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式 的測速照相(非固定式) 1.非固定還是要放告示牌。 2.警察可以攔查舉發。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 條》 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 ... <看更多>
「流動式測速照相規定」的推薦目錄:
流動式測速照相規定 在 關於平面道路超速取締的法規問題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告示牌也有移動式的,有抓超速時才會放置, 警察放置時會拍照以茲證明。 0. 引言 ... ... <看更多>
流動式測速照相規定 在 拍照點距告示牌逾3百公尺法官撤超速罰單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 被 測速 相機拍照開罰,他不服提告; 測速 告示牌跟 照相機 距離280公尺,但拍照地點離相機31公尺,超過交通部「告示牌跟違規地點300公尺的距離」 規定 , ... ... <看更多>
流動式測速照相規定 在 Re: [問題] 流動式照相是否需要立牌?(100m內) - 看板biker 的推薦與評價
今天收到罰單惹,56km超速16km 罰單1200
因為真的很不平衡我自認為真的騎的不快還被拍照,且我真的完全沒有看到警車
所以上網查詢這邊交通事故A1 A2的發生件數
106年 A1 0件 A2 6件 且A2在106年五月後就完全沒有任何事故發生
嘎的這跟當場開單跟我講的警察最近車禍很多說法完全不同阿~~~~~完全就是年底搶錢阿
我剛還直接打電話去內湖分局詢問員警,得到回覆是
1. 警車沒開巡邏燈 合法
2. 流動性拍照但是沒有立流動排 合法 (因為前面有跟黃色的有寫"常")
3. 但是如果是真為市民著想 為何不開勸導單而是要躲起來拍照?? 就呵呵 帶過了
然後他跟我說 你可以去申訴 但是一定不會過....但我還是先投申訴表惹
再次提醒鄉民 假日 年底 一定要多加小心
PS 剛員警也直接跟我說 民權大橋上橋也常有 大家要多留意荷包
小心騎車 安全第一
增加以下答辯方式給鄉民參考
1.法規說明照相採證時,應著制服於明顯處所公開執法,並將違規要件完整攝入。
ans 此員警沒有這樣做 他將車停在最不明顯的位置並且躲在車內執行勤務
2.確認此員警當天是否有出勤紀錄 (請提供出勤登記做查詢)
※ 引述《et22639643 (使用年限)》之銘言:
: 解釋一下三腳架測速逕行舉發的法源依據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1項7款、2項9款及第3項
: 道交條例7-2條1項7款:
: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 →這款主要敘明如有以錄影、照相等科學儀器證明違規,且當場不能或不宜當場舉發的話,可以逕舉。
: →但以錄影、照相採證的方式逕舉,必須為固定式(固定桿),並且定期在網路上公布設置固定桿的地點。
: →除非是2項所列各款的違規,才能夠「不」以固定式的方式錄影、拍照逕舉取締,而超速就列在此項第9款
: 道交條例7-2條2項及9款:
: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行為之一者,不在此限:
: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 →此項各款中,僅針對第9款的超速(或龜速)有進一步的限制,規範在第3項
: 道交條例7-2條第3項:
: 對於前項(指第2項而言)第9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其定點當場攔截製單舉發者,亦同。
: →超速(龜速)的取締,不論逕舉或攔舉都應該符合此項規範:
: →一般道路:測超的標誌應設置在距離採證地點100至300公尺之間
: →高速、快速道路:測超的標誌則應設置在距離採證地點300至1000公尺之間
: 以上
: ※ 引述《askaa ((小布~))》之銘言:
: : 剛剛從東湖往台北方向不上南湖大橋右轉沿著高速邊騎車被流動式照相機拍照了.....
: : 小弟騎車本身速度真的不快 絕對不到60 頂多50幾上下
: : 被閃後看地上限速是40....回去問車子黑媽媽的條子他說超過51就會照
: : 但是他沒有立任何警告標語車子也沒有警示燈
: : 請問一下這樣申訴有效嗎?.....
: : PS 原本才剛買水果回家還再計較水果錢好貴 結果馬上一張1200罰單真的很想哭
: : 但是沒注意限速真的也是本身問題 如無法申訴也只好乖乖繳納
: : 我問條子時他還一直趕我走....剛剛我估計半小時內至少有三四十台車被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66.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14901428.A.A1D.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