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9/9)是國民體育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當天舉行「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2.0」記者會,指出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未落實之處,呼籲體育署落實執法、保障選手權益、盤點現行問題並提出新國體法2.0的修法來解決。
先前舉行的東京奧運,台灣選手的奪牌數創新高。選手們的好表現也引起國人的高度關注。然而,奪牌數創新高,真的就代表我國的體育改革完成了嗎?
經過時代力量的盤點,我們認為臺灣的體育環境還有許多問題需要改善:
🔷選手待遇待改進,無契約保障
國訓中心目前提供全職的國手待遇每個月30000元,至於非全職的選手,補助更只有15500元。而這些微薄的補助,在賽事結束後也可能馬上中止,讓這些為國家榮耀而戰的選手們馬上陷入經濟困境。
除了津貼政策,選手和協會也鮮少簽訂雙向的書面契約,無論是培訓或出賽期間,幾乎都只有切結書以規定選手的義務責任,因此一旦雙方在遴選或培訓中出現爭議,選手往往無法受到明確保障。
因此,時代力量認為體育署應重新檢討國手的津貼政策,並且擬定相關契約範本,以提供完善的爭端解決機制,給予選手更多保障。
🔷單項協會亂象多,體育署擺爛不管,還持續發補助
去年2月,棒球、網球、羽球、游泳等四個單項協會高層涉嫌以灌人頭會員、操控協會選舉的案件,法院均已做出判決。此外,冰球、網球、羽球等協會秘書長也因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遭到判刑。然而,《國民體育法》第39條卻無法禁止舞弊的高層持續擔任協會要職。
此外,《國體法》第35條規範協會財務資訊應公開,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教育部體育署一年發出 35 億給全國 71 個體育協會,卻僅有17 個協會在期限內完成核備財務報表。其中,網球協會交給體育署的財務報表,更被發現缺少附註的項目的檢視訪評報告。
無論是涉及舞弊亂象,還是未依法公開財務的協會,體育署非但沒有對此採取任何動作,還持續給予這些協會補助,放任協會亂象,實在令人憤怒。
🔷《國體法》再修法,促進協會人事新陳代謝、落實利益迴避
針對單項協會的會務亂象,特別是單項協會因人事制度的不週全,使協會淪為被單一勢力把持,時代力量先前提出《國民體育法》第36條修法,規定各協會理事長及秘書長等要職的任期,讓人事得以新陳代謝。
另一方面,先前《國體法》修法後,雖增加對特定體育團體理事長、理監事及秘書長等的利益迴避條款,但過於空泛的後果,讓弊案依舊叢生。例如2019年,壘球協會透過辦理女壘國家隊赴美移訓,與運佳旅行社勾結浮報價金的弊案遭檢調偵辦。經過檢調追查,發現運佳旅行社當時的負責人,正是長期擔任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的兒子。
因此,時代力量提出《國體法》第39條修法,主張主管機關除了明訂利益迴避的範圍和違反時的處置準則之外,更應該要修法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禁止買買、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與對象,以杜絕利益輸送。
時代力量希望在東京奧運的熱潮過後,透過提出「新國體法2.0」,延續2017年國體法的未竟之業,持續推動體育改革,提升國內體育環境,讓運動成為國人的生活習慣,更能發展成台灣社會文化的一部分。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壹、風雨操場 教育部在107-108年度擴大推動學校設置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並且以鳳翔國中當示範案例向全國推廣。鳳翔國中確實是目前看到品質良好的光電風雨球場,但其他案例並不是都這麼美好,有些甚至是災難。 【一、賺了一座球場,但也失去很多】 學校與太陽能廠商傳統的合作模式,是讓廠商在學校屋頂建置太陽...
教育部規定游泳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時代力量今天上午召開「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2.0」記者會,在國民體育日這天,要求教育部落實國民體育法,並進一步修法保障選手權益。
國民體育法修法後,落實的情況到底如何?
首先,#排黑條款根本沒有起作用。
2020年2月12日,棒球、網球、羽球、游泳四大協會虛灌人頭、操控協會選舉的惡劣行徑,終於受到司法判決的制裁。
冰球協會、網球協會、羽球協會的秘書長,都因為詐欺、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遭到判刑。這些罪犯的所作所為,都是嚴重損害協會運作,#不該再擔任協會要職的犯罪。
但是,國民體育法第39條,卻制定的極為寬鬆,只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不得擔任協會的理事長及秘書長。
而四大體育協會高層互灌人頭、違反個資法皆判 #緩刑,根據國民體育法第39條,仍得繼續任職協會要幹。
這樣的排黑條款,#根本無法杜絕協會的選務弊案。我們來看看什麼叫做真的排黑條款。
公司法第30條規定,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者,不管是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都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
也就是說,四大協會的選務弊案,如果在民間企業,這些高層早就被撤職了,國體法第39條,卻放任他們繼續走跳。
此外,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風風火火,但是修法後,體育署卻連守法都做不到。
我在2020年3月11日針對國體法第35條所規定的財務資訊公開,一一檢視各協會的落實情形,其中網球協會交給體育署的財務報表,竟然沒有「#附註」,而體育署的訪評報告,竟也沒有要求改正。
根據預算中心的報告,教育部體育署一年發35億給71個體育協會,#只有17個在期限內核備財務報表。也就是說,國體法第35條財務資訊公開根本沒有落實。
同時,修法至今四年,體育署卻還是違法授權中華民國體育總會,繼續辦理單項協會的教練裁判培訓業務。
國體法第三十一條的修法理由寫得很清楚:
「鑑於中華民國體育總會近年並無顯著功能,為免體育團體之管理出現疊床架屋問題,並使教練與裁判業務得直接由中央主管機關進行監理。」
通過的附帶決議也再三強調:
「針對特定體育團體之教練與裁判授證部分,體育署不得延續過去的作法,也不得透過訂定子法,#將相關業務交由不受監督之第三方單位執行,規避監督責任。」
在我函請監察院進行調查後,體育署告訴監察院,因為人力不足,所以依照政府採購法,將相關事務性工作委外辦理,#這分明是不想守法。
#難道國體法不適用體育署所在的朱崙街嗎?
2017年體育改革至今已經四年,體育署卻始終無法落實體育團體的排黑條款及財務透明化,甚至透過政府採購法,繼續將教練裁判培訓業務,交由專門辦理「#孝親洗腳」活動的中華體總。
民眾對於體育改革充滿期待,好不容易修了法,體育署不是做不到、就是不想做,還以為體育改革就是拿獎牌、辦遊行來「錦上添花」。
針對健全的制度和合理的資源分配,體育署卻沒有任何實質的進展,如何達到改革的目的?
時代力量不會忘記改革,體育改革也不能就此止步,國民體育法2.0修法,我們會繼續努力推動。
延伸閱讀:
2021/3/25不知道不明瞭不想要守法的體育署:https://reurl.cc/95zaYv
2020/3/11大家還記得體育改革嗎?體育署已經忘記了,那你呢:https://reurl.cc/yeyGNl
教育部規定游泳 在 市議員李順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9/06]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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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9/06] 高雄市政府 民政局感謝所有辛苦的防疫人員,特別是里長們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111834509225545&id=539991049743230
●一場新冠肺炎疫情 打亂了生活的日常
●感謝所有辛苦的防疫人員
●特別是第一線為民服務的里長們
●特以此影片獻給高雄市891位里長
●您們辛苦了 有「里」真好
●完整版影片請點連結 https://youtu.be/xlGiauB-5jM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新冠肺炎 #里長防疫 #里政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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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9/06] 衛生福利部 #指揮中心快訊 #COVID19 #9月7日至9月20日 #維持第二級警戒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317312323407
●記者會影片-臉書:https://reurl.cc/vg3L7N
●記者會影片-Youtube:https://youtu.be/vvYv3E6_jFk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kbnoHUtcWc
●記者會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PabB_X1Vmic
●指揮中心自9月7日至9月2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雖趨緩但仍有零星不明感染源之本土病例,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今(2021)年9月7日至9月2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將維持或調整相關管制規定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下述交通運輸及旅行業相關管制作為調整,依交通部公告日期開始實施):
1.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集會活動人數上限:放寬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若超額則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報防疫計畫。
5.餐飲管理: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6.婚宴、公祭:
(1)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80人、室外3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7.游泳池及運動場館:有條件開放淋浴設施、冷熱水池、SPA區、兒童戲水池等附屬設施。
8.臺鐵:對號列車開放全車座位發售,不售站票。
9.高鐵:開放全車座位數發售,維持全車對號座。
10.國家風景區及觀光遊樂業:容留量上限提升至8成。
11.遊覽車乘車人數以核定座位數8成為上限,必須全程佩戴口罩,禁止車內飲食。
○二.仍須關閉之場所:
1.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內疫情穩定控制中,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未來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循序漸進,適度放寬管制措施;面對病毒變異株的威脅,將持續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今日新聞稿:http://at.cdc.tw/1vY948
●疾管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http://at.cdc.tw/xP90P0
●有傳染病問題?就讓疾管家來幫忙:https://goo.gl/BUFT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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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9/06] 衛生福利部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八期自9月10日10時起開放預約,並自9月15日起開打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74471076052634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9.6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vvYv3E6_jFk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kbnoHUtcWc
●《客家電視台》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PabB_X1Vmic
●衛生福利部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表示,「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https://1922.gov.tw/)第八期預約將提供AZ疫苗,說明如下:
一、開放對象:
1.9月10日(含)前符合AZ第二劑接種間隔滿10週以上民眾,預約接種第二劑。
2.7月19日(含)前已意願登記選擇AZ之滿18歲至22歲民眾,預約接種第一劑。
二、預約期程:自9月10日10時至9月12日12時截止。
三、施打時程:9月15日至9月23日。
●指揮中心說明,本次開放符合AZ第二劑接種間隔滿10週以上民眾,包含65歲以上長者、洗腎患者及機構對象等,為利該等對象接種,避免數位落差影響,將同時請地方政府衛生局安排未於預約平臺預約者進行接種,並將需求總量批次上傳預約平臺,且開放該等對象可由地方政府衛生局持續安排接種至9月26日。後續將視疫苗供應期程調整接種場次,籲請民眾屆時準時前往接種。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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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9/06] 衛生福利部 衛福部及教育部共同規劃為滿12歲至高中/五專前3年的青少年,施打BNT疫苗;相關資訊請見圖卡及網站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74451196054622
#衛福編編分享時間【學生BNT疫苗接種】
●衛福部及教育部共同規劃為滿12歲至未滿18歲的青少年,施打BNT疫苗;相關資訊請見圖片及網站內容。
#自由意願選擇 #同學互相尊重 #充分瞭解資訊
●學生施打BNT新聞稿連結:https://urli.ai/zPzKKAqP
●疫苗校園接種作業請見:https://urli.ai/BrTw4x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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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規定游泳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壹、風雨操場
教育部在107-108年度擴大推動學校設置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並且以鳳翔國中當示範案例向全國推廣。鳳翔國中確實是目前看到品質良好的光電風雨球場,但其他案例並不是都這麼美好,有些甚至是災難。
【一、賺了一座球場,但也失去很多】
學校與太陽能廠商傳統的合作模式,是讓廠商在學校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板,以廠商賣出電後的8~10%金額回饋學校作為租金。在傳統收租模式中,鳳翔預估以每年租金回饋10%、租期9年11個月計算,期滿學校預估能收到租約金共590萬。但該校風雨球場的造價就1200萬元,遠大於傳統收租能得到的租約金,因此鳳翔國中決定讓廠商幫學校面費建置球場,球場上放置太陽能板,所賣出的電價只需回饋學校1%,其餘當作建置球場的費用,以達到廠商、學校的雙贏。
學校出借場地方案,不用出錢,還可收每年1%發電回饋(約1-3萬/年)。但也產生諸多問題:
1.光電業者往往不顧校園美學和樹木綠地,導致綠地樹木毀滅。
2.讓球場不合規定,兒童運動不符合球場規範與安全,原本的比賽球場都被降級為練習場。
3. 中間的回饋金遠低於行情,也導致財務回饋不合理的問題。
【二、種電怕樹遮陰,所以就要樹斷頭?】
一般的風雨球場可以與樹為臨,但光電怕大樹遮住,所以以興仁國中的案例,就把樹斷頭。同時為了追求發電面積極大化,遮棚更超出了球場範圍,殺死綠地,周邊的樹只要超過6米高,就一律要斷頭處理。像正興球場就害死了十幾棵樹,正在建置的小港中山國中也發生為挪出建置空間,而對老樹下手進行斷頭修剪的動作。
【三、強壓在棚下,樹能長得好?】
另一種作法是不砍樹,把樹壓在太陽能板的屋頂下。這樣一來,太陽能接收到陽光,但底下的樹卻照不到了,這樣樹還能長得好嗎?難道不會容易死掉嗎?
【四、網球場高度不夠,不能比賽】
風雨球場不是只有藍球場,也有網球場。光電廠商的目的在取得太陽能發電,他們在乎的是鋪的面積越多越好,高度並不是重點,反而越低越省成本。但球場卻有一定要求,比如網球比賽標準要12米高,但光電網球場高度只有6米,只能練習。
【五、七座興建中球場,如何護樹?】
高雄市目前有七所學校正在建置光電球場,在鳳翔國中被當成全國範例的同時,局長要如何來改善砍樹、高度過低等負面問題?
貳、校園雙機
謝局長一上任就說會全力推動包括雙語教育、全市雙機(冷氣機、空氣清新機)的裝設。行政院長蘇貞昌七月拍板「全國中小學全速推動裝設冷氣,而且要在2年內完成」。
高雄市需裝設冷氣機357所國中小,目前已完成比例為1成5。行政院的錢將在110年、111年執行,電力改善費用預估為5億元、冷氣機安裝費用為6億元、再加上冷氣1年電費,共補助11.5億元。
【跳電問題怎解決?】
但冷氣不是有錢裝就好,學校電力系統也要改良,如果老舊電力系統不堪負荷,就發生跳電問題。很多學校裝冷氣很久了,就算夏天熱得要命,學生只能望冷氣興嘆,家長都開玩笑說:「高雄市學校的冷氣是裝來看的,而不是裝來吹的!」高雄市勝利國小裝了冷氣不能吹,使校內的老師和學生都有點「火大」。
跳電問題到底是學校設備老舊?還是台電有問題?局長知道問題所在嗎?要如何解決?
【電費、維修費以後中央年年補助?】
中央政府的冷氣政策絕不能僅補助各校設置冷氣,卻對後續電費、維修費用不聞不問,不然學校將因無力編列冷氣電費與維護費用,陷入有冷氣卻不敢開的窘境。
局長知道以後電費與維護費用會由中央年年補助嗎?如果中央不補助,以後電費與維護費每年要花多少?
參、空大游泳池
空中大學將校園內的用地,以BOT的方式改建成五星級的高雄國際會館,附近的原小港游泳池則規劃興建為健身休閒中心,來提供城市學習、休閒、住宿,暨高雄臨海工業區會展、會議等之機能。原契約規範興建期程2年,第二期時原小港游泳池興建因逾期違約,民間公司雙方朝合意解約方向進行。這案子完工部份營運績效良好,每年都有權利金收入挹注財政收入,不少國際旅客得以入住,也有許多學生該飯店實習,使原本閒置的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但沒完工部分至今仍荒廢,雖然就在附近,但隔幾十公尺,形成天壤之別。
我們都知道很少BOT案以成功收場,大部分都是完工後負債累累,還需要政府的挹注如高鐵、高捷。高雄國際會館案例成功,興健身休閒中心就不被看好而引發這些糾紛。現在雙方在109年6月15日召開爭議協調委員會,雙方同意終止履行第二期興建營運移轉(BOT)之相關約定。
教育部規定游泳 在 張耀中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校外教學不該去遊樂園? 議員:政府不應過度指導】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學校辦理校外教學規定不要去遊樂園,市議員張耀中頗不以然,他11日質詢說,遊樂園被打成沒有教育意義的地方實在不盡公平,應該尊重第一線的教學判斷;教育局長彭富源說,校外教學應融入教學目標,以學生生活經驗為中心。
張耀中首先詢問副市長林依瑩,知道什麼是「壹參陸玖」嗎?林依瑩問答「沒聽過」。張耀中說,壹參陸玖指的是台灣四大遊樂園,壹是義大遊樂世界,參是劍湖山世界,陸是六福村主題遊樂園,玖是九族文化村。
他又說,教育部103年發函給各地方政府,希望所屬學校辦理校外教學避免流於旅遊玩樂,這是干擾地方學校教學環境。四大遊樂園被打成沒有教育意義的地方不盡公平,因為野生動物園可以認識動物,或了解原住民文化及圖騰。
張耀中指出,教學環境應該單純化、專業化,不管是戶外教育或校外教學,都應該尊重第一線的教學實況,政府的角色應該是協助發展而不是過分指導。
彭富源說,校外教學是結合生活情境所推動的重要教育型態,讓學生走出教室,能有效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教育部函請學校辦理戶外教育,應以增加學生學習體驗、擴充知識領域等為核心,並無明文規定不能選擇遊樂園作為戶外教學場所。
彭富源強調,學校辦理校外教學地點,應以學生生活經驗為中心,兼顧學生需求及教育意義,配合活動行程進行課程設計;即使安排至遊樂園區,也應善用其自然環境、文史文物、生物生態環境等豐富資源,融入教學目標,達成校外教學的課程目標。
此外,教育局訂有「校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規範各級學校舉辦校外教學活動時,應以增加學生學習經驗與知識為原則,並應事先擬定實施計晝,提經相關會議充分討論,經校長核定後實施,教育局也將持續監督。
教育部規定游泳 在 學校體育課程之編班及排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有游泳池的學校,要支援鄰近學校上游泳課,體育署希望達到小學畢業能游15 公尺、國中25 公尺、高中職50 公尺目標。 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副組長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