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離職,需要良心嗎?】
你覺得離職大概要多久前提才算合理?內心有一個預告期間,但卻又怕又任何變數,搞到自己心情七上八下,遲遲無法定論。
讀者私訊問我,他預計明年中離職,按照獎勵辦法會有不少的績效獎金,大概會在過年後提離職,然而適逢年後將是公司人力最荒缺季節,如果前一個月才說要走,感覺難免落人口舌容易被人議論。
離職是必然,但問題是
A, 提前預告,必須面對主管強力慰留。
B, 提前預告,老闆逼你現在就走,然後獎金飛走。
C, 前一個月預告,被人落人口舌說沒有職場道義。
D, 提前一個月預告,但老闆堅持要你留到年底。
陷入了天人交戰的他來問我的意見,我只能淡淡地說:「職場不是講道義的官場!只是一群為了利益結合的團體,所謂的道義早已經明白記載在勞基法跟公司章程中。如果這公司的人真的要搞你,相信一開始就會搞你。」
不過通常要離職的人就像落入了迷霧森林,尋尋覓覓多年總算找到了出口,卻也怕離開之際會發生,想當初我要離職也是同樣的窘境,心想「到底幾時要提離職才恰當?」直到幾次離職之後才發現「我不該把老闆應該承擔的問題跟責任放在自己身上,畢竟離開之後我跟這家公司就沒有利益關係的來往,頂多還有道義上的互相幫忙,既然是道義上!那麼離職前老闆就該對我好一點,不然他應該還怕我弄他才是。」
想當初三十歲準備離職去打工度假,我也是糾結了半年才跟老闆提出,最後老闆給了另一個方案「留職停薪」,於是我就停職一年半載去國外旅行生活,旁人都覺得我很幸運,一開始也覺得感動不已,碰到一個知人識人的老闆!不過剝絲抽繭後發現,而是明白我在這位置上有難以被取代的功用,包括多年為公司打下的客戶基礎,以及絕佳溝通協調能力。
回國後當然回前公司效勞,畢竟留職停薪最大的誘惑就是「年假仍有保留。」爾後我也證明自己寶刀未老,但心有餘而力不足,認為目前的公司是間清爽迷人的小廟,而旅途回來的我變成胸心壯志的大佛,有句俗語說「小廟裝不了大佛」,那到底該走?還是繼續停留?
第二次離職我就沒有什麼太大情感糾結,我認為「離職是必然,就不需要裝模作樣,彼此都耗費了時間跟空間,只是最後不適合繼續下去而已。」不過好心分手,就是幫彼此找退路,我提前預告離職,也找合適能接手的下一個夥伴,我給出了一個時間的緩衝,已經不再接受任何慰留。
離職後,刪了大半同事的聯絡方式!既然沒有利益團體的糾葛,那我只需要留下「合適舒服」人,偶爾還是會聽到前同事間討論我,有褒有貶,有好有壞,但那都與我無關,也不需要大方祝福。我也承認自己並非大氣之人,接下來部門會不會一蹶不振,都與我,無關。我能不能走出人生另外一條道路,也與前公司無關。
回到主題,預告離職到底要多久?要怎麼做才比較好?
我直接告訴讀者,挑你最有利的去做!職場本來就是耍心機,如果你主管是個「必取」,你積恨已深,前一個月預告離職就算給他回馬槍。如果你主管在職場多給你幫助,公司同事也處的很好,提前半年預告離職也可以。
對!取決這公司怎麼待你,給出最合適的方法,而不是自我糾結。
雪兒的職場心理不負責諮商時間,隨時為你開張!新書《生活中,選擇留下合適舒服的人》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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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選擇留下合適舒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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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可以多久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男子羽球雙打金牌感動全國人民,那種突破是我國體壇最高殿堂,歷歷在目,超越了我跟長輩年代,這種創世紀,眼淚流下來啊~
問題是,這樣的感動能有多久?
最近很多實權者,很關心奧運,很讚賞運動員啊~~~還有,開始拿出很多關心體育運動制度文章,但未曾改變😔
說真的,體改早可以改變,但是,真的關心嗎?
來,請讓我把問題帶來,讓大家知道,
這是「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集訓選手費用支給要點」。也就是我國超級菁英選手進入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後,在生活上的「補助」條款。
老實說,根本不符合現行狀態,這也是我一直在呼籲相關單位要關注、要真實去了解現在「優秀競技選手」生活保障權利,而不是總要發生一件事,才發現,錯誤。
體育改革問題是長期一直在呼籲的事,但,總沒有獲得各諸侯們青睞,直到現在,奧運開始,才受到大家關心。 甚至讓郭董喊出金牌一億台幣口號(這是下一階段我想要論述的議題,在此不做討論)但是還是要謝謝郭董對體育人支持。
回歸到本文,來,問題來了,桌球選手林同學與合庫讓我想到這項議題,
各位可關注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法意,培訓選手大學畢業而未就業者... 每人核發3萬,在我畫起來紅線第二項後半段,不得與服務單位給予獲補助重目支領?
前端,培訓選手不只大學生,可能還有國中生、高中生、研究生,那麼是否是第一項限制範圍之內?
如今,合庫做出一個非常正確的策略鼓勵簽約運動員,以加薪方式讚許林同學,理應未限制範圍之內,那麼,單兵如何辦理?大學生畢業生、沒有工作的人很「雖」嗎?
何不制定明確?符合現在運動市場潮流。
1) 將辦法限制條款移除,當選手入選國家隊,不應該壟斷企業或單位留職停薪,倘若留職停薪,國訓中心或協會制度下,並沒有運動員保障,那麼留職停薪對於運動員原職場上勞動保護、國民年金是否受侵害?
2) 將身份移除,不應該再用老思維,只有大學生是精英運動員,其實,高中、研究生都會是在其內。
3) 運動是社會的,別再限制社會投入競技運動,讓選手陷入工作與為國爭光的兩難。
4) 加強生活津貼力道。
5) 大膽擴編第五項,補助私人企業來認養運動員啊~ 幹嘛在這邊限制天花板框架?
關於第4點,
1986年代,日本優秀運動員投入奧運項目選手,每月營養金是8萬台幣(日本體育運動制度研究,95體委會研究報告),
我國在這部分小於日本30年支領水準,經過這麼久的歲月,
我真不知道30,000台幣是用什麼水準算出來給四年才短短60多餘位菁英選手。
另,本辦法後半段有個零用金(儲訓選手)陪練員身份,每月為新台幣9,500元。 陪練員身份沒有30,000生活費,適用零用金給與辦法,但所有義務與培訓選手沒有太大不同。
這樣的條件,未有勞健保、國民津貼保障,甚至目前比衛生署公布人民最低生活費更低(台北市17,668元)。 別忘記,陪練員是無名英雄。
今天,先思考到這裡,
體改任務,多如牛毛,當今還有很多問題尚未解決。
這件事,不是我個人就能完成,亦不是一位諸侯立委就能改變,這場體改共識,還是要回到社會大眾力量及所有諸侯立委參與才可能成功。
謝謝大家支持。
#別忘了運動員是為國付出青春歲月
#我們需要運動發展部
#我們需要體育專法
#我只是一個計程車司機的體育人
#因為在我當運動員念台北體院時我同時是計程車司機賺錢追體育夢
留職停薪可以多久 在 BoBoCan 寶貝幫【主播媽咪影音育兒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疫情爆發想請育嬰假 ? 最高可領43.9萬! 育嬰留停津貼加碼領8成薪,7/1上路 》
陪伴孩子成長是許多爸媽最大的心願,我的不少朋友從等待寶寶誕生前,就開始思考是否要請育嬰假,陷入陪伴孩子和現實經濟考量的兩難局面。現在疫情爆發,想要暫別工作,專心陪小孩成長的爸媽變多了,也有了更寬裕的選擇 : 針對育嬰留職停薪的措施,過去爸爸和媽媽只能在小孩滿3歲前,其中一人先後提出申請,才能領到6成薪補助,7/1起將調整為可以同時申請,而且補助提高到8成薪,爸媽也不用一次連續請滿6個月,可以自己規劃、彈性請假,這項補助由中央政府負擔。
如果依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可以月領3萬6640元育嬰留停津貼,最長領到6個月,等於爸媽同時請好請滿,一共可以領到43萬9680元的育嬰留停津貼。關於育嬰留職停薪的新措施,這裡有更詳盡的內容:
Q: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爸媽都可以申請嗎?
育嬰留職停薪之後,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要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小孩滿3歲之前都可以申請。另外,爸媽雙方都可以同時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津貼;就算另外一半沒有工作,另一方也還是可以申請。
Q:育嬰假留職停薪可以請假多久?
A:育嬰留停不得超過2年。每次申請時間需超過30天,不必一次請到6個月。但少於6個月的請假以2次為限,而且要提前告知雇主,方便人力調配。
Q:育嬰留停津貼可以領多久?可以拿到多少錢?
A:育嬰留停津貼按照被保險人的開始育嬰留停的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80%計算,每個月發給,每1個小孩合計最長可發到6個月。
Q:育嬰留停津貼怎麼申請?
A:先上「我的E政府」上查看所需資料、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可透過郵寄、臨櫃、線上申辦申請。勞保局收到申請文件後,每月初會開始審核,審核完成並確認符合資格後,10個工作天內會核付,核付後3到5個工作天會匯進指定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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