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康友到淘帝,KY還有多少未爆彈?金管會還有什麼未盡之處?】
淘帝KY被指涉及掏空、財報不實、內線交易等案,近日遭檢署北檢漏夜複訊後,諭令王冠華、施景彬、江明南等6名被告交保候傳,繼去年康友案之後,KY公司關於會計師出具不實意見書及背後受中資控制等疑慮再度浮上檯面。
⭐️康友案的前車之鑑
「今日康友,明日街友」,去年8月,康友深陷掏空疑雲;高層落跑、哄抬股價、財報不實,讓1.1萬名小股東血本無歸,且在全案爆發後,外界也才驚覺康友的核心經營階級及財務長、獨董全都來自中國,骨子裡就是中資企業。
當時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曾信誓旦旦的表示:「康友僅為個案,並非所有KY公司的問題。」,如今相隔不到半年,淘帝KY再次被爆出以類似的手法淘空公司資產,而曾涉嫌替康友做假帳,被北檢交保候傳的勤業眾信會計師江明南、施景彬,竟又涉以虛偽意見書協助淘帝掏空公司資產近15億,顯見KY公司的問題絕非個案,甚至積弊已久。
康友案後,乃至本次淘帝掏空案,金管會總是宣稱要加強監管、重新整頓KY,但在縱觀金管會提出的改革措施後,嘉瑜認為仍有許多為德不卒之處……
⭐️加強KY中資管控,才能防患於未然!
中資控制在台掛牌公司的爭議不斷,經濟部因而於日前宣布中資新定義:中資股東持股30%限制改為「逐層認定」,以避免中資藉由層層投資稀釋持股比率。而有知情官員表示:「目前已在台上市的KY公司,仍都符合新中資定義,尚無不符規定須調整的問題。」
但觀察此次淘帝案細節,其原本的董事會組成是由台籍董事4席、中國董事2席,再加上港籍董事長周訓財;這個周訓財是何許人也?他可是「福州市港澳台政協委員」,且於去年11 /29,4席臺籍董事全部辭職,僅存的3席董事早已直接控制董事會。
然而,針對上述淘帝早在11/29即受中資實質控制之情形,金管會及證交所卻無法立即確認其違反「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之中資限制規定,嘉瑜不禁好奇金管會認定中資的程序究竟為何?若早在11/29即確認其違法,是否能更早地防患於未然呢?
嘉瑜認為,金管會及證交所對目前所有在台上市的KY公司是否都符合新中資限制規定,似有重新審酌之必要!
⭐️應嚴格禁止中資在台徵求委託書!
前開4席臺籍董事辭職後,於12/15兩名中國籍董事加上福建政協委員周訓財竟利用董事缺額、審計委員會無法組成之際,透過「議價」的方式向「周訓財控制的中國公司」,購買耗資15億新台幣的口罩設備,藉以掏空公司資產!
雖說證交所當時有函請淘帝KY針對上開交易案,須於重新選任獨董後提請審計委員會。然而由中國籍董事過半控制的董事會所提名的董事及獨董,當選後難道就不會受到中國籍董事控制?嗣後由此些成員組成之審計委員會是否具有公信力?想也知道不可能!
更甚者是,具有實質中資身分之周訓財除了擔任淘帝KY的董事長,同時也是Topwealth公司的負責人,而Topwealth作為唯一一個在淘帝KY股東會擔任委託書徵求人的股東,等於有中國背景的周訓財一手控制淘帝KY現任3席中國背景董事提名繼任的董事,另一手則操作Topwealth公司在市場上徵求委託書,最終淘帝KY還是脫不開中資直接控制董事會的疑慮。
嘉瑜認為,中資背景股東進行委託書徵求的案例一開,國安單位與金管會若放任不加管控,之後中資必然循此模式,以外國公司名稱來台上市,雖然在審查時號稱遵循審查規定,但上市後即得由中國背景企業徵求委託書使中國背景董事當選而控制我國上市公司。
而在1/21,淘帝所召開的「由發言人當主席,完全違反公司法208條及股東會議事規則」的「違法股東會」,在沒有任何董事被提名人出席的情況下,最高票仍為董事長周訓財,可見這5席董事即便人沒到,也成功當選,足證周用中資Topwealth來徵求委託書,一旦徵求就會超過50%,則原先限制中資的30%將變得毫無意義。
因此,杜絕、禁止中國背景企業擔任委託書徵求人,並且認定所徵求或受託的委託書無效、不得行使投票權,顯然是當務之急!
相關連結:
👉淘帝KY遭掏空15億元 台籍董事、勤業眾信2會計師遭約談 https://reurl.cc/L0m159
👉淘帝遭搜索後改選董事 小股東痛罵:作假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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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帝股臨會主席推選有疑慮 投保中心出席表達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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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友、淘帝恐怕不是最後一家!」 散戶怎避開KY股地雷? 這「財報數據」是重大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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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在 八鄉朱凱廸 Chu Hoi Dick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整頓警隊 起碼要控制立法會】
圍繞著五大訴求的討論已經持續了一段日子,大致可分為三種立場:一是林鄭的半步不讓,改為以「對話平台」轉移焦點;二是溫和保皇派主張的,先撤回和答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再開展對話平台;三是示威者的主流想法,不用多談,先答應五大訴求。
莫哲暐兄日前在《明報》的文章<五大訴求 為何缺一不可>(註),指出五大訴求環環相扣,缺少任何一項,都會令正義無法彰顯,而歸根結柢「我們不是要「恢復」(restore)舊有秩序,而是要徹底改革(reform)」。這篇文章想進一步從香港特區的制度設計切入,說明實現五大訴求相對應的制度和權力要求,指出為何這次必須從北京處分得按《基本法》預定要交給香港人的立法和行政權力,而接受「五揀二」息事寧人方案只是不負責任的自欺欺人。
北京在制訂《基本法》及頭幾年的實踐中,已設定了五個權力層級來確保北京對港控制。
第一級:有限度通過社會運動實踐變相「人民否決權」。北京的制度設計是要全面控制行政當局及立法會過半數,香港亦沒有公投制度,人民剩下於體制外組織社會運動反抗,而政府只會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會讓步。針對重大行政決定,22年來只有兩次實現變相「人民否決權」,第一次是2003年反對23條的運動成功令自由黨倒伐,2019年反送中運動直接逼使林鄭暫緩為第二次。
第二級:立法會分組點票及民主派的「局部否決權」。中共沒有像在中國或北韓那樣,壟斷所有議會席次,但以功能組別及分組點票的制度設計令反對派不能過半,即不能否決政府提出的議案。從另一個角度看,分組點票亦給予反對派「局部否決權」,否決由保皇派提出的議員議案。本屆的反對派在6位議員被取消資格後連「局部否決權」也失去了,導致保皇派成功提出修改立法會大會及財委會議事規則。
第三級:立法會全面直選及人民代表的「全面否決權」。《基本法》第68條規定,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若果立法會由目前一半功能組別,改為全面由地區直選產生,即所有議員都是真正人民代表而不再是共產黨控制的商界和勞工界代表。到其時,人民議會可以行使三大否決權:否決行政當局提出的法例,否決行政當局提出的財政預算案,以及否決行政當局提出的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法官人選。
第四級:普選行政長官及相關權力。《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領導的行政當局,有提出法律和政府預算;任命大部分官員、法定機構和諮詢委員會;成立有傳召權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及赦免罪犯等權力。
第五級:北京留給自己的權力。將第三級及第四級權力交予香港人,是民主運動的基本目標。按《基本法》規定,就算香港人擁有普選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的權力,北京也留了好幾手權力給自己:除了外交和防務,還有行政長官的任命權和主要官員的任免權(包括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並實施中國法律,以及《基本法》的解釋權及修改權。
五級權力中,第二、三、四組成了香港的建制,其中特首的權力居中,尤其關鍵。香港的建制精英階層就是圍繞著特首的人事網絡——頤指氣使的警隊、與警察沆瀣一氣的監警會、畀北京一嚇就跪低的港鐵,以及根據員工政治言論炒人的機管局,其首長的權力均來自特首提名或委任。
這些圍在特首身邊的人,今天是委員會主席,明天是法定機構主席,後天再進政府做「問責」局長。就算有由法官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查出了一連串暗黑真相,要任何一個部門或機構實行真正的改革,實質上就是與整個以特首為核心的精英階層對著幹。他們不想得罪特首,特首也不想得罪這批核心盟友。除非特首由代表中共和少數權貴變成全民普選,政府和周邊機構的關係由互相包庇變成全面向人民負責,否則調查過後也逼不出改革,他們只會以公關手段敷衍了事。
退一步,如果特首繼續由中共控制,而我們要逼使警隊坐下來與人民直接談判,最直接的方法是在立法會全面直選並在民主派控制過半議席後,威脅削減警察部的資源。不控制其資源,官僚及武裝部隊怎會願意向人民低頭呢?
因此,當我們希望藉獨立調查委員會打開新局面,其實已假設要有雙普選,或者起碼在2020年先實行立法會普選。按同一套邏輯,要律政司撤銷起訴抗爭者,或要特首運用特赦權,我們首先需要代表人民的律政司和特首。
主權移交22年來,香港人兜兜轉轉被卡在第一級權力的搏鬥中。因為中共不單止不打算開放立法會和特首的權力予香港人,就連社會運動也要千方百計遏止,不讓香港人相信走上街頭有用。大家記得,就算到6月12日中午,保皇派還是打算開會通過送中條例的。
雖然林鄭今日重申不會接受五大訴求,並且不排除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進一步打壓示威,再費唇舌申論為何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好像有點多餘,但我還是希望香港人清楚確認,這場運動的核心是人民向政權爭奪本該屬於我們的政治權力。民選特首和立法會,才是確保香港人自由生活的前提,不是靠北京口頭答應會尊重某一條《基本法》條文。
所有勸說香港人「五大訴求,只擇其二」的,無論是溫和保皇派還是民主派,都是在騙香港人只要繼續留在體制外爭取,香港不會差到哪裏去的,起碼可以做個不斷搬石頭上山的西西弗斯。但依中國極權進化的速度,香港版的西西弗斯遲早被石頭壓死。
註:https://news.mingpao.com/…/%E4%BA%94%E5%A4%A7%E8%A8%B4%E6%B…
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第4、5次臨時會│總決算與審核報告審查】
開始下大雨了!大家颱風天平安,也請大家要注意住家附近排水與安全!
今天這是我第一次參與審查總決算,看到決算書密密麻麻的數字很緊張,後來,收到《監察院審計部基隆市審計室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審計部門針對市府總預算執行、施政計畫實施的考核與綜合成果等提出約兩百多頁超級詳細、完整報告和查核,並就預算、決算與各種數據資料提出很多預算相關案件與各部門施政上不足建議,一針見血,很值得參考,也很值得市府戮力檢討改善。(小百科:依據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之職權包括監督預算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考核財務效能、稽察財務上之違失、核定財務責任等。)
整本報告很厚,最近普渡行程太多只能逼自己熬夜把他看完。看到這麼多重要的意見真的覺得很開心,一定要把握機會和市府好好討論。以下是今天我和團隊在厚厚一本審核報告裡精挑細選和市府討論的議題。(請見👇👇後)
非常可惜的是,在我討論到審計室針對民政處「精神倫理建設方案」(精神倫理建設方案是什麼?懶人包:https://tinyurl.com/y57thb8o)提出非常精闢的法規與制度改進的檢討時,因為白鹿颱風的關係,聯席審查會主席裁示市府各單位必須趕緊準備防颱措施,要民政處以書面回覆,盡快進入決算一讀,當下我也尊重主席的決定,並按照議事規則第七十一條,發表還有不同意見,聲明保留我在決算案二讀時發言的機會。二讀的討論也會和大家分享,請大家一起來收看!
之後我們也會持續和大家分享市府預算執行、施政計畫與綜合成果等的審核結果與相關討論,我們一起來關心基隆市府預算執行與施政計畫的適正性、合規性與效能是否充足。讓我們的每一分稅金用在刀口,也建立更好、更公開透明、更能納入民主意見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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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及引用內容請參考總決算審核報告:https://tinyurl.com/yyolvmao
一、全市負債:唯一的營業事業單位公車處虧損
審核報告第甲-21指出「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及債務比率率率已逐年年降降低,財政狀狀況漸有改善,惟債務負擔仍重,允宜賡續加強債務管理理及財政改革,以健全財政」其中「1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實際數78億2500萬。(除了退休金外)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短期借款契約連帶保證責任金額11億8800萬元,市庫負擔仍重,債務管理能力仍待強化,允宜本財政自我負責精神,持續研謀各項財政改革措施,以健全財政結構。」
前幾天在報告事項,議會花了很多時間希望可以就成本、營運方針(社福補助是否該「無上限」、虧損路線如何調整、支援市府運輸服務是否有得到相應的利潤回饋等等)與票價結構基礎的問題來做檢視,討論公車處的虧損原因和如何改善,但在報告事項會中,市府與公車處一直不斷說營運方針調整是檢討人事問題,並提到不會調票價(因為調票價太敏感)與不走民營化外,並沒有具體的結論或明確的規劃,更沒有時間討論到虧損之外,這筆已經存在的龐大負債要如何償還。
於是我引用決算審核報告,再次請市府針對「債務管理強化、秉持財政自我負責精神研擬財政改革措施」的債務償還規劃,以及針對該報告第乙-37頁中所允諾的「滾動檢討營運改善及成本控管」的「具體做法」進行說明。
我們得到的答案仍是修理廠委外、人事精簡、司機遇缺不補,不能調整票價,以及DRTS在經濟考量上不是路線整併或偏遠路線的考量。針對實際的每公里成本如何計算(審計室有建議可以上下車刷卡來取得數據)和報表等資料,我們還是沒有得到更多的說明,也沒有更多開源節流的有效方針。
但我和關心公車司機勞動權益與公車處虧損議題的王醒之議員還是會努力監督,公共交通服務的基礎在於人,一定要保障公車司機的勞動權益,並持續針對公車處的虧損問題提出建議,對症下藥,才不致使公車虧損擠壓其他市政支出與計畫。
二、慶富弊案後,調和街轉運站與停車場效能問題
審計部因黃國昌委員於質詢時要求,進行調查,並於今年四月提出《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與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基隆市調和街轉運站執行情形報告》,審計室針對原本經營海科館的慶陽因弊案倒閉後,調和街轉運站和停車場提出問題和檢討。海科館停車場原先是要配合海科館遊客使用需求,但平日時段幾乎是閒置情事,卻未按興辦事業計畫所擬配套措施確實辦理,以及早因應研謀因應方案,以提升停車場使用效益。而海科館參觀人次未如預期,呈現逐年下降趨勢,未來勢將影響調和街轉運站的接駁需求,基隆市府也未及時檢討調和街轉運站新建計畫相關設施功能及興建期程。市府交旅處說明,停車場與調和街轉運站的確有效能不足之問題,未來會整合八斗子與和平島、正濱漁港等觀光景點,籌劃觀光廊帶增加遊客,並增設觀光接駁車,將調和街轉運站轉型為觀光小客車攔截處,降低外來車輛對八斗子地區造成之壅塞問題。
💻立法委員黃國昌質詢調和街轉運站 https://tinyurl.com/yym38aqv
😕淘空5億看不到1根柱子、請馬吳面對海科館爛帳 https://tinyurl.com/y2lw8jjx
三、空間利用:閒置空間調查、法規支持與公開資訊
審核報告第甲-21中指出「截至2018年底止,基隆市閒置土地284筆、面積6萬餘平方公尺,房屋9筆、面積774.48平方公尺,及閒置宿舍251戶。」
我們不斷在討論公有閒置空間的再利用,不管是青年創業、藝文團體進駐空間(我也提過很多次的劇團排練空間跟辦公空間)、展覽展演空間等,城市空間的再利用與活化是青年族群與市民創意與創新大展身手之地,也能促進青年與文化工作者交流,從空間紮根藝術文化發展、青年創意等,讓青年為城市注入活水。
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建置了一個「臺北市市有閒置空間整合查詢平台」,這是由青年事務委員會發起、台北市府以召開會議討論兼實作的方式,邀請府內包含青委會、財政局、都發局、地政局、資訊局等單位,以及府外的民間參與者及專長資料處理、網站建立的g0v共同討論。而北市財政局認為除了公有土地資料揭露以外,希望透過該平台讓民間可以提案,提出對於市有閒置空間可以怎麼利用,所以後來也開放讓民眾提案。
在產權或是法規限制上,台北市財政局針對法規進行了修正、鬆綁市有資產的使用,並大力協助平台的建制。回頭過來看基隆,雖然主管空間再利用的都發處透過社規師、宿舍空間活化等等專案,協助媒合各種資源創造空間利用,但我也建議都發處,若要有效促進閒置空間提供給市民、藝術文化工作者、青年進行「創意」再利用,必須要有足夠調查與資訊公開平台,並針對土地使用分區、使用執照等等的土地、建築法規提供法律協助,才能真正在空間活化與創意利用上,給市民、文化工作者與青年一個創意萌發的友善空間。
四、行走權利:打造全年齡友善城市
審核報告第乙-21~22頁中提到,2016市府做過的高齡友善城市滿意度調查中,民眾對於無障礙公共空間的不滿意度達36.5%,其中「騎樓整平」是民眾行走最不滿意的事項。市府不斷強調公車處擔負的社會福利及友善長者的責任,但打造一座高齡友善的城市絕對不止搭乘公共運輸可以免費這一點,日常的行走經驗:騎樓平不平會不會摔倒、過馬路的綠燈秒數夠不夠會不會被轉彎車撞到等,都是一座城市對不同年齡和身體樣態的市民是否友善的重要指標。
審核報告中建議,市府應該導入參與式預算、民眾參與,試辦騎樓整平提案。並研擬騎樓整平中長期的執行計畫。我請市府說明相關規劃的期程,以及檢討整體人本環境政策的進度、具體檢討內容及未來規劃。市府回應會在後續示範道路計畫規劃時納入騎樓整平作業,而相關作業也一定會納入民眾參與。我們期待也同時會監督未來示範道路的施作,但目前看起來針對導入參與式預算模式及更積極的民眾參與的規劃,市府還需要多多加強。
四、停車供需調查及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首先,我希望交旅處可以提供給議會去年以930萬元決標的「基隆市停車場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目前辦理進度及內容。參考審計室的審核報告,截至今年4月底,本市的「機車退出騎樓政策」尚未全面推行,也缺乏明確地推動期程與範圍,這影響了剛剛提到的這份「停車場整體規劃可行性評估」的基礎數據,更可能影響調查結果。
審計報告中也建議,應參考台北市和新北市推動機車退出騎樓政策。我自己在上個月就拜會了北市府停管處中負責該項政策執行的同仁,台北市從1999年開始施行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計畫,每年以達成24km路段為目標,並配合配套措施和對民眾宣傳。每年在設定某路段為本年專案路段後,市府會搭配當地機車格規劃的改善(提供該處機車量60%的停車格),並加強宣傳,讓民眾感受到人行空間完整對城市生活的好處。
🚗拜會北市府停管處討論機車退出人行道:https://tinyurl.com/y3k6dxd2
💻台北市機車退出人行道計畫與流程:https://tinyurl.com/y4zfweu8
對此,市府表示其實基隆一直有在做,且李綱處長過去在台北是服務的時候就是負責政策的,處長提到台北市能做到的前提是有大眾捷運系統,基隆在前提上不太一樣,但未來會配合相關的系統建制來進行政策。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最重要及困難的工作,即是進行詳實的供需調查,並規劃出足夠且合法的停車空間,我們非常期待擁有相關經驗的交旅處,未來對於供需調查、停車空間規劃及整體機車退出騎樓及人行道的政策執行及成效。
五、玩得安全:兒童遊戲場設施檢驗
按照衛福部在2017年1月25日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理規範」,規定兒童遊戲場設施設置者,在該設施開放使用前,需檢具相關報告。而在規範修正前已經設置的兒童遊戲場設施,應在3年內檢具兒童遊戲場基本資料、投保含附設兒童遊戲場的公共意外責任險證明文件、兒童遊戲設施自主檢查表及設施合格檢驗報告,向該管兒童遊戲場主管機關完成備查手續。
審核報告中指出,基隆隆市各學校遊戲設施應於2020年1月25日前,經認證機構檢驗合格並報請教育處備查。但一直到2018年底止,只有基隆隆市長興國民小學、堵南國民小學等2所學校辦理設施檢驗,而幼兒園部分,則均尚未辦理檢測。
教育處回應,已經編列了52萬元的預算來處理,若有檢驗不合格的遊具設施會輔導拆除,需要修繕的部分也有編列部分經費協助修繕,目標是在今年年底讓所有學校的遊戲場都進行檢測完畢。
六、精神倫理建設方案:通盤檢討+績效衡量指標評估機制或考核辦法建立
在此,我直接引用審核報告第乙-43頁的文字:
依《基隆市各區公所推動精精神神倫理建設方案》(下稱精神倫理方案)第 7 點規定略以,補助里辦公處、各公立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所需經費,於區公所年度預算業務費、獎補助費項下支應。 基隆市7個區公所按轄區議員人數,以每人每年年40萬元編列精神倫理建設方案預算,本年年度計編列預算1,240萬元。
經查各區公所依精神倫理建設方案辦理補助情形:
(1)依「基隆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審核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略以,不予補助有關聯誼、旅旅遊、餐會及基層建設等相關支出,惟依「精神倫理方案」第8點規定略以,補助款以支應車資、住宿費、保險費、餐費、誤餐費及與活動相關之雜支等項目為限。這兩項規定同為政府補助人民團體辦理理活動,惟未能劃一補助事項之標準及範圍,有待通盤檢討精神倫理方案執行內容之妥適性。
(2)各區公所未建立立補(捐)助案件績效衡量指標之評估機制或考核辦法,致未能知悉人民團體運用補助款後之效益,能否達到精神倫理方案所訂發揚基隆隆特有傳統文化目標等情事,經函請基隆隆市政府督促檢討改進。
針對審計單位的意見,基隆市政府回應:
(1)將邀集各區公所開會研議檢討精神倫理方案執行內容。
(2)有關補助作業之績效衡量量指標評核機制,將另案召集各區公所開會研議。
我請民政處說明該筆經費預算編列的方式是否有檢討的必要,以及「通盤檢討精神倫理方案執行內容之妥適性」的進度,並說明相關會議的召開進度、結論及建立「補助案件績效衡量指標評估機制或考核辦法」的工作時程規劃及目前進度,並提供前述邀集各區公所開會的會議記錄。很可惜今天無法在議場中直接跟民政處討論,這個我從第一次臨時會時就提案建議的議題,除了期待民政處給予我們詳實的書面資料外,也希望在二讀時利用我今天聲明保留發言權力的時間,直接與民政處來討論!
✨精神倫理建設方案是什麼?懶人包:https://tinyurl.com/y57thb8o
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在 公司治理問答集 審計委員會篇 - 金管會 的相關結果
關於審計委員會會議召開及議事錄等文件應記載事項中. 「會議屆次」應如何認定? 答:依證券交易法第14 條之4 及第183 條規定,公司得設置審. 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 ... <看更多>
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在 『 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管理辦法 的相關結果
第九條審計委員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議事錄應詳實記載下列事項:. 一、會議屆次及時間地點。 二、主席之姓名。 三、獨立董事成員出席狀況,包括出席、請假及缺席者之 ... ... <看更多>
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在 法規名稱: 「 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的相關結果
本委員會之人數、任期、職權、議事規則及行使職權時公司應提供資源等事項,依本規程之規定。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