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搭建進入職場的鷹架」
兒子的公司主要是幫人把產品,像是人力啦,原物料啦,牙籤啦,螺絲啊賣出去,這當中就會有很多的服務項目,像是架網站啊,當小編啊,找網紅啊,拍攝啦,錄音錄影啦,每一項工作都要溝通。
今天我和我兒子像小時候「圓桌武士」那樣的在餐桌工作,他給我看一則他問業主要不要接單,業主卻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說這個單看起來不太穩的訊息。
兒子問我:「媽媽,你覺得他的意思是要接單還是不要接?」
我看了好幾次也不是很懂業主的意思,我們討論了一下,認為要不要接單還是業主說了算,我們這樣猜也不是辦法。
可是又不能讓業主覺得我們沒腦袋,不會自己判斷。
兒子說:「那我先同理他說,聽起來老闆有安全的考慮,不接可以是一個選擇,畢竟對方如何如何,而請對方來談談也可以是一個選擇,反正如何如何。」
我點點頭,覺得這個回覆很得體。
剛好有朋友來訊息談到孩子在大學碰到老師作業規定模擬兩可,不清不楚的,讓孩子很為難,而問了老師,老師又生氣,認為孩子沒帶腦袋在問問題,她很爲孩子感到委屈。
我跟朋友說:「以前我都會為學生抱不平,覺得老師應該要把話講清楚,別讓學生霧裡看花,然後責怪學生說『你沒搞懂我的意思』。
但就這麼巧,才剛剛發生,我看到兒子在工作上就是會碰到指示不明確的業主。只要詢問的方式不夠敏感,業主會覺得你沒有sense,或是踩到他什麼,生意就跑掉了,偏偏這又是一個丟不得的大客戶。
看來溝通的功力可不能從出社會才練,在學校這個實驗場,抓緊機會就要開始練了。」
朋友說:「向老師問清楚是孩子的權利,但很怕老師被問得不爽,挾怨報復。」
我說:「的確做生意和學校的師生關係不一樣,生意可以不做,師生關係是不對等的,碰到了必修,同一個老師開課,當第二次、第三次都是同一個老師,不是隨便可以一走了之的。
然而你說,出了社會就不會有這樣權力不對等的事嗎?還是會啊,有時候是為了讓自己能準時接送小孩,還是得敏感些,以避免不必要的紛爭,留住自己想要的工作。
因此讓孩子有機會練說話的敏感度和學習保護自己與爭取權益是同等重要的。」
看到孩子在學校受委屈,我們都超想衝學校幫他們解決問題。
這的確可以快速解決問題,但卻喪失了孩子練習在逆境中溝通的能力。
為了搭起孩子進入職場的鷹架,咱們得陪伴孩子釐清狀況,討論各種回應策略的利弊得失,在狀況模糊時給予支持,藉此練習與困難同在。
先要忍心看孩子遭受困難,盡量讓他們去試,直到真的超越孩子的能力,在孩子的同意或要求下,家長才有立場出手為孩子倡議。
值得注意的是,碰到霸凌又是另一回事了。孩子在學校碰到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故意」為貶抑、排擠 、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孩子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譬如怕到不敢上學)時,那就是學校霸凌。
這時候就是家長要介入的時候了。要讓孩子知道成人介入對於終結霸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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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葉珍的《我們,相伴不相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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挾怨報復意思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看到強尼戴普被華納勸退繼續扮演哈利波特前傳的大反派葛林戴華德。我明確的認知到,激進的女權主義者們,已經成為當代社會的毒瘤。
如果身為激進女權主義者的你,覺得這篇文章侵犯了你,齋主先行向你道歉,並建議你忽略此文章,因為光是讀完這篇文章,就可能對你造成不適或情緒偏差。不然後續要承擔情緒的人依舊是我,我們還不如省下這些情緒上的拉扯。
先說強尼戴普吧。幾年前強尼戴普與前妻安伯赫德鬧出家暴糾紛,如果你不知道安伯赫德是誰,你肯定看過水行俠中紅髮女主角,她就是安伯赫德。她一狀將強尼戴普告上法院,聲稱自己被對方家暴,並舉出多項被毆打的照片。這期間女權主義者紛紛站出來力挺安伯赫德,每天除了罵強尼戴普之外,更要求各大片商封殺強尼戴普這個家暴男。幾年後,強尼戴普忍不下去,提出了幾項證據,證明他才是那個真正被妻子家暴的受害者,他的手指甚至被前妻用酒瓶給打斷。強尼戴普甚至請出了多年的管家及家管作證,他才是那個受害者,家管甚至還爆出安伯赫德會因為情緒失控,而在臥房的床上大便的醜聞。
但結果呢? 不好意思,女權主義者紛紛裝作不知道、沒看到、不關我的事。持續轉發著強尼戴普的醜聞,並從不停歇於要求各大片商封殺強尼戴普。最終的結果,只敢抱著「政治正確」大腿的迪士尼,當然不敢得罪這群激進份子,宣布傑克史派羅船長不拍了。而強尼戴普與華納簽下的「怪獸與牠們的產地」五部曲,都已經拍到第三部,但華納扛不住壓力,寧可將片酬照給強尼戴普,也不願意後續再有任何負面新聞,或者來自激進女權的網路壓力。但同樣與華納合作DC宇宙的安伯赫德,反倒沒有失去任何工作或網路輿論壓力,照樣好好過她的生活。
是。我認為女權主義者們,你們主張正義很好,但當你們的正義早已有了偏差,我卻從未看過女權主義者們回過頭來,坦承當初站錯了邊,並靠著同樣的輿論轉發,恢復當事者的清譽和名聲。
激進的女權主義者在當代社會造成的可笑事情還不夠多嗎? 奧賽美術館的人員,不過是稍微規勸一名著低胸服飾的女子,女權主義者還能憤怒到集體到美術館裸體示威,啊怎麼就沒看過你們去教堂或是去清真寺裸奔過? 美術館有美術館希望的服儀道德,也沒有罰錢,不過是規勸幾句就能引發這種風波。
女權主義者們還管道各類文化創作上。你們連遊戲、電影或動畫女主角的身材服裝都要管,說不能穿著太暴露,不然就是物化女性。請問你們是這些文化產品的客群嗎? 宅男們宅在家裡玩個遊戲,意淫一下Lara也要被你們管?
就不提更誇張的了。每次網路上有個女性出來爆料自己被某男性性侵,激進女權們都是先瘋狂轉載,先瘋狂痛罵該男性,肉搜,搞到對方名聲全毀。等到最後證明是根本是女性挾怨報復亂爆料,我也沒看過哪個激進女權們出來道歉。
拜託,我期待強尼戴普和裘德洛的甲甲劇情很久了。
這社會能不能多一點理性、平和和冷靜?
少一點少數份子整天綁架多數。
挾怨報復意思 在 朱智德 立委參選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公開回應店長2】:台大學霸遭性侵!店長出面回應了「秀證據」:完事還擊掌道別 (1) 我:店長的回應邏輯不通!
我對於這篇店長回應新聞的回應:我遭店長性侵後並沒有與他擊掌道別但確實有揮手道別,而店長就截取這一段監視器畫面在不起訴處分書上辯稱我「走的時候還跟伊熱情打招呼」,但我只是還在震驚下禮貌性地揮手示意要離開、而並沒有表達熱情的意思,沒想到店長截取這個畫面看圖說故事辯稱我是熱情地跟他道別。而那天也絕不是一夜情我並不想跟他發生性關係。
至於他認為我應該是不滿被炒魷魚才會挾怨報復告他性侵,但其實我在被他性侵後就找我其中一個女伴並告知她我被店長性侵的事,並非如店長所認為的是被炒魷魚後才想告他性侵。另外早在被炒魷魚前我早已讓當時互動比較密切的朋友知道其實我想換家店做、況且我也還有很多事在做,所以我對被店長從這家店炒魷魚並沒有店長他所認為的不滿
「至於為何在兩人發生關係後,要求朱智德離職?店長則稱,朱與同事相處不融洽,且客人對他也頗有微詞,才會在事後,傳訊息通知他「不用再來」。」(1)
這段我的回應是:這邏輯不通,假如他已聽聞多次我與客人、同事處不來的話,那為何不是之前就開除我,而是選在上了我之後才把我開除呢?顯然是他性侵得逞後(吃到了就丟)不想再讓我待在店裡所想出的理由 (2)
至於最後不起訴的部份如同我粉專上一篇貼文所說的一樣,檢察官不起訴店長是因為「告訴人之指訴缺乏其他積極證據可佐,要難逕入被告於罪。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認定被告有何告訴人指訴之犯行,應認其罪嫌尚有不足。」(引用自不起訴處分書)
不起訴的理由是缺乏其他積極證據,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參照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判例:認定犯罪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
所以只能說我目前缺乏其他積極證據證明店長性侵的事實,而不能推論說他就是清白的。
「近五年來,台灣每年的性侵通報量平均落在一萬五千件,但後續進入司法、被起訴案件,一年卻不到二千件,僅剩通報量的七分之一。」 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到 (3),性侵案件要走到起訴其實是有很多道門檻阻礙的,要真的走進司法程序並不容易,而這可能也是台灣司法在面對性侵案件要實現社會正義上尚存有的困難所在。(2)
補充:我有回應鏡週刊的記者會聲請再議,但另外我現在也另有其他想法,這部份暫不於粉專公開
(1): 《台大學霸遭性侵!店長出面回應了「秀證據」:完事還擊掌道別》https://reurl.cc/KjleXq
(2): 《【公開回應店長】:專訪|台大學霸控性侵 酒店店長出面回應》https://reurl.cc/0Odv6K
(3): 《通報數與起訴量七比一,性侵案件為何走不進司法裡?》 https://reurl.cc/Ldl4Y9
挾怨報復意思 在 The question is regarding 成语-挟怨报复 的推薦與評價
“挾怨報復”:心懷怨恨而報仇(bear resentment against somebody and retaliate)。 這的確是很常用的詞語,但大部分詞典只有相同意思的“挾嫌報復”。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