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時報 第108期(2021.6)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黃俊杰教授針對最新的最高行政法院稅法相關之判決詳細評析,對應憲法責罰相當原則或比例原則在刑事不法之適用情形,思考行政不法之關聯、內涵及行政裁罰之審酌因素,值得深入研讀!
民商法部分,林誠二教授針對最高法院涉及無因管理之判決,賜稿研究不法管理行為與不適法無因管理行為之異同及其成立要件等難題,進行深度之學理分析,論述甚具啟發性。侯英泠教授撰稿探討最近頗受矚目之最高法院大法庭有關法人侵權責任之判決,肯定最高法院在法人組織義務基礎上以民法第184條第1項建構法人自己之侵權責任之結論。鄭津津教授針對最高法院之判決涉及勞基法第49條禁止女性夜間工作之規定,是否有違反憲法保障之平等權與工作權,暨工會簽訂之團體協約涉此規定之效力,深入剖析。卓俊雄教授、許世昌律師則就我國投資型保險約定未償還之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帳戶價值時,保險公司立即扣抵之規定是否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之疑義,為文詳細分析。
刑法部分,柯耀程教授則針對法人因個人之不法行為而受罰之案件數,究係以自然人個數抑或是犯罪事實個數作為依據判斷之難題,撰文釐清。
此外,國民法官法之採行與落實是臺灣現階段司法改革最重要之課題,刻正由司法院如火如荼試辦中,裁判時報為此特開闢「月旦時論—國民法官法」專欄,邀請院檢辯學之專家,針對施行面與規範面所可能遭遇之理論與實務問題,進行對話。本期特別邀請陳瑞仁檢察官撰稿「展示性證據在法庭內之法律地位」,探討法庭攻防上重要的展示性證據之實務意義。
在其他欄位,「智匯觀點」專欄由劉連煜教授賜稿「內線交易犯罪所獲取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計算」評析一則商法上重要的大法庭裁定,「書狀講座」專欄由具有多年法官經驗的林慶郎教授分享實務上困難的「分割共有物之訴之聲明」。又陳子平教授等之會議綜述「經濟刑法實務與學術交流綜合摘要」,亦具有現實社會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施慶堂檢察官繼續分享相當受到讀者歡迎的法律小品文,均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本期目錄
【裁判時報】
🔸責罰相當與個案過苛──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82號判決/黃俊杰
🔸不法管理行為成立要件之再探討──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364號民事裁定評釋/林誠二
🔸法人侵權責任之趨勢──兼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第2035號民事判決/侯英泠
🔸論女性夜間工作禁止規定──評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230號判決/鄭津津
🔸投資型保險保單借款之催告效力──兼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保險字第87號民事判決/卓俊雄、許世昌
🔸法人處罰及案件數判斷──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智訴字第11號刑事判決評釋/柯耀程
【智匯觀點】
🔸內線交易犯罪所獲取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計算──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8年台上大字第4349號裁定評釋/劉連煜
【月旦時論】
🔸展示性證據在法庭內之法律地位/陳瑞仁
【書狀講座】
🔸分割共有物之訴之聲明/林慶郎
【實務法學】
🔸釋799強制治療應與刑罰之執行有明顯區隔/林鈺雄、王士帆
【會議綜述】
🔸經濟刑法實務與學術交流綜合摘要/周章欽、蔡聖偉、李頲翰、黃傅偉、陳子平、林鈺雄、余銘軒、劉怡婷
【法苑、法觀】
🔸誰來幫阿公的孫子/施慶堂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4
📢訂閱 #月旦雜誌,贈〈充電包〉&《月旦簡明六法》一本: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
http://qr.angle.tw/dzl
※購買3,000元 →加贈1000點
※購買5,000元 →加贈2000點
📢加入 #月旦講座 會員,限時活動享知識庫3,000點及其他好禮。 詳情
http://qr.angle.tw/m7v
📚居家安心學,全站折扣滿799免運:http://qr.angle.tw/x2m
📚公職/警特必備能量包,三本合購85折:http://qr.angle.tw/79x
📚#元照新書賞閱:http://qr.angle.tw/pp8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有話好說 PTSTal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思覺失調 #精神障礙 #刑法19條 #殺人 #吸毒 #辨識能力 #判決 👤來賓: 王俸鋼(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翁偉倫(前士林地檢署檢察官) 💬 歡迎網友、鄉民們,週一到週四到臉書收看直播,參與線上討論,有閒來坐! 🚩 感謝交大陳信宏校長帶...
林士欽刑法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歷史上最後一個被腰斬的是誰?
知史編輯組
現代社會都在爭辯死刑是否應該存在,不過在古代死刑是十分常見的。砍頭,喝毒藥之類等,這都是比較人道的,而有一種死刑因可以算是慘烈之最。這就是腰斬!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把人從腰部一分為二,斬為兩段,僅憑想像我們都能感受到那幅慘絕人寰的畫面,還有受刑之人那種不能承受之痛苦,實在是非人類所能及也!因場面太過血腥,所以後來腰斬此刑法就被取締了。那麼最後一個遭受腰斬死刑的犯人是誰呢?他就是曾在清朝康熙、雍正年間兩朝為官的翰林侍講學士的俞鴻圖。
俞鴻圖(-1734年),字麟一。雍正十年五月,俞鴻圖被皇帝欽點為河南學政。後來遭到河南巡撫王士俊彈劾,稱其考試不公,貪贓舞弊,有欺瞞聖上之嫌。此奏摺引發雍正龍顏大怒,於十二年三月親批俞死刑,後被執行腰斬。根據林濤《正說清朝三百年》一書稱,俞鴻圖是中國最後一位處以腰斬的人。由於行刑場面太過淒慘駭人,連雍正聞之都於心不忍,此後被皇上下旨廢除腰斬刑法。因此俞鴻圖也就成了被腰斬的最後一個人。到底為什麼俞鴻圖有這麼淒慘的下場呢?其實俞鴻圖依仗自己出身好,目中無人。從來都是我行我素,這種孤傲個性引起了許多同僚的不滿,這裡面就有河南巡撫王士俊。俞鴻圖擔任的河南學政是「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任職期間,均保持提學任職以前的品級,與督撫平行,不問本人官階大小,在此期間皆按欽差待遇。學政雖為大官,不過巡撫一職地位還是要高於學政。但俞紅圖自恃為顧命欽差,平日裡言行舉止間都不自覺要壓河南巡撫王士俊一頭,這就引起了王士俊的強烈不滿。正好有人反映給王士俊一件事,引起了他高度重視,說是俞鴻圖身為學政高官,但有以權謀私的嫌疑。有考生花高價銀兩從學政府購買考題,然後在院試中拔得頭籌,實乃徇私舞弊之舉。王士俊聞報不動聲色,讓屬下暗暗查明詳情。
應該說俞鴻圖咎由自取,本來就該吸取的教訓卻沒能記住,因為在雍正五年他曾以編修出任江西鄉試副主考時,就被人告發收受舉人的牌坊銀。後來多虧雍正不做計較,只給了個革職留用的不痛不癢的處分,不久即官復原職。雖然此後俞鴻圖也行事倍加小心,每到一府,就下令緊鎖試院,還令手下僕從分做內外兩班,各司其職,不許交頭接耳,也不許擅自出入試院,手段雖然嚴厲,卻可惜用人不當,被別有用心的人鑽了空子。
俞鴻圖的小妾本是一個貪慕虛榮之人,動輒不菲的花銷讓她常常感到俞給的錢遠遠不能滿足自需,而其下人投其所好,想出了洩密試題給考生的發財捷徑。主僕想法不謀而合,很快達成協議,於是乎,背著俞鴻圖,手下一干人等做起了販賣試題考卷等攫取巨額利潤的不法勾當。屢屢泄題和徇私舞弊,致使那些學業往往一竅不通之徒都被錄取,久而久之,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敗壞的影響。一時間流言蜚語四起,人們都痛斥俞鴻圖納賄徇私,而俞鴻圖聽罷卻不以為然,他以為自己清者自清,何須多做解釋。然而官場險惡,人心叵測。俞鴻圖的大意失察和沒有重視卻被別人鑽了空子。河南巡撫王士俊查明此事後,於是在五月上疏奏言俞鴻圖考試不公,貪贓舞弊,敗壞民風,表中還詳細列舉了一系列條款。 當時的大清王朝重視科舉制度,對其中的舞弊行為懲治嚴厲。所以很快雍正下旨,俞鴻圖被革職查辦。審訊伊始,俞鴻圖的家人僕役就把自己的所作所為供認不諱。但是為了逃避責任,這些人都異口同聲咬定所作所為都是俞鴻圖愛妾的授意指使。這下俞鴻圖百口莫辯,雖說自己並不知情,但愛妾已經簽字畫押,還在自己家裡搜出巨額賄銀,可謂人贓俱獲。雍正十二年三月,刑部擬定俞鴻圖死罪,而他的父親戶部侍郎俞兆晟也因此被兒子牽連入獄。
行刑當日,場面實在淒慘駭人。據說斷為兩截的俞鴻圖尚有意識,用手沾血寫下七個「慘」字,邊寫邊喊。其慘嗥聲撕心裂肺,令人不忍卒睹。
林士欽刑法 在 涂醒哲 Dr.Twu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懐念黃芳彥俠醫!!
聽到黃芳彥醫師在美國過世的消息,非常震驚,也非常不捨。黃芳彥醫師是我在台大醫學院的學長,為人不但熱心、聰明,也很有勇氣做人家不敢做的事。他對民主自由的追求,對台灣的疼心,讓我自然而然成為他的好友。對我而言,他是亦師亦友,行俠仗義的俠醫。
記得三十年前,我從美國回來,在台大醫學院公衞所擔任副教授,黃芳彥醫師擔任麻醉科副教授。1991年10月9日為了廢除刑法一〇〇條,我們台大醫學院的老院長李鎮源院士率領非常多的台灣精英,在台大醫學院門口靜坐。
我們搬了一個沙發椅給李院士坐,其他人則坐在地上,黃芳彥就坐他右手邊,我坐他左手邊。10月10日一早,郝柏村就下令驅離,警方把一個一個靜坐示威的朋友暴力拖離,最後只剩下坐在李鎭源院士旁邊的十幾個人。
我們有這樣子的革命感情,後來李鎮源院士成立「台灣醫界聯盟」,黃芳彥醫師就是主要的發起人,出錢出力,我則先後擔任副秘書長及秘書長。黃芳彥醫師無怨無悔地替台灣醫界聯盟做了非常多的事情。
另有一件讓我非常感謝黃芳彥醫師的事,在李慶安自導自演舔耳案來抹黑我時,他除了在陳水扁總統前力保我之外,還在半夜陪同我,帶著當時出來承認是他付費、願意證明當天我不在現場的人,到警政署接受檢察官筆錄。
他還提醒我要求接受測謊,釐清真相後又介紹律師給我,去法院告李慶安栽贓抺黑。舔耳案是一件藍營操弄媒體的大案,若不是黃芳彥醫師的出手相救,很難還我清白。
還有一件讓我既欽佩也很感謝的就是2003年的SARS事件。當年台北市和平醫院發生SARS院內感染,馬英九市長決定封院,中央同意並由專家給予各種封院必須做的配套措施建議。沒想到馬政府只會打官腔作秀,對配套措施完全無能處理,亂成一團。
2003年4月25日行政院應變會議召開前,黃芳彥醫師邀請國防部副部長林中斌和三總陳宏一院長協調,由國軍807總醫院擔任專責醫院,以收治隔離和平醫院轉出之確診病患。黃芳彥醫師同時協調北部各大醫學中心協助。黃醫師在協調溝通有了共識結論後,特別到官邸報告,並籲請總統連夜召開國安高層會議。
4月26日晚上10點多,陳水扁在總統府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後裁示「抗煞36小時」大作戰,4月27日起把被封院的和平醫院重大確診病患,轉送國軍807總醫院收治隔離。
為了安撫有疑慮的醫護人員,黃芳彥醫師自告奮勇地說,他要以生命住進國軍807總醫院的專責醫院,全天候陪同醫護人員,同生共死,直到疫情解除。黃醫師同時寫好遺囑,交待後事。陳總統以「抗煞無名英雄黃芳彥醫師」把這些經過寫出來,真的讓人又敬佩又不捨,黃芳彥醫師真的以他的生命在捍衛台灣。
在2004年的「228牽手護臺灣」活動,他也是主要的決策者之一,我們開完會後,李應元負責總規劃,黃芳彥和我負責動員醫界贊助。那一年由李登輝前總統帶領的牽手護台灣,非常讓人感動。不但讓台灣人充滿信心,也順利協助陳水扁總統連任成功。
哲人其萎,謹用幾件往事感謝好友黃芳彥醫師為台灣的付出。也請黃醫師家人節哀順變!
(圖片來源:民報資料照片,黃義書攝影。1991年10月由李鎮源院士(中)帶領群眾在台大醫學院基礎醫學大樓前靜坐,主張廢除刑法一〇〇條運動,涂醒哲(前排右)和黃芳彥(前排左)分坐兩側)
林士欽刑法 在 有話好說 PTSTalk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思覺失調 #精神障礙 #刑法19條 #殺人 #吸毒 #辨識能力 #判決
👤來賓:
王俸鋼(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翁偉倫(前士林地檢署檢察官)
💬 歡迎網友、鄉民們,週一到週四到臉書收看直播,參與線上討論,有閒來坐!
🚩 感謝交大陳信宏校長帶領的自然語言處理團隊,提供AI中文字幕。軟體開發初期錯誤難免,也請網友協助訂正幕錯字,提供AI字幕更多學習機會,謝謝!歡迎訂閱我們:http://bit.ly/1rE5b6H
___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有話好說官網:http://talk.news.pts.org.tw/
有話好說FB:https://www.facebook.com/PTStalks/
有話好說IG: https://www.instagram.com/pts.talks/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PTStalks #有話好說 #陳信聰
#PTS #PTSNEWS #公視新聞 #公共電視 #公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