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提醒勿亂丟垃圾,經舉發屬實將依法開罰
屏東縣環保局近來發現,民眾常有隨意亂丟菸蒂、紙屑、檳榔渣等垃圾之行為,自今年1月迄今已查獲255件亂丟垃圾案件,提醒民眾切勿亂丟垃圾,若經舉發且查證屬實,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1,200至 6,000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常有缺乏公德心之駕駛人將垃圾包、菸蒂、檳榔渣、飲料杯等廢棄物隨手丟棄在馬路或空地,造成環境髒亂,為鼓勵民眾協助舉發亂丟垃圾行為,屏東縣訂有「屏東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民眾可利用手機或行車紀錄器拍攝亂丟垃圾行為人之清楚連續動作及車牌號碼,並註明時間、地點等明確事證逕向環保局檢舉,經查證屬實將依法告發,並於行為人到繳後,將提撥罰款金額的10%發給檢舉人作為獎金,環保局會對檢舉人的基本資料確實保密,請民眾放心舉發。
環保局局長魯臺營表示,民眾應將垃圾打包交由垃圾車清運,切勿存有僥倖心態,隨意棄置,以免違規受罰,也希望藉由全民力量來共同維護環境整潔,有效遏止沒公德心之民眾亂丟垃圾的歪風,民眾若發現有污染環境行為,可主動提供相關事證向本縣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7351928)檢舉,藉由全民力量共同打擊污染行為,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鼓勵循環保陳情管道檢舉污染違規
屏東縣環保局發放檢舉獎金!
屏東縣環保局於今(11) 日召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檢舉獎勵案件審查會議,經審查評定計有27件符合獎勵辦法規定,將依辦法核發檢舉獎金,以鼓勵民眾為保護環境而作出之貢獻。
為鼓勵民眾舉發污染事實,本縣訂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等規定,實施以來因熱心民眾提供詳實的線索,讓環保局得以查獲更多環境污染案件,本次統計有符合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1件及符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26件,核發獎金計5,220元。
環保局表示,報案中心接獲不少民眾陳情案件,惟多數因不符獎勵辦法規定而喪失請領資格,環保局提醒檢舉民眾,檢舉時應敘明違規事實及檢具可明確辨別違規行為人、違規時間、地點之錄影光碟及照片等證據資料,並提供檢舉人之姓名、住址及身分證字號,經環保局查證屬實者,於完成裁處及罰鍰繳納後核給獎勵金,檢舉方式得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向環保局檢舉。
環保局表示: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呼籲民眾主動舉發環境污染事件,除有機會獲得檢舉獎金外,更重要是能有效查處污染源,改善環境生活品質,而對於陳情人個資,本局將恪遵相關規定予以保密,請陳情人放心,而不管民眾是否要請領獎金,基於環境保護目的,呼籲民眾若發現不肖業者有污染環境行為,主動提供相關事證予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7351928)檢舉,共同打擊環境污染違規,以維護本縣的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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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 在 李進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雲林縣檢舉違規廣告物案件獎勵金提高至罰緩之30%,歡迎鄉親共同監督違規廣告物。
違規廣告物日趨多樣化,雲林縣環保局去年11月制定實施「雲林縣政府違規廣告物裁罰基準」,針對行為人不同的違規態樣,考量對於環境的破壞程度並採取累加、加重的方式處分,最高處罰6,000元。
今年2月修正實施「雲林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將檢舉違規廣告物案件之獎勵金,由原本罰鍰金額的10%提高到30%,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並加重處分雙軌並行,改善本縣的街道市容環境。
雲林縣違規廣告物每年拆除件數都逾20萬件,除耗費大量人力成本,其多變化的違規態樣,每每讓清潔隊員疲於奔命,公所清潔隊員除負擔垃圾清運的沈重負荷外,仍極力清除轄內違規廣告物,但礙於人力、物力之限制,其成效有限,且愈靠近都會區,情況愈是嚴重,街道常見掛滿違規廣告物,且屢遭民眾陳情,拆除後部分仍殘留背膠或鐵絲,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環境品質。
為了還給民眾一個優質的生活環境,環保局每月舉辦環境清潔週時動員全縣鄉、鎮、市公所一起動手清除違規廣告物,參與人員包括縣府與公所人員、環保志工、社區居民等,藉由公部門帶頭做起,養成全民動員一起清除違規廣告物的風氣,共同營造雲林的新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