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今,台電為了要將從美國採購的核燃料棒運送回台,接連舉辦了9次核燃料進口海運採購案。然而,事後新北地檢發現,兩間投標的民間公司反覆以投標金額逼近底價(98~100%)的方式不斷重覆得標,得標金額共近一億二千萬。
今年2月5日,新北地檢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調查站,搜索台電總公司燃料處,2月6日,台電從公近40年的核燃料組組長被帶回調查站偵訊後遭地檢署聲押,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在今年二月台電承辦組長被羈押後,主責貪瀆與不法事項處理、具有貪瀆風險業務清查的政風處,不管是台電的,還是經濟部的,才「被」告知為期三年、總金額近一億二千萬元的採購弊案。
早在4月24日院會預算追加總質詢時,當面請教經濟部長沈榮津,部長表示不知情,會再回去了解。然而,攸關民眾安全的核燃料棒運送採購案件,出了這麼大的弊端,台電與經濟部事前不知情,事後說「行政調查不能凌駕刑事調查」,這樣子的說法,讓人感到憂心。台電與經濟部還不用上緊發條嗎?
今日記者會中,我繼續請教台電、經濟部,採購人員涉及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告,以免其他機關受害,台電公司究竟公告了沒有?結果台電燃料處至今五月竟然還沒公告。
國營事業每年有鉅額的採購案件,內部貪瀆弊端時有所聞,經常佔據媒體版面,政風系統有沒有發揮既有的功能?未來,針對經濟部及國營事業的採購預算,我一定會仔細把關,嚴格檢視其中可能的弊端。
再者,當內部的吹哨者有勇氣站出來了,現行法卻又毫無規範可保護吹哨者不受內部報復性追究,我們究竟要如何防止層出不窮的弊端?
因此,時代力量在本屆立法院開議後,已再次提出「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然而行政院版本至今仍未送出。我要呼籲行政院,趕快動起來,將揭弊者保護法送到立法院審議。
海運 法務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箭已上弦 海委會該瞄準三目標
胡念祖/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海洋事務研究所所長(高雄市)
國家海洋研究院4月24日在高雄揭牌後,海洋委員會暨所屬兩機關(海巡署、海洋保育署)與一智庫(國家海洋研究院)均已全部設立。報系資料照。記者徐如宜/攝影
今年六月八日的世界海洋日,聯合國所設定的主題是「性別與海洋」,其目的在於提醒世人並促進在海洋相關活動中的「性別平等」。我國除了海洋漁捕作業以外,無論是海軍、海運、沿岸水產養殖、海洋科學研究、政策制定與管理等諸多產職業中,均可見女性的參與。
對我國而言,今年的世界海洋日已是中央政府海洋專責機關海洋委員會於去年四月廿八日正式掛牌運作之後的第二個世界海洋日。世界海洋日剛過,海委會的政績與未來進取之道,值得在此刻進行檢視。
迄今年四月廿四日,隨著國家海洋研究院的掛牌,海委會暨所屬兩機關(海巡署、海洋保育署)與一智庫(國家海洋研究院)均已全部設立,「海洋基本法草案」亦已於日前完成立法程序的一讀,下個會期可望順利完成立法。有機關的組織法賦與職掌,有基本法彰顯海洋事務發展之政策方向,海委會可說是已站在一個蓄勢待發的位置上了。
然,海委會組織法中賦與海委會作為海洋總體政策與基本法令及多種海洋事務「統合規畫、審議、協調及推動」之權責應如何落實,「規畫、審議」之權又應如何行使,恐仍待確立與學習。作為一個政策統合機關,海委會是否可在其他涉海機關怠於作為之際,就某一特定海洋事務逕行規畫,並在適當協調後予以推動?或當其他涉海機關欲逕行起草某特定涉海法令或擬訂特定涉海政策作為時,海委會是否得行使審議權,要求該機關將該等立法或政策草案交付海委會進行審議,以謀取統合(coherent)的國家海洋政策方向與作為?
再者,海委會若欲真正成為國家海洋政策與事務的統合機關,將有賴其在行政院內閣各部會間建立起統合之權威地位,而此一權威必將奠基在海委會本身所表現出的政策高度與專業能力,這些又有賴海委會從上到下,從業務單位到主計、人事、秘書、法務等幕僚單位,都能對國家海洋政策之大政方針,以及海洋法政基礎知識,有著超越其他各機關的視野與專精。以上均有賴海委會本身的努力。
放眼二○三○永續發展的海洋目標,建請海委會:一、立刻就已然建構完成的「我國海洋發展指標」進行資料與數據的彙整,以了解並掌握國家海洋發展之狀況;二、逐步建構「海域意識」(Maritime Domain Awareness)之能力,掌握我國管轄海域內之一切物理環境與人為活動的情況,並對「衝擊保安、安全、經濟或環境之活動」能得到「有效之認識」;三、修正現行兩部海域立法,並檢視海洋立法之密度,儘速藉立法填補一應缺漏。
海運 法務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葉啟中二度控訴:
黃偉哲提供大陸假證照
騙我3千萬 貨品遭退運
大創案廠商葉啟中繼上週五隔海控訴,向立院國民黨團揭發黃偉哲團隊收賄2.7億元,協助大創進口核災食品入台後,1日再度透過錄影指控,大創基於訂單壓力,曾透過曾碧珠、黃偉哲協助,希望取得大陸海關化妝品進口許可證照,將台灣商品運到上海大創銷售,結果遭曾碧珠以偽造的大陸證照詐騙3千萬元,最後貨品全遭退貨,血本無歸。國民黨團也再次召開記者會,接受葉啟中與委任律師葉慶元第二度陳情。
葉啟中在影片中詳細說明,105年因上海大創公司欲進口台灣製造的保養品至大陸地區銷售,黃偉哲的辦公室知悉後,向葉啟中表示她可以透過長官(黃偉哲)取得所謂的「三證」-「入境貨物檢驗證明」、「進出口化妝品標籤審核證書」及「化妝品檢驗疫CIQ標誌」;黃偉哲辦公室並向葉啟中要求給付新台幣3,000萬元(大陸地區公證費新台幣900萬元及服務費用2,100萬元);葉啟中因為相信黃偉哲辦公室在大陸的政商關係,便以支票給付(支票票號:AL3954024~AL3954026、AF0104775~AF0104785);這些支票之前都已兌現。
葉啟中表示,黃偉哲辦公室之後很快即提供121張大陸進口證照,他的公司信以為真,便安排海運將相關化妝品運送至上海,不料被上海海關查驗發現所有的商品證號都是以既有的大陸商品證號偽造,因此商品無法入關,被迫留置上海碼頭長達十個月,最後只好退運回台。
葉啟中說,他曾透過通訊軟體質問黃偉哲辦公室主任曾碧珠,曾碧珠強調他已前往北京面會大陸官員協調這批貨物通關事宜,但最後事實證明,一切都是欺騙。葉啟中怒嗆,黃偉哲辦公室不但收取三千萬的所謂大陸證照公證費與服務費,卻沒有辦事,導致他的公司負擔了高額的上海碼頭倉儲費用及退運回台灣的運費,根本毫無誠信可言。
黨團書記長曾銘宗表示,大創案發生迄今已經超過8個月,如今又爆出黃偉哲、曾碧珠關說到大陸海關、商務部,顯然不是單純的詐財案件,而是凸顯黃偉哲神通廣大、縱橫兩岸。曾銘宗建議,黃偉哲乾脆不要選市長,蔡政府可以任命他擔任陸委會主委。
曾銘宗呼籲,黃偉哲不要再把責任推給前辦公室主任曾碧珠,應該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同時退出選舉,好好面對司法。他強調,近期將拜會法務部、最高檢察署以及警政署,要求法務部和檢警機關嚴守行政中立,打擊犯罪不分藍綠。
首席副書記長吳志揚批評,大創案已經讓黃偉哲團隊公信力喪失,兩次受害者出面指控內容,都有曾碧珠的角色在其中,而黃偉哲對外界的質疑均採取躲避、不肯面對,甚至推給曾碧珠一人所為,讓人不齒。另外,檢方不作為的消極態度,讓人不免質疑,遇到重大案件偵辦,難道就有藍綠之分嗎?
吳志揚進一步指出,蔡政府的兩岸關係處於低迷狀態,結果造就了綠營買辦,利用兩岸之間關閉溝通管道,建立個人非正式管道到對岸喬事情,甚至以詐騙手段從中獲取利益,因此呼籲台南選民要睜大眼睛,不要選一個會詐騙的爛西瓜。
黨團總召江啟臣質疑,司法本身就是要堅守公平正義,對於不法事件,該偵辦就偵辦,該起訴就起訴,不該有身分、職務或時間上的考量,大創案提告超過8個月,結果到現在還在北檢和新北檢互相踢皮球,搞不清楚管轄權到底歸誰,已超乎一般常理,檢察官不積極作為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律師葉慶元表示,依據葉啟中的影音資訊,黃偉哲與曾碧珠的行為顯涉有詐欺和偽造文書等罪嫌;葉啟中早已提供相關的假證照、支票明細、船運憑單、貨櫃憑單、LINE對話截圖給檢方,但是迄今卻毫無偵辦進度,反而莫名傳出葉啟中被通緝,「原告變成被告」!葉律師表示,葉啟中已經對台灣的檢方失去信心,迫於無奈,只好將相關證據訴諸媒體,希望媒體還他公道,並督促檢調單位儘速偵辦黃偉哲,追究不法,不要袒護黃偉哲委員,提供人民應有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