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媽早日康復
8月28日午後,五月天主唱阿信的母親在北投過馬路時,在斑馬線上被機車撞倒拖行,導致肋骨骨折受傷送醫,雖然消息這兩天才曝光,仍令人心痛不已,希望信媽早日康復。
其實,類似的行人交通事故屢見不鮮,去年我的一位摯友,就在南門市場羅斯福路口的斑馬線上被搶快轉彎的機車撞傷,四肢多處骨折,足足養了快一年的傷。去(109)年行人事故就高達16,936次,高齡者行人事故則有5,803次,顯見類似的事故其實頻繁出現在我們生活之中,其中不少的受害者更是我們的長輩。
這些意外多肇因於對行人路權的保障意識不足,對行人不友善所致,馬路如虎口的亂象,每每讓初到臺灣的外國人驚悚不已。要導正行人路權的重要,政府偶而會推動路口安通大執法,象徵性地保障行人安全,但是這些點眼藥、放煙火式的作法是遠遠不夠的,還須要從根本做起: 建立行人絕對路權的法制保障,也要改善路口的工程設計,真正做到以人為本,以保障行人安全為上。
在法制面,我在立法院已經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草案,除了要加重對於不禮讓行人、行動不便者及視障者的加重罰責提高到2,400-10,800元,因而造成受傷、死亡者,更要加重處罰12,000-90,000元並吊扣、吊銷駕照。此外,本會期更預計透過提出公路法與市區道路條例的修正草案,持續加強保障行人、市區道路必須設置一定寬度以上人行道的相關規定。
保障行人安全,不只是要透過執法面保障,也需要硬體建設上大破大立改革。交通安全需要改革的議題還有太多,但是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只要有開始,終究會有成功的一天。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725031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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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1日清晨,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和農安街口,加繪黃色棋盤格的加強型斑馬線。(張哲生 攝)
這種加強型的黃白色斑馬線是臺北市政府於2020年6月20日開始試辦,其目的乃為了增加行人穿越線之辨識度,以加強對來往車輛駕駛人的警示效果,進而維護行人穿越馬路時的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5條規定,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係設置於路口,提供行人穿越道路時安全專用的步行空間;臺北市交工處為增強行人穿越道線的醒目性,以警示駕駛人通過路口時減速慢行並禮讓行人,便於現有行人穿越道線枕木紋兩端增繪黃色棋盤格,來加強警示效果,提升行人通過之安全。
目前臺北市共有五個路口試辦這種黃白色加強型斑馬線,除了圖中的中山區建國北路三段和農安街口,還有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127巷與中原街口、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101巷與中原街口、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790巷與20弄口,以及士林區重慶北路四段與葫東街口;這幾處路口皆有轉彎車輛多或長幼行人多的狀況,具有車流交織、人車爭道之高危險性,因此被列為第一期試辦對象。
臺北市交工處除了呼籲用路人在行經上述試辦地點時,務必提高警覺以策安全,並表示他們會於試辦期間派員觀察駕駛行為,俟試辦期滿後,檢討實施成效,以作為未來推廣彩色標線及建議修法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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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門質詢
高雄市這幾年陸續有新的觀光景點完成,例如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大港橋等,市議員曾俊傑今天(20日)質詢要求市府要規劃串連這些景點形成觀光帶,並透過即將舉辦的國慶煙火、台灣燈會來促銷、推廣高雄之美,才能吸引更多的觀光客並創造產值。
曾俊傑議員表示,走一遍高雄市最近可說說火紅的駁二特區周遭,可以發現從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大港橋、Holo Park,一直到棧二庫、再到改建中的哈馬星鼓山魚市場,是一路相連的,整個觀光帶已經成形,更特別的是,整個觀光帶有輕軌捷運經過,形成一個最完美的接駁。
曾俊傑議員說,新冠肺炎的疫情預估不會在短期內結束,國人無法出國觀光旅遊仍會持續一段時間,因此國內旅遊仍會是國人旅遊的主力,加上2021國慶煙火、2022台灣燈會都將在高雄市舉行,高雄市應該好好善用流行音樂中心到鼓山魚市場這個觀光帶的優勢,做一個有效的促銷。
曾俊傑議員表示,他曾經提出在駁二特區附近設置「酒吧一條街」的建議,市府也認為可行性高,他要求觀光局要加速推動夜間觀光,補足這部分的不足。。
市府觀光局長周玲妏表示,市府各相關局處已經準備好,要跨局處向全台促銷雄觀光。
此外,高雄市平均1.35人擁有1輛機車,但曾俊傑議員強調,高雄市機車停車格嚴重不足,市府卻用開罰單、拖吊等方式來對付市民。例如市府最近在高醫周遭進行「自由一路兩側人行道暨機車格改善工程」,原有的機車停車格都因此無法使用,原本的機車停車供需失調更加嚴重,但市府相關單位並沒有體恤民眾無車格可停之苦,反而是祭出強硬手段,對違規騎士開立罰單。
曾俊傑議員表示,針對類似情形,市府要有因應對策,例如加速工程速度、在工程期間開闢臨時停車區給民眾使用、用勸導代替罰單等才對。
曾俊傑議員表示,他最近接獲多起陳情案件,是因為遭檢舉機車「沒在規定車道行駛」遭罰600元。陳情民眾說,機車要待轉,因待轉區與斑馬線設置很近,機車因為角度問題,會經過斑馬線再進入待轉區,但當下就被拍照檢舉。他認為交通局沒做好相關的標線,卻讓騎士因為檢舉而付出代價並不公平。
#市議員曾俊傑關❤️您
斑馬線設置規定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斑馬線設置規定 在 蔡文旭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要work smart, 不要work hard。
學校應採用「遠紅外線熱像儀」來取代「額溫槍」,其效果一樣,省時又省力。
5/1上午市議會進行市長「施政總報告」。因應武漢肺炎所衍生的舒困方案,內容複雜,有公司、個人、貸款、減稅、補貼、現金救助等,規定多、限制也多,雖然有網路懶人包,內容詳盡,但許多鄉親不會使網路,希望市府能夠設置單一窗口與專線電話來服務市民,更可印製「簡易傳單」由鄰里長派發給各住戶,讓弱勢家庭、獨居老人也能得到應有的補助。
有許多學校向文旭反應,希望市府能夠幫各國中小增購「遠紅外線熱像儀」來幫學生測量體溫,因為現在各學校每天還是要動用很多教師、職員和志工一大早6:40就要到學校各門口去幫每位學生量額溫,費時又費力,很不經濟。跟據了解,「遠紅外線熱像儀」一台約10萬元,全嘉義市國中小學校依規模大小約需要50台,經費約需500萬元。以民生國中為例,該校目前有2台「遠紅外線熱像儀」,教育部補助1台(學生數超過1千人),家長會捐贈1台,但目前還缺1台,有的學校連1台也沒有。
管理學說,要work smart, 不要work hard。使用「遠紅外線熱像儀」與「額溫槍」效果一樣,但更省時、省力,希望市府採納辦理。
*垂楊國小東北側正在施作「人行道無障礙設施改善工程」,因路口的無障礙斜坡道與斑馬線對不齊,所以花了527萬元將人行道打掉重做,這實在沒有必要。若將這527萬元拿來購買「遠紅外線熱像儀」反而更有意義。
斑馬線設置規定 在 天下有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人們都知道設置斑馬線是爲了提醒機動車駕駛員在通過斑馬線時減速慢行,禮讓行人,但就是在保護行人和非機動車的斑馬線上也曾發生過無數慘不忍睹的車禍。所以爲了規範人們的駕駛行爲,增加駕駛員的安全駕駛意識,避免在斑馬線上發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門對駕駛機動車通過斑馬線時不禮讓行人的不良行爲做出了相應的處罰規定!那麽在駕駛機動車通過人行道時怎麽才算做到禮讓行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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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設置規定 在 [問題] 路口有斑馬線卻沒有設置紅綠燈? - 看板Road 的推薦與評價
台中火車站附近 建國路與八德街口
繪製有兩個斑馬線(枕木紋) 但卻沒有設置紅綠燈
請問這是什麼原因呢??
鄉間小路或是車輛鮮少的路段會有這種配置(有斑馬線沒有紅綠燈)
但建國與八德街口因為鄰近火車站與客運站 交通非常繁忙
怎會有這種設計呢??
如果沒辦法設置紅綠燈 那為什麼還要劃斑馬線呢??
是想害死行人還是陷往來的車輛於不義呢??
如果要向政府單位反應 主管單位是哪個科室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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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45.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475132231.A.315.html
大哥先消消氣。
因為我住附近,所以我常走這斑馬線穿越這路口。
我知道依據法規 車輛不管如何都必須減速禮讓行人
更遑論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
但現實在台灣是沒在禮讓的
我每天要走這路口都是拿命在拚一樣
往來的客運公車與車輛機車 都是沒在讓的
加上這路口有弧度 對於駕駛來說會有死角
如果這路口不建議行人穿越 為什麼還要畫斑馬線
這是我長久以來的疑問
就我所知 這路口有撞死過一個老阿婆
我都想替那阿婆看能不能爭取國賠 因為這路口實在不適合劃斑馬線
因為行經的車輛最少九成不會禮讓
※ 編輯: Sodium (114.35.45.80), 09/29/2016 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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