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核給建商容積獎勵,卻未落實綠建築的監管和維護,如何達成節能減碳?
因應中央政府 2025 年能源轉型及日前提出的 2050 碳中和政策,我在本次定期會質詢本市節能減碳相關施政,並建請市府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以確保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
多數人對於「綠建築」或許耳熟能詳,你知道綠建築標章可以換建築容積獎勵嗎?
中央和地方目前都有設置綠建築獎勵容積辦法,〈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第 10 條規定:取得鑽石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10%。取得黃金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8%。取得銀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6%。
此外,該標準中亦有規定建商必須保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且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提供申請綠建築之容積獎勵乘以銷售淨利之保證金。
從都發處提供給我的資料來看,新竹市近十年來申請並審核通過之綠建築容積獎勵的建築物總共只有七筆,其中有兩筆雖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也就是預計會蓋綠建築),也獲得容積獎勵核定,但至今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有一筆則是綠建築標章效期將於今年八月失效。
此外,國泰建設自民國 105 年取得「國泰禾」的綠建築候選證書至今將近 5 年,且建案也已於去年五月交屋,卻遲遲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而其綠建築候選證書甚至即將於今年底失效。
適度的獎勵機制能提供建商蓋綠建築的誘因,但只依靠獎勵而未確實監督建商於期限內取得標章,並要求建商落實維護管理制度,一旦綠建築標章過了 5 年效期,在缺乏監督和強制延續標章精神的情況下,綠建築恐怕後繼無力失去核心價值。
我認為市府應參考其他縣市綠建築自治條例來加強本市的相關規定。
目前有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的縣市為:臺北市( 2014 年制定)、高雄市( 2012 年制定)、屏東縣( 2015 年制定)。此外,臺南市、臺中市、桃園市、金門縣都有制定低碳綠化相關的自治條例,內容也包含綠建築相關的規範措施。
以〈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為例:第 4 條針對公有新建建築物的總造價工程金額,制定需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5 條針對非公有新建建築物依法定容積或增加之樓地板面積數量,制定應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9 條則闡明起造人應提列綠建築維護費用,並撥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
我質詢時要求市府回覆以下問題:
1️⃣ 對於本市申請綠建築容積獎勵之建築物,除了保證金制度外,市府相關的監督管理機制為何?對於獲得獎勵之建築物,是否有要求申請單位維護其綠建築標章?
2️⃣ 建案「國泰禾」於民國 105 年申請並審核通過綠建築容積獎勵,然而完工後長達 1 年多的時間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是否有確實督促建商依規取得標章?如最後該建築物於候選證書失效前都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市府預計如何裁處?
3️⃣ 為加速節能減碳,落實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市府是否同意著手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並於下次定期會送進議會審議?
然而,市府給我的回文僅有短短以下幾行:
1. 內政部已訂有《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2. 已由本府公共工程主辦單位依行政院「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將綠建築優先納入履約事項。
3. 將持續滾動檢討推動成效,再通盤納入全市建築執照檢核事項。
防疫情間各局處忙碌可以理解,但是針對議員認真準備的質詢卻草草回覆,實在令人失望。
新竹市政府致力於達成「科技綠色城市」的目標,不論是 2015 年公布的《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以及 2019 年制定的《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都有提及本市執行低碳和綠化的相關內容。
不過雖然有擬定綠建築、節能減碳相關的講習培訓活動,卻仍然停留在最低限度的推廣層次,市府既然期許新竹市成為「科技綠色城市」,何不一次做到位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監督」和「延續」綠建築標章的精神?
我會持續跟市府溝通,希望能盡早完成〈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的制定,促進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讓綠建築確實能達到節能減碳的成效,而非建商取得獎勵容積的途徑而已。
#第5次定期會書面質詢
#綠建築 #節能減碳 #碳中和
參考資料:
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
https://ssur.cc/diCA8c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https://ssur.cc/RZ3pjx
臺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
https://ssur.cc/FKrWME
《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
https://ssur.cc/Suf8fQ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竹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
https://ssur.cc/Z7FaBU
環境資訊中心:蓋綠建築換容獎? 都更條例修法 建築學者批「造孽」
https://ssur.cc/oQXeb3
政大大學報:處心積「綠」 台灣綠建築制度待完善
https://ssur.cc/QDy8pV
新北市綠化規定 在 吳思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天母羅友倫故居修復活化再利用,國防部、北市府 #不再踢皮球,思瑤讓中央地方攜手合作,再進一步!
先講結論:不等市府, #國防部扛下來了!
短期緊急修復部分:動支國防部預算,目標今年農曆年前完成。
長程修復活化再利用計畫:國防部已委外研究,明年四月提出計畫建議;再爭取文化部補助,或朝成立 #眷村文化保存基金 來支應(還需要立法,思瑤已提出 #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草案),目標2022年底完成整體修復工程。
關於羅友倫故居,這塊在天母非常珍貴的文化資產及綠地空間,奮鬥的歷程即將超過10年了,其中的血汗與無奈,故事講個三天三夜也說不完。
只要遇到文化資產,文資法規定中央地方各有權責,但是文化預算有限,修復需要專業,部會間及各級政府間的合作就缺一不可。
正是因為合作要項缺一不可,若有一方遲疑、推諉,就會造成修復再利用的工作難上加難,「 #都有責任就等於都沒責任」!閑置多年的羅友倫故居沒有例外,與台灣諸多文化資產的命運如出一轍,處於這樣的惡性循環困境。
思瑤還在當議員的時候,努力推動文化資產指定,讓這棟珍貴的建築及周遭綠地獲得「 #歷史建築」的文資身分,再與在地 潘錦雄愛在天玉里里民、天母綠玉聯盟合作,成功擋下國防部商業開發這片土地的原定計劃。
擔任立委以後,溝通中央國防部、市府文化局無數次,希望能有單位願意主責主導羅友倫故居的修復活化再利用。國防部非常歡迎台北市政府提出合理的撥用計劃,讓地方政府來充分運用,這也是本案多年的默契共識。
只是沒想到,一等就是兩三年,縱使有合作默契,也有協議方向,但就是遲遲沒有下文。
撥用計劃未出爐前,思瑤協助天玉里熱情又辛苦的 潘錦雄里長,認養空間進行綠化及美化,也協調讓國防部進行基地內的樹木保護,打開封閉的圍籬,讓這片綠地能夠作為社區居民的活動場所,不再是陰暗窳陋的環境死角。
以前每次來故居辦理現場會看、巡視基地時,總會全身被蚊蟲叮咬的傷痕累累(不誇張,全身都是紅腫搔癢),感謝天玉里民志工投入,讓破敗區域搖身一變,讓天母多了一個舉辦活動的好去處。
到底還要等多久?我們的熱情與耐心已經無法再等,更重要的是文化資產不能再任憑風吹雨淋,持續凋零。
立委的監導單位是中央部會,我對台北市政府沒有直接監督的權力,我轉向積極溝通、遊說國防部勇於任事,「就扛起來吧!」
#這是一個重大的突破!
我當然知道國防部光需要介入督導的眷村文化保存基地與建物就高達51處,資源與專業能力有限,長期以來都需要依賴與縣市政府的分工合作。但部分案例走不通的時候,我們只能勇敢承擔。
對人民來說,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都是政府、都是官方,文化保存與空間再造更是超越政治與政黨的議題,這也是思瑤長期的信念。
我的主任 陳賢蔚在這個案子上長期投入,也謝謝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關注合作(盯住市府的事就交給妳了)。思瑤期待國防部現階段釋出的善意與承擔,能夠換得未來與北市府在活化階段的合作新契機。
不只要中央、地方合作,官民也要同心向前!
大家一起為羅友倫故居加油!
在調研期間,請大家踴躍提供國防部委託的中國科大寶貴意見,實踐公民參與。
未來修復上路時,歡迎大家來為這棟老房子集氣祝福,一起來監工!
#北投中心新村活化案後再下一城
#文化議題中央地方攜手合作
#特別感謝國防部眷服處長市府文化局長達成共識
#天玉里民及潘錦雄里長辛苦了
新北市綠化規定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巨蛋一直是台北市民與棒球迷期待的新場館,然而從簽約到興建,爭議不斷,柯主席自從上任以來即盡力處理相關爭議,力求讓台北市民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大巨蛋。
網路上對於大巨蛋案一直有很多的質疑跟不同的觀點,而在本黨質疑被提名的監察委員不適任之時,卻有菊系議員又趁機抹黑「大巨蛋停工又默默蓋完」這種去脈絡而有失公平的言論。
基於本黨堅持正直誠信,我們絕對不會接受這樣的影射言論,因此我們也特別整理了過去其他政黨對大巨蛋所有的六大爭議與質疑,統一回覆,也希望在這次回覆過後,不必再「謊話講一千遍」的抹黑,藉此詆毀北市府公務人員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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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為什麼當初不把大巨蛋拆掉,柯文哲是不是圖利財團?
A1. 如果需要圖利財團,依照前朝規劃,零權利金蓋完就可以了,根本無需卡蛋六年,而且建造時投入的鋼筋量極為驚人,巨蛋球場組合零件及扣件數量超越20餘萬,全區零件達百萬件以上,主要結構環環相扣,輕易拆除很有可能造成蛋體瞬間坍塌,還會連帶影響周邊捷運路網、古蹟及公共安全。
另外,巨蛋開挖土方高達188萬m3,如須回填除了土方找尋困難外,更需耗費2、3百億,即便回填後,也可能面臨無法排水而變成沼澤地的困境。
Q2. 大巨蛋拖拖拉拉,6年來一事無成?
A2. 大巨蛋量體龐大,牽涉中央及地方多處機關,需要依法行政,自然需要更多時間溝通協調,而六年來北市府始終依法行政,且2015年5月大巨蛋勒令停工,亦經法院判決合法。
2015年5月20日,柯市府依照建築法第58條「未按圖說施工者、有危公共安全者、於都市計畫有妨礙者,政府有權派相關人士進行施工中勘驗,並得依法勒令停工之規定」,將大巨蛋停工。
2017年法院判決遠雄敗訴,市府停工有理。然而雙方持續纏訟至2019年4月30日最高法院判決遠雄集團敗訴定讞。
2019年10月14日,大巨蛋變更設計案經台北市都審委員會審議通過2020年5月7日核定資料。2020年5月12日,核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依照規定程序,等待北市府接續核准建照變更後,便可依法申請復工。
Q3. 拖了六年最後還不是要蓋完,投給你還不如投給其他候選人還蓋比較快?
A3. 針對大巨蛋,北市府成立安檢小組,考量國際安全標準及範例,訂定出「7項公安基準」降低災害風險,而努力至今,大巨蛋內新增設了14個防火區劃、直通步行距離修正到70公尺內、增設6座安全梯,把原本停遊覽車的B4、B5層放回地面層,大巨蛋園區內商場棟及影城棟一樓室內空間退縮106坪、增加5處出入口、戶外景觀設施退縮46坪,容留人數也從過去的11萬降低至59,833人,符合7項公安基準。
處理大巨蛋的過程中,依法定程序進行,而大巨蛋問題繁雜難解,無論是建蔽率、容積率、樓地板面積、地下開挖規模、文化體育園區檢討、綠化面積、防災性能甚至到停車位,每一個環節都逐條檢視、逐步解決。
並且北市府針對BOT契約中零權利金的爭議,也將以「超額盈餘回饋」方式,要求盈餘達標後依定比例需要上繳市府。
Q4. 大巨蛋根本就快蓋完了,哪來的勒令停工?
A4. 2015年5月20日,柯市府依照建築法第58條勒令大巨蛋停工後,因考量大巨蛋已完成工程有鏽蝕、坍塌問題,且如遇強颱或地震,可能有結構及坍塌危險,基於民眾安全考量,北市府同意14項有公安風險等處部分復工,其中便包含全區地下室、外牆、屋頂覆蓋防火、除鏽等工程,目前仍依規定辦理,至於其他項目檢測則尚未同意復工,且台北市建管處每週都採定期及不定期方式派員勘察工地現場,迄今並未發現有任何違規施工情形。
14項允許復工項目包括:
1. 損傷維護工程
2. 防洪排水系統
3. 屋頂鈦版相關工程
4. 全區地下室完整結構體工程
5. 防火披覆&防火漆(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
6. PC看台版結構工程
7. 巨蛋帷幕牆相關工程
8. 商場帷幕牆相關工程
9. 商場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
10. 辦公棟2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
11. 影城棟3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
12. 辦公棟屋頂造型柵欄
13. 影城棟帷幕牆相關工程
14. 影城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
Q5. 椅子正在安裝,施工偷跑?
A5. 針對廠商偷施工,台北市建管處已表示,尚未收到遠雄提出的建照變更申請,場勘時 #已要求拆除座椅 ,並正式行文不得再從事非公安維護項目,若再有違規情事,經制止仍不遵從,將依「建築法第93條」移送法辦。
Q6. 大巨蛋反光怎麼處理?
A6. 有關大巨蛋屋頂鈦板反射陽光問題,其實並未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但畢竟有視覺觀瞻的影響,經過北市府召開7次會議檢討結果,遠雄巨蛋公司已選定漆料,並開始進行鈦板表面塗漆工作,預定於165工作天內完成。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大巨蛋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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