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來台三年後,不用再出國了!】
「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今天中午三讀通過,其中的第52條過去要求移工每工作3年就得出國1日,導致移工每3年就被重複收取10萬至20萬的仲介費。立法院院會終於排入二、三讀,在藍綠黨團皆無異議的情況下,由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據勞動部日前估計,未來每年約有1萬4000名移工受惠。
今天在立院大門前面,仲介和勞權團體各執一方,相互叫陣,仲介怒喊,勞工團體只為牟取安置費,不但唆使移工逃跑,打黑工的外勞還會排擠本勞的工作機會;不過有移工表示,他其實不在乎作什麼工作,只是想賺錢養家,但每次的出入境都意味著未來還有更多的仲介費等著他處理,根本入不敷出。
移工工作三年必須出境一日的緣由,是為了防止移工連續在台居留時間達到歸化標準(5年)。然而民國96年《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時,早已排除依《就業服務法》引進的東南亞藍領勞工申請歸化國籍的可能性。也就是說,移工不管待多久,都不能成為台灣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7的網紅李俊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經建會主管國內人才培育、留用、延攬等計畫,江宜樺院長日前才宣布將「人才會報」拉高到院長主持層級,經建會竟不清楚狀況? 2.台灣屬高階人力淨輸出國,經濟部建構的人才網卻殘破不全,部會間協調機制不僅不健全,經建會卻仍未見積極作為,非僅由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單方面著手。 3.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708號...
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經建會主管國內人才培育、留用、延攬等計畫,江宜樺院長日前才宣布將「人才會報」拉高到院長主持層級,經建會竟不清楚狀況?
2.台灣屬高階人力淨輸出國,經濟部建構的人才網卻殘破不全,部會間協調機制不僅不健全,經建會卻仍未見積極作為,非僅由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單方面著手。
3.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708號解釋,宣告外國人受驅逐前之暫時收容部分違憲,應由法院審查決定,並提供司法救濟,內政部移民署卻未積極研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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