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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交往 在 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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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我覺得是看男生想交往的心態,想玩玩打砲的會覺得要找好騙好脫手的,某些未經世事的未成年就成為一個不錯的選擇,國高中女性真的會對大學生有種 ... ... <看更多>
如題我的朋友快30歲跟國一女生交往我覺得不太正常他覺得這很正常而且比我想的還要多1.年紀差太多,想法以及未來看法,社會經驗等,容易造成資訊不對等2. ... <看更多>
#1. 和未滿18歲的人交往,有違法嗎?
感情的交往並沒有任何法律限制,想交男女朋友不管幾歲都不違法,但如果使小女友脫離家庭?或和小女友發生性行為?那就要小心觸法囉。 ... 刑法第227條規定: ...
刑法第229條之1後段條文:未滿18歲之人犯第227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 和誘罪會對未遂犯進行懲罰,如果父母反對子女與他人交往,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就走上私奔一途。
#3. 法律常識-與未成年交往被控告「和誘罪」 - 張思涵律師
若只是未成年人故意不接家人電話,與男女朋友在外約會,並不構成任何的實力支配,當然不可能成立和誘罪;但若是成年之一方未經家長同意擅自帶未成年人出外旅行數天更或是 ...
#4. 與未滿16歲未成年發生性行為,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也犯法嗎?
不論男女,交往時都應尊重彼此的身體界線和性自主權,在雙方決定發生性行為之前,必須知悉對方實際年紀,避免誤觸刑責。 我國刑法對於未成年之性行為有明文規定合法性交 ...
#5. 女兒為了跟男友同居離家出走,怎麼辦? - 晚晴法律事務所諮詢網
筆者今天就在這裡為父母們提供幾個目前比較常見的未成年子女交往時可能涉及的法律 ... 大家常常以為18歲以後從事性行為才合法,這觀念其實不太正確。
#6. 未成年孩子談戀愛怎麼辦?三大撇步幫助家長與孩子一同攜手走 ...
18歲 以下和16歲以下的青少年發生性行為,也就是所謂的兩小無猜,這樣的合意性交並沒有違反當事人的意願,在校園中通報、涉及違法是因為一方年齡不到16歲, ...
#7. 青少年的愛與不愛~父母如何因應!
法律上稱為準強制性交罪,一般稱兩小無猜條款〈目的:保護未成年人性成熟發展〉。 關鍵: (1)只要未滿14歲,就算雙方合意也要處罰,此階段的交往行為都該被輔導、.
#8. 阿崙法律會客室--與未成年人交往應知分寸 - 人間福報
【讀者來信問】 志強今年二十二歲,去年年底在跨年晚會上認識了一個未滿十六歲的女孩小莉,認識不到一個月,即在兩情相悅之下發生超友誼的關係。小莉.
與未成年少女交往未發生性行為有什麼法律問題,律師諮詢:全國各地律師上線為你免費解決民事、刑事、繼承、離婚、詐騙、抵押、擔保、監護權、消費保護、契約等法律問題都 ...
#10. 對子女的交往對象反感該怎麼辦? - 婚姻家庭免費法律諮詢
在這之前,筆者只想問父母們究竟想告對方甚麼罪?誘拐未成年子女?但孩子好好的沒翹家也沒和人發生關係,何來的誘拐?如果交往對象是同班同學呢?
#11. 如果兩個未滿14 歲的國中生 - 太宇法律事務所
依據《刑法》第 227-1 條,如果是 18 歲以下之人犯前條犯罪「也就是跟未滿 14 歲」或者「滿 14 歲未滿 16歲」發生性行為,如果沒有違反對方意願,而是 ...
#12. 嘉義男與未成年小女友啪啪「鬧出人命」 分期20年賠償390萬
嘉義縣王姓男子2021年6月與1名少女交往,明知她未滿16歲,在未違反意願情形下,在友人住處與少女性交3次;少女後來懷孕,2人交往曝光,檢方依妨害性 ...
#13. 和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會怎樣嗎?合法性交年齡是幾歲?
因此未成年性行為對象的年齡層在「年滿16歲以上、未滿18歲」時,就算雙方是合意 ... 雙方從認識到交往、發生關係的聊天紀錄、交友軟體上小花標示自己年滿18歲的證據, ...
#14. 與未成年人交往的注意事項- 法律新聞和時事案例 - Udn 部落格
與未成年人交往的注意事項. 2021/09/24 12:24:19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 ...
#15. 與未成年少女交往,然後抱抱親親,跟摸胸 - 法律圈
與未成年少女交往,然後抱抱親親,跟摸胸. 其他 其他 46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跟女生見面,然後再公車上抱抱,親吻,然後摸胸,對方女生沒有反抗也沒有答應這樣, ...
#16. 和19歲女友交往…警察老爸頻出狠招談戀愛被告成「和誘罪」
也有略誘「未成年人」、略誘「有配偶的人」罪等分別,略誘未滿20歲之男女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 ...
#17. 【小孩退團陷疑雲4】小孩怒駁誘拐發生關係律師指關鍵一點 ...
對於外界將焦點放在女生未滿18歲上,小孩也曾發過聲明指出,「兩人親密關係始於女方要求交往之後,我從未誘拐欺騙;且男女雙方均滿16歲在交往中的合意 ...
#18. 法務部-法律問題
該罪之立法意旨係鑑於未滿十六歲之未成年人身心發育未臻成熟,欠缺健全之性判斷 ... 上已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為已足,不以行為人須明知其年齡為要件(參照最高法院八十八 ...
#19. 掌握交往五原則,青春不隨「性」 - 衛生福利部
性行為時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避免未預期懷孕及性病感染。 如發現意外懷孕,可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設置「全國未成年未婚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 ...
#20. 2周1次!14歲少女與男友無套嗨玩「鬧出人命」 判決出爐
桃園地院審,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等19罪,應執行. ... 男女朋友,但葉男明知A女未成年,仍基於滿足性慾之意,於2人交往期間,2021年1月 ...
#21. 為什麼有些男生會選擇跟未成年女生交往? - 感情板 - Dcard
更,我覺得是看男生想交往的心態,想玩玩打砲的會覺得要找好騙好脫手的,某些未經世事的未成年就成為一個不錯的選擇,國高中女性真的會對大學生有種 ...
#22. 未满18岁只要“真心交往”就不算猥亵?大阪拟修未成年保护条例…
未满18岁 只要“真心交往”就不算猥亵?大阪拟修未成年保护条例…
#23. 學校處理學生間發生刑法第227條事件應注意事項
二、本注意事項適用於未滿十八歲之學生間合意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行為者。 ... 充實學生多元性別平等教育及對於性別交往之認識,包括情感之表達方式、彼此之身體 ...
#24. 和未滿18歲的人交往,有違法嗎? - 健康跟著走
18歲 以下之人與未滿16歲之人合意性交,成立刑法第227條犯罪,可以... 好奇,時有所聞與同齡的男女發生性關係,在兩方都是未成年的情形下, ...
#25. 民事聲請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狀
家事聲請狀(請求酌定與未成年子女之會面交往方式). 案號. 年度字第號. 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 金額或價額. 新臺幣元. 稱謂. 姓名或名稱. 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
#26. 北美洲各國最低合法性交年齡 - 维基百科
通常,墨西哥有一個「主要」的最低合法性交年齡限制(通常不能低於12歲),如果與低於規定年齡的人性交將違法。 但是成年人與未滿18歲的人性交則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
#27. 頂大生和未成年少女性交被告差點斷送學業|方格子vocus
阿志說,那個交友網站入口有詢問是否年滿18歲,選滿18歲才能進入,所以他以為女孩滿18歲了,交往過程交談時,覺得女孩比想像中天真幼稚。 未成年 ...
#28. [討論] 成年人跟未成年交往 - PTT 熱門文章Hito
如題我的朋友快30歲跟國一女生交往我覺得不太正常他覺得這很正常而且比我想的還要多1.年紀差太多,想法以及未來看法,社會經驗等,容易造成資訊不對等2.
#29. 分手的法律學~談兩性交往的法律問題 - 學生事務處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 ...
#30. 未成年可以發生性行為!?想到交往就覺得噁心!上 ... - YouTube
你們還有什麼問題?快來IG問我們啊!建銘IG▻▻funk_im俊銘IG▻▻jbaodil訂閱【 銘銘就MMG】的頻道▻▻http://bit.ly/2mXTN8y來我們粉絲團看 ...
#31. 家庭暴力案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 - 嘉義縣社會局
地址:61200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Address : No.1, Sec. E., Xianghe 2nd Rd., Taibao City, Chiayi County 612009, Taiwan (R.O.C.) ...
#32. Re: [討論] 成年人跟未成年交往(戀愛是看生理還心理- 看板Boy-Girl
作者lucislave (恩浩). 看板Boy-Girl · 看板Boy-Girl · Re: [討論] 成年人跟未成年交往(戀愛是 · 時間Wed Dec 8 16:33:10 2021 · Laurara: 嗯心智成熟七歲就可以做愛了 ...
#33. 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懷孕和解後獲緩刑 - 法律知識+
詹男在檢察官偵查後,被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 ... 到對方的身心發展,但雙方有交往關係也是合意性交,還不至於到惡行非常重大。
#34. 愛情沒有距離,但年齡真的會是問題~結婚法定年齡之變革
問題:今(111)年17歲的大成與小婷兩情相悅,雙方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感情穩定並 ... 及民法第980條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
#35. 什麼狀況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的 ... - 兒福聯盟
3.因為情事變更,法院裁定會面交往的方式確實難以履行,雙方又無法達成共識時,可以再向法院聲請改定會面交往方式。 ▻什麼人可以聲請. 未成年子女、父母之一方、直轄市、 ...
#36. 刑法容許合意性交的年齡是幾歲?兩小無猜條款是什麼?
相反的,因為A男已經17歲,超過刑法第227條所定「未滿16歲」的上限,因此本案B女不構成犯罪(見圖1)。 不過,探索性知識確實是成長的一部份,未成年人可能只是單純出於 ...
#37. 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服務
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服務. ➤服務介紹在父母雙方關係較緊張的階段,透過聲請會面交往或交付服務,由中立第三人(社會工作人員)提供溫暖而安全的會面或交付環境,並有 ...
#38. 阿兵哥與未成年女友愛愛54次「搞出人命」!在三軍傳開 ...
海軍又傳出軍紀事件!海軍司令部所屬單位一名士兵,去年和未成年小女友交往,半年嘿咻高達54次,最後「搞出人命」東窗事發挨告,地檢署把士兵的傳票寄 ...
#39. 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報告
未成年情侶交往之性行為是否一定要以刑罰處罰(刑法第227 條之1 雖訂. 有18 歲以下之人犯罪可減刑或免除其刑之規定,但其中一方仍可能有前科紀.
#40. 搖手機交友性侵未成年少女挨告 - 天秤座法律事務所
報載新北市一名服役中的周姓男子,去年8月間以手機通訊軟體「微信」搖一搖的交友功能,結識15歲少女,兩人進而交往成為情侶,期間周男多次與少女在其住處、車上發生 ...
#41. 學校處理學生間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事件應注意事項
二、本注意事項適用於未滿十八歲之學生. 間合意發生刑法第二百二 ... 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 ... 性別交往之認識,包括情感之表達.
#42. 看上好友未成年女兒新竹男3度求愛辯:先做了再講 - CTWANT
新竹一名男子2020年多次到友人家聚會喝酒,並常常住在對方家中,沒想到竟和友人未成年的女兒交往,還多次發生關係,遭一狀告上法院,一審判2年6月。
#43. 學校處理學生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事件應注意事項
二、本注意事項適用於未滿十八歲之學生間合意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行為者。 ... 充實學生多元性別平等教育及對於性別交往之認識,包括情感之表達方式、彼此之身體 ...
#44. 是否構成誘拐未成年與發生性行為 - 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律師。我和女友交往近2年,日前對方家長發現,揚言要對我提告誘拐未成年少女與發生性關係。
#45. 【實務觀點】跟未成年人上床會不會犯法?被告怎麼辦?
在法律上提告是對方的權利,任何方式都無法阻止被告,以上提供的方式只是自保,最好的方式還是透過正常的交友管道認識及交往,確認對方的年齡身分及狀況, ...
#46. 妨害性自主,只要主張是情侶關係就可以減刑?
台中市民楊姓男子與15歲少女「小梅」交往,發展成為男女朋友,兩度發生性關係。 ... 但要注意,如果行為人未滿18歲時,為告訴乃論之罪;如果雙方都是未滿16歲時,雙方 ...
#47. 與12歲女友激戰15次懷孕了!嘉義男「想共組家庭」獲輕判
審酌阿傑在案發時剛滿18歲,一時情欲衝動而逾越交往界線,但犯後坦承犯行,且佳佳已為他產下孩子,並為阿傑求情,雙方也已有共組家庭的共識,最後法官 ...
#48. 師生關係-師生戀(學生篇) - 臺中市嘉陽高級中學全球資訊網
倘若學生未滿16歲,即使願意與老師發生性交或猥褻行為,老師的行為仍構成刑法第227 ... 若老師與曾經任教過的學生交往,換言之,當事人間形式上已沒有師生關係的師生戀 ...
#49. 恩愛3次小女友懷孕了!他「分期20年」賠償390萬元一路慘到 ...
嘉義一名王姓男子與未成年少女阿涵(化名)交往,兩人交往6個月激戰3次,導致阿涵懷孕,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王男;王男同意賠償390萬元與阿涵 ...
#50. 家事法院酌定父母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方法與應遵守事項
未任親權一方與子女會面交往. 高雄律師推薦說法. 一、夫妻離婚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民法 ...
#51. 小孩監護權到幾歲?律師教你搶贏監護權靠這8點! - 法律010
根據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 ...
#52. 學校處理學生間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事件應注意事項
二、本注意事項適用於未滿十八歲之學生間合意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行為者。 ... 充實學生多元性別平等教育及對於性別交往之認識,包括情感之表達方式、彼此之身體 ...
#53. 年齡真的不是問題嗎?-談未成年兩性交往的法律問題
根據民國88年4月23日修正公布施行之刑法中,為了保障兒童及青少年,特別規定:凡是和未滿16歲的青少年發生性關係,不論對方是否出於自願,都屬於犯法的 ...
#54.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收留來路不明之18歲女孩,可以嗎?
請問一下,已滿18歲因被父親打駡管教,可以申請保護令離家出走而不跟家屬連絡嗎 ... 七、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必要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 ...
#55. 探視權 - 喬禾法律地政士事務所
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一定還是要由其中一方(或雙方共同)扶養至年滿18歲為止。 ... 法律強制規定的會面交往權民法第1055條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 ...
#56. 自爆交往14歲女友!34歲男星讚「個性成熟」:高中畢業就結婚
然而,克里斯今年才34歲,也就是說,算下來女友僅14歲,是未成年人,這個消息引發印尼社會譁然,同時更有兒童保護單位批評克里斯,並要求他們分手。
#57. 兩小無猜條款(家長篇)
刑法上只要滿18歲,就是刑法上「完全行為能力人」,. 與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即構成刑法第227條與. 未滿16歲之人性交之要件,雖然對方是自願的,但依. 法律的規定,18歲以上 ...
#58. 不滿意子女的交往對象,可以提告嗎?(親子關係) - 法律悄悄話
服務項目:法律諮詢/調查蒐證/刑事訴訟】 在這之前,筆者只想問父母們究竟想告對方甚麼罪?誘拐未成年子女? 但孩子好好的沒翹家也沒和人發生關係, ...
#59. 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如何和解獲得緩刑? - 好律師法律諮詢網
阿睿和女友已經認識2年了,年初時相約出遊,兩情相悅下發生了他們的第一次性行為。糟糕的是,小女友尚未年滿14歲,兩人交往的情況被女友的爸爸得知,質問下女友坦承兩 ...
#60. 性別交往停、看、聽
性別交往停、看、聽 ... 就讀科技大學的19歲簡姓學生,在網路「愛情公寓」認識1名剛畢業的國中陳姓少女, ... 加害人年齡較大,被害人年紀小(未成年居多).
#61. 朗談日本:未成年少男少女 - 太陽報
常看到成年男性誘騙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而被控的新聞,在香港,滿18歲為之成年,但合法性交年齡是16歲,但日本卻是另一回事。
#62. 为什么说未成年不要跟成年人交往? - 知乎专栏
如果一个成年人跟一个未成年人交往,说明这个成年人在成年人的恋爱市场里淘汰后,没有能力跟成年人交往,就把目标转向未成年人。 如果你是初中生, ...
#63. 妨害性自主罪-與未成年交往【推薦律師 - 580法律網
妨害性自主罪-與未成年交往-一名已婚女子,在國中擔任代理教師,被15 歲國三男學生主動追求,兩人不但私下交往,5 度發生性關係。女子事後要分手,男學生心情低落,向 ...
#64. 很搞笑一下-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交往的原因。 | Facebook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交往的原因。 ... 洪榕榕我他媽成年了還是看起來未成年. 3 mos. 許崴鈞. 蘇濁怎麼長得跟你一樣 ... 我份人比較專一比較鐘意16歲既女仔 .
#65. 法律中的未成年人能動性? - 月旦知識庫
除單純的與. 未成年人性交之案件外,還有部分案件. 之被告同時觸犯多個罪名(註16),為. 了能夠保證蒐集到無罪的案件,即便其. 他罪名皆成立,但只要有以刑法227 條. 第3 ...
#66. 前夫不讓我看小孩,怎麼辦?. 違反會面交往
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 法律問壹蘋|前妻不給探視5歲女兒我該怎麼辦? 上揭所定會面交往之方式與期間,於該子女年滿15歲時起,應尊重該子女之意願, ...
#67. 女大生交15歲小男友,還把學校宿舍當砲房~討論與未成年人 ...
據日前新聞報導,一名中部某林姓女大生,在民國108年暑假與15歲的小鮮肉交往,女大生並把男友帶回學校,把女生宿舍當砲房使用,7星期內狂戰28回,後來 ...
#68. 【青少年服務】兩小無猜的愛理解取代批判 - 勵馨基金會
14歲的小萍,因上學不穩定,接受學校輔導。老師發現小萍前後曾交往的四任男朋友,都有發生性行為,而進行性侵害通報。由於這四任男友分別都是未滿18歲 ...
#69. [討論] 36歲交16歲問題在那裡? - Boy-Girl板- Disp BBS
先去除法律問題所以我設定在16歲現在這個時代大家都覺得禁止學生交往很落伍了 ... 推WaLaGiGi: 法律部分吼,如果你的交往對象未滿18,那就盡量避免帶 ...
#70. 與未成年人性交、與未成年人性行為、強制猥褻及妨害性自主案件
還是跟未滿16歲的人交往發生性關係呢? ... 而如果加害人是未滿18歲之人,有兩小無猜條款適用,刑法第227-1 條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71. 差24歲「父女戀」曝光,中年男奪女高中生初夜被控性侵。關於 ...
關於未成年性行為多種規範,我國刑法如何制定? , 最新消息, 免費法律諮詢 ... 但若與年滿16歲、未滿18歲男女性交易,會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 ...
#72. 國小老師誘拐小四女與其交往,解聘、終身不得再任教職!
... 除了向女同學告白說「我喜歡你」、「我要跟妳交往」和「等妳18歲就會跟妳 ... 二)戀童障礙:由美國精神醫學會詳細定義為「對未滿12歲的少女反覆 ...
#73. 日本修改条例允许与未成年人有恋爱关系,但必须认真交往
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和成年人谈恋爱,请擦亮你们的双眼【耶稣老哥奥马尔】. 罗翔:13岁小女孩谎称自己 18岁 ,与八名. 3.5万 ...
#74. 廿歲渣男致3女懷孕最年輕12歲女友墮胎梯間與15歲女友性交
及後,該男子於2019年19歲時,和一名18歲女子交往,女子在2020年3月發現 ... 由於男子有部分控罪是在未滿18歲前犯下,因此法院明訂不能報導其姓名。
#75. 全人性教育&校園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之推動
國外研究發現,青少年過早開始交往與憂鬱情緒有關。 • 這跟成年人的研究結果不同!成年人的研究多半發現愛. 情與婚姻能提升心理健康 ...
#76. 禁足!阻女約會父母反而吃官司〈解說:許盟志律師〉
彰化縣這對年過半百的黃姓夫妻,原本就對廿歲的女兒與泰國籍男子交往,相當有 ... 未成年子女管教是否逾越親權範圍而違法,必須視個案具體情節而定, ...
#77. 愛情學分終於要期末考了~
我要去當兵,哪有同居?) 2. 我女兒未滿20,小心我們叫警察告你誘拐未成年以及與未成年少女...等。(我跟妳女兒交往時他已經19了= ='',還未成年?) 3. 我們的寶貝女兒是 ...
#78. 和未滿18歲的人交往,有違法嗎? :: 李郁霆律師蔡如媚律師
未成年女性外阴及阴道很娇嫩,阴道短表面组织薄弱,性交时可造成处女膜的严重撕裂及阴道裂伤而发生大出血。. 未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很容易造成尿道、外阴部及阴道的感染, ...
#79. 謊稱成年發生性行為不起訴- 網路交友
他說,交往時,從外觀看,不知道女友未滿18歲。 少女也向檢察官說,與鍾男交往後,因害怕未滿18歲,兩人會分手、會被父母接回家,才騙鍾男已經成年了 ...
#80. 年輕人的性自主,可能嗎? | 黃怡 - 獨立評論
師生兩人相戀,卻沒發生性關係;法國要18歲才算成年,和台灣一樣。馬克宏的父母,就像 ...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81. 国外大阪计划禁止与未成年人交往:“认真交往者”除外,网友
据国外媒体报道,大阪府现行条例规定了,只要男女双方同意,而且属于自愿,没有受到威胁和欺瞒的情况下,是被允许与18岁以下未成年人交往的。 此报道在 ...
#82. 台版《魔女的條件》!女師倒追雙胞胎高中生母嗆
和未滿18歲的人交往,有違法嗎?滿16歲的人合意性行為,除了性交易外,均合法。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 ...
#83. 劇場五:我這樣的家庭就不可愛嗎?
又法院裁定會面交往後發生家庭暴力者,法院得改定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人。 刑事處遇案件,依《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第28條、《少年輔育 ...
#84. 25歲男與國小女交往致12歲女童懷孕、墮胎家屬怒告 - 風向新聞
台南25歲陳姓男子,2年前與1名小六女童交往,明知對方未成年卻仍與她發生3次性關係;女童事後甚至因此懷孕,由家屬帶到醫院流產,並對陳男提告。
#85. Re: [討論] 成年人跟未成年交往 - PTT評價
圖成年人跟未成年交往. 大家好我是向駛。 關於這個問題,我以律師角度看,是真的母湯。 問題不在於他們的愛有多純純,或是小女孩真的是不是真的喜歡妳 ...
#86. 《大阪真劍交往條例》跟青少年交往不認真都會受懲罰如何定義 ...
認真交往(真剣交際)這4個字最近成為日本網路上的熱門話題,都是因為大阪府青少年健全育成條例(大阪府青少年健全育成条例)最近可能會擴大「對未成年人 ...
#87. 性侵害犯罪
2、與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或猥褻:現代少年性生理提早成熟,與異性交往年齡大幅提前,由於性觀念開放,初次 ... 利用未滿18歲之青少年懵懂無知或誘騙與其發生性行為。
#88. 國中就談戀愛錯了嗎?呂秋遠給出10個超中肯建議 - 風傳媒
我爸媽對於交往這件事很反對,他們覺得要18歲才能交。 ... 在16歲以前,請不要跟他發生性關係,如果他也未滿16歲,到時候你們兩個人都會被判刑。
#89. 你的孩子未滿十八歲交男女朋友,是你會默許他們嘿咻嗎?
現在一種趨勢,不管什麼教育方式(打的罵的慈愛的溝通的---)好像先有後婚的一大堆,也甚至於發生事後才見到對方馬上準備結婚未成年性行為好像很OK一樣 ...
#90. 【生活法律】以LINE視訊要求未滿18歲之人傳送裸體影像的刑 ...
判決指出,擔任檢驗員的曲姓男子去年與15歲國中女學生交往,去年6月12日晚間11點多,他用手機LINE視訊通話,要少女脫掉衣物,全裸給他欣賞,少女當時在房 ...
#91. 老師交往未成年學生,學校如何處理?法律如何處罰? - 每日頭條
老師交往未成年學生,學校如何處理?法律如何處罰?我國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並沒有規定,老師和學生談戀愛是違法或者犯罪。
#92. 未成年女藝人與男友公開交往親密照,真的不合適嗎? - 尋夢娛樂
根據報導,河善好出生於2002年,今年18歲,按照韓國的法律計算她目前還是未成年,而94年生的男性已經年滿26歲,所以不少網友認為未成年人與成年人交往 ...
#93. 到底幾歲才能談戀愛?家長心中的「18歲前戀愛禁令」
「什麼男朋友?你那個是朋友。」 這個是我第一次告知家裡我有交往對象的時候他們的反應。 這當然跟我 ...
#94. 修但幾累,可以和未成年人裸聊嗎?-法律不難EZ Law(EZLaw)
大四學生胖次因網路遊戲與今年國二的寧寧交往,睡前Line通話也是兩人間必完成的每日任務。然而,胖次捱不住遠距離的煎熬,竟在視訊電話中要求寧寧一起脫衣裸聊,並偷偷 ...
#95. 兩小無猜,愛情無敵? -談青少年偷嚐禁果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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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111年民法親屬與繼承編(含概要)[高普考] - 第 108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四)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民法 ...
未滿18歲交往 在 Re: [討論] 成年人跟未成年交往(戀愛是看生理還心理- 看板Boy-Girl 的推薦與評價
有部非常非常經典的電影 就是關於蘿莉與大叔的感情交流
是人稱浪漫法國出產的片子 由國際知名大導親編劇本並且監製
說起這位大導演 首任妻子也是只有15歲 而他已33歲
在各位的眼中 不知道這樣的關係算是變態還是真愛
交往交往 先結交而後來往
你想跟一個人有所羈絆 想要更深入了解
那是出自於你的思想 你的心智 無關乎你外在的年齡
不管你到了幾歲 你都會因為某個契機 而去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 你會忘記自己的年齡
你會盡自己擁有的一切 在對方面前表現出最好的自己
世俗都鼓勵人就算到老了 也不該放棄談戀愛
不正是認同愛情非關年齡的一種態度?
而人們覺得可恥的 嫌惡的 不妥的
是他人的愛情裡出現不符自身道德標準的性活動
把自己的思維 套入他人的行為舉止之中
衛道人士會以律法主張這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但充其量也不過只是以被至少半數人以上接受的多數決結果為依據
畢竟生活方式與時俱進 適宜繁衍生殖的時期提前到來
但我們卻因私心而限制少年少女
用這個世界的潛規則 來對抗生理成熟的這一件事
將性跟生理年齡掛鉤的作法 個人認為極為落伍
因為能不能認同自己可以做愛 跟誰做愛
為什麼想要做愛 為什麼願意配合做愛
這些種種 都還是脫不了『心智』
並不是一旦到了法定年齡的13歲 15歲 16歲 18歲等等
就代表你就可以做愛了
說得醜陋點
訂定標準只是不想替已經超過13歲 15歲 16歲 18歲的
但對兩性關係毫無經驗的人承擔風險
一個從未交過男友的22歲畢業女大生在職場上被玩玩
社會的輿論只會偏頗地指責說「成年人要懂得保護自己」
我們從不慎思為什麼到了這樣進步的時代
依然會有家庭 會有學校 會有種種人際關係
讓一個女生活了22年從來沒跟異性有過友達以上的互動
妳滿16了 妳遇到渣男騙砲 抱歉 他無罪
妳沒滿16 妳遇到真愛蓋棉被 抱歉 他有罪
你想要的關係 或是 妳不想要的結果
結果都是他人出一張嘴就決定
你的成長 妳的遭遇 你的性向 妳的主張
都不被列為參考
我們的時代
真的是進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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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97.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8952393.A.D09.html
但是你的態度就是他或她年紀小所以思想心智一定不成熟
所以不能做愛
問題心智成熟不成熟跟年紀並沒有完全相關啊
結果22歲女生被騙砲 男的沒有任何責任
訂了法律卻是這樣奇怪的地方啊
你知道男性的發育期比女生晚嗎
但法條就是男女要平等
沒有說男生就是18以上才能做愛
這樣你的說法就會有奇怪的謬誤
一個還在青春期發育的男生 只因為滿16歲了就可以做愛?
難道成年人心理發展就一定隨年紀增長而自動成熟嗎
最終還是回歸醜陋現實 法條的訂立只是為了噁心人
不願意為不健全的生活環境所產生的後遺症負起責任而已
如果社會真的進步 幾乎不會有所謂母胎單身二十年 三十年
甚至四十年 這樣的人生存在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7:13:16
戀童是只喜好與青春期前兒童互動 甚至進行性行為
或不喜好進行性行為 覺得對象是某種意義象徵而拒絕性行為
兒少性侵則是不限性交對象 只是剛好是青春期或之前的兒童
有很多人把呷幼齒直接斷定為戀童 這算是誤用名詞
所以我認為戀童癖這三個字並不能算歧視 但應向誤用的大眾指正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7:41:08
你那麼喜歡搬法條的話 請回去看刑法第10條第5項新增
至於16歲以下的少年少女生理條件根本不能承受性行為?
閣下主張是僅限規範少女呢 還是包括少男呢?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7:45:28
我們的生活環境應該是所有人都能正常看待男女互動
所有的時期成年人應當緩慢而有條理地將觀念分享給未成年人
但事實相違背啊 在家反對早戀 在校禁止親近
這不正是成年人因私心而去限制未成年人的做法嗎
這就更強化了立法標準
只是為了不想替身體是大人 但心智是兒童的人承擔風險
這樣的噁事存在
更不要提你前面主張的生理條件根本不能承受性行為
連最基本的生物與醫學都不願意接觸了解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7:59:19
沒有人願意把其他人的小孩當成自己的小孩來給予人生教育
然後一味的把責任交由法條去背書
這就是社會在某些事情上無法進步的原因之一
令我覺得閣下有趣的點是
你總會找到一個理由來反駁 但你自己也知道理由根本是掰的
到底為什麼性行為應該與年齡掛勾 可以認真想一個並堅定它嗎
我想討論的是成年人與未成年人之間
文章最開始舉的例子 無論是劇本或現實都是如此差距
但沒甚麼人想一併探討心理 始終圍繞著生理打轉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8:34:47
不然你能為那些身體是大人 心智還是兒童的人的遭遇負責?
既然你覺得還在發育的身體不適合做愛 那為什麼不將年齡往上修
立法的結果本來就是私心下的結果 能被至少一半的人以上接受就好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8:40:56
所以只有無性才允許交往 有性有愛的不行?
明明221的就可以統括犯罪行為 不論對象年紀
你如果說不用強暴脅迫恐嚇催眠或其他違反其意願方式而為性交
比如藥物也有225對應之
還需要特地另設227做甚麼?
227的目的本來就是因為私心而另外訂立的
無論從立法意旨 現行實務 以及標準 都不妥切
法若無法及時修正 也是不進步的象徵
但為什麼不修正 自然也是成年人們的私心
「因為 我們 覺得 你們不應該這麼早發生性行為」
「因為 我們 覺得 你們不應該和年長太多的人發生性行為」
「因為 我們 覺得 你們
這樣的理由太多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8:54:28
因為這不是學校教育的內容 那些教育工作者沒有積極作為
所以照你的論點應該繼續上修到你覺得可以了才停啊
如果你是覺得16歲就可以了
自然會有人覺得14歲就可以了
用年齡跟個體生理條件掛勾 真的合理嗎
當檢察官很適合 甚麼都吉下去就沒錯了
有221不用另外設一個227
脫褲子放屁喔?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9:03:55
但你的理由非常薄弱啊
生理條件與年齡本來就沒有完全正相關
不是年紀增長生理就會自動成熟
所以你用年紀的理由去保護生理未成熟的個體
那生理已成熟的呢?你要用甚麼理由?
你是不是沒跟法界裡主張現時的227仍有修正的必要性的人
有所接觸過?
227不是全然應該廢除,而是內容仍有可以修正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9:12:54
只是因為實務上免除了許多困擾就因此沿用至今
身體是大人 心智是兒童的就不用被保護了嘛
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只是個口號
骨子裡就是我大人不准你太早打砲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9:17:19
生理條件與年齡本來就沒有完全正相關
不是你今天法定年齡來到13歲
你的身體年齡就一定跟著來到13歲
那為什麼個性早熟的少年少女不能早點發生性行為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9:20:54
而是用法條來限制 性自主 合不合宜
有沒有更好的
在那邊說16歲是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全發展
結果成不成熟也沒給醫學機構評估鑑定
只好用法定年齡代過 這就是健全的法條嗎?
對於過時的限制不設法加以修正
也不願在各方面去加以導引
沒有進步之地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9:32:55
不是 正相關
錯了喔
是問成年人跟未成年人交往時 能不能做愛是看生理還心理
遇到早熟的對象 兩個人都自願發生性行為
結果還要被法條限制?
但法定年齡達標的人 心智顯得不成熟 說自願發生性行為
司法單位就不管了
因為性自主意識的完整 客觀上由醫衛心社等科學相關研究做整合
但基礎仍嫌不夠
在此一情況下 雖不應廢除 亦不能一成不變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9:47:18
如果您覺得僅憑統計資料 然後就斷定法定年齡以下未成年當事人
心智不成熟 應予以保護 的結論
也算發展心理與臨床心理的失誤吧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19:54:19
這很合理吧
至少在民國88年4月以前
原來那時候的成熟標準跟現在的成熟標準完全無二
可以流用
非自願性行為有221 225保護
唯227的意旨是在於保護未成年人之自願性行為
經三十年時間,現未成年人之身心發展與時俱進,日益成熟。
接收到的資訊量與社交互動程度亦倍於三十年前
在此一條件下,出於自願性之性行為
是否得以其他方式處置,甚至予以尊重?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0:06:19
但法不能與時俱進
因由何在?
明知生理成熟時間與心理成熟時間都較三十年前而早
但卻沒有推動修正 這便是大人的私心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0:17:51
三十年前後有一樣嗎
沒有
那為什麼不修正?
你一直主張不能承受不能承受 啊是到底哪裡不能承受
你的道德觀不能承受嗎
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皆合意的情況 為什麼需要刑責介入
如果你要主張成年人以話術誘使未成年人同意性交 是騙砲
那為什麼法定成年人被騙砲了 另一位法定成年人就無罪呢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0:26:26
早就講了違反意願的情況下有221 225
根本就不會以227論
那227的意旨到底做到了沒有
然後某些人就不開心(?
所以應該司法介入"保護"啊
但照你的主張
即便凡成年人的生理或心智都不成熟
也應該有司法介入保護啊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0:38:23
不是吧
戀愛中可以有性 可以無性
為什麼一方成年一方未成年就不能有性?
我覺得227偽善的原因在於有人覺得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
所以成年人的性行為就不用被保護了嗎?
那不就是我主張的,社會只會偏頗地要求成年人懂得保護自己
但是完全不思索該成年人在感情方面的心智是否成熟
而是為什麼未成年人的合意性交需要被介入
被他人保護
兩造若都是成年人的合意性交卻不需要
也沒有人想介入
227如果要保護的是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人
那心智未成熟的成年人要算甚麼
而是為什麼未成年人與成年人 合意性交
不能
這絕不是甚麼沒考慮不考慮的問題
就算妳考慮了 227還是在那裏
227本來就是該廢或該修的法條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1:02:47
而是沒有人想動這塊
沒有人想在道德上挖洞
法條該修該增該廢的很多 但我們今天講交往
那就談227這塊
成年人該教未成年人的是如何與異性相處
該鼓勵的是循序漸進的互動
而不是通盤抹消 只用了一些牽強的理由
如 談戀愛會影響課業
廢除227並不是鼓勵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性剝削
只要設法讓對方最後表達同意就能脫罪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1:07:53
就像諸位反方認為我是心智未成熟之人的定義
是廣義的心智未成熟
我再回來回答這題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1:12:31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1:13:20
那請問醫學鑑定正常 但社會經驗不足
被旁人認定心智不成熟的呢? 有222保護嗎
沒有,這就是問題
為什麼涉世未深被騙砲的成年人的性行為不需要被保護
如果保護的原則是考慮身心健全發展
那你怎麼會覺得所有的成年人身心都是健全發展的?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1:24:30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1:26:58
能改變你現實生活中任何客觀事實嗎
比方收入 比方健康
如果可以 也挺好的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1:28:44
你不覺得這只是妥協下的結果嗎
為什麼不是跟民法一樣標定20歲以下
或是跟修正案一樣標在18歲以下
而是一個微妙的16歲以下才需要被保護?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1:31:44
不正視法界裡認為227需要修正或廢的意見
只是為了不牴觸社會大眾的道德觀感?
實務上你不會為了一個早熟的未成年當事人就移請鑑定
然後依據鑑定來評估應視同成年人或仍為未成年人
你知道20歲跟18歲是有所本的嗎
你知道227的前身是221的部分內容嗎
221原始條文對年齡的限制只有U14喔
所以227的年齡限制怎麼來的? 值得深究啊
是不是有所本 回去問問資深法界人啊
還是因為跟你絕緣 所以你當年沒怎麼關注
※ 編輯: lucislave (1.168.97.154 臺灣), 12/08/2021 2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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