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不是個習慣忍氣吞聲的人,尤其在工作上。
還記得剛進上一家企業時,跟同Team某位男前輩非常不合。有次他在小組會議中臨時考我某某化學成份日文,我表明「不知道我要查一下」接著對方開始嘲笑人:「不懂公司採用外國人幹嘛?妳連化學成分的日文都不會,日文這麼差還想待大企業,前輩給妳一句話,撐不下去就別撐喔」
那一刻,我知道仇結定了😒
首先我做的是國際市場行銷又不是研發人員,我日常工作還真用不到化學原料日文,再者他在會議中考我的日文和會議主題完全無關。
反正君子報仇三年不晚!
幾個月後的海外出差,剛好在現地安排了海外雜誌採訪公司頭頭,我協助完採訪之後,頭頭開心表示「公司能採用到妳這麼優秀的外國人社員真是太好了,有妳在我就安心」
「不不不,我一點都不優秀,我日文很差😔」我順勢表示
「妳日文哪裡差?起碼比在座日本人都好」頭頭捧人
「可是xx先生(我指著討厭男前輩)說我日文很爛,覺得我不應該待在公司,被他那樣一說我也開始思考自己是否能力不足高攀了公司⋯⋯」
頭頭還沒聽完整句話馬上轉頭怒瞪男前輩並且大罵「敢講別人日文差?你有好到哪裡去?人家起碼會幾種語言是國際通用人材,你這種的出了日本就派不上用場好意思笑別人」
我絲毫沒客氣喔,當頭頭當眾痛罵男前輩時,我就是帶著「哇哈哈你活該」表情堅定看著對方😏
那之後,在公司前輩就不敢惹我,有識相懂得保持距離。
讀者們常會私訊聊職場煩惱,尤其是因為某特定人士(比如上司比如前輩)而持續吃虧持續被占便宜的部分。老實說我的工作字典裡從來沒有「以和為貴」,我覺得有些事就是要據理力爭或以牙還牙!這是個弱肉強食世界,你越寬容別人越會欺負你。
換句話說如果覺得吃虧或受到不公對待,建議大家在對的時機訴諸更高層上司或法律。
去年有位Youtuber擅用中古小姐文字內容到她開營利的影片裡,某些網友在低卡上大做文章詆毀本人名譽。其實在那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有低卡這個平台,我發現某些低卡青年很有趣。當你不告他們的時候,對方會罵你「啊哈哈,不是說要告怎麼都沒下文?」(很顯然這些人認為世界以他們為中心,今天告明天就要為你審理,好像我或律師或檢察官都很閒似的🤷🏻♀️)
請委託人幫我告了好些低卡網友呢
其中有幾位刑事不起訴且沒來道歉的,我會繼續告民事!!(這也是我捨不得去函低卡要求撤掉言論的原因)其中有一位更改了姓名,警察說查不到行蹤(好啦,父母給妳的名字都能因為我而改掉,我也算佩服)其中有幾位正在談和解。
來找我談和解的同學們,我覺得你們願意正面迎戰的姿態很值得鼓勵。老實說你們在低卡上寫那些有的沒的我完全可以不看,不用花錢花力氣找委託人找律師去告你們,但是呢,我願意把你們的話當一回事,所以沒有要以和為貴!也覺得各位有必要了解你自己在寫甚麼。
只是來談和解的同學,你們開口提的和解金額實在超出我預期太多。去年同樣因不實網路言論我告過醫生,對方和解金額是十萬元。我可以諒解你們全部是沒有經濟能力的學生(而且好幾位都說自己有學貸有負債)但吃米必須知道米價,所以我也有必要把台灣告人行情大致寫一下。
首先,律師諮詢費基本上一小時就是一萬元。律師費用也是十萬元起跳,委託人聯絡這個那個的工本費三萬元(因為我本人沒時間所以需要委託人)換句話說你們賠的錢其實連律師一小時諮詢費都不夠,如果拿那個金額去找律師,對方肯定叫我滾。所以下次當各位再遇到同樣事件時,我不覺得有能力請律師的人會願意讓各位用低額款項和解。
以下莊同學因情況特殊,我願意讓對方用超低金額和解,下面是她的公開道歉函,自8月17日早上九點起於此處公開刊登三天。又,從莊同學字面來看我覺得對方已經有反省,所以大家不要責怪她喔(咦?這語氣有沒有很眼熟😏)
「本人於109年8月19日,因youtuber強運少女在沒有取得作家中古小姐同意下,擅自使用中古小姐文字內容於影片開營利的著作權爭議事件中,在Dcard平台上發表「嘴臭到不行……這種人還配當作家嗎」言論,以不當用詞批評中古小姐,造成中古小姐名譽損害,蒙中古小姐原諒不予追究,本人於此向中古小姐表示最深之歉意,會在往後注意網路留言用詞並反省自我價值觀。
此致中古小姐
莊同學道歉啟事已於0820早上九點為止公開刊登完畢,原檔案已撤下。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109 警察 特 考 dcard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一線三的心情抒發
最近有一篇文章在Dcard很紅,
雖然我不太喜歡使用那個平台,
但很多讀者轉文給我看,希望我發表看法。
稍微看了一下新聞整理的,
那位學姊在《DCARD》PO文內容大致是:
當初花了幾個月時間準備特考,
考上之後卻發現幾個缺點,包括:
排好的休假可能被取消
造成很多預排好的事情無法實行,
而且如果不同意取消休假,
可能就會被長官列為黑名單。
長官無法被挑戰,思考過於迂腐,
所說的話就是金科玉律,反對就是忤逆,
容易被點名作記號,就此在單位黑掉。
輪班制,晚班過幾小時就要接早班,
身體負荷太大,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同事間素質落差太大,素質參差不齊,
不只不好溝通,上起班來事倍功半。
對女警不友善,有些長官會叫女警應酬陪笑,
還會言語上開黃腔,甚至無意間透露歧視。
社會對警察不友善,像是開罰單,
很多人下意識脫口而出「警察缺業績喔」等等。
文末也提到,遇到攻擊警察,只能消極抵抗,
「再危險的事情也不能開槍」
因為開了槍,你面對的是無數的報告,
爹不疼娘不愛,倒楣的還要上法院纏訟數年。
然後表示她已經離開警界,
找了一個薪水少一點點、卻快樂很多的工作,
並表示給她月薪十萬元也不願意回來當警察。
其實這位學姊說的完全正確,
提到的缺點也非常寫實,感同身受,
能夠離開警界是十分勇敢的決定,
我敬佩她,因為我沒有她這樣的勇氣。
BUT,同為不當警察不會餓死的人,
成為警察,薪水也許是個誘因,
但不會是最主要的原因。
常常停休是事實,這在成為警察前就知道了,
基本上當上警察就是把自己賣給國家了,
契約一簽三十年,且有提早中斷的可能;
長官思想迂腐也是常態,也眾所皆知,
但不得不說,很多有想法的年輕人慢慢覺醒了,
再過個幾年,等到低能兒死的死退的退,
只要熬到有心改革的人上位,上下一心,
警界制度才有可能慢慢改善,很慢很慢的那種。
輪班制跟素質都是不爭的事實,
畢竟派出所必須24小時不間斷運作,
唯一能改善的就是拉長休息時間跟一段班制,
不要再天地番、拆班拉班、上六休四。
同事間素質我倒覺得每個職業都差不多,
有好的,自然就有壞的,良莠不齊,
只能管好自己、督促自己不要往壞的那邊靠。
至於對女警的不友善及歧視,
我必須很主觀的說,看個人。
如果一個警察憑著自己的外貌而非能力,
享受因外在條件帶來的優勢而有所懈怠,
不管性別,在職場上都容易被說閒話。
警察是個需要體力的工作,極度需要,
本身性質對女性就已經無法公平或友善,
簡單來說,女警要被認同需要花更多力氣,
但相對的,男警工作能力一樣會被放大檢視,
這時候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就很重要,
無法控制別人會用什麼樣的眼光看自己,
就是把自己份內的事情做到最好,然後放寬心。
我可以理解官方找正妹女警去拍宣傳照,
但叫一個從來沒交整過的巡官去站路口,
假裝穿著勤務腰帶(全身空裝)去指揮交通,
然後叫大家注意保暖,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沒辦法,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現實¯\_(ツ)_/¯
最後講到,這個社會對警察的不友善,
我認為警察自己要負一半的責任,
另一半是台灣媒體需買單。
前面說到,警方高層思想迂腐且固化,
在科技進步及自媒體發達的狀況下,
被攻擊時無法第一時間出面反擊或說明,
甚至慢了好幾拍之後又提油出來滅火,
加上愛打自己小孩給外人看的亙古作法,
警方自己要負一半的責任。
扣除直接接觸,民眾對警察的觀感來自媒體,
台灣媒體不負責任帶風向已成陋習,
而民眾被聳動的標題及腥羶色吸引也是事實,
所以我支持將媒體不適任淘汰的制度。
只有同時提升人民、媒體及警察的素質,
警民對立才會有真正消弭的一天。
很難我知道,長官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很難很難掛在嘴邊,說到現在民國109年了,
若還只停在說的階段,我們還在白色恐怖。
就是因為很難,卻還有人願意投身進入改革,
這個社會、這個國家才會慢慢進步,不是嗎?
離開警界,很棒,我支持,也給予祝福,
我認為你很勇敢,你有勇氣向未知踏出第一步;
留下來的人也很棒,我支持,也給予祝福,
不管你是為了穩定薪水,為了混吃等死當肥貓,
為了懲奸除惡、為了報復社會,其實都可以。
若是為了實踐心裡那一點點尚未被磨滅的理想,
那就一起加油,因為你並不孤單。
沒有什麼事情是忍一下過不去的,
努力了,忍耐了,受夠了想清楚了就離開。
剩下的人,腰帶揹起來,槍枝裝備領一領,
繼續出門,去守護你的轄區吧。
📷MD 張麻子
Photo by 一線三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Refine by 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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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不要考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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