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東石鄉「永靈宮之美」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嘉義縣東石鄉永屯村永靈宮管理委員會
協辦單位:嘉義縣議員姜梅紅服務處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的專業及業餘人士均可參加,年齡不限(未滿20歲之參加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攝影主題:以嘉義縣東石鄉永屯村「永靈宮」主題,記錄即將整修的永靈宮廟宇建築之美。
收件截止日期:105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獎勵辦法
1.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牌及獎狀。
2.銀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牌及獎狀。
3.銅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6仟元整、獎牌及獎狀。
4.優選獎5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2仟元整、獎狀1紙。
5.佳作獎10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1仟元整、獎狀1紙。
東石代天二府永靈宮官方粉絲專頁:http://goo.gl/T92Gww
嘉義縣議員姜梅紅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eihon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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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東石鄉「永靈宮之美」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台灣廟宇為傳統藝術精華總匯,專家甚至假借稱為台灣式的巴洛克,其所有繁複的精華都珍藏於廟堂之內。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及促進影藝交流,端正社會風氣,藉由攝影作品之交流,以介紹嘉義縣東石鄉永屯村永靈宮建築之美。永靈宮將於今年農曆8月13日、國曆9月13日,舉行修復開工,此次攝影比賽可為保存永靈宮珍貴影像記錄,喚起地方居民重視文化保存、吸引外地人潮,帶動地方產業等目的。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東石鄉永屯村永靈宮管理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嘉義縣議員姜梅紅服務處
四、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的專業及業餘人士均可參加,年齡不限(未滿20歲之參加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五、攝影主題:以嘉義縣東石鄉永屯村「永靈宮」主題,記錄即將整修的永靈宮廟宇建築之美。
六、作品規格:(未符合以下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1.比賽作品不得使用如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2.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以10張為限。
3.不同媒材收件規定:
(1)傳統相機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列印成8×12吋之光面彩色或黑白照片,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
(2)數位相機
參賽作品需以5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或手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2560*1920(約500萬畫素以上)dpi以上規格(數位檔須1.5MB以上)之RAW.、TIF或JPG檔,照片不得後製加工,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列印成8×12吋之光面彩色或黑白照片,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
4.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附件一),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內容可電腦填寫,惟簽名欄需親筆簽名) 。
5.參賽需繳納作品光碟隨作品寄出(光碟請詳標註參賽者姓名-電話),照片檔案命名規定為:姓名-電話-題名。
七、收件截止日期:
105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截止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八、收件地點:
1.郵寄方式:請寄至協辦單位「嘉義縣議員姜梅紅服務處」(地址:61347嘉義縣朴子市博文街10號。電話:05-3793748)。信封上請註明「永靈宮之美攝影比賽小組」收,請以掛號交寄。
2.親送地點:永靈宮服務台(地址:614嘉義縣東石鄉永屯村43號,電話:05-3733469)。
九、參賽規則 :
1.作品參賽基本規定
(1)參賽作品須與附件一「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2)參賽作品應符合其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3)參賽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4)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評審後如被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牌、獎金如數繳回。
(5)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且「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6)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獲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牌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2.作品評審相關事宜
(1)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加以保護,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受損害,由寄件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2)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嘉義縣東石鄉永屯村永靈宮管理委員會。
(3)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調整名額。
(5)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6)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嘉義縣東石鄉永屯村永靈宮管理委員會。主辦單位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文宣、月曆、網站、粉絲團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需另給報酬。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7)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作品評審: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一、評審地點:
於本宮擇訂地點公開評審(預定日期為9月13及14日舉行),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活動網站。(東石代天二府永靈宮官方粉絲專頁:http://goo.gl/T92Gww)
十二、獎勵辦法:
1.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牌及獎狀。
2.銀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牌及獎狀。
3.銅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6仟元整、獎牌及獎狀。
4.優選獎5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2仟元整、獎狀1紙。
5.佳作獎10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1仟元整、獎狀1紙。
十三、得獎公布、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評審後3日內公布在「東石代天二府永靈宮」官方粉絲專頁:http://goo.gl/T92Gww,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頒獎時間:預定搭配永靈宮105年中秋節活動,於9月15日下午舉行頒獎。
3.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日期內,繳交對於得獎作品給予相關文字介紹(可以散文、詩歌、短文等方式敘述作品之內容及意境,亦可以其它方式表達)。
十四、洽詢方式:
1.東石代天二府永靈宮官方粉絲專頁:http://goo.gl/T92Gww
2.嘉義縣議員姜梅紅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eihong.tw
3.簡章電子檔(WORD檔)下載網址請點:http://goo.gl/4JsdJj
4.簡章電子檔(PDF檔)下載網址請點:http://goo.gl/2fkRoA
十五、活動聯絡方式:
活動統籌為嘉義縣議員姜梅紅服務處
電話:(05)3793748、0919148762陳先生
E-mail:meihong1951@gmail.com
十六、其他: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參閱「東石代天二府永靈宮」官方粉絲專頁:http://goo.gl/T92Gw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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