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跟蹤或被騷擾」對許多受害者而言,是個幾乎看不見終點的折磨。
幾日前,新聞報導一位在台北101工作的櫃姐,遭陌生男子每天跟蹤盯哨,造成她內心莫大的恐懼,連休息時間都只能躲進廁所裡,深怕男子突如其來的攻擊。
高雄地區在15日也發生一起女大生被強拉下車的案件,當時女大生正獨自騎車回家,一名男子沿路尾隨,最後在停等紅燈時,男子竟然一把抓住女大生衣服想進一步認識。
根據調查或比較法上的研究,許多重大殺人和傷害事件發生前,被害人都遭到長時間跟蹤、盯哨或其他糾纏行為,即使被害人以各種方式拒絕和閃躲,仍無法使加害人退散。就算沒有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光是跟蹤的行為,就足以讓被害人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
這些跟蹤事件都不是個案。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16~24歲女性每8位就有1位曾被跟蹤騷擾過。而隨著科技進步,科技跟蹤、社群軟體的騷擾行為也層出不窮。
立法院最近舉辦「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相關法制立法」公聽會,討論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的修法方向。許多委員也提出不同版本的跟騷法。
我查閱了內政部提出的「糾纏犯罪防制法草案」,跟蹤騷擾行為被定義成「需要經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調查成立性騷擾行為,一年內再次、反覆,或持續對同一特定對象實施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這樣的制定將跟蹤騷擾與性騷擾劃上等號,完全無助於解決實務上正在發生的困境,且無法達到及時預防犯罪的效果。民團甚至形容新版草案是越弄越倒退,難以保護被害人。
民間團體認為『跟蹤騷擾行為』最重要的關鍵在於『公權力事前給予即時幫助』,預防性干預絕對重於事後刑法制裁。
我贊成王婉諭委員在公聽會上發表的看法,跟蹤騷擾行為並不等同於性騷擾行為!若是依照內政部的版本,前面所舉的案例可能都將因為不構成性平三法的性騷擾,而沒有跟騷法的適用。甚至也無法保護到先前因跟蹤騷擾行為衍生的殺傷事件被害人。
以美國法為例,在1980年代發生多起糾纏行為後遭到加害者謀殺的社會矚目案件,在1990年代開始,加州也制定了全美第一部的反騷擾法。迄今,不論是加州法、各州法、聯邦法關於反騷擾法的規定,仍不以性騷擾的構成為要件為前題。鄰近我們的日本也在2000年訂定了《纏擾行為防制法》,其態樣也不當然受限於性騷擾的定義。
我很希望政府趕緊跟進,不應該繼續漠視這個議題。如果要建構更完善社會安全網,在法律的層次上,至少在立法上、在法條上要補得足、要跟得上其他國家已經累積的經驗,提出真正能預防犯罪並有效保護被害人的跟騷法案!
如果撇開法律層面的制定,我想說的是,我們社會真正需要的是「學習平等的心」,不強迫他人成為自己生命中的一環。如同料理一樣,絲瓜的口感讓許多人不喜歡,但是絲瓜仍有許多不同的出路,它可以選擇跟鹹蛋一起搭配成為金沙絲瓜;也可以選擇蛤利,一起成為蛤利絲瓜。道路的選擇有非常多條,無論如何就是不要去強迫食材跟自己合體。
每當矚目的社會事件發生後,跟騷法案又會再次浮出檯面,我們社會能有怎麼樣的改變與推進,值得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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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聽不見孩子痛苦的人,才是真正的聽障。」
觀看《無聲》時,我不禁想起陳昭如的這段話,即便電影已拿掉了許多真實事件中的暴行與隱匿惡行,我卻仍不禁為這些孩子們的遭遇心疼落淚…
不論是電影或評論,許多的聲音都在期盼,台灣社會應該要更加重視電影帶出的議題及其原型——「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以下簡稱本起事件),我也整理了一些相關想法與資料,希望能與大家共同討論, #讓傷痛不再無聲:
1️⃣ 這些讓孩子「無聲」的老師、主任、校長最後怎麼了?有被懲處嗎?
勇敢站出訴說的傷痛,真能換來等量的公平嗎?
有時事實,遠比電影來得殘酷許多⋯⋯
2011年12月,教育部公布本起事件的懲處名單,人數高達33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也名列其中。這次懲處被認為是台灣教育界高層官員最嚴重的一次懲處;但實際上,這些懲處記過影響的,只是考績及獎金,而非工作職位,且未來還可功過相抵。
2012年7月,監察院公布調查結果,查出164件性平事件,彈劾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科長、督學、以及該校多位校長、主任、組長等共16人,創下台灣教育史上的紀錄,同時監察院並糾正教育部未盡督管之責,中部辦公室直到媒體揭露報導後,卻仍未積極查明事實,
#明知學校未依法處理卻放任不管 #致使校內性侵害與性騷擾案件持續發生。
然而,2013年8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布懲戒結果,被監察院彈劾的16人中居然有6人「不受懲戒」,其他10人則只受到「降級改敘」、「記過2次」、「記過1次」等懲戒。
此遠不只是 #輕輕放下 的決議,立刻引發社會 #反對包庇 的抗議呼聲。
更嚴重的是,除了該校數位校長被調離、退休(順利領到退休金)、轉任他校外,
其餘該校被彈劾或懲處的正職教職員 #沒有任何一位被解聘或調離該校
校方並透過「功過相抵」,#讓被懲處人員的獎金考績完全不受影響。
甚至,校方還特別霸凌在性平調查過程中擔任調查的D老師(大家可想成是電影中的王大軍老師),
#在所有失職人員都考績甲等的情況下
羅織罪名 #將依法調查的他變成全校唯一乙等的老師
這樣的處置真的公平嗎?
我不這樣認為,更覺得其中有許多問題需要釐清。所以,即便這件事離現在已超過七年,我仍會要求教育部必須公開相關資料,並針對當年各種 #不當處置 進行全面檢討,不再放任不公義繼續沉默無聲。
其他更多資料,歡迎參考 人本教育基金會 的貼文:https://bit.ly/2InyMDx
2️⃣ 為什麼學生不向家人求救呢?為什麼他們願意繼續待在這間學校?
在討論為什麼許多受害學生未向家人求救前,或許我們可以先把問題中的「家人」換為「信任的大人」。
這些孩子真的沒有向他們身旁信任的大人求救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不論是電影或真實事件,我們都清楚地看見,其實孩子都有求救,但 #他們的懇求與眼淚卻被最信任的大人強迫化為無聲。
當孩子被一個信任的大人如此對待時,他將會如何看待這個世界?他有辦法繼續相信其他大人嗎?還是會認為自己講了也沒用,反正 #事情永遠不會改變,只好獨自忍耐到畢業?
在許多校園兒童性侵害案件中,受害孩子常因「擔憂」而選擇自我忍耐、不再訴說,這些擔憂包含:
(1) 擔心自己的話不被相信或事情不會被處理。
(2) 擔心講了自己會被處罰(因為缺乏正確的性平教育,導致受害的孩子認為自己髒掉了、自己做了壞事)。
(3) 擔心家人會因此擔憂難過。
(4) 擔心講了後,對方(行為人)會受處罰,他們平常都是「好人」,不想害到他們。
(5) 擔心講出來後,對方(行為人)或其他人會生氣,不再跟自己相處。
(6) 擔心講出來後會遭到對方(行為人)的報復、恐嚇、威脅或攻擊,特別是當對方是學校裡具有權力,可直接影響自己的人時。
(7) 雖然自己覺得不舒服或怪怪的,但因缺乏正確的性平教育而不知道這是性侵害,不知道該如何求救,只能忍耐。
(8) 之前講了都未被正視,被當成玩笑、誤會、亂說或謊言,再「多嘴」只會遭到更多責罵。
這些狀況不只發生在聽人小孩身上,在聾人孩子身上同樣適用,甚至可能因其身分而更加強化,更難求救,更難離開這個他既熟悉、既喜歡卻又極痛苦的地方,就像是電影中貝貝讓人相當心痛的一句話:
#我更怕被丟在外面的世界
對於聾人學生來說,特教學校和外面可能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世界,學校內的人更為相同、更能交流,就像張誠說的:「我常覺得我多餘,認識貝貝,我覺得我是有用的人,我可以保護她」。張誠和貝貝在「外面」生活中遇到的各種阻礙、偏見與歧視,相信讓大家清楚看見這落差的存在。電影開頭王大軍老師對張誠說:「他們都是笨蛋。都很同情你。」以及後續多次「好人」、「壞人」的對比:
放心, #這裡沒有壞人
都在強調,「我們」和「他們」之間的不平等及隔閡高牆,可能遠比許多聽人自身想像的還要巨大。「我們」何嘗不知道這些「在玩」很痛苦,但這些玩的人,他們其他時候都是「好人」,都是和我平等的人,都是會好好看見我的人。
這面牆來自我們社會對身心障礙仍有太多的不瞭解及偏見,不只是社會大眾,也可能包含部分學生的家人,從張誠反問媽媽「為什麼要一直比較?」,以及張誠爸媽不斷為其爭吵,到貝貝的爺爺奶奶曾因不知道怎麼照顧聾人小孩、又怕小時候的貝貝受傷,而將其鎖在家裡。
在這樣的背景脈絡下,面對學校裡最信任師長的不願處理,想到說出實情後,不僅可能會和大家關係破裂,甚至被迫離開學校,並讓「不見得那麼理解自己,但長期為自己辛苦付出」的家人更添困擾與傷心,孩子們的掙扎及無奈,完全可以想像……
3️⃣ 這些小孩不都受過這種痛苦嗎?會什麼會繼續傷害其他人呢?
🗣:以前同學也這樣對我
🗣:學長都說這是在玩
👩🏫:他們只是在玩而已
🧑🏫:他們都是好孩子,不會傷害彼此的
這些孩子及老師的話語如此殘忍,卻隱約道出了為何有些持續被迫受害的孩子,最後逐漸成為加害人。
轉變的因素很複雜,每個孩子的都不同,光我所了解到的因素就包含:
▶️ 覺得自己以前都被這樣「玩」、也沒人制止,現在玩其他人也是自然且公平的。
▶️ 因為其他人都說這只是在「玩」、沒什麼,包含老師也是,所以覺得這樣「玩」是自然的。有些學生是直到事情發生許久後,才知道這些「玩」其實是性侵害。
▶️ 覺得自己受害很痛苦,但不知道該怎麼辦,也沒有人相信自己,無法發洩,只好模仿性地繼續重複。
▶️ 只是想更加靠近對方,看別人都這樣做,以為是可以的。
▶️ 自己也這樣做.就比較不會被欺負了。
這些因素不僅反映出性平教育未真正落實的嚴重問題,更帶出制度面上的嚴重缺失。
看到電影中寶弟怒吼: #你們為什麼這麼晚才來
我腦海裡不斷浮現過去看過本起事件報導中(https://bit.ly/34GAPcC)的這一句話:「為什麼我這麼倒楣,法院判我的刑責,以前對我性侵的大哥哥大姊姊都沒被警察抓」
對我來說,該為這些事情負責的,該好好檢討這些事情的,其實是我們這些大人們。
4️⃣ 特教學校特別容易發生這類案件嗎?
在討論這個問題前,我希望非常鄭重地請大家幫忙一件事:
在討論《無聲》或本起事件時,請避免 #標籤化 特教學校、特教老師及特教學生。
因為標籤化無法解決任何結構性問題,與其將某些場域標籤化為容易發生這類案件的地方,或許我們更應該做的是,去檢視為何這些場域會發生這類性侵害案件?
不論是本起事件,又後來爆出類似案件的社福安置機構,我們都可看見這類集體性侵害案件常發生的三大關鍵:
(1) 弱勢孩子:這弱勢包含:年齡、身心障礙、脆弱處境,以及被貼上各種汙名標籤的狀況,例如:單親家庭、隔代教養、觸法兒少、家暴家庭等。因為這些孩子的「弱勢」,因為社會對這些孩子的 #異樣眼光及偏見,造成他們的求救困難,甚至勇敢求救、說出後還被「大人」質疑及處罰,這問題在《無聲》中一再被強調。
#弱勢不是錯誤,#造成弱勢的常是社會上的不夠平等及友善
但這些孩子卻常因此受害,愈弱勢不僅愈難求助,也愈容易因此被挑上。
(2) 封閉且缺乏外部監督的環境:這關鍵導致事件發生後,只要場域管理者沒有「主動」通報或處理,案件就會被「隱匿」、甚至「吃案」,即便有人願意站出、就如《無聲》中的王大軍老師,但等待他的很可能不是支持,反而是被噤聲、被阻礙、甚至被霸凌,因為這類場域管理者可能認為: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比跟本性解決問題要來得快且簡單得多。
在傷害被如此忽視、甚至默許的情況下,被害人愈來愈痛苦,甚至被迫轉為行為人.時間愈長,傷害愈廣,就像是我們每一起我們所看到 #過很久才被爆出 的案件一樣。
(3) 社會給予的資源及關注不足:雖然這些孩子都是弱勢,但其實社會給予的資源及 #真正關注 遠遠不夠,這點不論在本起事件的特教學校或安置機構的回應中,都可持續看到。這也是為什麼在上一點中我會提到,對有些場域管理者來說,跟本性解決問題說不定更難。就像是《無聲》中校長所說的:
「該做的我都做了,若學校關了,剩下的孩子該怎麼辦?」
這句話看起來有些推卸責任,但實際卻也道出台灣特教資源長期不足的問題,而安置機構「超收」更早已不是新聞,在嚴重超時工作(如本起事件中的宿舍生服員)、社會歧視偏見、專業培訓不足(特教老師不見得都熟悉每種障別的教育方法以及相關性平教育的落實)等狀況下,面對「可能會讓整個學校/機構關門」的聲音出現時,裡面的人到底會選擇保住自己的工作,還是為了孩子持續和體制對抗呢?
5️⃣ 為什麼這些老師都不願處理?他們是十惡不赦的壞人嗎?
每當有集體性侵害案件爆出時,我們總會聽到民眾驚訝地說:「我認識他們,他們是好人啊」、「他們看起來不是那麼冷血殘酷的人呀」,這些我相信都是事實,而這反映的正是漢娜。鄂蘭提出的「平庸的邪惡」。
「我們也要賺錢養家,沒有太多選擇……大家為什麼要苛責老師?」類似的話語在本起案件的訴訟及爭論過程中不斷出現。面對被性侵害女學生的求救,導師回覆:
「如果老師幫你,誰幫老師啊?」
另一位生輔員也提到:「那時候只有我一個人跟車,學生很多我很難管。……我曾經制止,但他們不聽,我告訴OOO,但他說是小事,叫我不要寫在紀錄簿上」
這些話語不僅反映了教職員內心的為難,同時更顯示了「漠視」、「服從」、「維持和諧」已成為這所學校當時的普遍氛圍。也難怪這麼多的傷害不斷被曲解成「在玩」,甚至有老師說出:「你們不懂這些小孩子,他們就是『那樣』啊!」的話語。
6️⃣ 打手語是不是真的很重要?跟案件隱匿有關嗎?
「校長,你會打手語嗎?」
王大軍質問校長這一幕讓許多人印象深刻,但現實中,被質疑的對象居然反了過來,實在令人覺得相當諷刺。
面對人本基金會持續開記者會砲轟學校及教育部處理有問題,校長居然指派一位會手語的教師 #公出 去記者會以人本基金會人員不會手語,質疑調查有問題的,相關事情始末,人本基金會已寫得很清楚 https://bit.ly/3naSQIe
在此我只想補充說明,啟聰學校的教師如果不會手語,確實會對教學造成影響,且老師用的是自然手語還是文法手語也影響很大。台灣至今相關師資及溝通資源仍舊相當不足,光特教學校就已不全,更別提實行融合教學的學校。對此我會盡力督促,務必讓教育部針對不足之處盡快改善。
7️⃣ 小光:「我不要喜歡他,我要恨他。」
小光最後的自白,留給我以及現場的大家,更為沉重的無奈。
如果我們連最基本的性平教育都未曾推動,如果性侵害案件都只能持續無聲,如果我們的社會仍在要求「完美被害人」,那我們怎麼能協助孩子正視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我們要怎麼讓孩子逐步釐清自己的情緒、情感、感受及慾望?
「我覺得很丟臉。」
「我恨老師,可是畢業典禮那天,我看到老師...卻有點開心。」
「我不要喜歡他,我要恨他。」
「我想知道,我是不是變態?」
「老師,像我這種人,值得活在這世上嗎?」
當校園性平機制能真正落實,當學校能好好教導學生破除社會對於性、同志及被害者的污名,當學生真的能完整學習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多元性別的教育時,我想,小光就不會痛苦到必須靠自殘及傷害他人來自我求救,且將會有很多人告訴他:你不是變態,你值得活在這世上。
8️⃣ 性平教育真的有用嗎?
《無聲》中有一段在討論為什麼硬體改善了、性平教育教了,性侵害案件仍然持續發生?有些朋友看了可能會疑問:這是不是指性平教育教了也沒用?
答案恰好相反,這正點出台灣性平教育常只停留在表面 #真正落實仍然不足。
這個落實,首先教學內容要正確、充足且符合學生的需求,就像只談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防治,不去談根本的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多元性別的教育,是不會有完整成效的,但無奈的是,許多學校至今仍未完整落實性平教育,包含特教學校也是。
此外,教育部雖然持續有在推特殊教育中的性平教育,但我們卻收到障礙者的持續反映,因為不僅內容有些過時錯誤,且仍舊不足,像教育部出的「性別平等教育手語畫冊」中的「手語圖示詞彙」沒有「陰莖」、「睪丸」、「插入」、「陰部」、「下體」、「陰道」等詞彙。此外現有教材更嚴重 #缺乏障礙者的觀點,例如以明眼人的預設去看全盲的生活,居然是提供沒有觸摸教材或相關說明的投影片來進行教學。
最後,性平教育的落實不是只有一個老師教就好,更需要整個學習環境的一起落實配合,像是黃俐雅去本起事件的學校進行性平教育演講時,雖然學生反應相當熱烈.但共同參與的老師不少都低著頭打電腦、玩手機,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甚至講座結束後,有學生去和老師反映自己被性騷擾,老師居然叫學生不要再講,都已經有在處理,如此將學生「打發」離開。
以上這些問題正是為何這所學校「即使進行了幾場性平教育」,整體狀況仍無法快速改善的根本原因。
當時不是都已經有《性別平等教育法》了嗎?為什麼還有學校會這樣吃案?
本起事件其實並非特例,雖然《性別平等教育法》2004年就已公告施行,但說實話,直到現在仍未落實,到現在仍有學校幾乎未推動性平教育,甚至持續進行違反性平的教學內容或「隱匿吃案」。這些問題雖然已逐漸減少,但真的太慢太慢,我會堅持要教育部加緊補全。
回到這所學校,其問題根源不是只在學校本身,更在於教育部的未盡責任,這也是為何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彈劾許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官員的原因。舉例來說依法該成立的「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這所學校直到人本基金會不斷追蹤、為學生發聲,且都請立委出面後,這所學校才終於在2010年正式成立,遠比法定的晚了6年。且即便成立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這些案件也開始被調查處理,但調查告一段落後,人本基金會卻赫然發現,涉案70多名學生,居然只有2名接受輔導,這些問題,教育部不僅未曾監督,甚至還放任不管。
《特殊教育法》第47條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卻以「還沒有訂出合宜的評鑑指標」為由,不願對這所學校進行校務評鑑,且自2003年後 #連續九年不曾進行評鑑,等同放任該校繼續發生問題。
更誇張的是,這所學校在2012年1月到2013年8月,其實仍繼續發生30多件校內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包括數件校外性侵害事件。但對此,教育部居然堅持,通報到教育部的32件性平事件中,沒有一件是性侵害,顯見該校的性平狀況已比過去改善甚多。如此 #欠缺教育理念 的發言,實在令人為之氣憤!
對於以上教育部失職的部分,我會繼續監督改善,同時,我也會要求教育部確實掌握全台學校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狀況,防止類似問題再發生在任何學校中。
9️⃣ 聽人距離聾人的距離有多遠?
《無聲》其實已算是相當靠近聾人文化的電影,但其實我仍收到聾人朋友反映一些「因為劇情考量而與現實有所落差」的情節,像是:
▶️啟聰學校其實幾乎沒辦過舞會,因為聽障朋友的狀況其實差距很大,對於部分聽障朋友來說,除非是能透過地板震動清楚感受到音樂節拍(像是林靖嵐),否則是有難度的。
▶️ 助聽器是聽障朋友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價格也很高,所以多數聽障朋友都會保護助聽器不要淋到大雨,以防止受損或壞掉。
我收到這些意見時其實也有些訝異,這也正反映出我們社會聾人文化仍不夠了解,且不只是聾人文化,其他各種多元文化與樣態也是,我們的社會需要更多的認識、包容及同理,想想張誠和貝貝的看電影經驗,我們可以更加友善。
🔟 這起案件我記得有申請國賠,現在狀況是?
其實,本起事件共有兩次國賠求償,求償案件內容詳細可看人本基金會的文章:https://bit.ly/3nfBSsq
我想強調的是,在第一次國賠,時任教育部長的蔣偉寧居然同意校方 #不代位求償(https://bit.ly/2GL5zSk),造成所有違法教職員皆未做出任何賠償、以致全民買單後,第二次國賠的結果,教育部至今仍未公開對全民交代。對此,我會堅持立場,要求教育部必須盡速公開相關資料。
此外,我並會要求教育部針對第二次國賠協議過程中各種官員及校長的離譜作為,進行全面的檢討與懲處,包含:將這些案件說成是「學生要處理,學校校譽也要迴護」,私下去找家長「溝通」、要求撤回國賠請求,語帶威脅地警告生輔員不得說實情等,這些體制內的問題我們仍舊要面對,需修法之處我這也會研擬提出。
感謝 吳思瑤 委員的包場,讓我和許多教育及文化界的朋友一起觀看這部無聲 The Silent Forest。這部電影很沈重、很複雜,甚至最後柯貞年導演也未曾給予一個簡單正向的答案。但我想,這正是我們需要去看的原因,因為其中許多結構性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事件所留下的傷痛,不該隨著時間逐漸遺忘與無聲,我們需要的是更多正視與實際改變。
我將持續在立法院內監督特殊教育、性平教育以及校園性平機制的落實,#不再讓特教成為性平的缺口,#不再讓孩子的傷痛繼續沈默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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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條例又來⁉️
【高雄市議員們,切勿違法!】
👉🏻 高雄市議會昨天(5/6)將兩個 #違法 且 #違背性別平等教育精神 的提案,提交大會公決。
👀全民緊盯高雄市議會,we are watching you!
🏳️🌈高雄的孩子 #不能淪為次等國民
🏳️🌈 高雄的孩子 #也要完整的性平教育
[蘋果即時論壇]
議員們,別給高雄違法的性平教育提案
建立時間:2019/05/05 14:12
王儷靜/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監事、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今年4月,高雄市議會第3屆第1次會議出現2個性別平等教育的提案,一是由黃秋瑛等7位議員提出:「訂定本市性別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條例」;二是由曾麗燕議員提出:「高雄市政府暨各級學校嚴格把關,防止不當教材入侵校園」。這兩個提案不僅凸顯議員不熟悉性別平等教育的精神和相關法規,也顯示他們對於教育現場缺乏瞭解。
首先,高雄市需要訂定「性別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條例」嗎?對於性別平等教育,高雄市有另行管理的特殊需要嗎?提案議員真正的目的是什麼?
這個管理自治條例要求:「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人數增加至23位,並設置家長代表,佔委員總數4分之1以上。」然而,若想增加市府層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家長席次,應先討論目前家長代表比例的合理性,而不是透過管理自治條例塞進條文,排除其他人的參與。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8條規定各縣市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中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應佔委員總數3分之1以上。」目前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共23人,府內委員7名,16名府外委員包含4位法學專家、2位性別平等教育專家、1位醫師、7位實務工作者,以及2位民間團體代表(皆為家長團體)。
若如管理自治條例的要求,家長委員應佔總數4分之1以上(6人),那應刪減那類委員代表呢?《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適用對象為學校之教職員工生,家長並非直接適用者,需要如此高比例的原因為何?借鏡台北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經驗,他們納入4名家長代表後,有任何實質的促進效果嗎?
這個管理自治條例也要求:「高雄市的國中和國小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並擅自修改教育部已發布「性別平等教育施行細則」第13條的內容,刪除「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
地方自治法不能抵觸中央的法規命令,這是公民課的基本素養,提案議員有權力刪減「性別平等教育施行細則」的內容嗎?再者,如果議員略知教育現場,就應知道預防霸凌、增進品格教育的方式,就是教導學生多元乃社會的一環,發展認識與尊重差異的能力。
高雄市的中小學學生不是次等國民,他們對於尊重和多元的學習,怎能落後於全國各地的學生?前陣子台中市發生中學生受霸凌而跳樓的事件,如果這件事發生在高雄,誰要擔起行政責任?是提案議員嗎?
至於「防止不當教材入侵校園」,提案議員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十多年來,許多不當的教材充斥校園,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靈健康……學校亦應提供家長更多參與權」。關於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靈健康,提案議員不可信口開河,若有統計數據和事實例證,就應對外說明,否則對於教師的教學專業都是打擊。
若要防止「不當教材」「入侵校園」,還得請議員多做功課,先定義「不當教材」和「入侵校園」,設定檢視標準。否則高雄市恐回到美麗島事件發生的年代,教師的言論和教學專業不但未受保障,還得擔心動輒得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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