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我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也很開心我做了這個決定-smile近視雷射手術
現在睜開眼能清楚的看到貼在牆壁上的字條,
戴了超過20年的眼鏡真的要成回憶了。
原本我的近視範圍左眼400-470,
右眼則是落在350-400,
有分散瞳前跟散瞳後度數,
散光是分別25和50,
因為散光較低加上角膜厚度夠,
醫生讓我做了一系列眼睛的檢查,
加上詳細的解說後,
我選擇了smile手術,
(不同情形有適合不同種類的手術🚫⭕️
當然價格也會不一樣唷)
排定好手術日程後,
這邊很重要!要做手術那天要有人陪同比較好,
因為手術完並不是馬上恢復視力,
加上要時刻帶著護目鏡,
所以能有親友陪同也會覺得安心很多。
手術當日還會再做一次眼睛的驗光、抗壓…等等的檢查,確保當天可以進行手術,
所以前一天一定要讓眼睛有充分的休息唷。
手術之前會滴麻藥,
手術過程也很快,
一眼大約23秒,
然後醫生會幫你取出角膜,
(有興趣朋友,網路上有相關手術影片)
兩眼的手術時間大約是10分鐘,
這時候你還不會有任何不適感,
結束後,
醫生會再看一下眼睛上的微創傷口情形,
確認好沒問題後,
就可以領藥回家休息。
好的我的不適感發生在我到家後的三分鐘內,
因為麻藥退了,
我才漸漸感覺眼睛有如隱形眼鏡一直沒拿下來的乾澀感,
(真的非常不舒服的話,醫生也有開依序的止痛藥唷,但我沒有用上)
那感覺讓我回想過去因為工作長時間戴隱形眼鏡,
有時甚至累到回到家忘了把隱形眼鏡拿掉,
直接睡到隔天的回憶….我差點失明的回憶,
更讓我覺得做近視雷射是對的😭😭😭
滴了醫師處方的眼藥水之後,
我就直接先休息了5個鐘頭,
其實乾澀感就褪了,
剩下就是這一週我有帶著黑色護目鏡防畏光。
術後隔天回診視力右眼0.9 左眼0.7
我驚訝如此恢復速度,
微創傷口的地方也癒合了,
一週後我的視力右眼1.2 左眼0.9
也可以正常洗臉了,
(我是用洗臉布清洗,早上只用清水洗臉)
謝謝 諾貝爾眼科 近視老花雷射中心
諾貝爾公園路的沈醫師,
在手術期間您給了我好多個100分,
原本很緊張焦慮的我聽到一直跳100分也都快笑出來了😂
謝謝林氏宗親護士們溫柔的照顧,
手術期間會一直不停的引導我眼睛要看前方,
倒數秒數讓我知道快成功了,
謝謝每次都幫我驗光驗眼壓驗視力的小帥哥,
很耐心的指導我術前的練習看綠光,
以及術後的保養解說。
近視雷射手術我考慮了至少有六年的時間,
真的只要你有興趣疑問、或你還在考慮,
我真的推薦你們先去諮詢,
先去評估自己現在眼睛的情況,
相信醫生會給你專業的解答,
(結果身邊好幾位朋友以經來問我要怎麼諮詢了)
我現在擺脫近視真的感覺很好,
不用擔心什麼隱形眼鏡戴太久,
更不用擔心會帶著隱眼睡著,
謝謝醫師團隊細心照顧❤️❤️❤️
綠 光 雷 射 護目鏡 在 Yabi 楊耶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終於要擺脫厚重的眼鏡了😭😭
約好手術日期之後
內心有點雀躍🥳
但又好緊張啊啊啊🤪
👨⚕️Smile全飛秒👀手術當日
🔘會再做一次術前檢查,醫生確認沒問題後,才能進行雷射手術
🔘護理師會跟你先解說手術後要特別注意的事情
然後給你一包萬用手術包
(黑白護目鏡各一、透氣繃帶、睡覺的護目片、止痛藥、抗生素、術後眼藥水)
因為還不知道排第幾刀,所以還給了貼心餐盒🥰
偶真的是很幸運🥳排到了第一刀🙏
等待的過程中,依舊很緊張
一直再練習要認真盯著綠點🟢
👨⚕️準備👀進行手術
🔘換上手術衣,消毒眼部
🔘我是第一刀,所以我是躺在手術台上點麻藥的
此刻的心情,更加緊張了😂
然後一直聽到我肚子咕嚕咕嚕的聲音🤪
🔘開始雷射,機器確定好位置就會倒數3秒開始進行雷射,過程中都要注視著綠點,但綠點會慢慢不見,眼睛一樣要注視著綠點消失的位置,整個人放空10秒,不能慌喔❗️❗️
🔘眼前變成一片白白的,然後醫生會叫你跟著光點的位置移動,將你眼睛的組織取出,就重見光明了🥳
整個手術的過程,不到10分鐘就完成了✅
其實一眼23秒,非常快速,#張朝凱院長的技術也是快又精準,一下手術台的時候,大概就是0.3的視力配上水霧感!
手術完成後,護理師會帶你到外面稍作休息,醫生會來檢查眼睛傷口,沒問題之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晚上回家後,就是讓眼睛休息,然後認真的點眼藥水😎
麻藥退了之後,我的左眼就有明顯的異物感,但我的右眼完全沒有
兩眼會覺得很酸而已
視力恢復的時間,通常是隔天早上
但依每個人的狀況會有所不同,不需要心急!
👨⚕️術後隔天回診
醫生會確認你傷口狀況,視力恢復的情況,右眼0.6 左眼0.9 兩眼可看1.0 ,右眼的霧感還是比較重一點!醫生配新的眼藥水,右眼多了一個藥膏💪
👨⚕️術後一週回診
視力狀況▶️右眼1.0 左眼1.0 兩眼可看1.0
我跟醫生說還是有點霧霧的,醫生說正常,等下次一個月後的回診了!
我好開心啊🥳
已經好久沒看的如此清晰了🎉
目前慢慢恢復中,沒有感受到眩光、畏光的問題,只覺得眼睛比較乾而已😎
現在唯一不習慣的就是
每次睡覺前,一直還以為自己隱形眼鏡沒拔掉🤣🤣🤣
因為這世界看的好清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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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 光 雷 射 護目鏡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記者證作為呈堂證物]
與反修例運動的法庭審訊,出現不同證物。有黑衣、護甲、護目鏡、防毒面具,甚至雷射筆、索帶。然而,今次法庭上呈堂的證物,包括一張來自「香港電台」的記者證。一位曾經榮獲過多次新聞報導獎項的記者的記者證,和她有份拍攝獲得逾百萬點擊率的優秀紀錄片光碟,成為了檢控的證物。在今日香港,一位盡責的記者原來如此「危險」。
上周三,因為採訪721元朗事件,香港電台鏗鏘集記者蔡玉玲捲入「虛假陳述」案件。開庭審訊時,控辯雙方都同意的事實是,被告在網上申請車輛查冊,按掣時從三個選項中剔了「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其他兩個選項為「進行法律程序」和「車輛買賣」。)
控方把案情說得簡單:記者查車輛車主身份作採訪用途,在現行法例並不容許。控方指,在網上填表,申請拿車牌車主資料,涉及敏感資料和個人私隱,不能「毫無約束和約制」地隨便向公眾披露,否則是濫用,亦不是「立法原意」。
控方說,字面上,申請表格上的「與交通相關事宜」選項,並不包括記者今次的行為。控方提及記者的行為時,咬字清楚,於庭上指控道:
「去訪問呀!去訪問呀!被告打畀地產公司的職員,聯絡車主,被告繼續去…….做訪問呀!佢使用資料係想『訪問』,查找一件和交通無關的事。『訪問』呢樣嘢呢,呢個行為呢,係和交通無關的。」
「佢做咗兩樣嘢,一。係採訪;二,係報導出來,達至兩個目的。佢係電話訪問埋間公司既職員,係節目播放出來,並非係和交通有關既用途。」
在現場旁聽百計人士,不少是資歷十數年的新聞界前輩和管理層。有人甚至說笑,整個香港電台的同工,都告假來旁聽了。大家聽到新聞業內數十年均用作為負責任報導的查冊工具,在法庭被指為從來都不容許做的事,都啞口無言。席上的旁聽者,大半生做的,就是「訪問」「報導」這兩件形事。
「而採訪和報導,即使係同721元朗事件有關,這件事都不是和交通有關,亦不是和交通有關的罪案。」控方律政司代表續道。
此時,穿了黑衣、墨綠色布褲子,剪了清爽短髮,微胖的蔡玉玲,交叉雙手放在胸前,坐在犯人欄前的長木櫈,專心聆聽着。「採訪」和「報導」就是這宗案件不容許的罪名。
更諷刺是,控方呈堂的「證物」;除了該集《鏗鏘集》的光碟,還有是警員從蔡玉玲家裡搜出來,於採訪時使用過的手機,還有一張香港電台發出的「記者證」。
然而,在案中被追查的車子,不是一架普通的車子,而是一架於7月21日,元朗發生白衣人襲擊市民的當晚,記者透過詳細追查元朗的閉露電視片段而發現的一輛車子。法庭上,播放了涉及今次案件的《鏗鏘集》。
兩個離地十來呎的投射屏幕上,一粒珠子「叮」一聲,耳熟能詳的《鏗鏘集》片頭音樂響起,「誰主真相」的節目名字打出。這天在法庭上,「誰主真相」四大字,格外諷刺。追查真相的記者,這天坐在犯人欄裡,舉頭看到自己拍攝過,百萬計全球觀眾看過的偵查報導,這天,明明是別人的犯罪片段,反而成為了控訴她的罪證。
節目中,無辜被打得整個背部都是籐條印的市民在屏幕上控訴着:「要還事件一個公道,我唔知點解畀人打,點解打我?點解警察做唔到嘢?定唔去做呢?」
接着,畫面左上角看到一輛淺色的車子。辯方律師提醒裁判官,這一節片段,就是和案件有關。辯方大狀說:「請法官閣下留意13分48秒……有人從車裡拿出武器。」
《鏗鏘集》的旁白男聲說:「這架中港車,當晚八時半到場,兩小時後,一班白衣人,從車尾箱拿出竹枝來分派。」片段裡亦見到白衣人從車尾拿出條狀物。記者稍後聯絡了該車子的登記公司負責人,其後,一名男人聯絡記者,表示知道司機是誰,但指司機應該在做「私事」,近半年身處內地。
辯方律師在節目播放完畢後,反問法庭:「這件事,怎會和交通沒有關係呢?有閉路電視拍攝到車輛運輸了疑似武器,而疑犯用了該車子在路上作犯罪工具。顯而易見,被告沒有作出虛假陳述。」
控方不同意,堅持以狹窄的字面意義解讀「和交通及運輸相關事宜」,並只舉例,如一架車子停泊在路上阻塞交通,要把車子移走,需要聯絡車主才算相關事宜,而記者採訪報導就不是相關事宜。
此時,辯方說:「那這就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有點學術性了。」整個下午,辯方律師展開了漫長的法律觀點辯論。
從車輛查冊自1935年緣起,到1950年開始有車輛查冊,到「私隱」概念乃近年才出現,數十年前究竟政府有權不接納申請,還是付費了就必須提供車主資料的歷史都有沾上。從英國的案例,談到香港的案例。從法律上 “May”和 “Shall”的使用,與運輸處處長的權限都提及到。
技術性的觀點沉悶枯燥,午飯後旁聽席上不少人都忍不住打瞌睡,也有有多個聽審經驗豐富的記者忍不住私下討論,審訊的不尋常:「今次只是在裁判法院,討論到的法律層次問題,好像在更上級法院才會辯論吧。」
究竟事件是如控方所說,這只是一個個別記者「誤導」了電腦系統;還是如辯方所說,今次申請根本就是如填表時所述的交通相關事宜,只是控方定義太狹窄,根本不存在犯罪行為?
辯方大狀找出立法會文件,裡面披露了運輸及房屋局對車輛查冊措拖的看法,其中一份文件引述了2003年的數字,可圈可點。文件透露,車輛查冊之中,有一年度其中25%涉及新聞機構的申請,亦即2800宗。
每年數以千計的車輛查冊,是由記者以新聞機構名義作出申請,而政府是知情的。
辯方律師說:「控方說到,好像從頭到尾是不容許傳媒申請車輛查冊,但我們看到歷史,看到幾十年的紀錄,這個脈絡……」
辯方說到最後,向裁判官陳述:「車輛載着的物品用作犯罪工具,公眾有權知道負責任車主如何使用其車子,怎會不是和交通有關的事宜?故此,被告並不是作出虛假陳述。懇請法官閣下,判我的當事人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表示,需要約一個月時間考慮,着雙方於四月底回到西九龍法院三庭,亦即是其中一個最大型的法庭,回來作裁決。
在庭上播放的《誰主真相》鏗鏘集中,結尾是一名於721元朗事件中的商戶,這名挺身而出,把店裡的閉路電視交給記者,該商戶語重心長說:
「勝利者正不停竄改歷史,真相慢慢好像被世人遺忘,他會用千方百計令真相消失。但每一件事情發生咗既事會記係我地心度,我相信良知一定會戰勝邪惡,幾年或者幾十年後,我相信真相會水落石出。」
審訊之後一個星期,《鏗鏘集》及港台的多個製作,被管理層以各種原因被抽起,另外,多年來在國際新聞比賽橫掃獎項的港台,廣播大樓走廊擺滿了獎座的陳設或許也會成為過去,管理層最新指示,要求港台同事暫停參加各項比賽,即使早前遞交了申請表,也要求撤回參賽資格。
記者證可以被沒收,比賽可以不參加,節目也可以被抽起,然而一個人的「記者魂」並不那麼容易被消磨。香港電台亦沒有再跟蔡玉玲續約,但她仍在鍥而不捨地實踐記者的職責。早前白衣人被控暴動案開審,蔡玉玲以自由身記者身份,仍然旁聽着案件發展,在網絡平台,仍然繼續紀錄真相。
(圖為上周三蔡玉玲在審訊時於西九龍法院留影,攝影: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