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易老師。最近在拜讀學者的文獻時,發現張天一老師的文章裡有提到一個我蠻感興趣,但以前沒有想過的問題:行為人未經持有人同意,拿取該持有人的現金,但目的是為了清償該人對第三人的債務,此時行為人主觀上是否仍具有不法所有意圖?如果欠缺不法所有意圖,就不會構成竊盜罪。
老師以【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易字第1354號刑事判決】當成討論素材,相關內容引述如下:
按刑法竊盜罪之構成要件,除行為人有竊取他人動產之客觀行為外,尚須主觀上係本於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始克當之;是否有被害財產權移動之竊取他人財物之行為,在外觀上顯而易見,但 #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竊盜意圖,#則隱藏於行為者內心之中,#自應從被害者與行為人之關係,#行為人是否有管理事務之職責、#權限及財產權物體移動之原因、#事實,#是否造成被害者財產上實質損害等客觀具體情狀一一檢視詳審細究而判斷之。是被告於上揭時、地自行拿取告訴人藏放在房間天花板夾層之現金200萬元時,其主觀上究否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攸關被告所為是否應評價為竊盜犯行。
然證人李姵瑩於警詢、原審審理時均證稱:被告之前幫告訴人管理公司,因為被告把錢交給外遇對象管理,不拿錢回家繳貸款,被告也幫告訴人繳納位於臺北市中山區農安街住處之房屋貸款;100年間,被告曾告知從告訴人處拿回一筆錢,因為告訴人先前向保險公司辦理保單質押借款,伊與被告討論後,決定先把貸款利息較高之保單質借清償,剩餘拿去清償房屋貸款,有保單借款的清償證明;伊是房屋貸款的連帶保證人,每月要清償10幾萬元,常詢問被告有無足夠金錢繳納房貸,因此知道房屋貸款都是被告在處理等語明確(見原審易字卷第215頁至第216頁、第218頁至第219頁、第222頁);證人李嘉洋於警詢、偵訊、原審審理時均證稱:100年2、3月間,曾與被告一同進入告訴人位於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310巷40號6樓之4住處,並在房間天花板夾層內發現以透明塑膠袋包裝之現金數百萬元;隔2、3日,被告說她將錢全部拿走,並代為清償其積欠南山人壽公司30幾萬元貸款等語(見偵卷第64頁、第112頁,原審易字卷第134頁至第136頁),且於原審審理時明確證稱:被告確有幫其繳清積欠南山人壽公司欠款等語(見原審易字卷第136頁)。此外,有被告提出之國泰世華銀行存摺內頁、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終身壽險保險單暨保單借款專用批註單(被保險人為告訴人、受益人為告訴人及被告)、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單首頁暨還款收據2份(要保人分係告訴人、李嘉洋)、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8年10月7日(108)南壽保單字第C1971號函存卷可佐(見偵卷第147頁至第159頁,原審易字卷第75頁)。綜上,足認被告自告訴人住處拿取現金200萬元後,係用於 #清償告訴人及其子李嘉洋積欠之保單借款、#房屋貸款等途,#尚非全供其個人使用;被告固於89年5月30日與告訴人辦理離婚登記,然 #其仍持續為告訴人管理公司、#繳納房屋貸款 等情,已如前述,縱不具夫妻間代理之權限,無法排除被告拿取告訴人款項時,#主觀上係出於維護告訴人之保險契約、#財產(房屋)#利益而代為清償、#繳納欠款之可能,難認被告拿取上開現金200萬元時,主觀上必存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竊盜意圖。
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不法所有意圖係藏於行為人的內心,必須綜合判斷才能知道。但要如何判斷?本判決明確提出了幾個指標:
①被害者與行為人之關係
②行為人是否有管理事務之職責、權限
③財產權物體移動之原因、事實
④是否造成被害者財產上實質損害
本判決在進行涵攝時,認為:被告與告訴人之間曾有婚姻關係(對應前述①);被告仍持續為告訴人管理公司、繳納房屋貸款(對應前述②、③);此外,如果是清償告訴人的欠款,也不會造成告訴人受到實質損害(對應前述④)。因此,二審法院推翻原審法院的見解,改認為被告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不成立竊盜罪。
不過,這樣的結論,張天一老師是反對的,因為二審法院是將被告是否基於「為了相對人財產利益的目的」,來當成其主觀上是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的判斷標準。但重點應該是:被告在法律上是否有處分本案告訴人「特定款項」的權限(例如告訴人有委託被告幫他清償某筆欠款),但如果只是被告想說「我為了你好,幫你償還你跟其他人的債務欸~~怎麼會構成竊盜罪?!」,那可能跟刑法上判斷不法所有意圖的要件不太吻合。
同學們可以設想一下:假設你朋友知道你欠別人1,000元,他很好心,在未經你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從你錢包裡抽出一張1,000元小朋友鈔票,幫你去還錢。你發現之後說:「欸,那1,000元這是我這幾天的伙食費!」,你覺得你朋友會不會構成竊盜罪?雖然你朋友是為了你好,但說真的,竊盜罪「不法所有意圖」這個構成要件是否該當,並不是以為他人還是為自己的目的來區分吧~~我個人比較贊同張天一老師的見解,本案被告涉犯竊盜罪的主、客觀構成要件均已該當,除非個案存在阻卻違法事由(自助行為?緊急避難?好像看不出來),否則仍構成竊盜罪。不過這一庭的法官是認為本案被告無罪啦~~以後同學們考上律師要處理類似案例時,可以援引這則判決的判斷標準,盡力為當事人爭取無罪判決!!
以上對於判決解說的部分,是參考、改寫自張天一老師這篇文章的內容:張天一,竊盜罪中「不法所有意圖」之認定——擅自向第三人清償債務之類型,2021年5月,頁12-15。這篇文章很值得同學花點時間找出原文來看,相信會有不同的感受!!
周易老師
2021.7.23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亞洲廣場大樓 1992 vs 2020
上圖由聯合報記者林建榮攝於1992年1月31日,此時坐落在台北車站正對面的亞洲廣場大樓是台北市第二高樓,比隔壁的台北希爾頓大飯店(20層樓)還高7層樓,而當年台北市最高的建築物乃是位於敦化南路的敦南東帝士大樓(38層樓高),很快地,到了1993年底,台北市最高建築物的頭銜便讓亞洲廣場大樓西側新建的新光人壽保險摩天大樓(51層樓)給奪走。(圖片來源:報時光UDNtime)
下圖由張哲生於2020年1月22日在同地拍攝(站在市民大道與承德路口往南望),兩圖對照可以發現今景多了一些高樓,小樹苗也都長成枝葉茂密的大樹了!
下面是一篇關於大亞百貨開幕的新聞,刊載於1990年11月23日的《經濟日報》第27版。
高感度流行專門複合店
大亞百貨12月北市火車站前亮相
【記者胡小旎-\-\-台北】由亞洲世界國際集團所投資的大亞百貨機構,即位於台北市陸標台北火車站前方之商圈中心點的亞洲廣場大樓,定十二月正式開幕,是屬新經營型態的高感度流行專門複合店,有別於一般百貨公司。
該公司歡迎的消費層次包括十四歲到十八歲的年輕雅族、十八歲到廿八歲的上班、單身或生活貴族,及廿八歲到四十五歲的名媛、紳士。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亞百貨匯集了國內所有知名品牌,期輔助各品牌業者共同邁向國際水準的目標。
【認識 亞洲廣場大樓】
坐落於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的亞洲廣場大樓,由聯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起造,於1987年8月2日開工,1990年2月24日竣工,為一棟地上27層、地下5層的RC鋼骨大樓,設計師為李祖原,達欣工程營造,工程造價為新台幣6億9900萬元。
1990年12月,進駐亞洲廣場大樓地上1~6樓與地下1至3樓的大亞百貨風光開幕,大亞百貨是亞洲世界集團旗下環亞百貨的姊妹店,在歷經隔壁新光三越百貨(1993年底開幕)的競爭和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之後,2000年亞世集團爆發財務危機,於是大亞百貨在2001年被進行拍賣,前後流標多次,直至2003年才由國寶集團以11億元標下亞洲廣場大樓裡大亞百貨所在之樓層,最後於2004年2月29日結束營業,走入歷史。
2004年8月,軟體公司文魁資訊進駐亞洲廣場大樓,開了一家號稱是全台灣規模最大的數位商品賣場「KMall」(營業樓層為地上5層、地下5層),當時由於光華商場即將於2006年1月因為光華橋拆除而拆遷,而吸引了不少光華商場的店家進駐。KMall的地下一樓面積高達1,400坪,比鄰近的NOVA資訊廣場整個賣場面積還大,成為整棟KMall最吸引人的樓層。KMALL在開幕時共進駐120餘個攤商,其中四成來自光華商場,五成來自NOVA資訊廣場,儼然成為另一個光華商場。
2007年7月,統一集團的太子建設買下文魁資訊,將之更名為統一元氣資產管理公司,並將KMall重新規劃為一個綜合性百貨商場,以「統一元氣館」之名重新開幕,招牌標語為「數位行頭採購地,裝扮自己好元氣」,而樓上的600戶套房,則透過法拍成為住商混合區,毫無管理可言,讓租金和賣價,都不如想像中的高黃金地段大樓;隨著經營不善,輾轉易手,昔日的風光不再,卻遭賣淫集團進駐,一度被尋芳客戲稱為「高貴不貴」的大淫窟。
2009年10月,國寶服務董事長朱國榮與金寶山事業執行長葉佳瑛分別接任統一元氣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與副董事長,統一元氣館再度更名為「松崗時尚購物中心KMall」(KMall這個名字再度出現),簡稱為「松崗廣場」,同時把統一元氣資產管理公司更名為松崗資產管理公司,並聘請專業團隊成立經營事業處,重新整頓之。
2012年8月1日,松崗廣場落幕,由跨足百貨的壽險業者成立的五鐵秋葉原公司接手經營。
2014年初,在歷經多年的重整後,五鐵秋葉原公司終於完成了亞洲廣場大樓地下3樓至地上11樓的複雜產權之整合,賣場總面積達1.3萬坪。地下2、3樓引進日本的OPA百貨,地下1樓與2樓主打日本潮流風格如西武集團子公司、NAMCO、SEGA等,1樓維持為昔日KMall的3C專櫃,3樓到5樓為王品等美食餐廳,6樓為健身中心,7樓到11樓開設大型影城,以年輕客層為主;並於B3新設置連通口,可直通站前地下街,整體工程於2014年10月底完工,商場名稱為「五鐵秋葉原」。
不過,2014年底開幕的「五鐵秋葉原」,在2016年2月底即告結束營業,並自同年3月起易主更名為「泰迪熊百貨」。
自從2004年大亞百貨結束營業後,後續進駐的業者,包括KMall(2004.8~2007.7)、統一元氣館(2007.7~2009.10)、松崗廣場(2009.10~2012.8),沒有一家能夠經營超過3年的,果然,五鐵秋葉原(2014.12~2016.2)也沒辦法辦法突破3年魔咒。
2016年5月10日,泰迪熊百貨結束營業,創下進駐亞洲廣場大樓業者之營運時間最短紀錄(2016.3.1~2016.5.10)。
2018年5月18日,由新光人壽規劃的新光樂活未來館於亞洲廣場大樓1樓開幕,裡頭設有新光銀行數位分行、壽險服務站、多家餐飲店,與便利商店。
【認識 新光摩天大樓】
日治時期(1908年10月)在台北車站對面有間規模不小的「臺灣鐵道飯店」落成,位於今忠孝西路、館前路、許昌街、南陽街所圍之街區內,二戰時(1945年5月31日)臺灣鐵道飯店遭到美軍空襲而損毀,戰後曾小規模修建復業,改稱「臺灣鐵路飯店」。不過在當時,今新光摩天大樓所在之處卻變成空地荒廢下來,結果該地違章林立、攤販聚集,由於這些店面屬於違建,因此在1965年9月遭到強制拆除,於是成了一大塊空地,之後還曾經成為野雞車的大本營。
1973年,在館前路與許昌街口創立的新光人壽與同業合資,以每坪40萬元買下這塊地。購買之後,新光人壽創辦人吳火獅先生希望能夠興建摩天大樓。但興建摩天大樓並非易事,特別要注意地震、颱風、消防等問題,因此慎重選擇蓋日本第一座超高建築「霞關大樓」的設計者-郭茂林先生設計,營造工程開國際標,選中日本第一流的營造商一熊谷組來營造。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起造的這棟摩天大樓由吳松齡、吳省三、廖宗添設計,華熊營造承造,1988年9月7日開工,1993年11月3日竣工,工程造價高達新台幣9億2千2百餘萬元。
1993年12月21日,簡稱「新光摩天大樓」的「新光人壽保險摩天大樓」終告竣工啓用,位於大樓內1至13層的「新光三越百貨台北站前店」亦在同日開幕。
新光摩天大樓的興建歷時4年10個月,總建坪三萬六千餘坪,在施工期間創下四百萬餘工時無事故紀錄,榮獲台北市政府與勞委會「工地安全衛生優良獎」的表揚。當時,地上51層、地下7層、總高度244.15公尺的新光摩天大樓,不但是全台最高(244.15公尺),也是國內地基最深(28.5公尺)的建築物;然而,在高雄85大樓(1997)、台北101大樓(2004)和台北南山廣場(2018)相繼落成之後,目前僅為台灣第四高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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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廣場大樓 1992 vs 2020
這張的對照取景有誤,請看修正版本:
https://www.facebook.com/…/a.10152075250…/10157317990364531/
上圖由聯合報記者林建榮攝於1992年1月31日,此時坐落在台北車站正對面的亞洲廣場大樓是台北市第二高樓,比隔壁的台北希爾頓大飯店(20層樓)還高7層樓,而當年台北市最高的建築物乃是位於敦化南路的敦南東帝士大樓(38層樓高),很快地,到了1993年底,台北市最高建築物的頭銜便讓亞洲廣場大樓西側新建的新光人壽保險摩天大樓(51層樓)給奪走。(圖片來源:報時光UDNtime)
下圖由張哲生於2020年1月21日在同地拍攝,可以看到這一帶地貌的變化非常大,不僅道路變成了行人徒步區,還多了捷運與地下街的出口。
下面是一篇關於大亞百貨開幕的新聞,刊載於1990年11月23日的《經濟日報》第27版。
高感度流行專門複合店
大亞百貨12月北市火車站前亮相
【記者胡小旎-\-\-台北】由亞洲世界國際集團所投資的大亞百貨機構,即位於台北市陸標台北火車站前方之商圈中心點的亞洲廣場大樓,定十二月正式開幕,是屬新經營型態的高感度流行專門複合店,有別於一般百貨公司。
該公司歡迎的消費層次包括十四歲到十八歲的年輕雅族、十八歲到廿八歲的上班、單身或生活貴族,及廿八歲到四十五歲的名媛、紳士。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亞百貨匯集了國內所有知名品牌,期輔助各品牌業者共同邁向國際水準的目標。
【認識 亞洲廣場大樓】
坐落於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的亞洲廣場大樓,由聯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起造,於1987年8月2日開工,1990年2月24日竣工,為一棟地上27層、地下5層的RC鋼骨大樓,設計師為李祖原,達欣工程營造,工程造價為新台幣6億9900萬元。
1990年12月,進駐亞洲廣場大樓地上1~6樓與地下1至3樓的大亞百貨風光開幕,大亞百貨是亞洲世界集團旗下環亞百貨的姊妹店,在歷經隔壁新光三越百貨(1993年底開幕)的競爭和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之後,2000年亞世集團爆發財務危機,於是大亞百貨在2001年被進行拍賣,前後流標多次,直至2003年才由國寶集團以11億元標下亞洲廣場大樓裡大亞百貨所在之樓層,最後於2004年2月29日結束營業,走入歷史。
2004年8月,軟體公司文魁資訊進駐亞洲廣場大樓,開了一家號稱是全台灣規模最大的數位商品賣場「KMall」(營業樓層為地上5層、地下5層),當時由於光華商場即將於2006年1月因為光華橋拆除而拆遷,而吸引了不少光華商場的店家進駐。KMall的地下一樓面積高達1,400坪,比鄰近的NOVA資訊廣場整個賣場面積還大,成為整棟KMall最吸引人的樓層。KMALL在開幕時共進駐120餘個攤商,其中四成來自光華商場,五成來自NOVA資訊廣場,儼然成為另一個光華商場。
2007年7月,統一集團的太子建設買下文魁資訊,將之更名為統一元氣資產管理公司,並將KMall重新規劃為一個綜合性百貨商場,以「統一元氣館」之名重新開幕,招牌標語為「數位行頭採購地,裝扮自己好元氣」,而樓上的600戶套房,則透過法拍成為住商混合區,毫無管理可言,讓租金和賣價,都不如想像中的高黃金地段大樓;隨著經營不善,輾轉易手,昔日的風光不再,卻遭賣淫集團進駐,一度被尋芳客戲稱為「高貴不貴」的大淫窟。
2009年10月,國寶服務董事長朱國榮與金寶山事業執行長葉佳瑛分別接任統一元氣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與副董事長,統一元氣館再度更名為「松崗時尚購物中心KMall」(KMall這個名字再度出現),簡稱為「松崗廣場」,同時把統一元氣資產管理公司更名為松崗資產管理公司,並聘請專業團隊成立經營事業處,重新整頓之。
2012年8月1日,松崗廣場落幕,由跨足百貨的壽險業者成立的五鐵秋葉原公司接手經營。
2014年初,在歷經多年的重整後,五鐵秋葉原公司終於完成了亞洲廣場大樓地下3樓至地上11樓的複雜產權之整合,賣場總面積達1.3萬坪。地下2、3樓引進日本的OPA百貨,地下1樓與2樓主打日本潮流風格如西武集團子公司、NAMCO、SEGA等,1樓維持為昔日KMall的3C專櫃,3樓到5樓為王品等美食餐廳,6樓為健身中心,7樓到11樓開設大型影城,以年輕客層為主;並於B3新設置連通口,可直通站前地下街,整體工程於2014年10月底完工,商場名稱為「五鐵秋葉原」。
不過,2014年底開幕的「五鐵秋葉原」,在2016年2月底即告結束營業,並自同年3月起易主更名為「泰迪熊百貨」。
自從2004年大亞百貨結束營業後,後續進駐的業者,包括KMall(2004.8~2007.7)、統一元氣館(2007.7~2009.10)、松崗廣場(2009.10~2012.8),沒有一家能夠經營超過3年的,果然,五鐵秋葉原(2014.12~2016.2)也沒辦法辦法突破3年魔咒。
2016年5月10日,泰迪熊百貨結束營業,創下進駐亞洲廣場大樓業者之營運時間最短紀錄(2016.3.1~2016.5.10)。
2018年5月18日,由新光人壽規劃的新光樂活未來館於亞洲廣場大樓1樓開幕,裡頭設有新光銀行數位分行、壽險服務站、多家餐飲店,與便利商店。
【認識 新光摩天大樓】
日治時期(1908年10月)在台北車站對面有間規模不小的「臺灣鐵道飯店」落成,位於今忠孝西路、館前路、許昌街、南陽街所圍之街區內,二戰時(1945年5月31日)臺灣鐵道飯店遭到美軍空襲而損毀,戰後曾小規模修建復業,改稱「臺灣鐵路飯店」。不過在當時,今新光摩天大樓所在之處卻變成空地荒廢下來,結果該地違章林立、攤販聚集,由於這些店面屬於違建,因此在1965年9月遭到強制拆除,於是成了一大塊空地,之後還曾經成為野雞車的大本營。
1973年,在館前路與許昌街口創立的新光人壽與同業合資,以每坪40萬元買下這塊地。購買之後,新光人壽創辦人吳火獅先生希望能夠興建摩天大樓。但興建摩天大樓並非易事,特別要注意地震、颱風、消防等問題,因此慎重選擇蓋日本第一座超高建築「霞關大樓」的設計者-郭茂林先生設計,營造工程開國際標,選中日本第一流的營造商一熊谷組來營造。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起造的這棟摩天大樓由吳松齡、吳省三、廖宗添設計,華熊營造承造,1988年9月7日開工,1993年11月3日竣工,工程造價高達新台幣9億2千2百餘萬元。
1993年12月21日,簡稱「新光摩天大樓」的「新光人壽保險摩天大樓」終告竣工啓用,位於大樓內1至13層的「新光三越百貨台北站前店」亦在同日開幕。
新光摩天大樓的興建歷時4年10個月,總建坪三萬六千餘坪,在施工期間創下四百萬餘工時無事故紀錄,榮獲台北市政府與勞委會「工地安全衛生優良獎」的表揚。當時,地上51層、地下7層、總高度244.15公尺的新光摩天大樓,不但是全台最高(244.15公尺),也是國內地基最深(28.5公尺)的建築物;然而,在高雄85大樓(1997)、台北101大樓(2004)和台北南山廣場(2018)相繼落成之後,目前僅為台灣第四高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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