欺人,穿著臺灣的外衣招搖撞騙的鐵證。
錯誤的方向用力走會到達目的地嗎?不會。
我想要選擇的是正確的方向但不簡單的路,慢慢走終究會到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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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問1
Q:改名是第一步!
A: 改名如果改成很清楚的法理地位那就ok
但不要混淆事實,如果將中華民國改成臺灣共和國,但未來在解釋客觀史實時,就會變成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屬於臺灣共和國?! 是不是很錯亂🤪
再來,希臘為什麼要求「馬其頓共和國」要改名「北馬其頓共和國」?因為希臘內部有個馬其頓省,這樣就很混亂,會讓人誤會馬其頓省是不是馬其頓共和國的屬地。
法理建國派唯一可以接受的改名是「台澎代管區暨中華臺北」,講清楚就ok,不要越搞越亂。
#網友提問2
Q: 建國以後新台幣會不會變成廢紙?
A: 建國以後新台幣不會變成廢紙,貨幣是一種價值交換工具,它的價值高低取決於背後的支撐。
新台幣的價值源自於台澎土地、人民,台灣企業的技術與生產能力、台灣的經濟實力,這些都不會因為建國而消失。
貨幣的靠山是在於這塊土地上的一切與人民,而不是中華民國政權。
#網友提問3
Q: 中華民國軍政權已經不在了!
A: 中華民國來台代管受盟軍指令代表全體盟軍而非中國政府,沒有什麼中華民國軍政權已不在,中華民國軍隊還在啦,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現實存在。
而且中華民國政權還在治理中國領土,如果中華民國不是中國的話,怎麼可以治理他國領土?侵犯他國領土呢?
法理建國論述的是反對「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反對中華民國難民喔!台澎建國後,人民可依自由意願歸順新國家,台澎建國是要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建立多民族的國家。👉🏻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wp.me/pd1HGm-3U
#網友提問4
Q: 所以建國就不會戰爭嗎?
A: 我們從未主張建國以後就不會遇到國際戰爭。
成為主權國家,與還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這兩個能產生的國家支持,很難理解差異嗎?
成為主權國家可以與他國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也能建立軍事同盟,戰力可以加上盟友的戰力。
建國之後可以跟其他國家簽共同防禦條約(如美、日),讓他國駐軍,結成軍事同盟。
沒有人能保證敵人不來犯,但建國可以讓敵人更不敢來犯。
這就好比:沒有人能保證將門上鎖就不會遭小偷,所以這就表示將門上鎖沒意義嗎?
更別說現在沒建國,被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主張「因為台灣光復,台澎成為中國一部份」的中國流亡政權治理,不就是給主張自己是繼承中華民國政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使用武力侵犯台澎的正當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侵犯台澎是有提出法律上理由的,建國就能讓它失去這個法律上的理由,到時候它武力攻擊台澎就完全是非法侵略違反國際法。
一邊罵壞人很邪惡,又死不建國,給壞人繼續有作惡的理由是有什麼問題呢?
先建國再來談國家的長治久安,如果連談長治久安的資格都沒有,是要說什麼呢?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就是比別人矮好幾截。
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就是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政治實體。
台澎欠缺的就是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才能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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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補充問與答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580496457172/?d=n
把國統會廢掉、國統綱領廢止,中華民國政權也仍舊是沒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流亡政權,國際社會用「一中」來處理 ROC 政權可不是因為它有國統會、國統綱領。
要「彰顯台灣主體意識」,老實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沒有台澎主權,台澎不是中華民國一省,不是更乾脆嗎?
Q&A95:中共是國際法資深玩家嗎?和平協議是什麼?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025122589009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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