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起床看到又有人因為網路罵人而被判妨礙名
譽拘役30天的新聞 因為我是在ptt上看到的
所以要連結的自己去估一下。
話說我的案子大家都很了解了 所以我也不提我的案子
反正這案子網路人格權的判法跟我幾乎一樣
幹 這些象牙塔裡面的恐龍就是這樣 一堆7老8十的老頭連網路生態都不懂也在那邊因為自己是法官就多屌
光會讀書的人而已 沒什麼好得意的 可能連網路都不會用 可能連我接下來打的東西還要問自己的兒子女兒才會知道吧 笑死人
網路早已是全球化的產物了 像這種匿名性質的發言 到底他媽的哪來人格權 h1z1 全境封鎖
早就已經發展到全球一個伺服器了 語音系統只要靠近就能直接收到語音 我看別人玩 死了就直接髒話狂飆 啊我忘了 部分法官
可能連網路都不會用 什麼再難聽的話都罵的出來 那這時後 網路上的我們會怎麼做呢 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噴回去吧
可能某些沒接觸過網路的恐龍來玩才會說你罵我 我可以告你這種笑死人的話吧
英雄聯盟也是同理 台服跟本全世界都可以連
當然因為遊戲比較早期 語音沒辦法做到像現在一樣即時 所以還停留在打字的時代
本來網路就是給別人抒發的地方 現在搞到好像白色恐怖一樣 啊我被告了 誰告我的 到法院了
喔喔喔 是你告我的 才知道是誰告的 笑死人
網路誰會知道誰是誰
一個只要有帳號密碼隨便誰就可以登入的東西 有你媽的人格 笑掉別人大牙 要這樣判我沒意見
你跟對岸一樣搞網路實名制 一個人只能有一個帳號我就同意 沒有就他媽給我閉嘴
照你這破邏輯 g社給我聽好了 你他媽在限制我發言 或鎖我帳號 我一定到士林法院找這位法管告死你 又限制我發話 妨礙自由罪 又鎖我帳號 強制罪 殺人罪 嗎的 我的每一個帳號都代表我
G社r社現在鎖多少人了 電競鄭捷g社 出來講阿
你們殺了多少人 不給我個好理由 我就去士林法院跟這法官檢舉
最後也是希望這位先生可以上訴 看看能不能遇到正常的法官 然後也希望司法能夠改革 把一些不適任的法官汰除掉 把妨礙名譽從刑法刪掉浪費司法資源的東西
喔對了 很多人每次都以為我說所以我說我的理論是在網路上亂罵人都沒事 不是的 是要能夠連結到現實的人 比如我去亞洲統神張嘉航的粉絲團罵 張嘉航你是豬啊 怎麼長這麼像 這當然就犯法了喔 懂嗎 重點是要能夠連結 ok?
好啦 上了30分鍾的課了 大家下課 用手機打字真累88
哈哈忘了問了 你們覺得這法官玩過英雄聯盟的可能性有多高 笑死人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星際聯盟呢 大家會考加油
遊戲的事情遊戲解決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