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在粉專發了關於「懷孕比墮胎更傷身」的文章後,或許是議題太敏感,和大家既定的印象不同,後續引起網友們廣泛的討論。也有人翻出一些和我角度不同的報導提出質疑,認為我沒把「墮胎、不孕、調身體」這些事的因果關係講清楚,因此特別補充說明一下。
有人說不管是人工流產或胚胎萎縮自然淘汰,流產就是一種「小懷孕」,應該也要坐月子。但其實懷孕四個月內的子宮大小並沒有什麼改變,也未離開骨盆腔,跟生產比起來,身體的狀態還比較接近一般人。加上手術出血量也只有生產的1/5不到,過程沒有傷口,跟一般手術相比,術後還不必住院觀察。
再來,流產後賀爾蒙也不會像產後一樣發生劇烈改變,一般來說,術後一個月內就會開始排卵,月經自然也會來,生理變化並沒有異常,自然也不需要特別吃補或調理。
因此,我也一再強調,如果目前沒有生育計畫,做好避孕絕對比調身體重要。反過來說,如果你們正在備孕,是因為胚胎萎縮流掉,術後只要沒有出血,即可同房不需要刻意避孕。
我也看到有報導指出「年輕時曾意外懷孕墮胎,卻輕忽流產調養的重要性,造成生殖系統受損,也是台灣婦女不孕率上升的隱性原因」。我要說,這個完全是數據的偏誤。
首先,很多人認定現在的年輕人性開放才會墮胎多,但是過去避孕藥不普及副作用大,男性使用保險套意願又低,墮胎的人數反而比現在高上許多,說現代人因墮胎多導致不孕的前提根本不成立。
唯一一種可能的情況是,若流產手術後傷到子宮內膜,導致子宮腔內沾黏,就有可能影響後續胚胎著床。但如果沒有發生此狀況,就不能武斷地把不孕的原因歸咎於手術。這也是為何手術後,會需要注意經血量的改變,假設血量大幅驟降,就是一個警訊。回診時,醫師通常會安排子宮鏡檢查確認內膜狀況,必要時可接受後續分離沾黏手術,也不是靠所謂「調理」來處理。
會寫這篇文章,除了回應網友質疑,更重要的是在過去很多流產後的女生曾焦慮地私訊我,因手術後礙於經濟因素,無法請假在家休養和訂購價格高昂的「小產餐」,擔心日後身體壞掉無法受孕。希望這篇文章能藉此安撫她們不安的心情。流產後心情已經夠低落了,真的不必為了這些錯誤的資訊和連結更加深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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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墮胎這個議題,推薦大家收聽「法客電台」ep83
站長貴智從法律人的角度和我針對
墮胎到底要不要配偶同意?
「優生」保健法哪裡不合理,該修法了嗎?
胎兒是人嗎?媽媽身體自主權,孰輕孰重?
做出精彩中帶點尖銳決不沈悶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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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保健法引產週數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12/5-12/11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婚內墮胎須經配偶同意? 衛福部國健署啟動修法
依照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的規定,懷孕女性假若符合數種情況(如:遭性侵成孕、遺傳疾病、醫學問題、生心理受影響...等),可依其自願進行人工流產。
假如該名女性未婚,墮胎時則可以援引第九條第六項的條文,主張自己因「懷孕影響心理健康、家庭生活」而自行決定墮胎;但假若該名女性已婚,在第六項的條文上卻多加了一個但書:也就是得經過配偶的同意才能墮胎。
換而言之,假若配偶堅持不行使同意權,已婚女性就只能將孩子生下來。
這樣的法條規定明顯剝奪已婚女性對於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因此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就有民眾提案要求廢除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六項的但書,並已達成連署門檻數。
對此衛福部國健署也已經召開會議逐條討論,預計將於明年三月時提出草案進行修法。
❷ 以色列外交再躍進 摩以關係正常化
在美國的居間斡旋下,以色列和摩洛哥於12月10日達成了同意雙方關係正常化的一項協議,雙方將建立全面的外交關係,並恢復官方接觸。
摩洛哥也成為今年8月以來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林及蘇丹後第四個與以色列關係正常化的國家。
此外,經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官方媒體報導,自8月阿聯與以色列簽署亞伯拉罕協議後,阿聯外交部也於上週宣布核發觀光簽證給以色列公民,為雙方關係正常化後的最新進展。
此外,兩國也已經簽署直航與免簽協定,以及投資保障、科學與技術協定等。
❸ 東協國防部長線上會議 南海爭議再成焦點
東南亞國協國防部長線上會議於 9 日舉行,本次會議重點包含新冠肺炎疫情和南海問題。
由於中國與東協各國於南海主權問題上仍存有爭議,中國近日頻頻於南海區域加強海洋活動,以及五月初中印邊界發生的對峙衝突,會後各國共同發表《聯合宣言》,呼籲區域國家避免採取「使局勢進一步複雜化的行動」,重申自由航行的重要性,並期望中國能透過國際法來解決爭議問題。
越南國防部長也提出跨國犯罪對區域和平已造成一定的威脅,強調東協成員國應共同合作,對抗問題。
#經時事
❶ 破紀錄!2020 碳排減 7 %
Global Carbon Project 在年度報告中指出,由於疫情因素,各國實施封城、隔離等措施,2020年的全球排放的二氧化碳為 340 億噸,比 2019 年的 364 億噸減少 7 %。
地面運輸約佔總碳排的五分之一,而受限於各國疫情實施的隔離政策,民眾較少搭乘汽車或飛機,是今年碳排減少的主因。
至於各國的碳排放量,美國減少 12 %,歐洲 11 %,中國僅 1.7 %。專家推測,由於中國碳排以工業為主,再者,由於中國很早實施封城措施,因此第二波疫情沒有其他國家來的嚴重。
另外,報告也指出,長期的碳排趨勢仍受到各國振興等經濟政策影響,若沒有一個具體全球性的綠能轉型計畫,碳排減少也可能僅是曇花一現。
❷ 台阿所得稅協定明年生效 促進雙方經濟成長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於10日證實,我國日前與沙烏地阿拉伯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及防杜逃漏稅協定》,為台灣與中東地區國家簽訂的第一個租稅協定,也是與其他國家簽訂的第34個國家,可看出我國財政部持續努力營造我國完善的租稅環境,吸引外國資金。
而最近期生效的租稅協定則為與捷克於2017年簽訂、2020年生效的所得稅協定。
此租稅協定將於2021年1月生效,可以消除所得稅在雙方國家中重複課稅的問題,進一步降低雙邊直接投資、經貿交流活動之間的障礙,以及創造就業機會、促進雙方經濟成長。
而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貿易密切,2018年為我國出口額的第9名。
❸ 想拆解臉書帝國?美國再提反壟斷訴訟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與46州檢查長組成的聯盟在本週三(9日)分別對 Facebook 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其多年來透過收購等手段阻礙市場競爭、壟斷電子廣告,傷害到消費者的利益。
FTC 在一年多來的調查後提出訴訟,其中特別著重在Facebook 2012年10億美元的 Instagram 收購案與2014年190億美元的 WhatsApp 收購。
透過訴訟,FTC 期望法院能裁定強制拆分、並強制 Facebook 在未來有超過 1000萬美元的收購案時需先會同政府部會。
值得一提的是,這兩個收購案當年也都是經過 FTC 核准才成立的,所以許多專家並不看好這個訴訟。
華爾街日報即指出 Instagram 在被收購是只有13名員工、近乎無營收的公司,而 WhatsApp 主要使用者也不在美國本土,兩者當初都不是 Facebook 的直接競爭者。
反壟斷訴訟通常都要耗時數年才有結果,然而政界的反對聲浪已打擊 Facebook 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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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保健法引產週數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婦女新知基金會 聲明稿】
莫以保護女性健康為名,控制女人的自主權與人生
--回應人工流產強制思考期與強制諮商公投提案
3月27日上午中選會舉辦聽證會,審理由彭迦智領銜提出的『強制六天思考期及強制諮商』的公投提案。對此,長期關注女性健康、生育及身體自主權的婦女新知基金會主張,彭迦智領銜提出的公投案只是假借保護女性健康的名義,實際上打算以增加程序障礙的方式,阻礙女性進行人工流產。本會認為,限縮中止懷孕條件,將惡化懷孕婦女的處境,因而本會堅定反對本公投提案。
本會同時就此公投聽證會的進行提出以下之批評與建議:
一、公投聽證會應邀請長年專注性別平權與生育改革的民間團體參與,而非邀請具有特定宗教立場的團體代表女性發言。
二、政府相關單位出席聽證會及電視轉播的意見發表會,除報告過去討論與歷程外,應清楚地說明政府就人工流產議題的政策立場,展示施政者最基本的負責態度。
三、政府相關單位應公開向社會釐清,公投案以降低墮胎率為理由來主張限縮人工流產是假議題。提供友善生養的托育政策與勞動環境,普遍實施性平教育,才能真正保障女性健康與生育自主權。
【說明】
限縮中止懷孕條件,將惡化懷孕婦女的處境
在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的規定,該公投提案的內容,未來將使成年女性要以合法方式進行人工流產的醫療安排充滿困難,因為,先是要等六天思考期。這個思考期不是由女性自行決定墮胎後起算,而是必須先就診之後,才能夠開始起算這六天。再來是,必須經過政府委託福單位及醫界所安排的諮商輔導;如果排不到諮商,懷孕女性只能繼續等待。如果懷孕婦女無法在法規時間內依序完成所謂的思考期與諮商要求,就無法依法進行人工流產,迫使想中止懷孕的女性需要求助非法管道進行人工流產,無法確認醫療品質,也要面臨墮胎罪的處罰。
本會認為,限縮人工流產的合法條件,不會讓懷孕女性所面臨的困境迎刃而解。有需要中止懷孕的女性依然會選擇中止懷孕,法令的限縮反而會促使她們必須求助密醫,以不安全的方法來中止懷孕。由於合法終止懷孕的成本提高,社會經濟與文化弱勢女性未來更難有能力取得安全的醫療資源。
拒絕宗教假女性名義代言,應回歸性別平等與生育改革討論
本次公投聽證會中,「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被中選會邀請作為婦女團體代表發言。該團體代表於發言時不只一次提及「女人就是要生孩子以及必須遵守自然法則」等字眼,將女人視為生殖工具,毫無性別意識。該團體發言時甚至扭曲CEDAW公約內容,以保護女性健康名義,要求政府必須對人工流產提供更高、更全面的管理制度,其實是想限制女人的身體自主;這樣的團體如何可以作為維護女性福利的婦女團體代表。對此本會表達嚴正的抗議,我們認為能作為參與公投公聽會的「婦女團體」代表,應該是長年專注性別平權與生育改革的民間團體,而非以婦女為名,實則是具有特定立場的宗教團體。
在台灣女性生育健康與自主的議題上,台灣不乏更有資格代表女性的團體與學者。譬如:本會於1984年起推動立院通過優生保健法,讓女性能夠自主決定生育、合法進行人工流產。2003與2005年,當宗教團體意圖提案新增強制思考期與強制諮商時,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在內的婦運團體,在這議題上與宗教團體有不少爭辯。2006年時,由於行政院院會在「生育保健法」草案中增訂「墮胎前強制諮詢及三天思考期」條文,未經行政院婦權會同意就逕送立法院,行政院婦權會四位民間委員立刻辭職表達抗議,引起媒體頭版大幅報導。多年來,成令方、官曉薇等學者也有不少關於中止懷孕議題的研究並論文。但是本次聽證會卻沒有邀請這些更有資格的團體與專家,反而邀請對於人工流產具有強烈宗教立場之團體,以婦女團體的身份代表發言,於會中講出與多數女性意見及經驗相悖的意見。面對如此對女性健康影響重大且具高度爭議之議題,政府應邀請長年專注性別平權與生育改革的民間團體參與,而非讓具有特定宗教立場,在這些議題並無研究只有立場的團體代替女性發言。
面對社會爭議,國家不應袖手旁觀
本會認為,面對如此大的社會爭議,國家不應該僅是袖手旁觀,放任不同立場的兩方彼此廝殺。在3月27日的聽證會中,衛福部代表雖然清楚報告過去相關議題之爭議,以及曾舉辦之會議,但政府卻避談對於此公投案的立場。我們呼籲,就此公投案,當政府相關單位出席聽證會及電視轉播的意見發表會時,除報告過去討論與歷程外,應清楚地說明政府就人工流產議題的政策立場,展示施政者最基本的負責態度。
結論
本會認為,懷孕對女性而言是個長達九個月,且生產後持續影響女性人生的辛苦過程。女性有權仔細審酌自身的經濟、生活與身心狀況、與伴侶的關係、勞動條件與環境、社會福利支持系統等條件來決定是否持續懷孕。女性是否繼續懷孕,所要考慮的不單單僅是個人的生產意願,而是同時要考量上述許多的社會經濟等條件。女人早在決定人工流產之前就已經反覆思考與評估,法定思考期無助於保障女人的健康,協助改善女人在生育上所面對的困境,或降低墮胎率,反而是以法律弱化女人的自主權及基本健康權。
我們呼籲,政府應該本於真正保障女性健康與生育自主權,落實CEDAW公約對於女性健康之要求,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保證女性在性別平等的基礎上取得有關計劃生育的保健服務,讓婦女不會因為無法得到丈夫或衛生部門的同意妨礙其獲得適當保健的障礙,以保障女性生育自主與身體自主權。同時,也應廢止將婦女需要的醫療程序定為犯罪行為或懲罰接受這類醫療的婦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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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保健法引產週數 在 Re: 多久以後墮胎才算殺生呢? - 精華區marvel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volup (科抖科)》之銘言:
: 我國法律有規定懷孕一定週數後不能墮胎 因為認定一定週數後的胎兒已經有生命
: 而在這週數之前就是合法的
目前墮胎仍是違法 台灣法律傾向反墮胎
本人及醫師皆犯法
甚至相關人都可以判教唆墮胎罪
和懷孕週數無關
但是因為有優生保健法 所以先天疾病 強暴懷孕等等
或是生育恐影響母體身心健康及家庭生活
才可以合法墮胎 但是最後一條目前被拿來當免死金牌....
六個月之前中止妊娠稱為流產 胎兒沒有身分
超過六個月出生後死亡 則為視早產
必須做出生登記及死亡登記
前期胚胎未成型時 可以用藥物使其流產 或使用手術
後期通常會使用引產的方式 例如唐氏症等基因異常
或是胎死腹中的情況通常也是引產
另外 懷孕6-8週會有心跳 9週就可以看到頭了 大概像兩顆花生米那樣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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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uonarotti 來自: 220.131.56.120 (10/2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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