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市政】交通處感謝狀-1954
根據市民反應,最新出爐的嘉義市十大肇事路段,忠孝路就有四個,特別是忠孝路往市區方向,左轉新生路,慢車道機車兩段式左轉停車格空間不足,導致上下班尖峰時段,機車族紅燈時,左轉停等風險高,或逕行左轉,停等在快車道前,造成違反交通規則,闖紅燈事實,和增加車禍事故風險,有研究路面和地面交通標誌改進需求。如圖示。
-
感謝交通處鄭處長、賴科長,研究處理中。
我會繼續追蹤列管。
-
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090060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的網紅黎煥強問政,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 苗栗縣議員黎煥強 | 警察局 (2019.11.15) #黎煥強問政報告 . .電動自行車新制取締情況 今年10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新制上路,經詢問局長後,得知因未攜帶安全帽違規數量統計至今有89件,其中外籍移工佔較高比例,尤其頭份外籍移工數量較多,也經常有違反交通...
「違反交通規則」的推薦目錄:
- 關於違反交通規則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違反交通規則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違反交通規則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違反交通規則 在 黎煥強問政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違反交通規則 在 黎煥強問政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違反交通規則 在 天下有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違反交通規則 在 發生車禍....竟然接到這個....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違反交通規則 在 道路資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 ...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違反交通規則 在 鄭則士- 不知悔改嘅下場係...|情越雙白線|徐子珊|郭羨妮 的評價
違反交通規則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上下班通勤途中食用早餐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徐婉寧(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50號判決認為,上下班途中食用早餐鹹粥係臺南地區部分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故期間仍屬於通勤過程中,理由引發網路及媒體關注。徐婉寧教授以本件判決為例,討論通勤災害認定之爭議,分析法條中的「適當時間」、「應經途中」,以及「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等要件歷來實務見解,並援引日本法例比較,指出現行職災保險制度認定欠缺標準,值得參考。
✏關鍵詞:通勤災害、應經途中、適當時間、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
✏摘要:
原告X為職業災害保險之被保險人,其於2014年1月23日早上7時許夜班結束下班途中,於中山東路吃鹹粥當早餐後,返家途中發生車禍,致受有「頭部外傷左側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及硬腦膜下出血、左側顱骨骨折」等傷害,故於民國(下同)103年11月19日檢據申請職業傷害傷病給付及職業傷害醫療給付。嗣經被告Y(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審查,認為X下班後前往中山東路吃早餐之行為,已脫離自就業場所返回日常居住處所之應經途徑,非屬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所定得視為職業傷害之情形,核定職業災害保險不予給付。X不服,申請爭議審議,訴願皆被駁回,遂提起行政訴訟。
✏試讀
勞工上下班途中於適當時間在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遭遇通勤災害,依勞保條例授權訂定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下稱「傷病審查準則」)之規定,視為職業傷害。惟同準則第18條規定,若係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或有違反交通規則等同條各款時,則不得視為職業傷害。然而,何謂「適當時間」、「應經途中」,以及「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則有所疑義。事實上,如果勞工有傷病審查準則第18條第1款「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則不得視為職業傷害,此時,根本無需審酌勞工所遭遇者,是否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往返於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所發生之事故。
而關於「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中央行政主管機關認為「順道接送小孩上下幼稚園」、「順道接送配偶上下班」皆屬之。而實務見解則認為勞工搭載其妻及岳母返家、「陪同其公公赴醫就診,為處理私人事務,而與執行職務無關」,而與同公司之員工7至8人一同至餐廳用餐飲酒,或勞工因下班途中飲酒之私人行為11,為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法院皆認為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8條第1款規定,不得視為職業傷害。此外,關於勞工於事故發生前之返途中,曾先後至圖書館如廁、查閱上課資料及於迴龍寺禮拜等事實,法院則認為,勞工「如廁行為係基於生理所需,自屬日常生活所必須之私人行為,並不中斷其執行職務後之返途」,然勞工續滯於圖書館查閱上課資料,乃其為求職務之遂行,於非執行職務期間所為之個人行為,已逾越「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之範疇,其執行職務之返途歷程自此中斷,其後所生事故即非得視為職業災害。
然而,雖然如前所述,勞工若從事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則不得視為職業傷害,而無須審酌事故發生之時間、地點,是否為適當時間、應經途中,但事實上,許多法院見解仍於勞工從事私人行為時,未論述該私人行為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而逕自判斷是否為「適當時間」於「應經途中」發生事故。
例如勞工於中午時完成洽公任務後,騎乘機車沿途欣賞風景及不定時休息時發生事故的事件中,法院認為「發生事故距完成洽公已相隔5小時之久……而發生事故地點(臺東縣知本)亦非原告當日在臺東市洽公完畢後返回公司所經之必要路線內,可見原告於『完成工作後至發生車禍』之前揭5小時內,並未執行職務,而係因私人行為延遲返回,並脫離其當日執行職務及返回公司應行經路線之範圍,原告當時係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私人行為甚明,其於此時發生車禍,與審查準則第3條規定不符,難認係因執行職務所致」。
而於勞工返家途中至他處用餐後發生事故的事件中,法院亦認為,「本件原告發生事故之時間縱如其所稱為89年4月13日凌晨零時40分左右,然距其所稱下班時間亦達1小時30分,扣除行車時間約10分鐘至20分鐘後,實難認係符合首揭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規定之『適當時間』,且其下班後並未直接返家之原因,據其陳稱係因於返家途中前往他處用餐,以致延誤返家時間,而核其前往他處用餐喝酒之行為係屬因處理私事而脫離應經途徑之私人行為」。
此外,法院認為「縱原告曾載原告之女上學,並未脫離上班應經途徑,自不影響其係在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之事實,被告徒以原告送女兒上學及發生事故地點已脫離上班應經途徑,顯係因私人行為云云,應不可採」。而在另一件也是載小孩上學後去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的事件中,法院則認為,「所謂『應經途中』,即指從日常居、住所往返就業場所客觀上應經之途徑而言,若已脫離該應經途徑而非屬上、下班所需,自當不符合此一規定。依本件而言,從原告之住處前往工作地點即祥○公司之方向,應往西行駛,而依原告自陳原告係先載送小孩往反方向至月○國小,嗣於折返途中在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五崁板46電桿前發生車禍,該相反方向部分之路線客觀上已非行駛從原告住家至祥○公司之應經途徑,原告於此路線發生車禍事故而受傷,應非屬職業傷害」。
🗒全文請見:臺南長者通勤途中吃鹹粥當早餐是日常生活所必需?,徐婉寧(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6
📢訂閱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違反交通規則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疫情趨緩,從三級警戒降至二級,陸續開放室內用餐,高雄警方擴大進行酒駕攔檢盤查,沒向到卻發現,酒駕的民眾變多了。
高雄苓雅分局,18個小時內,就抓到兩位酒駕民眾,一位騎車搖搖晃晃,被警方攔下,酒測值高達0.67,另一名鍾姓男子,則是闖紅燈違規右轉等違反交通規則被攔下,酒測值達0.61;另外鹽埕分局在交通大執法首日,查獲酒駕者也是酒駕通緝犯,疫情警戒降級微解封,各種餐敘及宴飲等社交聚會活動漸增,警方呼籲民眾飲酒後仍需秉持「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原則,不要心存僥倖酒後開車上路。
違反交通規則 在 黎煥強問政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
苗栗縣議員黎煥強 | 警察局 (2019.11.15)
#黎煥強問政報告
.
.電動自行車新制取締情況
今年10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新制上路,經詢問局長後,得知因未攜帶安全帽違規數量統計至今有89件,其中外籍移工佔較高比例,尤其頭份外籍移工數量較多,也經常有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請警察局應積極與廠方進行溝通,多進行教育宣導再加強執法行為,保障用路人行車時有更好的安全。
.路邊停車格收費制度
頭份市與苗栗市也已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制度,未來竹南也將跟進,目前竹南鎮公所已有在規劃停車格收費的制度,建請警察局參與之後說明會的協調與溝通。
接下來請教頭份、苗栗與與竹南分局長對於轄區內機車停車格的數量是否足夠?分局長們皆表示停車格數量可以再彈性增加,或在重點區域內增加停車格數量。
也因為實際上機車格的數量遠遠不夠,導致機車騎士找不到停車格而將機車停放在汽車格內,而觸犯了違法情況。請警察局特別加強這個部分,局長也表示會在道安會報中針對此議題進行探討。
違反交通規則 在 黎煥強問政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1次定期會
苗栗縣議員黎煥強 | 警察局質詢 (2019.05.10)
1. 針對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規則的狀況加強取締。
2. 外籍移工逃逸問題愈趨嚴重,如實核發獎勵給通報民眾或內部人員。
違反交通規則 在 天下有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我們都知道開車需要駕駛證,而不同的車型也需要考不同的駕照。比如說我們平時開的小轎車,那就要靠C1駕照,而那些在路上行駛的大貨車則需要考A照或者是B照。與C照相比,A照和B照要難考的多。如果A照和B照的司機因為違反交通規則,還會被扣分降級。但是A照、B照扣滿12分直接降級,這樣來說對卡車司機公平嗎?
違反交通規則 在 道路資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道路資訊 道路 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罰 ... 違反 道路 交通 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 後,別忘了 交通規則 。 ... <看更多>
違反交通規則 在 鄭則士- 不知悔改嘅下場係...|情越雙白線|徐子珊|郭羨妮 的推薦與評價
多次 違反交通規則 ,不知悔改嘅下場係...|情越雙白線|徐子珊|郭羨妮|黃浩然|鄭則士|苑瓊丹|愛情|溫情|TVB港劇精華. ... <看更多>
違反交通規則 在 發生車禍....竟然接到這個....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記違規點數三點;致人重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