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89212837850893&id=536076903164519
台灣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台灣本身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洛桑協議以外又有多少人在意中華奧會是從「1922年」就有的組織。
1922年有什麼問題?大概就跟島上每個日治時期建築落款,全部被後占者抹去改為民國紀年,或是直接拆掉舊的蓋新的,讓你相信台灣民族自古以來應同屬中國人,要為了中華民族共赴賣命奉獻人生一樣愚蠢。
台灣的運動員,中華奧會其實是你的,僭主。
#中華台北的詛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97397057885&id=645577884
政府對體協沒有強制力 黃國昌當年就演過了 而且還只演一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461958377151204&id=100000113179946
講到體育改革,就要推蔡肯的文。
體育改革不要聽黃國昌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政府一旦干涉就有可能被剝奪參賽權。
科威特與義大利,也曾因為「政治干預體育運作」的問題,影響該國被國際奧會警告違反憲章,科威特甚至在 2010 年至 2012年、以及 2015 年直接被剝奪參賽權,
那怎麼辦?國體法已經修了,參與協會的難度已經大幅下降了。大家都討厭中華奧會和一些單項協會,政府又不能直接出手,就只能你也參與進去選,進去跟他們鬥。民間自己不出頭,真的很難啦。或是用不同的派系去把最爛的那個競爭掉,僅此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7146325546057&id=100007521526284
很有趣,才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體育改革的討論就卡在兩個關鍵點:
一個是談改革需要大家親自參與單項體育協會,從繳交會費並集中選票選出席次開始,這個開始可能只是一席理監事。
另一個是政府對於民間體育協會沒有直接的管轄權,也大致都知道了這些協會仍掌握在國民黨手裏,即便有國體法也只是導正過去更多亂象,無法撼動結構。
好,我發現多數人會選擇持續評論「政府應該做什麼」而迴避「自己能夠做什麼」,這很符合人性,但既然如此也就應該理解要改變這些協會需要更多更多時間。
這跟大家嫌棄民進黨一樣,揪30萬人加入民進黨,民進黨整個結構可以翻過來,可以選出30萬人認同的黨代表、黨中央、黨主席甚至修改黨章。
但大家寧願網路每天罵民進黨,不願意繳黨費改變民進黨,有一群人說民進黨沒救了,我們要成立第三勢力政黨,然後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發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嘴砲最簡單,噴口水就好!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28380723894582&id=100001680853472
有參與改選的人
出來分享經驗了
一
體育改革去哪裡?我想談談我自身的經驗與觀察,也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
2017年國體法修法,其中的重要精神之一是「全民參與」,包括當時在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眾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因為當時世大運拿到好成績,大家對於體改更殷殷期盼,可能也是近年來體改聲量最高點。當時在國體法通過後,我也一股熱情的繳了會費加入棒協,我也依照法規,獲得了可以投票選棒協理事長在內的理監事成員。
而且那時候也有一群關注體改的好朋友不只不約而同的加入各項單項協會,甚至還在網路的串連之下,我也認識了一群想要改革棒協的好朋友,我們也有過聚會討論,最後也決定要集中投票,至少送一個人進去理事會,看看能不能過因此對棒協帶來影響。
2018年5月19日是投票日,我特地穿球衣,滿心期待的去投票,認為這是體育改革重要的一刻,要投下手中重要的一票。投票地方在松山火車站二樓,我上樓去投完票拍了這張照片後,就回到一樓的星巴克,一群支持體改的朋友當初約在那邊閒聊等開票。印象深刻的是,我要進星巴克前,就看到一車遊覽車的人在松山火車站下車,裏面的人往二樓去(當然我不能說他們就是動員來投票的,我沒有足夠證據)。
到了下午三點開票,進去會場看一票票開出,才發現我們想要支持體改、集中投票,但還是贏不過其他看起來已經有經過配票的眾多理監事當選人。投票就是這麼殘酷,票多的人贏、票少的人輸,最後也只能失落的離開會場。
當然中間還有許多細節可以討論,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也需要善盡督導職責,但如果對體改清楚的人也應該知道,其實國家強行介入體改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所以常常有人會覺得體育改革「改假的」,但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下,我們的作法是開放全民參與的權利給大家,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體育圈做改變。但事實上就是,我們的運動風氣有限,要繳費加入單項協會更是一項門檻,至少我看到一群人試圖努力過了,但目前還是沒有好的結果。
從這個故事我想說,體育改革絕對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單單只是說「改假的」,那就枉費了一群曾經、甚至現在都還要想要改變現況的人們,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更多人加入成為同一陣線,而不是只是在外圈指指點點。
至於體育署的問題,如果大家想要追求的是「改革」,那就要面對到現行法規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舉例來提「改革」會面臨到法規問題,並不是指涉相關人等,但也請教育部身為上級機關必須要好好檢討並究責)
舉例以體育署長的任用資格來說,《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三條,署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白話文來說,我們的體育署長人選要嘛就是從年資夠資深、考績也足以一直升等的公務人員去找,或是可以找「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的人選。
兩者選人的方式各有優劣:事務官體系對公務體系熟門熟路,也有機會讓政策有延續性,對體育政策規劃可以更長遠(而不是追求短效),但缺點就是大破大立機會不大。而另一種任命方式「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看起來像是一個彈性,可以在體制外舉才進入,但在體育圈裡面,有多少人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換個角度來想,有實戰經驗又有改革理想的選手(或退休選手),又有多少人可以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最後是否有可能就是長期最讓大家詬病的「就是同一個圈圈的人繞來繞去」,體育署跟中華奧會、各單項協會都你好我好,這樣又如何期待到大家心中的「改革」呢?
但我必須要說,在一個民主國家,法令的修正是需要時間的,除了要有共識覺得有需要修法外,另外到底要怎麼修,這又是一個需要凝聚共識的過程,或許大家可以來集思廣益。
但大家別忘了,其實真正會掌控球員的出賽權益,真正在第一線照顧選手的是單項協會。若要成為選手的後盾,這麼長遠的觀察,我的看法就是兩條路:
1. 懇求大家,選一個你有興趣的單項協會加入會員吧,如果真的越多人願意加入單項協會,凝聚想要改革的力量,至少讓理監事會開始有席次,才是改變單項協會的開始。
2. 請大家多支持有興趣的運動,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支持(比如說進場看比賽、購買周邊商品等等),讓整個產業做大,當該項運動市場大到可以成為職業運動,選手才有機會組成工會來抗衡協會,就像目前唯一運動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多多少少可以協助牽制職棒球團與棒協一樣。別忘了,除了棒球以外,我們目前沒有任何一項運動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產生制衡力量對抗協會,這都需要大家加把勁。
體育改革,從你我開始做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27514801&id=1745581734
國體法不是過了
如果協會不聽話體育署就不要給補助啊
嘿啊!
不要給補助啊
那以後就叫選手或者學校都開直播抖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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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巴原蟲式思考模式的人
#是幸福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63477853685657&id=100000704628163
要處理中華奧會嗎?告訴大家,說簡單也真的不難就是了,但也很容易被反制,就是找個幾千幾萬人入會參加選舉拼輪替,而且對方一定也會找一堆人頭加入,所以就是比誰人頭多。
搞社團內的黨派政治啦懂不懂,然後因為怕被說政黨介入,所以民進黨要避嫌,但國民黨本來就在各協會有一堆內應或根本主導很多協會所以可以明目張膽介入,而且雙標紅白藍黃的奴才對這個根本無感好不好。
要知道今天我就算找五萬入會,國民黨也能弄出十萬人入會給你看,況且也可能學時力或者民眾黨來陰的,鬼扯來不及審查讓你失去選舉權,只是白交會費給他們花。
想知道這些體協有多髒,其實最直接的就是看時力跟台民黨的運作模式,他們的體制非常類似,比起來國民黨的體制反倒比較正常一點。
其實如果你寄望的是弄個台灣奧會,那可能順序要排在台灣正名之後,才可能名正言順改名字,而且還得看中國把持國際奧會的程度。
搞清楚,在我看來改這玩意比台灣本身正名還困難,這也是當初東奧公投雖然我不反對,但也沒有積極支持的緣故,因為那叫來亂的。
當然,如果真有人願意號召,弄個數十萬人規模的入會,或許有機會拼翻盤,就怕跟黃國昌一樣臨陣脫逃,或者乾脆被收買,畢竟民進黨政治人物在這節骨眼可能要避嫌免得反倒被操作,因為黃白藍黃北七真的不可理喻,但剩下來的又有誰值得信任?
何況不能只有一個,至少要奪下理事席位的半數,因為這能拿下理事長,同時一併換掉秘書長及底下所有會務人員,還能主導各單項委員會預算。
權力很大,也很忙,何況很多學校與教練可能也會找你麻煩,因為這些也都有很深的黨國盤據,尤其是軍方的。
你以為很好玩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700261788461&id=1050070390
就是這樣,人民團體就是選舉決勝負,不加入當然就管不到,上次黃國昌怎麼耍寶大家都還記得。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698741790462&id=1050070390
連體育改革
蔥神都放棄
到底哪件事
做出成就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45675255&id=1745581734
跟一位朋友解釋,奧會的構成和運作模式不是政府可以隨便介入的,就花了一小時多,但朋友還是重復說:都第二任了,就改不了嗎?
一
國際奧會有一個霸王條款
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簡單說就是
如果中華民國的奧會,覺得執政黨故意打壓他們
他們就有權利跟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申訴
如果國際奧會覺得有道理
那就可以取消中華民國參加奧運的權利
以此來抵制政治去干涉體育活動
那依照中華民國人的那種雞掰尿性,你要他犧牲選手權益,然後跑去國際奧會申訴來跟民進黨對幹
#他們絕對十分樂意
那要想辦法換掉這些人
就必須再找另外一些有錢有勢的大佬去跟他們鬥
#畢竟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再不然就是要一些很熱血的人
或者透過知名人士的號召,一起去參與協會的選舉
來去抵制這些舊勢力的干擾
#因為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但是第一種方式
只要那個有能力的大佬跳出來
那八成就會被打成要跟民進黨官商勾結
#誰不知道你們這些左膠刁民的尿性啊
#這幾年看多了啦
那第二種方式
透過熱血人士或者知名人士的號召
之前黃國昌不就示範過一次了嗎
#聽他的號召
#有一堆人真的花了錢也花了時間去參選
#結果就他老大臨陣脫逃啦
所以真的要我說
最沒資格靠背什麼體育改革的就他啦
#拎北私下出的錢和人都比他還多啦
#他就只是個來沾醬油想收割光環的垃圾而已
#幹拎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86379311381578&id=100000286590216
政治蟑螂外加碰什麼什麼倒ㄉ奇異體質
一
轉載》
2018年,時代力量發起了一個叫做「體育改革聯會」,他們號召了一群人要加入各種體協,並競選協會理事長。
當時超多我們這種所謂「側翼」、「綠共」都去響應,因為只要競選成功,這些所謂「體邪」就真的整個要被掀底了。
就拿棒協來舉例,你繳2500元,就能成為棒協會員,成為會員之後你就有投票權可以去競選理事長。不過要競選理事長,還得再繳納5萬元保證金。
而當年那一次的選舉,只要300多票就能選上。
那時候超多的網友都自掏腰包加入、並參與選舉,時代力量有沒有出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號召,然後目前我問得到當年有參與的人,都說他們是自己出的錢。
結果選得怎麼樣了?
各位去找新聞,應該是找不到,為什麼?
因為我們偉大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在真正到了選舉關頭前,他們認為說因為這些體協選舉都有人頭灌票、不公平,所以咱們不玩了。
然後呢,有些已經繳了入會費的人,這2500元就如同丟到水溝裡一樣。甚至有人都已經代墊了10幾萬的競選保證金,全部付諸流水。
你說對方有人頭灌票那幹嘛繼續選?
欸,那些保證金,只要你票數達到一定門檻,還是拿得回來的。你發起那個活動,那好歹要選到底、幫大家拿回保證金吧?
而且最後選舉結果,有些協會根本差一點點就選贏了。
結果就因為我們偉大的時代力量輕輕一句話,走,我們撤。
沒了。
然後當年有一個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叫張祐銓,他為了揭露所謂「體邪」的惡型惡狀,被排協理事長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我們號稱有最多法律人的政黨,哪一個出來幫忙?哪一個出來力挺?
沒有。
當時出來力挺的只有林昶佐,其他人躲得跟看到鬼一樣。
人家響應你的號召衝第一線去跟體協拼搏,出事了之後卻被你們當垃圾一樣丟掉。
然後體協選舉虎頭蛇尾,搞得一堆人錢拿不回來。結果選舉時,這些人依然拿當時的體改聯會出來當自己選舉招牌,說票一定要投給我們時代力量,體協才會改革。
結果現在咧?笑死,還跳針「請問現在誰執政?」
這就是布狸貓口中最致力改革體協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他們在體協改革所做的豐功偉業。
#黨國側翼半途而廢一事無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62248823912258&id=100003814830551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31912279712&id=102341705295400
新時代柯學中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37082414394909&id=102477577855397
給黃國昌這種垃圾撿到槍,體育署真的應該全部撤職下台才對,幹。
一
你他媽你敢提體育改革?
當年一堆人聽黃國昌的話,去參加體育改革,親自掏錢,跟公司請假,拉人進協會,一個個準備跳下去選各協會幹部了
結果黃國昌一聲令下,大家撤退不要選了,因為這蠢蛋認為程序不公
結果跳進去的人全部傻眼,我他媽的頭都洗了,你喊大家回家?
我朋友還掏了好幾萬,全部作廢
一個指揮官說大家衝啊上戰場啊,結果所有人衝到最前線,回頭一看指揮官喊回家嚕,讓上前線的勇者死光光
一堆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全把錢丟到水裡,還有人被協會追殺提告,黃國昌完全放生不理,很多被時力國昌號召的烈士,怒轉終身時黑昌黑
結果今天黃國昌你他媽有臉跳出來喊:蘇貞昌你愧對體育改革?
真的好意思嗎?
幹你涼
所以也不要怪汐止人為何對這個人吐口水啦
永遠的三公分微勃早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61592293856490&id=100000173029079
國昌老師好像都忘記了體育改革就是他當初拋棄的議題之1,現在逮到機會又跳出來嗆聲,真的是很好意思。
從太陽花運動開始,國昌老師的眼光一直都很準,哪個議題會紅就會蹭上去。
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什麼事情的話,蹭議題其實也不是壞事,但國昌老師等到議題熱度過去之後,就會開始尋覓下個議題,然後留下未解的難題,從司法改革、勞權改革到體育改革都是,1個又1個的議題形塑國昌老師滿滿的正義光環,但核心問題從沒看他認真動手解決過。
講好聽是強力監督,實際上就是個 #流量狗。
曾經號稱只有黃國昌在做事的立法院,在他離開後依舊正常運轉,少了他的咆嘯與監督,社會改革照樣繼續推進。
黃國昌講監督,大概就像柯文哲講科學,講得嚇死人,做得笑死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90504830974796&id=100000460195108
當年體協改革有個虎頭蛇尾的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68109039867800&id=100000062538783
#聽說黃國昌又跳出來了
#這次我絕對挺選手的權益
#黃國昌這個體改烙跑仔還是旁邊洗洗睡吧
一、先聲明
這次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絕對是不對,因為比賽的是選手,不是官員,獲得坐商務艙資格的絕對是選手,如果認為無法一次讓選手都坐商務艙,體育署是不會多包幾台飛機,分段到日本比賽嗎?
這點,⚠️體育署一定要改進!
二、後吐槽
1、最後我還是得吐槽,國昌老師,你還記得2017、2018年由聲勢如日中天的您所號召的體改聯嗎?請問,您還記得嗎?您真的還記得嗎?還是您害怕想起來這段烙跑往事嗎?
2、幫各位回覆記憶:
(1)2017、2018年陰德值爆高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領軍,糾集大量磨刀霍霍想加入體協改革的鄉民,繳了會費,繳了保證金,正要真刀實彈上陣與國民黨系統把持的體協打個曠日費時的陣地戰、肉博戰,取得協會內的權力以改善運動台灣運動選手的困境。
(2)結果,正要出陣前,換來了黃國昌的撤離,讓一群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傻子打水漂,其中,跳出來勇於對抗協會的排協張祐銓,因提供錄音踢爆排協,事後更被協會追殺,被起訴妨害秘密跟妨害名譽,而其中有誰協助他?不好意思,只有林昶佐去協助,當初的帶頭大哥黃國昌跑去哪了啊?呵呵!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559400
3、再預防性補充,為何體改一定要靠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方式才能改革體協,政府為何不能直接立法強制介入體育改革?為何黃國昌2017、2018沒有反對這種修法?
(1)因為台灣體改的人都清楚,黃國昌當時也很清楚,立法強制介入這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
(2)例如:
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因此,由上所述,當年體改只能以繳會費,加入協會,選出代表握有權力後,才能逐步改革選手困境唷!
🔥感想:
再次重申立場,這次體育署讓比賽的選手坐經濟艙,沒有參賽的官員坐商務艙的事件,絕對是錯的,這點完全無庸置疑。
但當年體改烙跑的國昌老師,您還是洗洗睡吧,因為從您2017、2018的作為顯示,你不配!
以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54139601788589&id=100015776776132
黃國昌就是喊最大聲而且最沒有用處,完全沒有用處,什麼都做不到的立委兼黨主席
我重複一次
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用處,黃國昌真的完完全全沒有任何路用,我到現在還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沒用的人居然敢叫這麼大聲
他那時候唯一的作用只有把那個抗議泳協的游泳運動員(唐什麼的)弄進時力選議員,而且沒上;還不只這樣,新北他輔選10幾個議員,一個都沒上,我重複,一個都沒上
一
看到不狸貓在那邊靠北說什麼
你看現在體協怎樣,好可惜黃國昌當初怎樣怎樣
我幹伶娘的告訴你當初黃國昌怎樣啦
當時時代就在那邊喊說要改革體協
還號召一堆人,說要去參加體協選舉
還記得當時泳敢三小的嗎?
OK 好喔!
然後我就有一些朋友就在那個時候為了他
開始努力加入幾個協會的選舉
我這邊還幫忙出錢找人
結果勒
黃國昌突然那個時候一句
啊!體協選舉不公,選舉沒有報名費,然後就宣布不玩了
幹伶娘!
我們這些沒有政黨背景的路人甲
還能弄到就只差快兩百票,高票落選
然後他這個當時如日中天的時代力量黨主席
跟我說他做不到,竟然給我半路退出勒
所以你是要我怎麼不罵他
只是個出來撈聲量的廢物啊
要不然勒
你們金魚腦都沒覺得奇怪
欸!阿!那個泳敢勒?
怎麼突然沒消息了?
因為他每一次都是這樣
隨便喊一個議題出來,就是想要己願他力
喊司法改革
結果講出不放棄司法追訴權
喊居住正義
結果自己從小就是大地主
自己不願意把土地半價賣出
也不敢要他岳父把建案低價出售
喊說立法院只有他一個人在做事
結果他自己名義提的法案沒有通過半個
當時無黨籍的洪慈庸和林昶佐
都可以通過法案了勒
甚至在立院沒席次的基進
都想辦法推出了代理人法案
結果你這個聲勢如日中天的黃國昌做不到
#拎北根本笑爛
這就不要講你那個什麼錢尼公司法
什麼簡單多數決啦
#根本十足十的智障提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387486105888&id=1473785203
體育協會是民間組織,奧委會也是,鬼叫政府改革的,都是黃國昌演的包青天看太多
一
我絕對不挺任何類時力集團提出的體協改革,林北三年前被這些覺青廢青玩的很夠本了。體委會沒有中華奧會跟這些體協的人事權,那些都是民間組織,政府不可能直接命令他們。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大家能做的就是找一個你有興趣的協會,加入之後選出你比較認同的委員。像瑞莎那樣袖子一卷直接幹出成績來也是一條不得了的路。
絕對不要學的就是不狸貓那種廢話路線。黃國昌當立委的時候就只會講廢話,現在不當了仍然講廢話。他們永遠都在講廢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02640807994233&id=100047449492980
土星六號之狼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06037647429919&id=100191361347885
不及柯大學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39013161193800&id=102852464809872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1386381646731&id=650387945413247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86235607613&id=102341705295400
【回顧】
ㄧ扯後腿力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89679277838814&id=584986081641475
一「獨家》體育署長張少煕自請處分 政院高層:賽後檢討處理 - 自由體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50466345093434&id=584986081641475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s://bit.ly/3eYdLKp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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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經許可組成並運作多年的政治團體,竟被迫修改章程轉換為政黨,否則就廢止立案予以解散,這算哪門子的結社自由?民進黨的改革方向錯在哪裡?職業團體立法的關鍵問題是什麼?......
#結社自由 #人團法制 #改革 #政黨法 #Y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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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別想違法偷渡修改章程】
根據民眾黨何景榮6月8日的臉書發文,在5月28日周四晚上的民眾黨智庫會議上,民眾黨副秘書長陳建璋表示今年度黨員大會的召開,只認定2019年8月創黨時的100多位黨員有參加黨員大會之資格;2019年8月之後入黨的黨員不算。然而,真軍友善提醒民眾黨,若僅由100多位創黨黨員召開黨員大會,黨員大會的效力將是無效,且違反政黨法。作為國內第二大在野黨,民眾黨應遵守政黨法及其章程之規定,切莫以身試法、侵害黨員權益。
#民眾黨依政黨法及民眾黨章程應召開黨員大會
政黨法第15條規定:「政黨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黨員大會至少每二年召開一次。前項黨員大會,得依章程規定由黨員選出代表,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
2019年11月12日由民眾黨第一次臨時黨員大會通過之章程第11條規定:「本黨設黨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由黨主席召開臨時會。如黨員超過一千人,得召開黨員大會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
依前揭政黨法及民眾黨章程規定,除非透過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並召開黨員代表大會,否則民眾黨有每年召開黨員大會之義務。而民眾黨自2019年11月12日第一次臨時黨員大會召開後,雖黨員人數已超過千人,但尚未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因此今年度,民眾黨仍應依法、依章程召開黨員大會。
依政黨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若連續四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經主管機關限期召開仍不召開者,主管機關將廢止政黨之備案。
#召開黨員大會依法應於15日前通知黨員
政黨法中並未規定黨員大會召集前之通知程序,因此應適用人民團體法之相關規定。依人民團體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會員(會員代表)。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前一日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因為修改章程並非緊急事故,因此必須於黨員大會召集之15日前通知黨員名冊上之全體黨員。
然而,要不是何景榮的臉書爆料,否則根本沒有黨員(除了那黑箱的100多位)知道今年度的黨員大會將於6月10日召集,更沒有黨員知道將修改章程、選舉黨代表。民眾黨對於修改章程、選舉黨代表,並由黨代表大會取代黨員大會如此重大決議,竟然選擇剝奪多數黨員的參與權,甚至就連基本的告知都沒有,就打算用少數的100多人通過重大議案。這不是黑箱,什麼才是黑箱?這就是柯主席口中的公開透明?實際上,這不但不公開、不透明、罔顧黨員權益,召集程序更顯然違法!
#民眾黨不得限制僅創黨黨員有參加今年度黨員大會之資格
依民眾黨章程第7條規定:「年齡滿十六歲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認同本黨理念,得申請入黨,經本黨核可後為本黨黨員…」,而黨員當然有參加黨員大會之權限(除非已修改章程,由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之職權)。
又依政黨法第11條第3項規定:「黨員身分之認定,以登載於黨員名冊者為準。」依上開規定,民眾黨今年度之黨員大會,其參加權人為召開黨員大會前一段期間內,登載於黨員名冊之黨員。並不能限制僅去年8月時之創黨黨員得參加黨員大會,否則即屬違法召集,將不生效力,且有異議之黨員得向法院確認該次黨員大會之決議為無效。
若依民眾黨副秘書長陳建璋之規劃,今年度的黨員大會僅由100多位創黨黨員召開,則是否意味著除了那100位創黨黨員外,民眾黨的黨員名冊上別無其他黨員?果真如此的話,民眾黨去年所提名的17位不分區立委中,僅有現任立委蔡壁如為100多位創黨黨員之一,其他不分區名單如果不具黨員身份,則包含現任的其餘4位立委,均將喪失擔任民眾黨部分區立法委員之資格。
另一方面,如果民眾黨現在黨員已經超過1萬2千人,卻於現時點仍主張其黨員名冊僅100餘人,並由這100餘人召集黨員大會,亦會有黨員名冊顯然登載不實、偽造私文書的問題。還是民眾黨要告訴大家,那些熱血加入的黨員雖然拿到黨員編號,但不是黨員?如果是這樣,真軍呼籲被排除於此次黨員會議之黨員名冊外的民眾黨黨員提起確認黨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身黨員的權益。
#民眾黨修章設立黨員代表大會之門檻極高
依政黨法第16條規定:「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或黨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一、章程之訂定或變更。…」
民眾黨章程第12條亦規定:「黨員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有關章程之訂定或變更及政黨之合併或解散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如前說明,民眾黨今年度的黨員大會成員,必須是今年度黨員大會召開前一段期間,登載於黨員名冊之黨員。根據今年3月份的新聞報導,民眾黨當時有1萬2千名黨員(現時點可能更多,筆者日前也申請加入了呢,呵呵)。
依照前揭政黨法及民眾黨章程關於表決權數的規定,民眾黨如果要透過本次黨員大會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並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之職權,至少需要有6千名黨員出席,並有4千名出席黨員同意,才能修改章程。否則民眾黨只能每年度召開規模達6千人以上的黨員大會(若出席人數不足,其召集亦屬無效)。
當然,黨員大會或許可能可以電子方式線上形式進行。但民眾黨的章程中,目前也沒有訂有電子方式進行黨員大會的辦法,若要透過電子方式召開黨員大會,同樣會面臨修改章程的高度門檻。
然而,這樣的高門檻不是民眾黨可以違法以100多人召開黨員大會、強渡關山的理由,時代力量先前遇到相同危機,最終也是努力號召黨員開會才成功召開黨員大會,但民眾黨卻選擇無視於自身黨員的權利,企圖以少數創黨黨員偷渡修改章程,更顯露其法西斯政黨的本質。
且實際上,讓100人修改章程選舉黨代表也是行不通的,依民眾黨章程第11條後段規定,必須是黨員超過1千人才能召開黨員大會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並以黨員代表大會取代黨員大會。換句話說,民眾黨如果僅以100餘人修改章程,除了有前面所說的違法召集的問題外,其未超過1千黨員即選舉黨代表,也將違法其章程第11條之規定,而構成撤銷事由。
#結語
民眾黨因為沒有於其章程第11條第2項所定「黨員超過1千人」時,即召開臨時黨員大會,修改章程並選舉出黨代表,如今其黨員人數高過1萬2千人,此時無論是合法召集黨員大會或是修改章程的難度均十分高。民眾黨似乎想透過限制黨員參加黨員大會的方式,在未通知全體黨員的情形下,偷偷於6月10日讓100多位創黨黨員於今年度黨員大會中強渡關山、修改章程並選舉黨員代表,以免去往後每年均需召集數千名黨員進行黨員大會之程序,然而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且將違法民眾黨自身的章程。一旦這麼做,真軍呼籲黨員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命違法產生的黨代表不得行使黨職,並起訴確認黨員會議之召集及章程之修改為無效。真軍於此鄭重警告民眾黨不要拿黨員權益開玩笑,更莫以身試法。
柯文哲
蔡壁如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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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 #解散危機 #黨員大會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49 《政黨法》的要求
03:42 可能的解套方案
06:22 《政黨法》的立法理由
08:19 Bonus:超前部署的歡樂無法黨
09:39 我們的觀點
11:01 提問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政黨法:https://bit.ly/3htZaIK
→ 台灣民眾黨官方網站:https://www.tpp.org.tw/
→ 台灣民眾黨 章程:https://bit.ly/2YDAiWq
→ 黨員大會人數惹議 民眾黨:釐清行政程序再召開:https://bit.ly/3hDXyMz
→ [討論] 台灣民眾黨,依法被解散危機!:https://bit.ly/37Efzpm
→ 事件地平線臉書PO文:https://bit.ly/37yZ1zk
→ 民眾黨黨員大會限110人 何景榮痛批:黨員自助餐:https://bit.ly/3fy6520
→ 何景榮 臉書PO文:https://bit.ly/3ebi0lM
→ 楊博宇 【#黨員大會建議及討論】:https://bit.ly/2UVa9Bw
→ 黨章、政黨法、人民團體法-民眾黨黨員大會召開困局:https://bit.ly/3d5Us0B
→ 【民眾黨茶壺風暴4】滅黨危機未解 黨內憂綠營出賤招淪殭屍黨:https://bit.ly/3fxqAvu
→ 全面真軍》民眾黨別想違法偷渡修改章程:https://bit.ly/3d4FtDT
→ 投書:就讓「一人專政」的民眾黨自己去面對吧:https://bit.ly/3hBmPqQ
→ 黨恐面臨廢止!時代力量年底前須修黨章、法人化 陳惠敏籲踴躍出席首次黨員大會:https://bit.ly/3fJ8IhB
【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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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黨法上路2年已有60政黨解散 內政部呼籲設立政黨要審慎:https://bit.ly/2zJyO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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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修改章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27)日立委林佳龍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對天然氣價格一事質詢能源局長歐嘉瑞與中油董事長林聖忠。林佳龍在委員會中提案要求修改天然氣事業規章,按季將各項成本和財務資料送立法院備查,也提出法案修正,強化天然氣費率審議委員會的獨立性、專業性和職權,並應依行政程序法召開聽証會。
林佳龍則提出,天然氣價格公式中計算的參數必須資訊透明化,並要求正確性,沒有公開足夠正確的資訊,交易成本會增加,反映在人民上付費上。能源局應該修改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要求按季將公用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價計算準則,以及各項成本和帳目、會計師簽證的財務資料,送立法院備查。林佳龍也在委員會中提出決議。能源局答覆,將會要求25家瓦斯公司履行對消費者應公開的資訊。
林佳龍也提出修法,在目前資訊不足之下,對於核定天然氣價格計算方式的審議為原會,應提升強化其獨立性、專業性和職權,讓該委員會得於審議過程中調查公用天然氣事業所有成本資訊的完整性及正確性,並應依行政程序法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團體及公民意見。能源局認為林佳龍的看法非常正確,能源局也會改善審議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專業性。
天然氣或瓦斯屬於公用事業,即使是民營,因為分區獨佔權,被政府高度管制,但林佳龍表示,油電氣比次之間價格卻是精心設計,環環相扣,事實上政府跟公營事業或民營公司中間存在複雜的利害共生結構。
林佳龍長期質疑退輔會的角色,一方面可以任派董監事、總經理,立法院卻無法監督,另一方面退輔會以董監事的決定來推翻立法院的決議,就民主政治監督是有漏洞的。經濟部能源局做一個主管機關,看不出有效監督民營瓦斯公司。
歐嘉瑞表示,成本合理化是政府監督的重點,成本合理化包括固定成本、 從量成本,能源局已經成立專案小組,三個月底前就現行規定之下,檢討訂出合理成本,讓消費者享受合理價格,而公司經營效率也可以進一步提升。
針對邱毅指出天然氣採購有弊端,林佳龍質詢中油林聖芬,因為天然氣油品價格的制定有很多層的計價,行政上沒有效能轉嫁到油品的價格上?林聖芬表示,不認為中油公司在天然氣的採購上是買貴了,林佳龍要求經濟部及中油提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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