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8人今日回港 警方與家屬全無協調】
編輯:12港人送中事件超過二百多日,8名港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及黃偉然終於於中國服刑完畢,並於今天返港。
可是,剛剛 12港人關注組 代表鄒幸彤律師向記者指出,8名港人回港後,警方完全沒有與家屬協調。家屬明明一早已經在警署守候,要求與港人通電話、送上基本的衣物和膳食,而這些也是被警方拘留人士的基本權利。
鄒律師也代家屬傳話,表示十分感謝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任全牛為12港人奔波,也感謝傳媒積極跟進12港人的情況,還有香港人一直以來的關注和支持。
最後,希望各位同路人毋忘10位經已返港的港人仍要面對在港案件的審訊,而喬映瑜和鄧棨然2位港人仍在中國服刑,請大家繼續關注和聲援。
#save12hkyouths
#BringThemAll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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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3萬的網紅伍妞有伍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12港人回港 在 八鄉朱凱廸 Chu Hoi Dick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按中共慣常的政治操作,有以下推論:
1)僅於開審前3日通知,目的是令家屬沒時間北上爭取旁聽。過去4個月,中共一直阻止家屬/代表律師與12人在大陸見面,這是否代表就算12人判刑後家屬都不能探監?還是12人在判刑後會馬上被送回香港,免得家屬北上抗議?
2)中共選擇於聖誕節假期公布消息,減少西方媒體的關注
3)同期在香港,律政司正盡力反對黎智英保釋,中共有沒有可能以「釋放12港人回港」,來對沖按《國安法》55條將黎智英送中的決定?
12港人回港 在 范國威 Gary Fa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民間聯合聲明》
【 指定社群強制檢測●政府刑罰損害人權 】
香港政府行政會議星期五急急通過《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法律框架,指定特定處所生活、特定職業、接近完成14日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等作強制檢測,而生效時間就是星期日11月15日凌晨12點。違反者可被罰港幣2000元,最高可監禁6個月。
在整個防疫策略和過程上,政府都問題多多,重點錯誤為旅客入境香港或港人回港的防疫失誤,引發第三波的嚴重疫情,令香港經濟嚴重受創。另外,香港政府時常以防疫為借口,實際上在打壓遊行、集會自由,令香港人的人權和自由受損。
我們認為個人的人權是不能受到任何侵害,所以反對有違反個人意願、具刑罰的強制檢測。願意採驗、是否願意提供自身的唾液樣本,是屬於個人的尊貴人權,政府可以倡議、鼓勵、勸說有需要的市民參與檢測,或提供方便地點、設施讓市民容易參與檢測,但不應強制市民去做檢測,或以刑罰去逼使市民做檢測。這對已備受侵害的香港人人權,製造了雪上加霜的後果。
強制受懷疑的社群去做檢測,茲事體大,對個人人權的影響不容忽視。要推行如此敏感的防疫政策,要令個人人權大受折衷,進行更廣泛的公眾諮詢,讓香港人清楚明白和充分討論如此檢測是否會令自己的人權受到侵害,都是負責任的政府應行之事。現在只靠短時間的吹風和政府的一相情願,就要作出對人權和防疫如此影響深遠的動作,實在令人對政府的管治和維護港人人權的意願感到失望。
根據之前暑假香港政府推動全民檢測的經驗,政府把收集唾液樣本和測驗唾液的重要工作判與中國大陸的化驗公司,令香港人擔心個人私隱蕩然無存,更擔心基因資料被送中成為政治監控的受害者。這次的強制檢測也是同樣的令人擔憂,接受檢測的市民根本難以得知自己的基因資料去了甚麼地方,私隱是否受到保障,基因資料是否用作政治監控。 若政府沒有釋除疑慮,硬要儘快上馬,只會令香港人懷疑政府是否要令香港進入名著《1984》描述的全面監控人民之景況。
至於賦權醫生,說可讓註冊醫生根據臨床判斷,若懷疑某些人士染了病疫,可發出書面指示,要求有關人士接受檢測,這是將醫生拉進政府設想的疫情下的人身管控流程。我們認為科學應回歸科學,政府的人身管控想像不應干預醫護的專業決定,或強迫醫生參與可能是政府自己設想的人身管控、基因收集,令醫生被迫參與政府的特殊政治決定。通過這《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要求醫生出手,亦可能破壞醫生和病人的信任關係,令病人和市民擔憂,自己應否信任醫生,擔心自己會被強制檢測,甚至應否在有事時尋找醫生協助,這是製造了民間醫生和病人的對立、矛盾,對解決疫情、對促進市民的健康福祉,一點好處也沒有。
現在政府的某些防疫政策自相矛盾,令人不明所以,例如之前政府政策指定室內堂食可以是6人,但室外限聚令則是4人,這數字的安排不能吻合,令人懷疑怎樣從科學思考中定下。這決定很有可能是政治主導,用意是打壓遊行集會自由,而不是真防疫。另外,記協申請的星期五遊行受到反對,但政府卻容許廸士尼樂園及海洋公園大量遊客聚集,顯然不是能吻合能協調的防疫政策。再者,政府正安排香港與新加坡之間的「旅遊氣泡」,又安排「回港易免檢疫計劃」,讓居於大陸的香港人不需隔離,都是製造更多聚集和入境風險,但是為了不同理由又可快快推行。這都與現在政府推行的強制檢測相衝。要市民對政府防疫有信心,政策、措施具一致性和具科學評估才是正路,不要用東西包裝政治決定也是重點。
事實上,在邊境入境上主動防疫才是最重要。廣東要求入境廣東者要持陰性檢測報告和隔離14天,為甚麼反過來香港政府搞香港人回港免檢疫計劃是比廣東省的政策寬鬆這麼多? 另外,海外的病患個案很多是與空運、海運等行業有關,針對這些入境朋友作疫情防禦,在入境時有適當政策,才是能真正防止疫情擴散,保障海外旅客、回港人士和香港本地市民健康的正確方向。
我們認為香港政府維持自願檢測的符合人權防疫措施,提供更多方便市民的檢測地點及地點開放時間,都能達到鼓勵有需要市民做檢測的效果,而不需要推行問題極大的強制檢測措施。針對疫情的擴散,現時充分追蹤個案的地理行蹤和相處的群組人士已是有效的措施,不需用到強制檢測才有成效。
對於政府通過《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作出如此損害人權和有可能濫收集香港人DNA、以刑法威嚇市民的決定,特別是有可能影響到未來逐步擴大檢測至更多指定社群和人士,我們認為政府的做法非常令香港人擔憂,有必要質疑是次行動,要求政府儘快自我撥亂反正,將防疫亂象理順,以尊重人權為首要,啟動公眾諮詢,令港人清悉自身權利和私隱是受到明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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