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局螺絲繼續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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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高中實施「五五酷刑」班規,涉侵害兒少人格權、學習權、財產權。新北市教育局再次被監察院糾正「未依法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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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高中導師實施「五五酷刑」班規,以「背誦心經、在講台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原地衝破保鮮膜」等方式處罰學生,這麼離譜、誇張的行徑,結果新北市教育局竟然完全沒進到應有的督導責任,最後還是因為家長投訴媒體才被爆出來,並於昨天遭到監察院的調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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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事件未照規定處理,#校方教育局皆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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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師法》第14條的規定:「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是可依循程序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然而,關鍵就在於#新北市教育局沒善盡責任, 因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的規定,這類的狀況發生的話應該在五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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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該間高中不但未在時限內召開會議,也沒有依照資遣辦法邀請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參與會議。更誇張的是,該校#延遲校安通報長達21天, 結果新北市教育局卻回覆「通報無延遲、符合規定」,最後被家長投訴媒體,才讓校方與教育局離譜的行為曝光。而且,校方的處置措施也並未針對問題予以解決,反而是火速將該名教師調離導師職務,這種處置方式讓監委感到並未權衡學生受教權益,也未充分保障教師接受公平審判權利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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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規涉不當管教原因恐是教育高層螺絲早就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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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從2016年開始,該名導師實施「五五酷刑」之對象已涉及4個班級、129名學生。經過監委調查後發現,總計有24條班規涉及人格權、 5條班規涉及學習權、4條班規涉及體罰、2條班規涉及財產權之侵害,部份條文則有違反「禁止體罰」、「性別平等」原則。當然,現行教育法令的不完備,導致各種「班規亂象」出現,教育部有其責無旁貸的義務要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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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這次霸凌事件來看,這些班規都違反《教育基本法》等現行法規,可說是地方教育單位在執行端上出問題。除了已經投訴的家長外,完全無法掌握這幾年下來,受害的同學有多少?也凸顯了校方完全沒掌握到該名導師的教學狀況。儘管該名導師的初衷是針對沒交作業的處罰,但是這些處罰的手段很明顯地都超出管教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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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擔心,這種不當管教的狀況在新北市會不會只是冰山一角,因為不論從學校還是教育局的反應來觀察,都可以發現怠忽職守的狀況。但是,更令人憂心的是,新北市教育的問題恐怕是高層就「壞了了」,幾周前就曾爆出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涉及教師徵選的關說案,當時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就主張,「侯友宜市長不應盲挺、即刻嚴懲。」但是,沒想到市長一反過去以及這幾天面對疫情升級時「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的態度,力挺教育局長張明文,強調張局長認真負責、處事態度嚴謹,對於「關說案」輕輕放下,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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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整起不當管教事件到底有多少人受害?即使學生已畢業,是否也應該協助輔導之。我們認為,新北市應該健全通報機制,避免教育界亂象不斷地在新北市重演。這樣不但消磨其他教育人員的熱忱,更對本市的學生在學習上有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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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峻,我們認同防疫優先,但我們同時也認為,針對新北市教育局層出不窮的鬆螺絲事件,相關單位應該負起該有的責任,依據侯友宜市長的標準:「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原則來處理,該檢討就檢討;該改進就改進;該承認錯誤就承認;該下臺的就該下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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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霸凌的處置原則 在 洪雪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如果主管A錢,你必須經手,怎麼處理?]
有位公務員這兩天私訊我說想離職,這是鐵飯碗,我第一個反應是期期以為不可。但是在聽完原委,我也困住了,這個問題太難處理。原因是他的主管有收賄,擔心被舉發,大小事都防著他,似乎有逼走他的意思,他又沒地方可調,於是想到離職這個下下策。我問他硬是待下來又如何,他告訴我另一個「恐怖故事」。
幾年前,在辦公的時候,調查局會同人事處無預警地現身,氣氛肅穆冷凝,直至今天都記憶猶新。後來有人因此坐牢﹑有人留下案底﹑有人為保住飯碗找家人去頂罪,而且過程中,許多同事都在不同房間被偵訊過,做說詞上的交叉比對,隨之又進進出出法院接受質問……說完之後,他反問我:
「洪老師,你沒遇過這類的問題吧?」
我得說,我是沒有發生過這類恐怖故事,但是在我的新書《失業教我們的事:想吃雞腿,就別勉強啃雞肋》,倒是寫了一篇文章「擋人財路者死」,裡面說的就是這個問題,也教你遇到時,怎麼自保。老實說,這是別人失業教我的事。
*** *** ***
我的朋友在三十出頭時,曾在學校任職,有一天發現主任跟廠商有勾結,私下拿回扣,這一驚非同小可,認為此風不可長,於是越級報告,告到學務長那裡去。本來他單純地想,學務長一定會出手整頓歪風;哪裡知道學務長跟主任提了此事,並且揭露告密者是他。
主任當然矢口否認,還反咬朋友一口;離奇的是學務長完全信了主任的片面之詞,並要主任處置這次的造謠風波。整件事發展急轉直下,炮口居然是對準他,太出乎意料,他完全不知道怎麼應對。學務長接著的做法更是不合理,要其他三組的主任一起來投票,決定是否要留下這位朋友。
**舉發一人,得罪所有人
第一波投票,兩票對兩票,沒說朋友能夠留下,也沒說不能留下,其實事情發展到這裡已經可以喊停。但是學務長不想停,不言可喻,是學務長不想留人。這一天星期五,學務長宣布下星期一再投一次票。想當然耳官官相護,週末兩天運作的結果,第二波投票大翻轉,四票都不留他。最後報上去的資遣理由是……
「下班後兼職,違反人事政策。」
事後朋友回想整個過程,終於想通了,得出一個意味深長的總結:「也不知道學務長與主任是什麼關係……」還好,總算不至於死得不明不白。
這讓我想到一篇文章,寫到有個年輕人請教前輩的成功之道,後者在業務上做得極為出色。前輩說,不論在職場或商場,這一生他務必做到不擋人家兩條路:
一,不擋人色路。
二,不擋人財路。
在前輩的經驗裡,凡是犯這兩樣大忌者,下場都難看。可是一般人,特別是年輕人,扛著正義大旗,最愛爆料舉發的便是這兩件事,絕對料想不到一個不小心就會被消失,人間蒸發。
貪汙容易被吃案,原因只有一個,它屬於組織型犯罪。在商周網站,中國信託第一個不姓辜的董事長羅聯福曾寫過一篇文章,教人如何拒絕拿回扣時說到:
「回扣給一個人一定無效,必須要給一票人。」
羅聯福在負責信用卡部門時,為了要翻新資訊設備,與外國廠商洽談。先是來了一名外國人,羅聯福列出需要哪些規格,以及期待品質水準到達的程度,外國人回去了。不久之後,羅聯福被邀請到飯店一談,出面的是外國人的主管,對方問他要多少回扣,並拿出一份名單,列著兩人,一位是羅聯福,另一位是資訊主管。
至此羅聯福才明白過來,對方以為他在刁難,目的是為了錢。於是羅聯福明白表示,中國信託沒有收回扣的規矩,但是他今天知道廠商的底價多少,請對方回去重新報價。後來這名外國人被開除了,中國信託也贏得廠商的敬意。
**放火,反而被火
組織有這個文化,多半一方面習以為常,不以為有錯;二方面認為天下烏鴉一般黑,就算是白的,也會被迫染黑,否則無法在組織裡生存。因此舉發一個人,很大的可能等於得罪所有人,而這個白目的「圈外人」勢必要被做掉。
這是為什麼經常聽到有貪汙情形,卻是少有被糾舉成案或是為此吃上官司者,它們多數只是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罷了,繪聲繪影、煞有其事,卻始終未見公司辦人,以正歪風。很多人氣憤填膺,大罵公司腐敗、主管蒙蔽,其實真正原因是這件事太難辦,主要原因有二:
1.它可能牽涉到一堆人,若是要辦,難免「動搖國本」。
2.不確定背後「最大尾」是誰,層級有多高,難免殃及自己。
風傳媒報導過一個案例:戴立紳在中年時為了養家,花了幾年時間考上公務員,發現主管將個人應酬或同仁聚餐單據用來報銷公帳,公家購買的行車紀錄器、高檔手機都拿回家自用……,有一次他陪同政風處去調查另一個單位的案件,發現和自己單位主管的做法一模一樣,便問政風處這是犯了什麼罪,政風處答:
「貪汙。」
政風處要業績,要他站出來舉發,卻未盡保護之責,洩露了他的名字,換來戴立紳三年被霸凌,以及國家發給的一紙「免職令」,還有後來因為被貼上抓耙子的標籤,四年求職到處碰壁。
當時,戴立紳的供詞被傳閱全單位,主管在他的座位灑符水說是要驅鬼,同事也奉命隨時拍攝他的一舉一動,無異是受到整個單位上下的排擠,精神凌虐的程度令人不寒而慄;換作我們任何人,受到這種對待大概只能身心崩潰、落荒而逃吧!戴立紳一例,更加說明貪汙是一種風氣、一種文化、一種共犯結構,個人舉發經常是螳臂擋車、徒勞無功,反而陷自己於萬劫不復之地。
**看不清幕後操盤的人
貪汙,最常發生在採購部、業務部。不過老實說,如果只是猜測,因為很難證據確鑿,再加上庭院深深,結局極有可能是抓不到真正的鬼。
凡凡在半導體業做生產管理十多年,面對一成不變的工作,感到倦勤,後來轉往車用市場,新公司是做電源。到任未久,業界嚴重缺貨,主管指名多配貨給某家廠商,可是凡凡認為應該按照規矩來,不能讓其他老客戶等不到貨,影響到他們的生產,於是自作主張沒照辦。主管震怒,一狀告到老闆那裡去,說了凡凡諸多不是,接著直接招募新人頂替凡凡,還設下防火牆,跟新人說:
「不必跟凡凡交接,他會把壞習慣教給你。」
這件事原本可大可小,主管卻將它升高層級辦理,逼得凡凡非離職不可,凡凡百思不得其解怎麼鬧得這麼嚴重;事過境遷,凡凡把事情從頭到尾想一遍,禁不住懷疑主管跟這家廠商有私下往來,處心積慮要除掉凡凡這個阻礙。但是猜測歸猜測,缺乏事證,就是不能胡亂指控或八卦謠傳,否則不僅容易惹事生非,也可能吃上官司。
可見得遇到這種事,要嘛低頭做事,眼不見為淨,一句話都不說;要嘛小心處理,首要原則是看清楚牽涉範圍有多廣,背後真正主其事的人是誰,再來稱稱斤兩,衡量自己的手腕是否夠粗、是否有能力處理,不至於落得不成功便成仁。
在有股東的公司,有的經營者打的如意算盤是「賺自己的,賠股東的」,背後操盤的可能是董事長、總經理,誰都沒有能力硬碰硬吧!不過若是到了這麼高層,一般員工也是看不清楚究竟,不留心就會踩到雷區。
**做好自我保護
有句話說:「擋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簡直是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有些人以為舉發貪汙是英雄行為,結果常常英雄沒做成,反倒成了狗熊,因為不少是上面授意,早已藏汙納垢、爛成一窩,膽敢舉發就栽贓到你身上。放這把火,燒到的可能是自己;捲鋪蓋走路的不是對方,而是自己。
話說回來,假使自己是流程的一環,也會經手,顯然已經陷入風暴裡;而且還是個「圈外人」,屬於非常凶險的情況,務必做好自我保護。因為貪汙的人想的無非是把大家都拉進圈內利益均霑,誰也別說誰黑;相對的,圈外人等於是不定時炸彈,勢必要除之而後快。蹚不蹚渾水都是難,因此建議你:
1.做好自我保護:像是影印、拍照或截圖,留下事證。
2.別像個不長眼的人:謹言慎行,話到嘴邊留三分,減少被盯上的可能性。
3.儘早擇良木而棲:把履歷丟出去,開始找工作,先走為妙,安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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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樂天市場
面對霸凌的處置原則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校園偷拍案警吃案? 專業進場比懲處調職有用!
台南市長榮大學女生被隨機擄殺,衍生出轄區派出所未能在九月底的擄人未遂案未開立三聯單,致分局長遭撤換;不料嘉義華南大學也傳出偷拍案,後續派出所是否吃案,引發爭議。
我國性騷擾防治法制針對不同場合與情境,建立了不同的法律和專門處理機制,先有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理職場性騷擾,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校園性騷擾,因此最後制定的性騷擾防治法,主要處理排除職場與校園的其他性騷擾案,易言之,性別工作平等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優先適用的原則。
這些眉角,別說派出所員警不懂,恐怕連局長、分局長、所長都不會精確了解,一但面對外界質疑,自反而縮,找個倒楣鬼處分,記過、調職、撤換,還揹個吃案匿報的冷漠罵名。
其實,警察中有一群婦幼專業人員:各縣市警察局的婦幼警察隊,各分局的防治組家防官,他們在處理家暴、性侵、性騷擾案件時,已經習慣於網絡合作,要與法官、檢察官、社政、醫療、學校建立綿密的的合作。然而,第一線受理窗口的警察,在未有完善跨機關通案性的協調聯繫下,去處理後續流程時難免糾結於適用法令,恐怕不是第一件也不會是最後一件。太過放大開立三聯單、吃案疑雲,恐無助問題解決。另外,若是能善用資訊科技,第一線員警能馬上讓專業支援單位進場,更能鼓勵弟兄勇於任事。
近日因嚴重的耳鳴併發右耳聽力衰減,才發現是梅尼爾氏症,會造成失聰、嘔吐和暈眩,沒辦法堅守立院為警消與弱勢權益奮戰。許多好友捎來關心,但無論是保健的建議,還是推薦替代方案,都不如我的耳鼻喉科醫師能夠馬上對症下藥。治療貴在專精不在數量,儘速轉接到正確的科別,才能找到原因、解決問題。
警政也是一樣,民眾固然很在意受理員警的態度,但是若能明確告知法律與主管機關不同,並代為協調轉介,就像我們因病到醫院看病,醫生問診後告訴病人轉掛正確科別,病人可能會動怒掀桌嗎?我國性騷擾防治法律針對校園、職場、一般場合形式上有不同的法源,機制處理和重點也不盡相同。南華大學圖書館的偷拍案,行為人是學校的學生,如性別平等委員會機制調查認定屬實,除了記過等懲罰外,也可能要求心理治療、對被害人道歉等,這是警察機關沒有的教育功能。本案員警當下沒有受理報案,推給學校性平會,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畢竟加害人教育措施的部分,只有學校能夠處理,派出所無從代勞。
然而根據報導,受理員警其實有反覆與報案女學生確認被偷拍的部位,有沒有可能構成妨礙秘密,也確認並非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隱私部位,吃案指控其實並不公允。何況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3條也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於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期間,得採取必要之處置,以保障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學校有沒有義務主動關懷女學生,在警察報案或學校性騷擾申訴,給予程序協助?更進一步來說,有無什麼背後因素,讓第一線員警處理性別事件反覆拿捏?專業支援是否充足?
警政體系中婦幼警察隊是性別犯罪防治專業團隊,對詢問受害人時有性別敏感度、避免二度傷害的專門訪談技巧,也對相關調查處理程序如何轉接,非常熟稔。如果所有的家暴、性侵、性騷擾等案件,皆由婦幼警察隊專責受理,因為並不是每個員警都懂得婦幼安全案件的特殊性,也並非每個人都懂得怎麼安撫被害人, 再詢問出正確有用的資訊!
如果所有的婦幼性別案件報案,皆由婦幼警察隊專責受理再派案或做後續的協調其他單位接手,就不致發生像長榮大學、南華大學轄區派出所員警受理報案時,有努力偵查未開單,或是告訴學生直接向學校性平會遭質疑吃案。但是目前的困境在於各縣市警察局雖設有婦幼隊,但是除了幅員較小、人口較少的基隆市,由婦幼隊專責受理所有的性別案件外,其餘縣市並無法跟進,因為不可能讓報案人全部都要跑到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報案。
針對這個問題,其實並非沒有辦法解決,以台灣的資訊科技發展在全球名列前茅,仿效1999、1955、1922其他客服專線,由婦幼警察提供線上專家諮詢,並以視訊受理在各地派出所的報案,在依其性質交警察,或協調其他單位續辦。
警政署與刑事局有頂尖的資訊專家,在資安打詐屢創佳績;各縣市婦幼警察隊,則是處理性騷擾事件的專家。中央應該提供地方專業的支援,供受理員警可立即以視訊轉接給輪值的縣市警局婦幼隊同仁,透過科技面對面瞭解案情,判讀應該進入刑事偵查,或是將初步調查的紀錄轉知給業管的性平會。若外界太過放大所為員警吃案,就容易忽略性別事件在第一線報案後續,處理機制上仍需要許多對被害人友善的思考。,
警察是街頭的公務員,是政府的門面,與民眾的第一線互動影響人民對政府信賴甚鉅。但性侵性騷事件,需要性別敏感度,不同的環境也要有不同的處理,難免需要專門訓練的單位、人員。在每次治安新聞後,就有行禮如儀的警察懲處調職後,我們還是要呼籲,有真正的專業支援進場,才能讓第一線員警無所瞻顧、也讓被害人得到最立即精準的協助。
新聞連結: 性騷案眉角多 讓專業接手吧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5008471
ps. 病中有很多時間可以做一些。過去沒有辦法。靜下來沒有辦法整理的想法。
最近因為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生命案和嘉義南華的性騷擾吃案疑雲,為了平息外界的質疑,上級迅速懲處撤換基層,整個警察團隊的士氣差點被打趴了。
看在我這個婦幼老兵的眼裡,實在是很不然。因為,恐怕沒有人比我更瞭解,過去二十幾年來臺灣的警察在安全保護上工作進步多大,做得多好,即便如此,當然還有許多進步的空間。但是我對中央不思從制度改良上著手,遇事即以鋸箭法抓一兩個倒楣鬼處分應付了事,深深不以為然。
因此昨天我整理了一些想法,想辦法警察找出路。文章很長,精簡版今天刊在聯合報的民意論壇,全文借臉書與同道們分享。
面對霸凌的處置原則 在 【面對霸凌事件,到底該如何處置?】... - 世新大學Shih Hsin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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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作者: zamp (測試帳號)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台中國三生遭霸凌墜4樓「雙腳插滿支架」
時間: Sun Apr 28 07:39:41 2019
鍵盤老師來回應臺中雙十國中學生跳樓事件。
這篇文章主要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幫大家搜集較為完整的資訊,提供校內教師和同學
的看法。再來會說明「依規定通報」的內幕與八卦,告訴您為何校方不通報。最後一部份
是給老師和家長們看的,如何面對校園霸凌問題?畢竟鄉民意見,也只有通報、打回去、
告死他三種,但教育現場並沒有那麼簡單。
文章很長,請耐心觀看,您也可以選擇有興趣的部分閱讀。
---------- 第一部份,事實真相? ----------
較完整的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38KLSzbg58 (東森)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426/1556872/ (蘋果)
記者轉述校方說法 (蘋果截圖
)
校內老師說明校內處置時序與流程 https://pse.is/EVML9 (FB文章)
校內老師的個人觀點 (FB截圖)
同班同學說法
另一位同學的說法
同班同學哥哥的說法
根據相關新聞和上述訊息,我們可以確認一些原本不太確定的情況:
1. 學生因霸凌而跳樓? → 是
2. 導師先前有處理學生與他人的紛爭? → 有,但處理程度不知。
3. 導師是否有說「家長來也沒辦法處理」? → 有,但指的是成績登錄事件。
4. 校方(行政)是否有處理? → 有,生教組有處理,但不能確定是處理成績登錄事件或
者是霸凌紛爭?
5. 校方先前是否有通報教育局「霸凌事件」? → 無
6. 學生本身也是霸凌者? → 可能是
7. 家長知道孩子在學校受到的巨大壓力嗎? → 不知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eBptijGtgE#t=50s
所以我猜測事件的脈絡是這樣的……
案主與另外三位同學原本是好友,那種一起會嘴人罵人排擠他人的朋友。但案主家庭支持
功能差,情緒不穩定,在四人群體中較為弱勢。本學期初,案主因故被其他三人聯合排擠
,由於在班上沒有其他朋友,被排擠後立刻陷入絕境。導師沒有意識到情況嚴重,誤以為
只是小團體間的紛爭,僅處理了表面紛爭,沒有聯繫家長,也沒有啟動更高階的機制。事
件發生後,完全不知怎麼一回事的家長,得到是導師校方缺乏同理心的回應,在難過憤怒
的情緒下,把手邊僅有的片段資訊提供給媒體、民代,訴諸輿論。
---------- 第二部份,學校為何不通報霸凌? ----------
事件被披露後,民代、媒體、鄉民們一起嚷嚷,臭罵學校沒有按照程序通報;中市教育局
、教育部打蛇隨棍上,宣稱要追查嚴懲未依規通報的失職人員……
民代無知、媒體嗜血、鄉民愛嘴砲起鬨,早就人盡皆知,但大家有沒有想過,教育官員的
合理作為應該是什麼?學生從四樓跳下,只有粉碎性骨折也算幸運了,如果是死亡呢?
理想的教育官員應該是這樣吧?!宣布由專家組調查團,進入校園、深入家庭,瞭解事情
的始末,找出問題癥結,做成檢討報告跟記錄,向大眾報告為何無法即時避免這樣的悲劇
。在累積多份的調查報告後,提出全面性的建議,然後由教育部、局給予支援,建構更強
大的支持系統,讓學校有能力去處理這樣的事情、讓學生及家長在事前得到有效的協助,
避免下一個類似事件發生。
我們的局部長官呢?只會咎責而已。咎責的意思是:「都是你們的責任,我已經跟你們講
了,沒做好是你們的問題。」教育系統的官,下至校長,上至部長,遇到問題幾乎都找基
層背鍋,跟國軍沒什麼兩樣。私校就學人數年年上升,公立國中8+9化,有看過教育高層
出來負責嗎? 107課綱延後變成108課綱,到現在許多課程還難產,有官員出來道歉過嗎
?反正新聞報多報幾個不適任教師,讓民眾把情緒發洩在基層教師上就解套了。
抱歉扯遠,回到為何學校不會通報霸凌的問題。霸凌通報的法規是101年公布的校園霸凌
防制準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81 依此法規,
遇到霸凌案件,學校的處置順序是 接獲通報 → 初步調查 → 開會確認開案並通報主管
機關 → 調查小組調查 → 做成結論與建議 → 依建議進行輔導或執行懲處 → 追蹤後續
。
以接獲通報來說,需要填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名確認事實,才能受理。如果學生只是口頭
投訴,你還要幫他打成記錄,讓他看完確認後簽名才能受理,過程中還確認家長意願,因
為有些家長未必想把事情搞得這麼複雜。「接獲通報」這部分的工作時數初估 2小時/案
。
接下來就是初步調查,找導師、相關學生來,把事情大致瞭解,認定有無霸凌事實,若有
,就三日內開會討論後續。認定有無霸凌事實並不困難,但仍要花時間詢問,1.5小時/
案。讓我們加快速度:
安排會議時間、發通知單、填寫校安通報,1小時/案;
開會確認成案15分/案,寫開案會議紀錄 30分/案;
深入調查,聽取雙方說法1.5小時/案,寫調查報告:2小時/案,
安排結案會議時間,0.5小時/案;
結案會議15分/案,寫會議紀錄 30分/案。
書面正式通知雙方結果,2小時/案。
依校規懲處,30分/案。
以上總時數12.5小時/案,若要移送輔導,再加3小時/案。
除了輔導以外,上述工作都是同一個人做,就各個角色叫做生教組長。如果不分輕重,每
個校園霸凌案都像上述方式搞,有可能嗎?以我自己來說,處理霸凌案件時若省去通報、
開會、紙本作業等冗事,只需一半的時間要達到同樣成效。
一旦通報呢?事情還是你做啊,而且要多花1倍的時間證明自己有做,不會有任何的支援
,一丁點的都不會有。做出來的東西呢?也不會有人看,除非出了事上了媒體,長官才會
要你從檔案庫中搬出東西來應付記者,就像這次。在教育現場,越喜歡強調通報的,多半
不是積極任事的,而是善於撇清責任的。
某次台中市的中學學務人員會議,長官又在強調「通報的重要」,有個學校代表發言質疑
「請問,通報了有什麼用?教育局能幫我們什麼?」獲得全場的熱烈掌聲。最後長官尷尬
的回應,至少可以協助學校面對媒體……
---------- 第三部份,教師與家長如何處理校園霸凌? ----------
感謝您看到我最想討論的部分,雖然還有一大段。
孩子跳樓的原因,除了導師怠惰、討厭、或無力處理學生紛爭外,親子關係的疏離也是重
要關鍵。而三位同學的行為只能算是導火線。當然導師缺乏同理心,校方態度消極,會讓
孩子覺得更無助。
導師的部分鄉民已經罵得夠多了,我不再多談,我想深入的是家庭的部分。從眾多資訊分
析起來,家人對孩子是不瞭解缺乏關心的:
1.會和他人有來有往的孩子,被家屬認定為「溫和」「善良」;
2.不瞭解自己孩子如何被排擠,只講得出被講「同性戀」一事;
3.媽媽沒跟老師通到電話,就被誤導認定老師說「沒辦法處理」;
4.認定老師沒辦法處理,卻沒有積極求助學務處、校長、甚至是教育局、部。
霸凌並非家長造成,但家長的關心與介入,才是阻止孩子繼續被霸凌的最佳解。大家還記
得媽媽帶女兒到校還巴掌的新聞嗎?媽媽兩年後才發現孩子的恐懼,所以要女兒把「禮物
」還給對方。新聞畫面裡,女兒被強迫動手,猶疑不知所措的眼神,讓我印象深刻,媽媽
為何要強迫女兒去做違反意願的事?沸沸揚揚後,女兒雖然不再被欺負,但會換成冷漠無
視,這媽媽只在意自己有沒有出氣,並不關心孩子的感受。
談談解決問題的方法吧!遇到班級霸凌,老師可以怎麼做?
第一步就是傾聽被霸凌者的陳述,並且感同身受。這並不容易。
深入研究霸凌成因與樣態,就會知道被霸凌者很有可能是霸凌者,所以教育現場常會出現
霸凌者先控訴別人的狀況。有些老師不屑處理這種「有來有往」的霸凌事件,他們心裡認
為「你自己不也這樣?是你先對同學這樣的,還好意思說別人霸凌你?」其實對孩子來說
,當他霸凌別人時,他並不知道因此造成他人傷害,但他被同等對待時,他覺得很痛很難
過。所以比較好的做法是,先同理孩子,幫他解決問題,然後再請他感同身受,請他停止
對別人的不當行為。
另一種情況是,被霸凌者的行為讓老師也很不滿,甚至造成班級經營的困擾,例如骯髒、
懶惰、自私、說謊、偷竊等。處理這種霸凌事件,常會演變成兩面不是人的窘況,若一板
一眼的依規處罰被霸凌者,可能會讓他的處境更艱難,外人甚至會懷疑老師也是加害者;
反過來說,寬容被霸凌者,可能會引起全班反彈,老師的威信也會降低。但不管老師處境
再怎麼窘迫,請記得孩子的感受是真實的,當孩子求援時,你就應該認真的當一回事。
還有一種情況是,老師認為求助者太過敏感,別人沒有這樣的意思,是當事者想太多。
不管哪一種情況,老師都要先清空自己的「理性判斷」,接納孩子的感受。認真面對孩子
的求助訊號,是處理霸凌的第一步。
第二步是跟被霸凌者深談,除了瞭解狀況外,還要向孩子傳達重要訊息:我願意幫助你,
你願意調整自己的做法嗎?
除了少數霸凌出純粹自於個人的怨恨嫉妒的惡意情緒外,教育現場多數的霸凌都能理出蛛
絲馬跡,找出因果。理解脈絡後,除了要求霸凌者住手,也需要被霸凌者做出調整,才能
避免下一次的霸凌發生。所以我處理霸凌事件,都會先跟孩子說,我可以處理,不過在處
理的過程中,發現你也有錯,你願意改嗎?
每一個孩子都會說願意,因為他能到感受你是真的要幫他。
接下來就是進入調查的部分,先聽當事人雙方的說法,再聽其他同學的說法,這要花一些
時間和技巧,因為可能出現霸凌者勢力龐大,大家不敢說話的情況,也有可能問到的是霸
凌集團的影武者,他知道老師在調查,反而會刻意誤導事實。一般來說,霸凌者不會只霸
凌投訴者,只要有耐心認真調查,多半能查出真相,而且可能會出現很多新的受害者。詢
問同學對事件的看法也很重要,例如「為何他們會欺負XXX啊?」孩子會提出很多老師
觀察不到的點。詢問霸凌者的動機也很重要,「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啊?」瞭解動機才能知
道如何引導孩子改善。
調查詢問後,老師要把所有受害人的受害細節仔細記錄,而且要詢問他們願不願意作證,
等霸凌者的家長到校時,才會有足夠的證據說服家長相信他孩子是霸凌者。若證據力還不
夠就先按兵不動,等待事件發展。貿然請霸凌者家長到校,對方極可能丟出「你們針對我
小孩,學校帶頭霸凌」的炸彈。反正霸凌兩字人人會用,先講先贏。
調查過程接近尾聲,也需要跟被霸凌者的家長聯絡,我發現多數被霸凌者的家長不瞭解孩
子的在校遇到的困難。告知家長孩子的處境,報告處理進度,提示需要家長的協助事項,
也瞭解孩子在家的個性樣態,提供家長教養小孩的意見。
一切準備好後,就可以做出處置了。少部分霸凌者告知提醒就知道自己犯錯,也願意調整
,訓誡一下輕輕放過就可以了;有些霸凌者畏懼權威和處罰,告訴他們這些行為很嚴重,
記過懲處也就夠了;蠻橫無理、對記過毫不在乎的霸凌者其實很多,這類的霸凌者家庭多
半失去功能,學校權力範圍能做的很有限,這時候就要「懇求」被霸凌者的家長出面,請
他們擺出「強勢」姿態,甚至請他們以提告來逼迫霸凌者道歉。
對處罰及記過毫不在乎的霸凌者還不是最難處理的。
最難處理的霸凌案件,就是此次跳樓學生的樣態,我們姑且稱之為「小圈圈內的互相霸凌
」,偏偏這類型的霸凌樣態並不少見。因為事情都發生在小圈圈內,外人不易得知,查訪
其他同學多半徒勞無功,即使詢問當事者,也會因利害關係密切而不肯吐實,所以處理起
來相當棘手。如果老師沒有成功切入核心問題,還有可能演變成小圈圈的集體反撲。
老師一旦推測是此種類型的霸凌,可能要先暫停霸凌調查,因為不容易查出個結果。老師
可以做的是,和投訴者建立關係,獲得信賴。很多時候被霸凌者只是缺乏面對問題的心靈
支持,老師給一些關心、給一些勇氣,也許狀況沒辦法立即改善,但當事者的心境會有很
大的不同,也會有更多的力量自行去克服逆境。偶爾問一句:「現在他們還有欺負你嗎?
你們之間的關係還好嗎?」就能給孩子莫大的鼓勵。
並不是做出裁判,霸凌事件的處理就算結束。後續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1. 讓被霸凌者知道自己可以改善的地方,教導要求其確實改善。
2. 對於相對弱勢的易被霸凌者,教其面對霸凌當下的反抗技巧,不讓人看軟就比較不會
被霸凌。
3. 追蹤確認霸凌者確實改過,許多霸凌者在師長和對方家長前認錯,轉身後馬上在網路
留言訐譙,或改用更難處理認定的關係霸凌,持續霸凌。
4. 對於人際概念有問題的霸凌者,施加相關輔導課程。懲罰只能制止惡劣行為,多跟好
人互動,學習正確的人際溝通模式,才可以阻止霸凌者再犯。
要處理霸凌,事情很多很雜,導師不需要一肩擔下,請跟學務處、輔導室求援,至少讓他
們知悉,出大事時大家一起扛。
面對孩子被霸凌,家長可以怎麼做?
其實比起教師,家長的工作簡單多了。陪伴、支持、瞭解、出面,就這樣而已。
多陪伴孩子,一起吃飯、一起運動、一起做家事、一起出去玩,相處的時間多了,孩子遇
到困難一定會先告訴你,跟你求助,不可能孩子在學校被霸凌而你不知道。
如果孩子跟你求助了,記得不要先責怪他。以下都是常見的不當回應:「我看你自己也有
問題!」「不要理他們就好了啊!」「以前就跟你說過不要跟他們往來,你有在聽嗎?」
你要做的是同理他的感受,複述他的話語,說:「哦,是這樣啊,你覺得……」然後再詢
問細節,最後問孩子「是不是需要 爸爸/媽媽 出面幫你處理?」
溫暖支持的態度,可以讓孩子正向的面對問題。很多人都能阻止這次的跳樓事件發生,然
而最有力量的其實是家長,無奈所有的矛頭都指向學校和老師。
不管孩子有沒有要家長出面,我覺得父母親都該打個電話給老師,瞭解一下狀況,順便聽
聽不同角度的看法。大致掌握狀況後,跟孩子討論要怎麼做,孩子本身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嗎?是要再觀察對方動作,還是直接提出要求請校方處理?
如果校方處理後,對方仍然頑劣續有動作,家長一定要親自出面到場給對方一個教訓,必
要時請把法律當成己方的軍備,公然污辱、傷害都是常見可用的罪名。不要找議員或其他
民代,因為對方也會找,而且這只是在暗示孩子,成人社會也是比關係比拳頭的霸凌世界
。
如果導師不積極處理呢?打給學務主任、打給校長!如果校方都不想處理呢?打給教育局
!教育局一定會要求校長處理,校長會要求學務處,學務處會要求導師處理,所以最終還
是原班人馬處置。處理再不滿意,說真的,可能真的是孩子本身的問題,學校沒有那麼閒
,都投訴到教育局被盯上了,還故意處理的讓家長不滿意。此時建議家長還是尊重教育專
業,回頭檢視孩子甚至家長自己的問題。
有沒有可能真的像鄉民們罵的,學校爛到爆了,整個系統都出問題,以致於問題沒法解決
?我只能說,機率很低,但有可能。中南部的教育系統,鼓勵推責任、好大喜功的人上位
,所以被盯上了仍無法妥善解決的狀況不能說沒有。家長遇到這種狀況,轉學是輕鬆省力
的方式,一來逃離爛環境,二來可以檢視確認是自己孩子的問題嗎?
---------------- 寫結論了 ----------------
我剛當生教時,在臉書看到一個孩子表達被同學排擠、想輕生的念頭。文章很長,我原本
不認識她,推敲研究閱讀臉書文章很久,我理性判斷該班同學的動作還好,孩子本身的負
面情緒問題較大。所以我丟訊息給孩子,試圖從旁觀者角度,解釋她所理解「排擠」並非
惡意,結果得到的是一大串的負面回應,孩子把所有情緒轉移到我身上。
後來我改變做法,跟她說「老師目前不清楚也不理解妳的狀況,但是我相信妳真的很難過
,如果我可以幫忙的話,請第一時間告訴我,好嗎?」隔天告知導師,得到的回應是「她
想太多,她自己也沒做好」。接下來的日子我也沒什麼動作,就是在校內碰面時打個招呼
寒暄一下,問「最近還好嗎?還ok嗎?」漸漸的,孩子在放學時會特意繞到辦公室來跟你
講講話,有時看到她做錯事情,也會藉機找她過來跟她談談,一段時間後就常看到孩子開
心的笑容了。至於後來孩子仍會犯錯,處理後才知道孩子本身的負面情緒是來自於家庭,
那又是一年多以後的事情了。
我自己覺得這個故事很美麗,但是老師沒有那麼多時間。同樣的事,由家長來做,事半功
倍。常聽到家長說「老師,他比較聽你的話啦!」我心中的OS,「因為我花在他身上的時
間比你多啊!」歐美電影常有一個結論:愛可以戰勝一切,年輕時不懂,覺得很制式很矯
情,到了不惑之年才領略這是真的。
希望鄉民們在看教育問題時,能尊重教育專業,也多注意自己的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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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mp:轉錄至看板 Teacher 04/28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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