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交通部107年6月21日交路字第1070014245號函釋,略以,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交岔路口10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原則仍宜以標線標示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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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如果在T字路口停車,但沒壓到紅線,地上也沒待轉區或其它標線,請問是否可以檢舉?路口10公尺內禁止停車很難舉證是10公尺,我曾經檢舉過,但警方就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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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交通罰單收入年年超收 交通局:六都都一樣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02/02 20:19
媒體:自由時報
作者:黃良傑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審查今年度15億交通罰鍰歲入預算,藍營議員質疑
市府在達標的業績壓力下,市民成提款機,交通罰單如同跟市民搶錢,交通局強調,交通
違規罰鍰主要用於交通安全改善與道路品質提升,高市交通罰鍰收入決算超出預算,其他
五都也都如此,並無特殊之處,更無國民黨團指稱的搶錢問題。
藍營議員批評自2015年起,每年均編15億交通罰鍰歲入預算,年年卻超收,預算編列不實
,由於通膨、物價上漲,要求市府不該把市民當成提款機,市府應檢討罰單收入無法下降
原因,交通違規也應以勸導、宣導為主。
針對議會國民黨黨團的質疑,交通局表示,警察執法並非為了取締而取締,而是為了保障
守法用路人的交通權益,以維持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
相關交通違規罰鍰歲入,主要用於道路交通品質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宣導等用途,以達到
降低交通事故,減少交通傷亡人數,提升用路人行車安全目標,絕非如藍營議員所指「搶
荷包」、「當提款機」的說法。
高雄市交通罰款收入,市府也同時增加道路刨鋪及養護的建設經費,同步用於道路品質提
升與改善,以111年為例,道路養護經費較109年增加10.56億元,111年道路刨鋪完成330
萬平方公尺,較110年的286萬平方公尺,增加44萬平方公尺,增加15.8%,高雄市將持續
改善道路品質及用路環境。
5.心得: 須至少50字。
笑死,就真的是笑死
罰錢罰第一,然後市民死傷也好像是前幾名
只能說三個字,超級可悲
不就代表高雄市政府只會罰錢,卻不知道如何改善交通嗎?
不用講待轉這種議題,畢竟現在一堆人被洗腦成待轉才是王道的觀念
光是開車開一開會變成左轉到就有夠好笑了
然後無用分隔島一大堆,增加單點側撞機會,然後還根本不想拆
因為有了分隔島才可以限速40抓超速
機車不能行使汽車道,原因是速度跟不上
然後在機慢車道只能限速40
我就問這個設計到底有沒有邏輯
再問一個問題
中山路四線道路限速50,然後一直開,開到過大遠百
剩下兩線道,結果限速提升到60
我就問邏輯在哪?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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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30.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75357214.A.154.html
限速40就明顯不合理
不但不想辦法解決,還加強取締
我就想問一下,這有多幫助多少
抓一堆 罰一堆 結果最後還是死傷一堆
這不就代表現況完全沒任何改善嗎
然後正義魔人就秉著正義在那邊吃嘴
一次54,一次62
如果這兩個速度是開車來說
完全不會被罰
試問我騎很快嗎?
合理的法規 該法
不合理的法規 該修
不就是這樣嗎
我個人一定是會讓機車先過才去轉
但我在騎車的時候,根本沒幾台車會想讓
硬要嘟過來的那種
如果今天沒有這北七同像分隔島
這問題根本不是問題
不知道猴子官員到底懂不懂這個邏輯
有些還不提醒勒
但我就問你不合理的法規,還算法規嗎
開、騎混合車道 限速可以60
然後右邊一點 限速剩40,可以就會被開單
請問這是合理還是不合理
你如果有在騎機車,我不相信你的時速沒有超過50過
如果你有超過50代表你也是個違規仔
放任大型違規
他們就知道自己有多無知
是高雄特別加強取締無誤喔
有問過議員了
然後一堆嘴砲仔還在那邊說 不要違規就好
要的不是勸導不開單
而是設計好道路、設計好法規
這才是給用路人良好的環境
偏心設計真的超讚
但真的一堆四不像的偏心設計
華夏路 新莊路那邊
我真的不懂
如果左轉不打燈 闖紅燈
這種都活該那如果是正常開車/騎車 還被開單
開到一半突然變成左轉專用道
直行就違規
限速60開一開突然變40,然後就違規
這樣合理嗎,如果不合理就應該去商討改善主因
身分證開頭是E 但還是雲高雄人
抱歉
大概500-1000公尺可以整段畫紅線
是不用上下車膩?
然後避車彎裡面還是畫紅線
那這個避車彎到底要衝啥小
我就問你在8米的道路騎車騎到55
你覺得會很快嗎
開車不到5米都可以開到60-70了
那為什麼機車8米不能騎到60-70
請問我是飆仔嗎
你應該是那類人
這樣嗎
不代表你沒超速
時速51公里,在民族路就叫超速了
70以下不拍照
這樣很合理吧,快車道不就這個設定
但發現如果是警察蹲點的
可能就是大家一起罰
連回文都解釋到第三次了還在那邊嘴學歷
可撥~
※ 編輯: kjes924308 (27.247.224.103 臺灣), 02/03/2023 17:53:28
但我就問你有沒有在有分隔島的慢車道騎超過51過
如果有,那你也有違規,只是沒有被拍到
不就是這個道理嗎..........
※ 編輯: kjes924308 (36.237.230.63 臺灣), 02/03/2023 21:30:35
我只是提出我的疑問
我只問你限速合不合理
你跟我說你都沒有被開過罰單
所以笑死?
只要出狀況就是加強測速照相降低速限
只要大家都開30 都不會出車禍
那為什麼塞車時,還有機會發生車禍?
※ 編輯: kjes924308 (36.237.230.63 臺灣), 02/03/2023 22:50:05
實況爛梗來的
但我沒有在看實況
你可以去看一下我的疑問
然後我被拍到兩張測速 一張時速54 一張時速64
以你的觀點+5上去,我也是騎59、69而已
依照這個速限,我騎在混合車道是不會被拍照的
還有我不是只有提出速限的問題,還有很多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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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jes924308 (36.237.230.63 臺灣), 02/04/2023 00:51:20
不就是開單開超多,交通還是一團亂
這個是我希望能改善的
另外數據的部分
我查到的沒辦法跟罰單做連結,所以就沒貼了
放個最簡單查詢的道安
連結:
https://reurl.cc/eWq49m
這張Chart看起來就是改善效果不佳(?)
※ 編輯: kjes924308 (36.237.230.63 臺灣), 02/04/2023 01:00:20
我只記得我那天被拍54的那天
我是心情很好要去剪頭髮,在民族路上「慢慢騎」,哈~
但我的慢跟警察的慢不太一樣
不過一般民眾不能檢舉超速的樣子
但是我很支持不禮讓行人、變換車道不打燈..等等之類的檢舉
因為那位議員就已經有說過,
不合理的抓超速,對於改善死亡車禍並沒有幫助
※ 編輯: kjes924308 (36.237.230.63 臺灣), 02/04/2023 01:15:34
例如
1.拆除同向分隔島(博愛路那樣)
2.轉彎車道偏心設計
3.避車彎設計、避車彎不可劃紅線、網格
4.限速合理化
5.過大過小的人行道設計
6.左轉專用道必要性(突然開一開就變左轉道)
7.紅綠燈不連貫(舉例舉不完)、綠燈早開無告知(忘記哪裡了)、無必要的特殊號誌燈(美術館路)
8.還有好多突然忘記
不合理的用路環境造就不合理的罰單產生
(當然有很多是欠罰的,這就不討論)
全國都有這樣的狀況,不知道是不是從教育體制下就有問題呢
※ 編輯: kjes924308 (36.237.230.63 臺灣), 02/04/2023 01:23:50
感覺我該站內一下,請教一下檢舉程序了
我之前只有檢舉過環保,結果不成立
至於不成立理由,又是一個笑話了
※ 編輯: kjes924308 (36.237.230.63 臺灣), 02/04/2023 01:27:04
※ 編輯: kjes924308 (36.237.230.63 臺灣), 02/04/2023 0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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