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關係是愛情啊](葉佩雯)
「我知道我這樣說妳應該會不開心。」大魯妹突然斂色,內縮的聲音表情甚至看起來有點窘迫。那是一個不想回家的深夜,我假藉搭計程車回家好貴,又沒有公車捷運了,不如讓我在妳家待到天明吧這樣的理由,第一次來到搬家後的大魯妹位於信義區的住處。「可是我還是想要告訴妳,妳不要要求太多了。」大魯妹接著道。
然後我就被教訓了。原來她只是先禮後兵。
如果說「愛之深,責之切」,那麼那一刻我倒是有些滿目瘡痍了。
大魯妹原先和男友一起同居在這間分租套房裡。狹小的空間估計大約八坪不到,在走出巷口就能看見台北一零一高聳入雲的精華地段,奸巧富有的房東將一間完整的三房一廳,分割成五間相互依偎又各自為政的小套房,出賣五種不同的人生。
「我隔壁之前好像住個酒店小姐。」在我們剛進房,氣氛還輕鬆熟絡的時候,大魯妹有些促狹地道:「每次遇見她都是晚上,而且都濃妝豔抹的。聽聲音也都是早上才回來,我還聽過她叫床的聲音。」
「怎麼樣,好聽嗎?」我露出一抹曖昧的神色。
「還好,應該沒有我們厲害。」大魯妹才說完,我們就忍不住要笑。我們當然是沒有聽過彼此叫床的聲音,朋友如果可以做成這樣也似乎變態了點。不過我相信我們在彼此的臆想裡都是極好極好的女孩子,所以這個笑倒少了點情慾的味道,而是對彼此美好信任的激賞。
自從大魯妹和男友同居搬到這間小屋子裡之後,我們見的面就少了。今晚會特特約了相見,是因為這天是她男友正式從這間屋子搬出去的日子。男友搬回家了並不代表他們分手了,只是當初為了愛情昇華濃情蜜意而決定同居的兩人,在終於受不了彼此對生活習慣、意念思想的差異之後,為了使兩人的愛情還有苟延殘喘的可能,便做出了這個「還是保有一點各自私人空間比較好」的決議。完美驗證了這道戀愛悖論:因為相愛而同居;因為同居而不再相愛。
突然朝夕相處的的人今晚就不再回來了,很像高速運轉中的輪胎嘎然而止,會在地面留下一些胎痕。大魯妹因為心底的一點寂寞難耐而約了我出來。這道刮在她心裡路面上的痕跡不好受,卻也矛盾的加深了她對男友戀愛的感覺。所以,她在言談中一再強調:「我還是挺愛我男友的啦,雖然他也有很多討厭的地方,可是我是因為真的喜歡他才跟他在一起的,不會那麼輕易就不愛了。」
若是純粹只以物質的觀點來看,大魯妹的現任男友似乎不是待她最好的一個。大魯妹貌美,又天生自有一套對待的男人的方法(她覺得每個男人都該是她的奴隸),而且決不輕易妥協。這樣機歪的個性反而成功地勾起了人性深處那種晦澀的、渴望被需要、被踐踏的私密情感,所以他從前的男友沒有一個不是自己賺多少錢、就把多少錢都花在她身上。
不過這樣的戀愛談久了,即便自己是一直佔盡好處的那個,居然還覺得有點無聊了。恰恰她現在的男友在這個時候出現,年紀比她還小、家裡也不是大富大貴,卻對未來有極大的熱忱及規劃,且不是空口說白話的那種,自身的學經歷和性格也是匹配得起這樣夢想的人。他們為彼此吸引了,因著她的漂亮,因著他的理想;因著她心裡晦澀的那一塊地方終於被人勾起,因著他打扮樸實卻總是掩不住的自信。
他們在一起之後,每當大魯妹吵著要吃吃喝喝、要買這買那,男友總要經過一番評估衡量,才決定要不要花這個錢,有時也會拒絕。他認為他們首要的目標是將金錢花在投資未來上,如果太常只是為了一晌貪歡,長久下來無益反傷。剛開始大魯妹覺得男友真是極有自制力及抱負的男人。沒想到同居之後,天天生活在一起,所有需要從平日刻苦中積攢出來的理想及熱忱,就成了兩人吵架的源頭。
「他就看不慣我每天熬夜上網、我也不喜歡他只要一回家就管東管西的,吃個飯都要斤斤計較。妳也知道,我以前的男友才不會這樣。」大魯妹嘟囔道。
「誒,」我突然想起個什麼,略微低頭讓眼神可以更銳利地盯著她:「之前那個醫生呢?一直很喜歡妳的那個,還有聯絡嗎?」聲音還刻意壓低了一些,好似害怕她男友會突然進門的隔牆有耳。
「還是朋友啦,可是當然就沒什麼聯絡了,我本來就不是很常理他啊。」大魯妹淡淡回道,充分顯示對此人的不以為意。
大魯妹一直都追求者眾,其中有一個如同人體印鈔機的開業醫生,不論她換過幾個男友,都還是為她忠心耿耿隨侍在側。有一年,大魯妹生日,當時的她實在很想要一個名牌包包,就要醫生當作生日禮物買給她。這裡特別要提的是,即便是她和醫生最要好的時候,也頂多是半年和他見一次面,吃一個飯。醫生是個修養很好的男人,即便曾經口頭表示很希望能和她交往,卻也從來不曾對她有肢體上的踰矩,真真是連她的小手都沒牽過,然後強者我朋友就好意思讓人家買一個十萬塊的包包給她(覺得羨慕)。
後來醫生帶大魯妹去高級餐廳吃了生日晚餐。席間,拿出了特地請住在國外的妹妹去替她買來的包包。大魯妹當下就拆開了看。裡頭裝著的的確是她指定的牌子及款式,但總覺得顏色不太對勁。大魯妹心想也許是餐廳燈光過於柔和浪漫,就假藉尿意之名把包包帶去盥洗室。在廁所內,她就確定了這真的不是她要的顏色,但若這個顏色她也喜歡就罷了,偏偏這顏色還不那麼漂亮。
當下她就怒了。急忙幫新包包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傳給死黨的群組,要所有姊妹們評評理,究竟是醫生的品味有問題、還是她的眼睛不好、這個包包是不是真的很醜。
接著如雪片般的「好醜喔」、「腦子有洞嗎」、「叫他先醫自己的眼睛」一類的回覆傳來(突然覺得女生好可怕),大魯妹也越想越嚥不下這口氣(到底憑什麼啊哈哈哈),就拎起包包回到座位,直接對醫生開口道:「我真的覺得這個包包很醜耶!」接著還更惡狠狠地揶揄:「一定是因為你想省錢,叫你妹在國外買,你看,結果就買錯了吧。拿去退掉,我不要。」如果大魯妹還稍有點志氣應該就會轉身拂袖而去,飯也不吃了、包也不要了。但她不愧是強者我朋友,最後不單是把飯吃完了,還要求他直接在台灣買一個新的給她。
那幾天大概是大魯妹這一生中和醫生見面最頻繁的幾天,因為大魯妹很快地就和醫生約了在信義區的貴婦百貨見面,直接在櫃上挑一個。而由於她喜歡的那個顏色缺貨需要調貨,兩、三天後大魯妹接獲櫃姐打來的電話告知貨到的消息,也不顧醫生是否忙碌,就要他請了半天假只是去刷卡,讓她可以馬上把包包帶回家。
「其實我很好奇,居然妳一直覺得自己的生活過得不夠好,為什麼不乾脆就跟那個醫生交往了?就算不是醫生,也還有很多別人可以給妳很好的生活啊。」我問。
「我不喜歡他啊。我所有的男友都是我真心有喜歡才交往的,而且都是他們自己心甘情願為我付出的,我也沒有逼他們啊。」大魯妹說得理所當然(我實在好想掐死她喔)。「可是妳就不一樣。」大魯妹接著道,我以為這樣的開頭應該是要稱讚我多麼溫良恭儉讓、和她如何雲泥之別云云(當然我是雲),沒想到她卻說:「我知道我這樣說妳應該會不開心。」內縮的聲音表情甚至看起來有點窘迫:「可是我還是想要告訴妳,妳不要要求太多了。」
「什麼意思?」即便是已經問出口了,但我心裡隱約明白這樣的裝傻只是一種較為好看的過場。我其實大概知道她要說什麼,只是不願面對連最好的朋友都試圖這樣「點醒」我。
「妳知道,其實前一陣子我跟我男友吵得最凶的時候,我真的有想過要不要乾脆跟我男友分手算了。所以我又開始想,以我這現在的姿色(她真的用這個詞)、條件,我很難找到市場上最好的男人。如果是早幾年我還有自信,但現在要實際一點。那如果我能挑的範圍變小了,我要怎麼挑才能讓自己最有利?然後我就發現了一個對我來說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我一定要找一個有錢又愛我比較多的男人,只要是朝著這個方向前進,我不管怎樣這一輩子就不會太差。」大魯妹道。
「所以妳的意思是也要我找一個有錢又愛我比較多的男人嗎?」我反問。
「對,」大魯妹答得斬釘截鐵:「以我對妳的了解,妳太追求那種一見鍾情又浪漫的感覺,然後會讓妳有那種感覺的男人,我覺得基本上都已經死會了啦,怎麼可能會剩下來?會剩下來的一定都是有點奇怪的男人。妳再挑下去就是越來越難找而已,所以現在就找一個順眼、對妳好、有錢的就好啦。」
其實這番話我已經聽不少人說過,但基於我跟「不少人」都不是很熟,所以我通常只是笑笑說我再想想,沒有把哽在心頭的那根刺吐出來。但現在面對的是相熟且無話不談的大魯妹就無需客套了,所以我假意有些艱澀地開口,試圖把反彈的力道降低一些:「我問妳,妳覺得我是奇怪的女人嗎?」
「當然不是啊。」大魯妹反射就答。
「可是妳說會剩到現在的男人就一定有點奇怪。同理可證,我不就也是剩到現在的女人,所以也一定很奇怪啊。」講到最後我的聲音都有點上揚起來。
「誒,我一開頭就說我知道這樣說妳一定會有點不開心,可是我真的沒有要噴妳的意思,也一點都不覺得妳奇怪喔。妳不要誤會我,我是真的覺得妳很好。尤其這幾年,真的已經變成跟以前不一樣的妳了,我覺得很棒。」大魯妹急忙解釋。而我也清楚她並沒有說謊,我是說她對我的感覺的部份,所以也不是真的生氣,只是不喜歡世人這樣粗暴的二分法:有伴侶的人不奇怪、沒伴侶的人奇怪。卻從沒想過其實最奇怪的正是這樣的想法。
「我想跟妳講一件事,雖然我依舊是沒有男友,可是這件事讓我確實知道自己成長了,也明白自己的確可以有選擇。」我回,然後我開始講起最近遇見的一個男人。
我想,這個夜晚多少有點是為了告白這件事而存在。
我去參加了一個活動,而這個活動我已經連續參加兩年了。一開始其實是被朋友拉去的,因為這個活動僅接受團體報名,沒有湊成這個數量就報名不了。不過活動當天的身份驗證機制其實並不完善,而且參加人數眾多,有人會重複冒名報到、或是根本不是名單上的人前來頂替、或者沒報名乾脆就混在人群中混進來,都是常有的事,不要過於張揚就好。
朋友和她的公司同事很想參加這個活動,但湊不到人數。我看她在群組上強力徵求,又說到最後若還是無法參加她會自己想辦法解決,極具彈性,就有點算是幫人一把的心態答應了去。
沒想到才參加了第一次,就發覺其實挺有趣的。第二年朋友在問的時候,我便也說了我要,然後就認識了那個男人。
「誒,我沒有把妳報到跟我同一組喔,因為妳那時候回比較晚,我不確定妳到底要不要參加。等到妳回我的時候我這組已經滿了,就想說先幫妳報我另一個朋友的組,反正到時候大家再換就好了。」活動那天早上,朋友一見我就道。我向來在群體中不是特別依賴一定要有認識的人陪的那種,除非是需要有人替我拍一些不要看鏡頭的照片(因為會拍照還能知道你是故意不看鏡頭的路人實在可遇不可求),不然基本上我都可以自己待在任何地方。
我依照朋友的指示先去找在名單上和我同組的人,打算先和他們一起報到完再回頭去找朋友。我和其他人一起在會場外頭的角落等了一下尚未到來的人,其間也有幾個是我在去年活動就認識的,大家彼此搭話,遂也不覺無聊。過不多久,幾個男子朝我們的方向走來。我並不正面面對著他們,但從眼尾餘光就發覺有一個人好像是我的菜。
接著,像是回應我心裡那還沒成型的願望般,和我同組的一個人喊了他們過來。
「那我們應該都到齊囉,走吧。」似是這個團體中的頭的那個人道,剛剛也是他出聲達成了我幼小的心願。
行進間,我有些刻意的放大聲音和我認識的人說話,像是要彰顯什麼似的。然後突然下起了小雨,幾個有帶傘的人紛紛從包裡掏出雨傘撐上。我沒傘,所以僅是拉上帽T的帽子,反正雨也不大。
「一起撐吧。」我的頭上突然長了一塊遮蔽,我反射性地抬眼看向傘下的天空,是墨綠色的,然後再轉頭看向替我撐起一片天的阿特拉斯(註),的確是高大的泰坦神族。
在這樣一個時刻,我便瞬間明白了曾經經歷的那些煩悶、遺憾、寂寞、傷感,全都是為了要拼湊成這片天空的五色彩石,然後便有種「值了」的感覺。
值了什麼呢?當然是愛情啊。
那段下了雨的路並不長,讓我還沒來得及重整有些失速的心跳與他說話,就到了盡頭。走入簷廊後,我們很自然地就錯落開來,好似真是停車暫借問般的舉手之勞。
朋友任職於一間頗有前景的跨國公司,我知道同來參加活動的幾乎是她的同事,所以更有一種穿鑿附會的命中註定之感。報到完成,朋友前來尋我,問我要不要換回她那組,我馬上回道:「不用啦,這樣妳還要找人跟我換,對妳朋友也不好意思,我可以待在這組就好。反正活動開始也是大家各自完成自己的任務,在哪一組根本沒差啊。」然後我便留了下來,這天有些濕濕冷冷的天氣,也在我心裡晴朗起來。
活動正式開始前,依例會有些惱人的等待時間。我在我與阿特拉斯之間拋下一枚隱形的鉤子,總是把自己輕輕繫在他身側。或許是他真的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拉扯、或許又是我穿鑿附會的異想,他開口和我說了第二句話:「要不要吃香蕉?」
我其實沒有吃早餐的習慣,但還是點頭應了好,接過他手中的香蕉。接著他開始脫衣服,換上大會發的活動T恤。我一邊吞吐著口中的香蕉,一邊偷瞄他練得有點好的身材,突然發覺即便如此為紅塵所苦,但若紅塵如此,苦也願意啊。
待他換好,我先吞了一口口水,才趕緊把目光別過。
來參加活動的通常都有伴侶隨侍在側。我觀察了他一陣,似乎是孤身一人,從頭到尾也沒拿出手機報備什麼的。而從一見面到現在,他就連續遞給了我兩根棒狀物,還在我面前脫衣服,似乎頗有一種暗示之感。我知道我又過於穿鑿附會了些,但哪一段愛情不是從一些誤會開始的呢?說服自己機不可失之後,我便開口與他搭話。
「去年你怎麼沒有來?」我問。
「我今年才進這間公司的,之前不認識他們,但很早之前就聽說過這個活動,有人找,我就來了。妳也是我們公司的嗎?」他反問。
「不是,但我朋友是你們公司的。她找不到人所以找我一起。沒想到今年那麼多人來參加。」我答。
「我想妳應該也不是,我們公司不太可能有像妳這樣的女生。」他道。
然後我靦腆笑了,接著有些大言不慚地明知故問:「怎樣的女生?」
「漂亮的女生。」說這句話時,他也有些羞赧地別過眼神,不正眼看我。
「只不過是化了妝而已。」我佯裝客套。
大會的廣播傳來,要每人出發前往自己被分配到的任務區域。剛好阿特拉斯被分配到的區域就是我們現在的所在地,因此他主動向大家表示,如果不想扛著行囊過去,可以把包包留給他,身上帶著貴重物品就好。
和我同組的所有人左右看看,似乎大家都很迷戀於自己的所有物品。但我不一樣,我此刻迷戀的是他,這位泰坦神族,自然是能留下什麼便要留下什麼。我將揹在身上的背包甩下,有些淘氣地向他解釋:「裡面有圍巾,你冷了可以拿出來蓋,還有書,你無聊了可以拿出來看。我的生命就交給你了。」他笑笑著接過我可愛的背包,馬上領命似的背在身上。之前和別的男人交手的時候,曾經遇過一個男子是驕傲地堅持不替女生拿包包的。不過酒過三巡,竟也要我取下包包,一整夜替我揹著。這種時刻看著一個陽剛男子身上點綴著自己身上女人味的一部份,更增添了幾許反差萌,令人愈發愛著這夾縫中的溫柔。
曾經出外喝酒的時候,被瞎妹友人訕笑幹嘛都要帶著一本書,無時無刻都不放過,好像怕別人不知道一樣。我想我的確是驕傲、的確是怕別人不知道,尤其是在這種時刻,更荒謬地想讓人明白我的一片冰心在玉壺。
他會知道嗎?會知道這個包裡究竟裝的是什麼。裝著的是我絲絲點點關於愛情的預感。希望他打開包包的時候,觸摸到的不只是書本、圍巾,而是和我相同的感受。
那天活動結束以後,回到集合地點,他將我的背包遞還給我,大團體們一同拍了幾張照片以後,就各自搭上不同的交通工具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免有點開心,卻也有點失落。開心老天爺還對我是溫柔的,還能讓我遇見這樣一個人、有這樣一種感覺;失落我們之間是不是就這樣結束了,畢竟也沒留下聯絡方式什麼的。在這麼想的同時,像是有些被指引般,我低頭看了握在手上的手機,發現朋友將我加入一個聊天群組,是專門為傳今天活動的照片而設。
我第一時間就滑開,並且點進了「聊天成員」列表,想找出阿特拉斯是不是也在裡頭。由於他使用的是英文拼音的名字,大頭照放的也是某度假勝地的圖片,雖然第一時間不太確定究竟哪個是他,但看著群組內的人對話幾句,也終究安下了心,確定自己還有一線生機。
刻意醞釀了一陣,待到太陽下山,月亮升起,令月亮曬得我多出了幾分矜持以後,我才恍若無事般,發了訊息過去:「謝謝你幫我顧包包。」
過不多久,他便回了:「我才要謝謝妳,今天好冷,幸好有妳的圍巾,雖然一個大男人披著紅色圍巾很奇怪,很多人在看我,但真的很溫暖,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我對著他的訊息自胸腹間揚起一股深邃的微笑,身體內部的某塊肌肉像久未運動又突然被使用般緊緊發酸。我趁勝追擊,和他來回傳了幾個訊息。由回覆的速率、內文的深度推斷,我想我們的感覺算是由那包裡開始,調頻成同樣的步調了。
接下來的日子我們成了彼此生活的點綴。雖然只是多回幾個訊息,日常幾乎無異,心態上卻有很大不同的轉變。由於過去有太多失敗的戀愛經驗,因此這次我特別小心翼翼,拿捏曖昧的尺度,讓自己的每一句話盡量進可攻、退可守;甚至刻意拋出幾個段落,完全終結話題,試探對方是否有重啟戰局的意圖。
幾次下來,發覺自己似乎勝券在握,遂愈發大膽起來,約了他見面。
「我明天早上有個很重要的會要開,只能先跟妳說聲抱歉了。」阿特拉斯回。
沒想到卻慘遭拒絕。那晚我埋在被窩裡頭失望懊惱地翻了幾圈,不過幸好他之後還是訊息不斷,令我確認了應該不是自己自作多情,才稍稍安下了心。
不過我也從這件事出發,去推敲檢測他可能拒絕我的理由。當然有可能真的是早上要開會,不過對於為愛瘋狂的人來說,所有藉口應該都不是藉口,而是另有隱情。在自認沒有獲得等價對待的私心驅使下,我去做了一件在我們相識之初早就該做的事情——確認他有沒有女朋友。
「在幹嗎?」我撥了電話給邀請我去參加活動的那位友人,佯裝無聊打來寒暄,實際是想從她口中套出關於阿特拉斯的感情狀態。
我有些拋磚引玉似的先拉了幾個那天參加完活動,似乎對我頗有意思的她的男同事當作墊背,和她聊那些男生的話題,然後再不經意地踮起腳尖,將話題一步一步挪向阿特拉斯的身上,開口道:「那個跟我同組幫我顧包包的男生,在妳們公司應該算是異類吧。」
「異類?」友人的聲音遲疑了一會兒:「妳是指他長得比較好嗎哈哈哈哈哈。」
「不是長相啦,是至少他比較注重打理外表,不像一般妳的職業的人給人的印象。」我解釋道。
「我們公司很大的,這個業界也不小,像他這樣的人的確是少數,卻也沒有到異類那麼誇張,頂多只能算是台灣男性普遍時尚覺醒不足吧。」友人揶揄。
我捧場地噗哧一笑先緩和氣氛,接著道:「我還想說像他這樣的人,女朋友怎麼會放心讓他一個人來參加活動。」心底惴惴地,一口氣把接近核心發著毛邊的假設性話語說完。
「他好像跟女朋友在一起很久了,學生時代就開始交往的那種。可能老夫老妻了,就沒那麼在意了。他女朋友好像也是個聰明人,學歷工作都很好,不比他差。」友人不帶情感的論述性回答,不經意卻硬是狠狠砸中我心底最柔軟的那一塊,像不小心被路人踩中的小趾,痛楚能連結到心底深處,連動原先為他微微發酸的深處肌肉。
心底的痛苦連帶著讓嘴巴發麻,我無法流利操持我一貫的伶牙俐齒,只能隨意尋個由頭匆匆掛上電話。我將手機丟在一旁,無言地望著眼前的虛無,接著揚起嘴角苦笑自嘲一番,沒想到我又失敗了啊。如此的步步為營、小心翼翼,還是敵不過一些既有的事實定律,地心引力般吸住我無謂的妄想。
得知真相後,我還是跟阿特拉斯傳訊息。一方面是私心不捨這麼快做切割,一方面也是希望他能自己和我坦誠,然後我們能夠好好地、有頭有尾地說一個再見。
其實「說再見」當然是不必要的,我心裡清楚自己基於前者的意圖要更甚一點。
和他狀若無事地再傳了幾天,一日,我鼓足了勇氣,在一個適合談起「女友」的話題上,故技重施,拋出了一個「你女友應該如何如何」的假設性話語。好像是因為不論我說他什麼、嗆他什麼,他都溫溫的全盤接受,和他外表給人的感覺天南地北,所以傳了個:「像你這樣溫柔的人,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吧」給他。
剛開始他都刻意跳過「重點」,不回答關於女友的部分,僅說「我也是會有脾氣的」。但在接連幾個話題我都用一樣的方法與他對話,不斷提起「重點」以後,他也似是感受到了壓力,突地就傳了個「其實我和女友冷戰一段時間了」過來,告解般侃侃談起自己和女友的狀況,我才算是正式的,從一段自以為是的愛情裡,變成一個局外人。
那天後來他傳的訊息我全都已讀不回。我自己陪伴著我自己,也沒打電話給誰,在日常中沈澱心神,不斷地和自己對話,試圖決定自己今後對於阿特拉斯的去向。
說來說去,能做的決定也就兩個:搶,還是不搶。
我向來不是高端道德魔人,搶人男友做人小三這種事我也不是沒幹過,甚至這件事情於我而言,還是個有些難堪的舒適圈;可是即便如此,我願意為了自己的怦然心動而戰,但對方呢?對方願不願意為我而戰?是不是值得的男人?這兩點還有待商榷。
接著我又突然想起了「機會成本」這件事。我是個情感很濃烈的人,對於戀愛這件事更是,每一次一旦付出了真實的情感,即便時間再短,我都至少要花上半年以上的時間療傷。而在這段時間內出現的男人,都會被前一個時期的陰影覆蓋,龐貝古城般留了影卻不見人,無法認真看待他們,當然也就無法上心。
我如果肯花時間心機去搶,我搶得贏嗎?這個男人會是我的終點嗎?這兩點的答案又更朦朧遙遠了一點。
我憶起自己的少女時代,第二次還是第三次失戀以後,突然對於人生感到極度的失望與驚惶。從小到大看的卡通、漫畫、戲劇、電影⋯⋯,幾乎都在闡述一種「真愛至上」的價值,男女主角不論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是歡喜冤家還是神雕俠侶,都能為了彼此排除萬難,相愛一生一世至死不渝。可是談了幾次戀愛,每次那種一開頭的翻天覆地感是有,讓人覺著這就是我的「真愛」了,但不論過程中我多努力的付出,最後卻還是無疾而終,甚至一翻兩瞪眼。這是不是代表,這世上其實沒有真愛,或是我就是那個被老天爺忘記而得不到真愛的倒霉鬼?
然後我長大了一點,知道所謂「現實」與想像的差距,願意腳踏實地面對戀愛就像投資一樣有賺有賠有風險。然而幾次進出情海,我該也要磨練出些個什麼,就算當不成巴菲特,也要能買棟樓買輛車什麼的,但我依舊是什麼都沒有。我到底是怎麼了?
接下來我的心思離開申論題,開始進入是非題的部份。
如果我現在放棄了這個男人,我會不會難過?會。
我的難過會不會好?要花一點時間,但是會好。
如果我不放棄這個男人,我會比較快樂嗎?不會,因為後宮爭奪戰是最最血腥殘忍的故事。
如果我不放棄這個男人,而且搶贏了,我們就會白頭到老、相愛一世嗎?不一定。
如果不是這個男人,我會不會對別的男人產生一樣的感覺?小時候受各種文字、圖像的洗腦,覺得這種感覺就是一生一次只會對一個人有的,但這麼久以來我這戀愛的浪潮也捲土重來許多次,證明就算不是他,我也會對別人產生一樣的感覺,所以答案是會。
這個男人是不是我的真愛?現在這一刻似乎是,可是若他是我的真愛,我卻不是他的,這樣的真愛還是真愛嗎?如果真愛還需要我用盡這種心思盤算,不知為何真愛突然變得有些廉價,少了點渾然天成的美感。所以,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或許不是。
⋯⋯
幾番自我推敲來回後,我想我得到了答案。
儘管在情感上非常不願意接受這個解答,理智上卻明白,我若想要我的人生出現改變,就必須從這對我來說最痛、最柔軟的部份開始去自我切割,才有痊癒的可能。我就像一個一直知道自己有病,卻不敢開刀動手術的人,終於在痛得受不了以後,自己走進了急診。
第二天我不知怎地早早就起了。其實還可以再拖一點時間的,但卻突然產生一種從容赴義的凜然,不知我這「預謀小三」竟也可以做得這般理直氣壯。我帶著一點壓抑的情緒,如常進行所有晨間活動,甚至好好上了一個精緻的全妝,更替自己增添幾許南面再拜的悲壯。
接著,我找了一個不受人打擾的地方好好坐下,拿出手機,深吸一口氣,點開那幾則被我已讀不回卻時刻惦記著的訊息,再由後往前細細讀了幾次。我知道他亦是有點喜歡我的,不然也不會這樣與我說話、不會這樣刻意忽略的隱藏、不會最後還有些惶惶然的怕我心傷。可是即便我這一刻理智得幾近悲愴、孤單得近乎被世間遺忘,我卻忽然清醒地明白自己其實是最接近愛情的人,因為我終於可以心高氣傲的不為了一點點愛情的碎片而梭哈輸了我整個世界。我情願留著籌碼、留著完整的自己,去等一個可以讓我全身而退,甚至贏回千倍、萬倍的人。
重整完思緒,甚至必須忍著一些鼻頭的酸澀,我一字一字在手機鍵入訊息:
「我當然是有些難過的,我也不想說謊,說自己無所謂,可是我終究是不願做那個可能破壞你們的人。你們的問題還是必須靠自己解決。為了避嫌、也為了你們好,我們還是不要再聯絡了吧。我最後能給你的忠告是,不論發生什麼事,都不要得過且過、都不要停止去思考,過程不會太舒服,但總能想出些什麼的,或許能接近真理也說不定。」
然後我按下發送鍵,一滴眼淚也慶祝似的自眼眶滑落。接著第二滴、第三滴⋯⋯一場嘉年華於焉在我臉上炸開。我趴在桌面,好傷心,可是好開心。
或許有人會問,如果我這一輩子都等不到那個人怎麼辦?這是極有可能發生的,這畢竟不像是用功念書就會功課變好、瘋狂運動就會變瘦一般,是一個世間通俗的道理。
可是在我那天哭完,和阿特拉斯再也沒有聯絡,我以為自己必然要傷心很久,卻是沒幾天就雲淡風輕、幾乎不再想起了以後,我才發覺其實過於濃烈的情感說穿了也不過是自己的穿鑿附會,是太想戀愛、太想把對方當成真愛的自己,對自己下的詛咒,才會一再誤解真愛難尋、誤會自己的是高塔裡的公主,而白馬王子一直不來。
如果真的有真愛,我相信不是自己杵在那,用情感畫出一幅美麗圖像,便認定就是如此。那強烈的心跳、口乾舌燥、生理的衝動,只是動物性的結合,是自私的基因為永續存在而驅使;和真正靈性的、身而為「人」的什麼,還是有差別的。
當然我也還沒找出究竟那個差別是什麼。我依舊會先受動物性的原始慾望驅使 ,才開始去分辨自己和對方之間還能不能產生出一些別的什麼。但若這件事有一個必然、有一個公式可以套用,真愛就不是真愛了吧。
我想這件事是必須要去品嚐人世間的無常,像大魯妹的男友一般由平日的刻苦中積攢出人情的精華,才能開始體會什麼。而這種體會也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
我講完了整個關於阿特拉斯的故事,盡力表達我體悟到的一點什麼,然後眼巴巴地望著大魯妹,希望她稍微可以感同身受。沒想到她卻靜默,只是長長地「嗯」了一聲,邊點著頭,似乎在消化我龐大的理想。
「所以妳現在真的一點都不難過?」須臾,大魯妹突地開口。
「嗯,我想通之後,真的過沒幾天,好像是三天吧,就完全正常生活了。完全沒有我以前為男人要死要活的那種樣子 。」我答。
「妳不怕老了沒人照顧妳嗎?」大魯妹再問。
「我自己可以照顧我自己啊。」
「妳不怕找不到相愛的人嗎?」大魯妹鍥而不捨。
「 沒關係是愛情啊。」我答得太快,一時沒注意分段,所以又再完整答了一次:「 沒關係,愛情是愛情啊。這件事之所以珍貴,就是因為它有不可預測的特性,卻又讓人心神嚮往。就像妳還是只跟妳喜歡的人交往一樣。我想我該磨練的是分辨出誰才是值得愛的人,然後從中找出喜歡的。就算找不到,我從來都對自己誠實、不委屈自己,那也是愛情。」
沒有對象不代表我就不在愛情裡面。
那些無疾而終的人、無言的阿特拉斯,都是我愛情的一部分。一片冰心在玉壺。我想真愛應該不是遇見了一個人,然後從此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而是在好多人身上,我們找出屬於自己的一塊細碎,然後用心拼湊編織成一幅藏寶圖,朝答案靠攏。
才發覺,愛情一直都在,用百般不同的面貌,潛藏在看似平凡的生活中,是寂寞、是孤獨、是遺忘、是歡慶似的淚水、是雨過天晴的惠風和暢。
註:阿特拉斯是希臘神話中的擎天神,屬於泰坦神族,被宙斯降罪來用雙肩支撐蒼天。(摘自維基百科)
本文是為與Beara Beara London合作所寫,為英國設計手工真皮皮件品牌。創辦人Jack Bullough於玻利維亞旅行時,巧遇了當地販售手工皮包的Julia一家人。有感於他們精良的做工,卻因為國家處於弱勢經濟狀態,苦無通路,無法發揚光大,而有感而發,與他們合作,結合自己的設計及行銷功力,發展成能進軍世界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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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麼恥的事都說了,我就再說一些小事。
(我知道沒有人問我)
為什麼不跳級,當時的我,在家被家暴,在校被霸凌,
我天天都想自殺,怎麼會去想跳級,我是天天想跳樓。
我只知道我領獎學金那天,
回家因為我大伯跑去跟我爸媽說看到我去打彈珠台
結果那天,我就被打的半死。
還有一次,我爸媽回家,
看到桌上放了一個玩具。一隻小鴨
但不是我們家小孩的,根本不知道是誰的。
我爸媽爆怒,大吼問:這誰買的。
我和我妹都不承認,
(廢話,真的不是我的啊,誰會買小鴨啊)
結果就被吊起來打。事後發現是我阿姨放的。
但是他們連一句道歉都沒有,一個字都沒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的人抱怨小時候被爸媽翻書包,那你很幸福了。
我父母何只是翻,小學國中都會翻書包和房間。
會找出發票出來公審,
一張一張看,看地址在哪裡?買了多少錢?
有一次因為吃口香糖沒紙包又不想亂吐,
我用發票包。結果被我媽發現,打的很慘。
書包裡有漫畫也會被打一頓。
.
也許你會說,小孩看漫畫本來就該打,
但是我國小國中功課非常好,
國中還拿獎學金。但其實課本我也是隨意看看而已。
我真的沒印象我有苦讀過,就隨便看,隨便上學。
.
當上壞學生是我後來很成功的轉職。(請下轉職音樂)
.
我真的從小就很痛恨我爸媽永遠不相信我。
有一次我媽問我有沒有做錯某件事。
什麼事我忘了,
但我記得我回答:"我說沒有,妳也不會相信"
最讓我心痛的事情是,
國中有一次晚上家裡遭小偷,
小偷滿厲害的,沒有吵醒任何人。
我房間沒被偷,因為我人睡在裡面,
而且我房間沒什麼好偷的。但客廳被偷了,有報警了。
但隔天我放學回家,發現我的房間整個被翻過來。
所有衣櫃,抽屜,書桌,我所有東西都被倒出來。
所有東西都搜,全部丟在地上,沒有任何東西在原位。
我是不肯哭的小孩,
連被我媽家暴打到全身是血,再用鹽抹全身。
我都沒有掉過一滴眼淚,也沒有求饒過。
但那次,看到我房間被搜,我當時痛哭失聲。哭到全身抽慉
原來,家裡遭小偷,我爸媽第一個懷疑的人。。。。是我。
我只有哭過二次,第二次是我高一,我妹考高中時,
我媽說我吵到她看書,我說我沒有。她說:
"你一定會吵她,你不要以為你怎麼想的我不知道。"
"你就是想讓她考不上好高中"
我不能說我和我妹感情很好,
但我從來就沒有任何會害她的想法。
我發現身體上的痛很快就忘了,但心裡的痛我這一生都不會忘
所以我高二離家,自己租房,一邊工作一邊唸書。
我不會說我爸媽不好,
她們也許不是不愛小孩,但教育方式是錯的。
也許有人會覺得當父母,
不翻子女的書包,怎麼發現子女走上歪路。
但是,每個人都曾經當過子女,你喜歡書包被搜嗎?
如果你的小孩有偏差行為,
假如你真的關心小孩,根本不用搜書包就會察覺了。
我父母從小就不會和小孩聊天,從來不關心我在學校發生的事。
而習慣了以後,我也絕對不會和父母講學校的事。
我發生任何事,心情不好,都不講,任何事我都不會和父母講。
我從來不會找同學來我家,一個都沒有。
一直到出社會,我的交友,或感情上的事,從來沒有和父母說過。
當然,我個人的例子太極端了,我父母不是正常的父母。
但是,我知道我不會有小孩,
但我發誓我如果有小孩,絕對尊重和相信。
搜書包搜房間,很多父母覺得是應該的,或是覺得是小事。
但代表了你就是不相信孩子。你不信任他,他也不會信任你。
但就是因為我父母也有好的一面,
所以我雖然高二離家不想回去。還是無法斷絕關係。
被家暴的故事,我很少很少講出來,
一生之中講不到五次。連對朋友我也很少講這件事。
最嚴重那次被打是這樣的。。。。。
小學六年級,我媽疑心病很重,會把錢到處亂藏。
結果我有一次在儲藏室的一個爛掉的小抽屜看到一千塊。
但我當時還小,
不知道是我媽藏的,我以為是爸媽不小心掉的。
但我還是不敢拿去用,
我等了一個月,一千塊還是在那裡。
我就很開心的拿去買東西了。
我絕對沒有要合理化這個行為,
我現在當然知道這個行為是錯的。
但當時放學,我媽拿著鐵絲等著我。我快嚇死。
我媽問我是不是偷錢,我就說謊
我當時真的不覺得我故意偷錢。
我永遠不可能去翻她的錢包偷錢。
我媽再三問我是不是偷錢,
我知道會打的半死,所以我堅決否認。
然後我媽就用了一個方法。
輕聲細語的對我說:
我只是想知道一千塊跑去哪裡了,我沒有要打你。
"如果你誠實告訴我,我會原諒你,我不會打你"
我小時候很傻很天真,當下我覺得,還是誠實比較好,
而且她答應不會生氣也不打我。我就說了。
結果她要我跪下,我跪了好幾個小時。
她要我脫掉上衣,
她瘋狂的拿鐵絲和所有她想得到的東西打我。
鐵絲抽打到全身是血,
然後她拿一包鹽用力的在我身上摩擦。
我知道這故事很誇張,不太有人相信,但這是事實。
然而,這不是最狠的,還有更狠的。
隔天,她氣還是沒消,我放學還是跪著,
然後她拿出一包很臭很臭的東西,告訴我,這是狗大便。
然後用力地塞在我嘴巴裡,我不肯吃,她用力硬塞硬塞
我不記得我吐了多久。我那天一直吐一直吐。
我後來的人生,對這件事,我一直假裝我失憶,我一直當成沒這件事。
我猜,那可能不是真的狗大便,是某種中藥之類的。
但是我小時候,這件事我真的好痛好痛。
雖然身上還有疤,但這件事我真的想忘掉。
當我以為我忘了,有次我妹在我面前,嘲笑我說我吃過大便。
沒有人知道我多想死,我常常跑去頂樓,想像著跳下去是什麼感覺。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明明書也沒有讀不好,為什麼。為什麼。
我後來決定我要離開家裡,所以我高中離家就很少回去。
長大以後,我還是會想到那一天。
我成人以後,我當然也明白小孩子偷錢是錯的。
對偷錢的行為嚴厲也是對的,但處罰小孩,請不要傷了人格和自尊
我媽客家人對錢很重視,偷錢是她絕對不能原諒的行為。
但是身為父母,不可以告訴小孩,你誠實講就不打你。結果。。。
我後來從全校前七名,變成一個完完全全不讀書的爛學生。
我沒有要把自己不念書的錯,都推給家庭教育。
當然我自己也有很大的責任。
其實還有很多很多誇張故事我也說不完,
但都不是令人開心的事我就不煩大家了。
我以前都不想講這些事,實在不好意思倒垃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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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迪是噁男設定老實說沒啥大不了的,反正大部分
男性向動畫都有色色橋段,大家也都看的很開心。
但是嚴肅橋段的時候搞噁男實在是很解,就第一集
魯迪深受情傷,甚至一度想放棄生命,這應該是很
認真的橋段,當他PTSD的時候往袋子找東西的時
候,我以為應該是在找愛麗絲的頭髮,結果是洛琪
希的內褲,臥槽,把我的共情和代入還來。
結尾還拿著洛琪希的內褲痛哭....,原本應該是感
動的橋段,突然變得有點尬。
噁男部分放在輕鬆搞笑的橋段就夠了吧,在醞釀感
情的時候掏出內褲真的是有點錯愕。
動畫如果做個改編微調應該也不為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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