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參政的世代對談及前行
昨天晚上,很榮幸受到女書店的邀請,能夠主持「2021 眾女成城:世代對談」系列座談會的第一場「婦運與民主政治的交會:跨世代女性公共事務參與」。
這個場次名副其實邀請了4位 #跨世代女性參政者 對話交流:
#李元貞
#成令方教授X台灣基進
張淑惠-歐巴桑來了(歐巴桑聯盟)
苗博雅 MiaoPoya
大家的參與前後跨越近四十年,見證台灣女性參政歷程並實踐其中。整個座談會實在是太精彩了,感謝兩三百位與會者一起渡過了精彩的150分鐘。
#婦女運動在台灣民主化進程中的重要影響
現在的年輕人可能對「性平運動」比較認識,但其實台灣發展性別平等,是從婦運開始的。
這場座談會世代傳承的意義格外重要,關心性別議題的各世代,可以直接由運動者的分享,了解婦運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包含台灣成為 #亞州最性別平等國家 的歷程。
#女性參政所帶來的改變與意義
今天座談會主題是「跨世代女性公共事務參與」,「參政」只是其中一種實踐路徑。
女性參政不是只為了女人要平等的權利,而是一個女性邁向平權的象徵與過程。如果性別真的已經很平等,以佔據人口一半來看,應該要有一半的決策者是女性,但實際並沒有。
此外,女人參與公共事務,也會改變政治的結果。許多研究都看到,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會讓公共政策不一樣;因為女性會更關心和家庭相關的公共政策與下一代,例如托育、健康、照顧和教育。
#四起女性參政的重要事件
台灣在女性參政上有許多重要的事件,以下列舉我自己最熟悉的4起事件作為分享:
1️⃣1996年,彭婉如女士擔任婦女發展部主任時,成功推動「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要求民進黨內各類公職選舉提名,保障女性名額佔1/4,這是歷史性的突破。
2️⃣2000年,當時婦女團體遊說了所有總統候選人承諾,當選後,女性內閣比例要1/4。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女性內閣比例21.4%,是首次台灣內閣女性超過20%(42位中有9位是女性)。
3️⃣2005年,修憲的關鍵突破之一是「不分區立委中必須要有一半的婦女保障名額」,這件事我自己有親身參與推動。
當時,立委要從「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我們提出實證研究,說明單一選區對於女性不利,所以做出要求, #成功獲得跨黨派支持。
這個關鍵改變,保障了全國113位立委中,即使區域立委皆無女性當選,至少還有17位女性能擔任不分區立委,佔整體的15%。
也因此,愈來愈多女性的努力與傑出表現 #能被看見(之前是連機會都沒有);連帶影響更多女性能夠進入國會,到我們這屆女性立委比例已突破4成,不只是有史以來最高,也是亞洲之冠。
4️⃣2016年,社會民主黨提名的區域立委,候選人中6位中有5位是女性,只有1位是男性,女性佔83%。
當時還有人質疑說:女性候選人這麼多,社民黨是不是厭男?但反過來,過往常見許多候選人提名多為男性時,卻鮮少遭受質疑。
#女性參政還要更往前
過去,婦女運動為台灣女性參政打下重要基礎。現在,我們還可以做更多,為下一個世代創造更加性別平等的公共參與環境。
我在立法院,有兩個相關的修法提案:
🍀 內閣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的修法草案:
台灣在2007年就簽署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公約),其中第23號一般性建議便指出,女性參與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比例應達30%至35%。
我已提出「行政院組織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希望台灣的內閣比例,#任一性別不得低於1/3,本草案已於去年9月一讀通過。
🍀 政黨補助款5%培育多元人才參政的政黨法修法草案:
促進女性參政已是國際潮流。以韓國為例,2004年起,政府對各政黨所補助的經常費之10%必須用來促進婦女參政,約占政黨補助款總額的2.5%。
台灣應參考南韓培育女性參政之作法,培育多元族群(含女性)參政人才制度性的財源應更加擴大。因此我將提案,建議「多元參政人才培育」費用比例,應占政黨補助款總額的5%。
#座談會精彩分享摘要
昨天4位重量級與談人以及1位神秘嘉賓的精彩分享及回應,我就自己印象最深的點盡量摘要,希望能為這場豐富座談留下一些紀錄,也跟大家分享:
🙋♀李元貞
1982年婦女新知雜誌創辦人/台灣婦運先驅/淡大中文系榮譽教授/《眾女成城》作者
20世紀70年代,台灣民主運動興盛,人權觀念開始被提出,但當時很少討論兩性平等,也缺少對於婦女議題的重視。
所以我和好幾個婦運夥伴就在80年代婦女新知基金會知基金會,把全台各方面的婦女議題,包含兩性平權、女性各類議題(婚姻、家庭、就業、參政等),一方面研究,一方面提出主張及批判,讓社會能夠看見。
我在威權時代做婦運時,常常被人家罵說:「你那什麼問題啊?!女人都已經有婦女節了,台灣哪裡有什麼兩性不平等?!」等話語。
也因為我離婚,所以那時大家就說:「元貞就是因為離婚,心理有問題,一天到晚要講兩性平等。」
當時的我面對人家這樣說,就覺得更要去提兩性平權;當人家說婦女哪有什麼情慾好談時,我就更要去談。
婦運的努力從早期,一直到後來好多婦女團體紛紛成立,推廣各種不同面向的婦女議題,真的愈來愈好。
當然推動過程中,也有很多的競爭與辯論,例如早期提出的婦女就業較無爭議,後來情慾部分的爭議就比較多。但整體來說,現在整個社會對女性權益愈加關注與提升,尤其是年輕人,對此我相當開心。
🙋♀ #成令方教授X台灣基進
2001年創立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2018年教授退休/2020代表台灣基進參選不分區立委/現任台灣基進黨 性別發展部 顧問
今天的主題「眾女成城」雖然是「女」性為主,但這之中也有男性的參與。
元貞寫的《眾女成城》這本書中就有提到,早期消基會的創辦人之一柴松林,每次婦女運動時,他就是一個白髮蒼蒼的男人站在一群女性中,跟大家一起遊行與支持。
有人會說你們都不包括男人,我覺得不是,重點是以女性為主體,任何支持性別平等的男性,也都會是我們的好夥伴。
談到女性的參與,公共事務的認定應該要很寬廣,我們的發言、開會、上街遊行、課堂教學、在外演講或寫書等,這些都是公共事務;我們不應該只將參選和擔任公職當成參與公共事務。
例如當時劉毓秀堅持要從母姓,這個行動和發言就改變了大家的思考,去反思為什麼姓一定要用父親的姓?為什麼不能用母親的姓?
另外,我自己的親身經驗是,1983年的暑假,我和婦女新知的夥伴聚在一起,大家開會討論 sexual harassment 這詞要怎麼翻譯?後來決定要翻成「性騷擾」;隔年,華航空服員做身體檢查時遭到醫師性騷擾,這個詞就開始有意義、成了公共議題。
🙋♀ 張淑惠-歐巴桑來了(歐巴桑聯盟)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黨召集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創會理事長
為什麼歐巴桑會參選?一個是身為小民的不服氣,另一個是做為一位女性的不服氣。
不久前富比世雜誌指出,女性在領導國家時,比較具有公開透明、當機立斷、富同情心、鼓勵對話與交流等特質,也使得許多國家遠離新冠肺炎的疫情威脅。
我們很希望女性能夠帶進不同的政治文化,因為父權文化其實影響我們生活各個層面,也影響了政治的場域,比方說逞凶好鬥真的是唯一的樣子嗎?
2018年時南部還有男性議員的候選人,看板設計是把自己和金正恩的照片併在一起,然後下標說:敢說敢做敢爭取。
但其實民意代表不只是爭取福利,更是要喚起民眾的參與才對。且這個照片雖然下面寫了「傾聽民意」,但金正恩這個人物本身就和民意有所衝突。
當然,我們也不能認同女性候選人穿著結婚禮服下標說要嫁入議會。
我們的參選是希望創造一個新的文化,包含女性帶來新的政治文化、更多的對話、溝通、同理.以及讓這個政治不是一個金錢的競賽。推動參政平權,支持更多女性和一般的小民能夠進入政治場域來為大家的生活帶來改善。
🙋♀ 苗博雅 MiaoPoya
台北市議員
我自己剛好是在解嚴的1987年出生,我等於是大家努力奮鬥下的受益者,如果沒有先前二、三十年大家努力做的倡議和教育,今天台灣是不會進入到讓像我這樣子的一個人選上議員的時代。
過去二、三十年,大家一起努力做到了一件工作,就是台灣性別平等法制工程其實是做得相當好。
尤其是我有時候跟其他亞洲國家,例如香港和日本的朋友經驗交流時,他們常提到台灣有一些在亞洲相當亮眼的數字,比如說女性國會立委的比例、女性政治人物的比例、婦女的就業率及勞動參與率等等,他們常問說到底台灣做什麼麼才有今天的成果?
我認為過去大家努力推動各種法律制度,顯著提升婦女與各種性少數、LGBT族群的法律地位以及國家公權力的保障,這點非常重要。
包含《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等等,正因為台灣有這些相對完整的法律保障,讓我們的婦女不管是在職場、家庭,或我們現在不斷培育出新一代的青少年在學校內,都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更自由地發展自我。
🙋神秘嘉賓 ♀彭渰雯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教授/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
從現任各級民選政治人物的女性比例:
總統100%
立委41.6%
縣市長31.8%
縣市議員33.7%
村里長16.6%
就可以看到,和我們很驕傲的立委及縣市議員女性比例相比,女性村里長的比例相對很低;且在我們推女里長運動前,更只有13.9%。
保障名額帶來了正面的效應,讓許多女性的亮麗表現被看見,讓愈來愈多女性被提名;但在保障名額制度無法執行的村里長層面,則必須要婦運的陪伴與支持。
2016年的資料顯示,社區女性志工的比例有69%;但女性村里長只有14%、女性社區協會理事長只有19.3%,都不到1/5,這是一個不合理的現況,必須要系統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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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 女書店「2021 眾女成城:世代對談」系列的首場摘要分享,接下來還有6場次。
下一場接棒的是10/8(五)晚上,由紀惠容監委所主持的「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社會保護機制」,相信精彩可期,請大家持續關注女書店臉書,報名參加!
婦女運動四十年的歷史,讓我們看到,改變是可能的!
我也會在國會繼續推動修法與政策監督,讓台灣成為一個讓所有人不分性別與認同,都能平等自在生活的地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的網紅高閔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社政部門質詢(04/07) 高閔琳議員針對社政部門提出以下質詢: 一、青年失業與青年就業問題 (一)台灣青年失業率?高雄青年失業率?高雄市青年失業人口? (二)檢視勞工局:校園就業服務、青年培力計畫、青少年職場體驗營 面對高雄青年失業人口高居不下,因高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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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禁止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
#違反性別平等
#從今天開始此條文失效
今天下午,司法院公布了釋字第807號解釋,宣告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
「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
➡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CEDAW早就有明定
#不能強化女性不適合從事夜間工作之性別刻板印象
#不能限制女性工作權
其實早在2013年台灣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進行全面法規檢視時,就已經有討論到勞基法第49條這個禁止女性夜間工作的條款,可能違反CEDAW第1條、第5條a款及第11條第1項a款、f款等規定。
CEDAW第5條:
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a)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 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
CEDAW第11條:
1.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就業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以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享有相同權利,特別是: (a)人人有不可剝奪的工作權利;
勞委會也曾經在102年討論勞基法會議中,回應第49條違反CEDAW規範時,表示:「未來如進行修法,勞基法第49條應不分性別,規範所有夜間工作者」。
但至今,一直沒有修法。
#大法官已宣告違憲
#後續不應只是失效
#應積極修正勞基法49條
很高興,今天大法官釋憲給了明確的 #性別平等方向。
所有性別都應該盡量避免違反生理時鐘而於夜間工作,這是 #所有勞工之需求,不以女性為限;對女性身體健康所造成的危害,也不必然高於男性。
而過去有關「女性需操持家務、照顧子女,夜間工作會增加身體負荷」的說法,其實是加深對女性的性別刻板印象;同時也忽略了教養子女或照顧家庭的責任應該是 #經營共同生活的全體成員 一起分擔才合理。(更別說,這些理由,對單身女性、無家庭負擔的女性勞工,根本毫不相關。)
我接下來會提出勞基法第49條的修法草案,讓這個不符合性別平等意旨的法條,不只是失效,而應該全面關照所有性別者夜間工作的平等權益和保障。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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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W小教室
CEDAW是聯合國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行政院在2006年函送公約進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於2007年議決、總統批准並頒發加入書。
CEDAW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必需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
2011年CEDAW施行法三讀通過後,正式明定具國內法效力,是我國推動性別平等的重要里程碑,促使我國性別人權狀況與國際接軌,性別權益能更加獲得平等保障。
cedaw台灣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孫曉雅接任 AIT 新任處長,外交女力持續茁壯!」
美國在台協會(AIT)今日正式宣佈,將由孫曉雅女士(Sandra Oudkirk)接任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更是 AIT 歷年首任的女性處長。
我認為,這樣的任命,對於投身於公共事務的女性,是非常振奮鼓舞的!
事實上,單就外交官這個領域來說,過去我國甚至還有 10 %的外交特考男女比例限制,直到 20 多年前限制解除後,女外交官的數量才急遽增加,在部分年度的外交特考中,錄取比例甚至遠超過於男性。
過去以來,這些女性外交官的傑出表現,往往可能因為長期外派輪調的制度,讓「女性應該要承擔家庭照顧的責任」,限制了他們出任更高階層工作的機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中也提到:「婦女往往不被給予參與國際事務的機會,因為假定要承擔家務,他們必須照顧家庭中受撫養的人,而無法接受任命。」
在台灣,這樣的現象更是嚴重。女性在職場上,常遭到「是否能兼顧家庭?」、「工作表現是否因為家庭而受影響?」等等的種種質疑,去年蔡總統公布的95%男性比例的新任內閣名單,也反映出我們的最高行政機構,對於多元族群參與政治的包容度,以及我們對參政的想像。
但我相信,當更多的女性投身公共事務時,這樣的現象,一定能夠逐漸被打破。
2019 年時任美國國務院紐澳副助卿的孫曉雅女士曾來台,出席台美第一次的「太平洋對話」,當時蔡總統親自接見時就說,在台美這樣的對談合作下,更能提升女性賦權的力量!
我也期盼這次美國國務院的任命,會成為繼蕭美琴女士後的另一個典範,讓我國的「外交女力」繼續茁壯,甚至也期待未來能夠有女性來出任我國的外交部長!
最後,我也想藉著這個機會,談談昨天美國白宮印太事務協調官坎貝爾在座談會中提到的「美國支持與台灣發展強有力的非官方關係,不支持台灣獨立,我們完全了解其敏感性」。這樣的說法,自然在台灣掀起了非常大的輿論關注。
不過,其實這樣的方向並未違背美國長期的對台政策,去年美國大選期間,我曾提到,近年來美國逐漸強硬的對中政策,其實仍沒有改變對台灣「戰略模糊」的方針,而台灣走向「國家正常化」或台美關係的實質轉變,始終都是一條很長的路。
事實上,除了國際關係的走勢,國內如何持續凝聚共識、甚至是透過修憲提案的過程促進更多討論,都是我們的未竟之業,也是我們需要繼續努力的工作。
總歸而言,這些都無礙於台美持續深化合作,用穩健的腳步來推動實質進展,我想這點,在最近的疫苗捐贈中已經展露無遺。
我也期待在孫曉雅女士上任後,能夠促成更多交流,進一步厚植民主自由陣營的夥伴關係,在後疫情時代,建立穩固的民主堡壘!
cedaw台灣 在 高閔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高雄・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社政部門質詢(04/07)
高閔琳議員針對社政部門提出以下質詢:
一、青年失業與青年就業問題
(一)台灣青年失業率?高雄青年失業率?高雄市青年失業人口?
(二)檢視勞工局:校園就業服務、青年培力計畫、青少年職場體驗營
面對高雄青年失業人口高居不下,因高雄整體產業結構配置以傳統製造業及重工業為主,市場提供的工作機會與青年人需求不符,要求勞工局需擴大舉辦校園就業服務計畫,包含103年三期青年培力計畫及青少年職場全能體驗營,但參與人數不如預期,閔琳建請勞工局檢討並增加推廣,並非單純以補助方式而是鼓勵親年學子參與相關計畫,方能學以致用無落差,致力於產業提升,創新工作機會並提供青少年失業對策,所學與職場需求銜接,提高青年就業率。
二、提高婦女勞參率
(一)婦女職訓計畫或政策措施?
(二)30歲以後女性勞參率急速下降原因為何?
(三)應克服女性就業障礙,協助婦女就業
(四)政策措施:新生兒與兒童照顧、二度就業媒合機制
(五)檢視社會局:數位婦女創業班、婦女經紀培力方案
社會局曾推動數位婦女創業班、婦女經濟培力方案,提升婦女數位能力,協助弱勢婦女創業,並鼓勵婦女關注公共事務為目標,現今社會30歲後的婦女參勞率偏低,源起女性肩負家務勞動與子女照顧責任,必須先解決育兒托老問題,婦女方能安心進入勞動市場就業,在此要求社會局提供更完善、經濟、高品質及便利的子女及其他(老人)家庭照顧服務,落實每區設置公共托育中心,提供更多托老機構之服務,並將資源使用在真正有需求的地方。
三、公共托育中心
(一)公共托育中心設置辦法
(二)高雄市未滿兩歲幼兒人數與需求?
(三)大岡山地區僅有岡山設置一處公共托育中心,容納50人
四、社會企業與社會創新
(一)優良案例:喜憨兒基金會(庇護工作站、烘培坊)、2021社會企業(甲仙「日光小林」)
(二)檢視社會局:大高雄青年圓夢基金、青年與社區共同參與計畫
(三)宣導提升高雄市既有企業提升「社會企業責任」創造共享價值
(四)在社會關懷公益服務、志願服務面引入「公益創投」
(五)針對未就業或有意創業的青年,認識「社會創新產業」
高雄城市發展過程中,許多年輕人願意做社會服務及志工服務,過去曾有相關計畫,如「大高雄青年圓夢基金」,支持青少年自己提案來發揮公共關懷公益精神;「青春作伴好還鄉」讓青年與社會共同餐與一些行動計畫,社會局應並非單純提供補助而是鼓勵親年學子參與相關計畫,使其自營其利,期許透過創新思維,發展出有規模並永續經營的社會模型,解決社會問題,宣導高雄市暨有企業提升「社會企業責任」,創造共享價值,並在社會關懷公益服務、志願服務面引入「公益創投」協助社會創新產業,以及幫助未就業或有意創業青年,認識社會創新產業。
五、性別主流化
(一)高雄市政府獲得金馨獎
(二)CEDAW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三)性別主流化政策應採更進步的「多元性別」觀點
高雄為進步宜居城市,在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之下,市府對性別主流化一直著重在婦女權益部分,應對「多元性別」有更明確政策措施,除提倡婦權及兩性平等,應更重視多元性別平權,包括同志人權及跨性別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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