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在家自學記錄:第四~五週💪🏻
每天雖然在居家辦公,但還是要處理家長、學生的各式需求、備課、錄教學影片、改線上作業⋯⋯蠟燭兩頭燒的狀況下,我一直呈現癱軟爛泥樣。(可怕的是張爸爸上週二已經回部隊了⋯⋯)
因為幼兒園從停課到現在,一直很消極的態度,只來過兩通電話,和兩通我沒接到的電話,可能我因此被激到了,其實就只是希望園方做點什麼事吧,有心沒心是很明顯的,請不要忽略媽媽內心深處的怒吼,媽媽只是不做而已,做起來不比幼兒園差😤
我的美術很差,就是照著畫也會畫得四不像的那種程度,所以,我只好上網加了很多很多幼兒美術教室、媽媽社團,從中尋找題材,再帶著雙寶一起做。而且最近很多美術教室因為疫情關係,都會提供免費的線上美術活動,算是打廣告宣傳,反正,不用錢,不上白不上啊!
我給自己的目標是希望一天讓雙寶做一次美術美勞活動,就是有成品的那種,會覺得這樣才有一個完整學習脈絡與過程,也是紀錄,我蠻喜歡讓小孩玩美術活動的,認知、情意、技能都有,算是多面向的學習。
其他時間就是自由家庭時間,雙寶做自己就想做的事,例如:玩玩具、繪本、桌遊、畫畫、看個有時間限制的3C、去頂樓體能運動⋯⋯每天就是這樣渡過啊!媽媽不能全時陪小孩,還是要居家辦公啊
📝雙寶在家自學記錄📝
詳細記錄都在照片說明,自己看嘍!😁😁
👉點心專賣店-甜甜圈DIY🍩
👉消失的注音寶石💎
👉來一碗牛肉麵🐂
👉生命樹🌲
👉我的水族箱🐟
👉自製黏土DIY
👉向藝術家學習-卡蘿自畫像🎨
👉大象林旺版畫🐘
👉奇幻的水母
👉STEAM:彩虹珠珠、彩虹雨
👉可愛的鬥魚
👉脖子好長的長頸鹿
👉玫瑰印揉畫
👉乒乓滾球賽
👉皮皮愛放屁
👉輕黏土時間
哥哥:星球任務
妹妹:點心時光間
👉端午節主題活動
1.水果冰粽🥝🍊
2.包肉粽
3.粽子海綿畫
4.龍舟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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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在家 #幼兒自學 #停課不停學
🔥幼兒自學記錄1: 第1週
https://reurl.cc/ze64YQ
🔥幼兒自學記錄2:第2-3週
https://reurl.cc/GmKLex
認知 情意 技能 態度 在 火星童書地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天去小學演講,前半段花了滿多時間想探討 #閱讀 的概念,也是我博士論文結論的一部份。不過老師們覺得後半段圖像解析比較有趣XD 但我覺得台灣現在閱讀教育推動的亂象就是因為大家對閱讀的認知理解不同,包含上位做決策者,以及現場推行者,只想學快速應用而導致。雖然短時間內看起來百花繽紛,但根基不穩並不利於長期深耕發展。以下的問題歡迎大家想想看,提出自己的看法。
1.閱讀是什麼?假想你要在字典裡為閱讀下一個定義,你會怎麼描述?另外,你會說閱讀課本嗎?會說閱讀網站嗎?閱讀圖表?閱讀漫畫?看書/ 讀書/閱讀的差異是什麼?
2.素養是什麼?在我的中文概念裡,素養是一個人的修養涵養(教育部字典也是如此解釋)你對這個字的直覺是什麼?
3.合併以上兩個,你覺得「閱讀素養」是什麼?
4.教育專家說,「#素養」的新定義是知識+技能+態度,那這個和以前的「認知情意技能」有什麼不一樣?教育專家的新定義和我們一般人對這個字的定義是否有落差?
5.閱讀力=閱讀理解力?
6.閱讀理解策略該學到的能力,哪一個不是國語課該學到的能力?所以上閱讀理解策略,是不是代表國語課沒上好?那該改革的是國語課本和國語課教材教法,而不是另立一個名目上國語課該上的內容。
7.在學校老師選擇上課用的繪本標準是什麼?通常是內容可以搭配課程需要,在學校講故事選擇繪本的標準是什麼?故事內容有趣?有議題性?有人因為圖好看而選這本繪本嗎?有老師(除了藝術與人文老師)上課時除了繪本文字內容,會做圖案賞析嗎?
在學校用繪本(圖畫書)上課或講故事,忽略「繪(圖畫)」,只看「本(書)」,那就只是一般的書,沒有選擇繪本的意義,這跟用一本大部分空白一頁只寫少少幾個字的書意思差不多。
我覺得我的chrome很有人性,我每次要發長篇大論,尤其是跟批鬥教育有關的時候都會強制關閉,連剛剛已經存檔的都直接消失不見。
圖:My Friend Earth, illustrated by Francesca Sanna
認知 情意 技能 態度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堅決反對《宗教基本法》草案干涉學校教育,影響學生、教師權益】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2018年10月23日
本週三10月24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宗教基本法」草案,此議程與草案內容一出,立刻引起社會譁然,許多民眾首先質疑為何宗教團體財務資訊不必公開,我們更發現此草案與教育相關的條文將嚴重侵害學生受教權、教師專業與工作權。我們對此表達強烈反對,反對特立專法大開宗教團體之方便大門,讓法律為宗教服務,使宗教信仰凌駕《憲法》第 21 條國民教育、《教育基本法》第 6 條教育中立原則、《教師法》之教師專業規範、禁止就業歧視等法令之上(詳閱後附之相關條文),宗教勢力得以入侵國民教育與佔用公共媒體資源。此舉非但違反教育中立原則,更加種下學生受教權與教師專業自主權被嚴重干涉,造成社會撕裂爭議、教育倒退逆行之禍根。
憲法第 13 條雖有明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惟我國並無政教合一之背景,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90 號解釋,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亦即,任何一個宗教的活動與信仰宣傳都不該進入公共教育體制及媒體公共資源的範圍內,也不得以宗教自由之名來侵犯他人的權利,或漠視他人自由而強加灌輸宗教宣傳。
此草案一旦通過,不僅將牴觸《憲法》與前揭各相關法令,更將造成諸多傷害:
1. 宗教合法入侵校園
本草案第 7、9、13、15、16 及 19 條之規定,恐會引發教育現場之混亂與無所適從。首先,學校是否將成為「傳播宗教之適當場所」?此已違反我國《教育基本法》第 6 條第 3 項規定「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若學校成為傳播宗教的適當場所,恐將讓部分特定宗教信仰的教育工作者,「依法」灌輸學生自身宗教信仰。一旦這種狀況成真,各種宗教將紛紛進入校園傳教,學校變為具爭議的場所,不但影響學生學習,更會引發社會諸多爭議。
再者,草案第 16 條規定要求「國民基本教育應將宗教知識教育列入課程」,所謂「宗教知識教育」內容竟包含培養「宗教情操」。任何受過國民基本教育的人們都清楚,課程不僅包括認知知識,也包含情意態度與技能行為。現在大部分學生在選填「宗教信仰」時都勾選「無」,若此條文通過,請問學校要在什麼課程列入宗教知識?打算教導什麼樣的宗教知識?難道要在地球科學或生物課程中,要求學生研習生命起源於上帝創始世界之「宗教知識」?何謂宗教情操?難道是類似現在部份學校竟容許宗教人士在晨間早自習時帶領晨禱,讓學生感受「宗教情操」?
又,草案第 16 條第 4 項之規定,甚至容許「宗教知識教育」師資「由學校自行委聘專業人士擔任」,違反《教育基本法》以及《教師法》之教師專業規範,若這些「宗教專業人士」不需具備教師資格,將嚴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2. 宗教合法佔用媒體公共資源及公益頻道時段
政府已開放台灣許多宗教團體開設自己專屬的宗教頻道;然而,在此草案第 17 條之「保障」下,不僅這些專屬頻道,連有線廣播電視、公共廣播電視稀少的「公益」頻道時段都將被宗教勢力合法佔用,排擠真正的公益資訊使用媒體公共資源之宣傳機會,更迫使全民接受各種宗教節目的輪播!大法官早已闡釋憲法保障人民有信仰及不信仰宗教之自由,因此,政府雖容許宗教有自辦媒體之自由,但媒體公共資源之運用仍應符合公眾利益之目的,此一界線不容逾越。此外,一旦容許宗教佔用公益頻道播放時段,不僅將引發「全民為某特定宗教買單」之疑慮,更將造成各宗教使用公益時段分配不均之爭,造成更多社會混亂紛爭,完全違背「公益」之意義。
3. 就業與就學歧視合法化
本草案第 13、14、16 及 19 條之規定,將允許宗教團體所設立之私立學校可「合法」要求全校教職員須與該宗教團體相同信仰,並可基於信仰理由進行差別對待,對於與其宗教信仰不同、教義不符之教職員進行解聘或不聘僱,對於與其宗教信仰不同、與其教義不符之學生,更可不發予畢業證書與修業證明。所謂「不符教義」,可能將擴充至對於曾有離婚、中止懷孕、同性伴侶、非主流性別樣貌、跨性別的教職員及學生之歧視與差別待遇。台灣目前由宗教團體所設立之數十所學校,如:輔仁大學、道明中學、能仁家商、崇華雙語小學等,未來師生都可能遭受這些歧視問題或潛在威脅。
學校開設之目的應當以「教育」為本,而非宣揚和深化宗教信仰。在其他國家尚有因信仰不容之其他教派為由,而解僱教師之案例。此草案一旦通過,若教職員工與該校宗教信仰有所不同,恐侵害其工作權益,不僅破壞原先教育目的,壓迫無相同信仰之師生的信仰自由,更違反《勞動基準法》與《就業服務法》關於宗教就業歧視之規範。且此條文之範圍不止將適用宗教團體所設立學校的教職員,更包含宗教團體所成立的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企業工作人員(如糕點烘焙坊、咖啡廳等),一旦通過恐將造成台灣社會整體的嚴重就業歧視。
綜上,我們想提醒立法委員,歐洲人權法院針對宗教與教育的爭議所指出的方向,相當值得此時的台灣社會參考。2011年針對在教室懸掛基督定十字架像、Lautsi 等控告義大利(Lautsi u.a./Italien)的判決中,歐洲人權法院表示:
「對於不同宗教信仰與信仰確信,國家有義務保持中立以及不偏不倚的態度。這在不同的宗教間以及不同信仰確信間,皆有其適用。國家在履行其教育與課程的任務時,必須確保:相關資訊與知識的傳授,必須保持客觀、批判及多元的方式,使學生可以在安靜的氛圍下、免於遭受無端的傳教熱誠,發展其對於宗教的批判態度。在此,國家不得予以教條化。」
發起團體: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連署團體: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女性學學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益交流站NPOst、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綠色21台灣聯盟、台灣基地協會、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學權並進聯盟SPAM、全面罷免、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臺南市台南新芽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國會調查兵團、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國際醫學聯盟、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歐巴桑聯盟、社團法人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全國中學學生權益研究會、婚姻平權大平台、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鄭南榕基金會、國立清華大學研究生聯合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北區高校學生權益監督會、Re;Verse政附、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媒體改造學社、台灣防暴聯盟、國立臺灣大學工會、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台灣露德協會、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議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青平台基金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台灣教授協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永社、中央燎原社、東海灰社、臺灣男性協會、臺南市性別平等促進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
(持續邀請連署中,目前統計,發起及連署團體共76個)
🔈 最後我們在此呼籲四位提案立委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馬文君,早日撤案,回頭是岸!
🔊 歡迎大家多多跟這四位反應,訴請他們撤回這個不合理的草案!
〖更新資訊〗(如果大家有其他資訊,歡迎提供給我們!)
公開表示有意撤簽的立委(正式行文尚未確認是否通過):蔡易餘、蘇治芬、鍾佳濱、黃秀芳、鍾孔炤、黃國書、劉建國、江永昌、邱泰源、郭正亮、施義芳、鄭寶清、張宏陸、陳亭妃
目前已知完成撤案立委(據傳四位立委已在進行撤案程序):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