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火神的眼淚》,5/1 才剛上映的台灣職人劇,以消防隊員的任務中,去探討他們面臨的危機,與碰到的辛苦。公視出品一直都是品質保證,陣容也超級堅強,有「跟你問聲好」的 #溫昇豪,有演出過《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的 #陳庭妮,有「金馬金鐘」雙影帝的 #劉冠廷,以及金馬最佳男配角的 #林柏宏。
第一集的開場就是「打火」,火災現場,路旁的民眾對消防隊員叫囂:
「阿你們在幹嘛,水不會射火,射空氣喔?」
飾演火爆消防隊員的劉冠廷,大聲回他:
「裡面還有人,不能亂射水啦,萬一火燒進去把他們燙傷,你知道不知道? #不懂不要裝懂啦」
民眾怒回:
「我繳稅養你們廢物是不是?」
劉冠廷怒回:「你說什麼廢物啊!」「麻煩退到封鎖線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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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其實有超級多的感觸。
首先,消防員是對的,這真的是民眾錯在先,但是麻煩的是就算你是對的,你也不能生氣。
生氣就輸了。
因為之後焦點就迷失了,新聞會報「消防隊員跟民眾大小聲,嗆聲不懂的滾出去!」。
特別是新聞媒體的風格,你是知道的。
(但是我能理解,流量為王的媒體生存法則,請參考《我們與惡的距離》。)
我能懂這感覺,所以我第一篇文章,是寫完之後、砍掉重寫,重寫到文章是冷靜的,才敢發出來。
不然,就會被失去焦點。
再來就是,打火真的是門專業,消防人員真的很辛苦,這些心酸血淚一定要透過第一人稱視角才看得到,所以為什麼我推這樣的職人劇。
同樣地,不只是消防人員辛苦,警察人員也很辛苦。
有很多好的警消人員默默地在為我們做事情。
就像是最近松山分局被黑道闖入砸店,所長道歉時說:
「#我們警察即使做了一千件好事,#可能也抵不過出一次錯的事情」這是真的,我也還是相信,大多數的警察真的默默為我們做了很多事情,絕對不只是千件!
但是!
只要那一件錯的事情降臨在你身上,那對於你來說,#就是你一輩子的事情。
對警察來說,我就只是你處理過的一千個案子之一,但是對我來說,這是我人生目前唯一的案子。
更何況,如果這次的「違法逮補」不去討論,那未來就不會只有一件,會越來越多件。
所以,我一直都不是要去對抗警察,而是去探討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太多「法律」是我們不知道,#甚至警察也不知道的。
例如,還有人至今搞不懂 CBD 是什麼。
我先承認,法律的部分太多了,有幾個當下我也不知道,也是透過這次學到的。自己也在不斷地反省,有沒有哪些「早點知道」會更好。
所以,這篇是「#自保篇」,要繼續來分享,如果今天發生在你身上,你該怎麼自保? 這是用我刻苦的體驗換來的經驗分享。
前情提要的部分:
「我被關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警察做錯了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不知道的資訊請自己補上。
那我們就「五件事」,開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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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能不能錄影? 能不能沒收手機?
在警察要來調查你的時候,絕對是可以錄影的沒錯! 很多網路影片都有教,在搜索時你可以講「我拒絕搜索」,也可以錄影防身,這都是你的權利。
只是,副作用是會激怒警察,覺得你有鬼。
因為法盲的人,他們的認知是,「不配合就是有問題。」
關鍵來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你被上銬後還真的就不能錄影,因為你是現行犯!
很妙吧!
以後不管你拿的是一般煙、咖啡包,甚至是你早上吃的B群藥丸,任何一個警察都能用「你身上散發毒品的味道」把你上銬帶走,都不用驗,而且手機直接沒收,你想錄影自保都沒機會。
而且完全沒有「違法搜索」的問題喔!
因為就不是搜索,你是現行犯,他接著要翻你的包包,要進你的車子拿東西,都可以。
因為你是現行犯,他們有權利可以查更多東西。
不知道是不是「違法搜索」這件事情最近被鬧了一波,我覺得警察這個解法真的很完美,阿就先上銬了,就沒有搜索不正確的問題了,因為就跳過了搜索階段,直接判定你是現行犯。
然後丟一句,「阿你沒吃毒的話,驗一下就知道了」啊。
也只能慶幸我碰到的不是真的壞警察啦,如果他丟了一包毒品在我的包包,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因為現行犯不能錄影。
這是我在這次學到的新知識,那些你以為可以反蒐證的人權,在你被上銬後都沒有了! 所以關鍵就在於,到底警察能不能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你上銬?
這件事情,連在2021年的 #美國警察都不敢做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2AwErp-HM
美國警察說「你有大麻味」都還不敢直接上銬。影片中,美國警察想搜索車的時候,被車主反對,也只能摸摸鼻子走。
台灣警察是直接上銬,還能沒收你的手機,很無奈吧。
那該怎麼辦呢? 要怎麼破解這窘境?
🌟 大法官針對違法搜索,早已釋憲
最根本的方法,是從法律面去走。
對於警察說聞到你有大麻味,就能直接上銬帶走這件事情,我們第一次提審失敗了,不過我們已經提起抗告。
因為法官的說法,就是認定警察可以憑著「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一般民眾上銬變成現行犯,這點我們覺得...值得討論。
很多來鬧的,一直以為自己發現新事證在那邊高潮,這件事情我們早就知道。
不知道你們有聽過一審、二審、三審嗎?
人民本來就有權利上訴的!
法律沒有在那邊一次判生死的啦!
(打麻將都可以上訴了)
然後再說最後一次,法官從來沒有宣判過我手持大麻喔,如果是我找就被抓去勒戒了,這連檢察官要不要上訴都不知道,檢驗都還沒出來,哪來的法官判定。
一堆人真的就是不懂裝懂,或是故意裝不懂來混淆大眾帶風向。
這件事情,如果我們成功了,那就會為大家未來的人權拿回保障,
你不用擔心,突然被一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被帶去警察局關一晚,工作停擺、手機重買。
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幫忙。
你說這個事情不可能嗎? 其實歷史已經好幾次翻盤過了。
二十年前,一位李姓男子在重陽橋被盤查,他拒絕搜索,被警察強行搜身,過程中他罵了三字經,被依照妨礙公務判刑。
後來 大法官釋憲(#第535案),才還了他清白。
那有更快的方法嗎? 我們繼續說下去。
🌟 我的失誤就在這邊
這次我被帶走的另一個關鍵,就是我以為「警察應該要知道法律」,這應該是我犯的最大錯誤,因為 #我以為警察不會犯錯。
我以為 CBD (大麻二酚)合法,警察應要知道。
我以為就算 #衛福部去年五月公佈合法 了,警察還不知道的話,也願意先去查一下。
我以為去查一下,他們就懂了。
結果都判斷錯誤。
警察聽到 CBD ,就在那邊說 「CBD 大麻二酚 就是大麻」啊!
有兩個字一樣就是一樣
那「#明金城就是金城武」囉?
不懂沒關係,可以查,結果連查法條都不會...
先用錯誤的資訊上銬我,再用錯誤的法條繼續關我。
那這個該怎麼解決?
其他的律師朋友跟我說,其實當下你真的「什麼都不要講,把東西放進口袋裡面就好」。
放進口袋,他們就得搜索,就可以行使「我拒絕搜索」的權利。
其實我當下也跟一般民眾一樣,覺得這樣不是很可疑嗎?
但是,當警察也不知道法律時,律師朋友也只能這樣建議。
儘管如此,這幾天我想了想,從提審的法官判決來看,法官就同意「警察說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所以你就放進口袋也是一樣。
因為只要警察說,我就覺得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跟前一段說的一樣,他們跳過搜索階段,不用任何儀器,主觀認定你就是拿毒品,你就是會被帶走。
所以,目前我的研究是,當警察缺業績的時候,#這神奇的套路是無解的,就看你會不會碰到他們而已。
(這比抓酒測更好當業績,酒測還要測,這個不用測就有績效,因為警察的績效跟會不會成案無關,反正把你帶到警局就有業績了。)
碰到了,就是誰都要關一晚,等待律師救援,花律師費、請假一天,還有重新買手機。
但是,還是有辦法的!!!
這也是下次如果我碰到,我一定會執行的事情。
🌟 你有權請律師,這件事情對嗎?
在那邊說「你沒做錯事幹嘛找律師」的,程度落差太多,我們就先不理他。
米蘭達宣言說,「你有權保持沈默...你有權與律師談話...」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真的不幸被抓,第一直覺是「#找律師」,這一點有對、也有錯,這是我這次第二重要的學習。
在說明之前,順便解釋一下,為什麼找 #李菁琪律師?
我身邊有很多律師的朋友,刑法的、民法的、人權的、經紀約的、智慧財產權、離婚的...
在這些朋友之中,李菁琪是最了解 「CBD已經合法」的律師,她常分享哪些東西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所以找她來,是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
(警察也一直催促,不打電話手機就要拿走了,其實也不能搜尋資訊更多啦)
很多未審先判的人就在那邊罵我,找 李菁琪 這種專門處理的毒品的,都是呼麻仔啦!
難道請到《王牌大律師》古美門研介的,都是真的犯罪的嗎?
要請當然是請最了解、有把握的,不然我是要找離婚律師來打嗎?
順便強調,大麻,台灣真的就不合法,你在國外怎麼抽都是國外的事情,在台灣就是不行。
雖然「程序正義」跟我的東西是不是毒品無關,不過我可以跟各位保證,我的是合法的。
(那些還搞不清楚狀況的,先把我的文章看完,然後真的搞懂了再來戰,你搞錯的太多我很難回你。)
CBD 在台灣就是可以合法使用、持有,我今天被抓就是因為我持有,所以才抗告。
順便法普,這禮拜的新聞,電子煙在新北市禁止販售了!
禁止販售,但是可以持有。
你可以過條橋買到,然後回新北繼續持有。
先不說道德上,你覺得對不對,#我們就是講合法不合法。
找律師是對的,#因為不是人人都懂法,你不知道什麼不合法,你可能不小心講錯一句話,反而就被另外的罪抓走了,像很多人最後都是被「妨礙公務」帶走。
找律師是對的,但是顯然不夠。
🌟 一定要找 #民意代表!
米蘭達宣言提醒你可以找律師,但是宣言沒有提醒可以找民代。
(希望未來會有新的宣言)
而且是要在你還被關在警局時找,不是出來才找。
後來一個很好的朋友跟我說,你那晚應該打給我。
我們家認識的「政治人物」們,一定可以把你用出來。(他們家真的是黨蠻高層的)(哪邊我就不說了)
但是,你已經出來了,那就沒辦法了。
其實,當時我有想過。
但是,那時候天真的我,就以為「我就是合法的,應該走法律就好了吧」。
這真的是我太自負了。
經過這次,我知道法律會遲早還我清白,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需要花費很多的成本。
下次,我第一時間會找民意代表,不管是立委還是議員。
要的不是幫我違法、搓湯圓,而是 #去盯警察有沒有違法。
因為,真的只要警察照著程序做,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情了。
你真的去查 CBD 是不是毒品,能更謹慎地去查的話,就不會突然迸出一個「千分之一就可以抓你」的奇怪數字。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警方說法的影片)
有立委在有沒有差,跟你說,#絕對有差!
因為光是有沒有律師在,我就感覺有差了。
有律師在,我可以拿手機,我可以手不舉高高,銬在鐵桿上。
律師不在,我瞬間就被銬了起來,單手舉高高睡覺。
有律師在,警察都變得相當客氣。
有律師在,就算真的因為做筆錄時規定要上銬,也會拿一張椅子撐著手,讓你不用這麼難受。
有律師有民代在,你就不會看到上面影片,警察的樣子。
請一定要找民代,不然你投票給他們幹嘛?
#警察也是人,也知道哪些人不能惹。
你一般民眾就算了,他們起碼知道律師跟民代在,不能亂搞。
不要亂搞,就真的是我們一般小百姓,可悲的期望了。
至於有沒有更強勢的幫手?
有啊! 你想穿黑衣服去砸警察局,都可以不被關喔,這幾天的新聞嘛。
但是,建議先不要,因為欠黑道的,你不一定還得起。
以上就是今天的五件事「自保篇」分享,希望有回答到部分的問
題。
對了,對於戰力太低的嗆聲我是不會回應的。
有些低到說,叫我不要一直引用電影,他看了想吐。
你真的是好傻好天真,我就是這麼討厭厭,你越不開心我就越想講,你怎麼會覺得我會在意你開不開心 😂
這篇文章有點長,但是我覺得有分享的價值,都是得來不易的經驗。
這篇最關鍵的檢討,就是我太自負了,下次有什麼資源就都應該要用上。一個人絕對打不贏這場戰,所以特別感謝每個願意幫我高調的人。
對了,《火神的眼淚》在 Netflix 上就看得到囉! 支持優質的台灣劇。
請幫高調,我也會繼續寫,寫出更多你不得不知道的自保小技巧!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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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執法人員,真的不用知道法律嗎?】
很多人在問的影片證據,昨天交給了新聞媒體,可惜他們無視這個,決定幫警察說話,那只好自己澄清了。
(只能說幸好我自己有錄影,也幸好還有個粉絲團,一般人被這樣操作,真的就只能挨打了)
先不說,為什麼是在「上銬後,才檢驗」這件事情,這就像是「我覺得你身上有酒味」,先上銬才做「酒測」,這有多荒謬。
(絕對都是「先酒測再上銬」吧!)
警察一開始就說 CBD 就是大麻,違法!
然後查了半天,改口說, 「CBD 合法,但是要「#千分之一」」
到底千分之一這數字是哪來的,當下我真的是氣到不知道該怎麼回。
他應該想講的是 THC , THC 是違法的,我這個不是,而且單位是「ppm」,是「#百萬分之一」。
錯的東西真的太多,我還是真的第一次碰到「因為你錯太多,我不知道該往哪邊糾正你」的狀況。
執法單位真的可以連法律都不懂嗎?
更何況,是你在「抓我的法律」。
今天警察用「錯誤的法律」抓走我,然後開始派假帳號、動員警察來導風向,說「法院認證你有大麻」,同樣也是各種錯誤到我不知道該先往哪邊解釋。
這都是「先用泥巴水丟你再說」的操作手法,惹你生氣讓你亂了手腳,只要你講錯話,他們就動員更多人指責你,不知情的大眾也會跟著來罵,這個案子就在這種奇怪的狀況下,風頭過了,他們就解套了。
這種手法我們看太多次了,一再發生就是因為有效,就跟警察違法逮補一樣,是錯的,但是有效。
唯一解,就是大家站出來盯「政府單位」,關心這樣的議題。
不然就是再次發生,一直輪迴,直到出人命之後,拍了個電影,然後還是繼續發生。
今天早上我的 IG 被「重複嘗試登入」來攻擊,所以 IG 被鎖了一陣子,重新認證完後,訊息不見,現在也都不能發訊息了。
當你要對抗巨大勢力,然後你又沒有黑道撐腰的時候,就會有各種手法來對付你。
即使你知道你是「守法」的,還是會碰到「亂搞法律」的警察。
我已經真的很幸運了,我知道法律,我有錄影,我有自己的發聲管道,但是我還是被搞成這樣。
很抱歉讓你們一直看這種負能量的貼文,晚一點我會發歡樂一點的。(抱歉這個是插播啦!)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你不知道,不代表它「#不存在」】
2021年 #奧斯卡最佳實景短片,得獎作品是《#遙遠的陌生人》。
一個黑人早上離開了公寓,在路邊抽煙。
一位白人警察走過來說,你這煙味道怪怪的,然後看了他掉出來的錢,說你怎麼可能有這麼大筆現金,要拉他搜身,然後把他壓在地上,壓到窒息而死。
這在影射最近什麼案件大家應該都很清楚。
然後黑人就醒來了,又重新回到當天的早上,這邊就是在玩類似《明日邊界》這樣的「#時間輪迴」(Time Loop)。不管黑人做什麼,他那天就是會被不同的理由給殺死,到底該怎麼逃出這輪迴?
其實在暗示著,現實生活中,平均每天都有2-3個黑人被殺死,#輪迴持續發生,你可能不知道,但是不代表他不存在。
就跟這部奧斯卡得獎作品一樣,#你不知道這部電影_但是不代表他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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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著想要分享的,也可能是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但是這些事情都存在。
包括「警察講的話不一定是真的」、「你沒做錯事情怕什麼搜索?」、「怎麼可能被關兩晚?」、「什麼是提審?」、「程序正義」、「CBD去年五月公布合法了」、「警察恐嚇你的話術超多種」...
有一些留言說,我沒有講清楚、避重就輕,故意帶風向。
真的...沒有。
第一篇的文章真的已經很長了....
長到大家願意看完我都已經很感動了,我也想寫更詳細,但是文章真的太長了,所以我才說會後面繼續寫出來。(強調很多次了呢)
那我們就,開始囉!
🌟 警察講的話就是真的嗎?
這邊幫大家上一堂法律課,警察在臨檢的時候,有沒有權翻你的包包找毒品、刀械? 有沒有權利要你「這個給我看一下?」 有沒有權利要你下車一下,讓他檢查你車內的東西?
答案是「沒有權力」!
如果你之前有碰過的,你都是被「話術」了!
大家都以為「警察講的就是一定要做的」「不敢不聽」。
其實,你們翻給他們看,他們到時候都會說,你是「自願」給他們看的。
有些警察還會搬法條來嚇唬你,說法律有說可以,你自己去翻《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但是,其實第六條只說,他們只可以「查證其身份」,並沒有搜索權。
警察是知道他沒有權限的,但是 #他會話術你,為了要破案。
這在對付壞人的時候,是「辦案手法」,這我同意,我也覺得老練的警察應該都要學到這些手法。
但是,當有一般百姓說「拒絕搜索」,他們就認為你嫌疑重大,這是錯的!
因為這是本來就是我們有的權利。
Right is right
很多人不知道你有這個權利,就算知道了也不敢用,因為
「你沒做錯事情怕什麼搜索?」
🌟 你沒做錯事情怕什麼搜索?
講這種話的人,應該都沒被惡整過。
你自己打開了車門,裡面被丟了什麼東西(不一定是警察栽贓,也可能是你朋友遺漏的),結果你要承擔所有罪責。
你把手機給警察看,結果警察瞇到你的網頁有瀏覽「線上看的盜版電影」,他不能裝作沒看到,警察看到違法就是得抓。(這才是好警察, Nine nine!)
說真的,生活中處處都是法,你會不會踩到線,#我相信沒有人有100趴的把握_絕對經得起考驗。
就連這張劇照能不能這樣使用,版權上都需要討論。
(公開劇照使用上,不能重置、改圖,其他的就看電影公司認不認為你是「合理使用」,至於這種「合理」使用,通常都是看他怎麼講啦。)
我想說的是,如果你是一個光明正大的清白人,你為什麼要放這種機會,給別人對你亂搞?
就算你是對的,你要去打官司、跑流程,這些都是 慘痛的代價。
就算你知道你是對的,你還是會碰到「違法」的警察辦案。
就算你是對的,也可能碰到,拿著「#過期的法律」抓你的警察,這就是被「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啊!
這一點,下文會繼續提到。
🌟 怎麼可能被關兩晚?
很多警察們看到這標題就動員來罵我了,沒關係,我們慢慢解釋。
如果你有仔細看文章,我從來都沒有說被「#違法扣留」喔!
法律規定,警方扣留我只能24小時。
但是「不夜間偵詢」的時間不算,所以你是非常可能被扣留超過24小時的。
我說的是「#違法逮捕」,而不是「違法扣留」。
只是,我們這次會超過時間的原因,也跟警察瀆職有關啦。
關鍵在於,我們進行了「#提審」這個動作,相信大家沒聽過,所以我來解釋一下。
提審就是我們針對「非法逮補」這件事情提出異議,就是上一篇說的,警察怎麼可以因為:
1. #經驗法則:大麻油的橘橘的,所以橘色的煙油就是大麻油。
2. #主觀判定:覺得我身上有大麻味。
就以現行犯把我上銬。
通常,法官判決提審,照我當天的狀況,最快中午、最慢是下午就能搞定,這猜測是 律師 跟 警察 都跟我這樣「經驗法則」的。
經驗法則就是,有比較高的機率再次發生,但是也可能完全例外。
偏偏我就是個幸運星,當天有大新聞發生,大警局發生警察的「#集體瀆職案」,法官全部都跑去忙重要的案子了,因為警察瀆職有串供之虞,所以優先順序當然是處理大案子。
我的案子,一直等到法官忙到了晚上八點,法官才在「很辛苦」的狀況下判決。
其實,律師團對於提審的把握度很高,所以判決我們真的很意外。
因為,法官覺得警察就是可以依照「經驗法則」+「主觀判定」把人民用現行犯上銬帶走。
之後你抽煙的,就可以依照經驗法則+主觀判斷 以K煙上銬帶走。你吃巧克力的,就可以持有大麻巧克力上銬帶走。
🌟 法官認定吸毒仔?
講到這邊真的覺得很有趣,粉絲團湧入了一堆「假帳號」,然後丟複製貼上一樣的「圖+話」,真的會覺得警政署是不是最近被罵翻了,決定編一筆預算找網軍留言啊....
(不過這純屬開玩笑啦,這種沒有證據的話,我們當心得猜猜就好。)
但是,裡面不乏有警察身份的留言,也跟著這種留言方向走,這讓我很擔憂啊... 警察的 #法學程度似乎不是那麼地一致,好的很好,壞得很壞。
這是「提審」,提審只有審查程序,根本 #不涉及實質審查。
我知道大家看到法律術語就頭大,我來翻譯翻譯,什麼叫不涉及實質審查。
就是說,「這個」法官只覺得警察可以把我上銬,#並不是判定我有罪。
接下來,這邊還有2-3關要跑,一個是檢察官要不要起訴我,再來才是另一個法官判斷我有沒有罪。
所以,那些故意拿提審結果說我是吸毒的,要嘛是你法學知識不夠,要嘛是你「知法玩法」,故意話術我來抹黑我,就跟前面「警察講得話就是真的嗎?」提到的一樣。
再來,提審失敗還是可以 #上訴抗告 的,需要在十天內提起抗告,我們已經提了,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說還在訴訟階段的原因。
“所有事情到最後都會有個好結局,如果沒好,那就是還沒結局”
Everything will be alright in the end so, if it's not alright, it's not quite the end.
《金盞花大酒店〉
我很慶幸,在這一塊的留言討論,還是有好警察願意看大家的回覆與留言,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在判斷的,就真的還是有好警察的,是真的就事論事的。
我們就繼續等大家有更多的討論。
順便一提,#我完全沒有隱藏任何人的留言,不管怎樣的留言都在,只可能因為留言太多被洗下去。而且,我也強調「真的沒時間」去回太瞎的留言。(再麻煩你們代我回覆他們了)
接下來我要繼續講 CBD 的事情,文章又有點長了,我簡要的講重點,下一篇在細細講。
🌟 CBD 已在 2020年 5 月 可 #合法使用持有
CBD,也就是學名大麻二酚,是合法的!
在去年五月衛福部公布可以合法使用、合法持有,唯國外進口才需要使用證明。
新聞在這邊: https://www.mohw.gov.tw/cp-16-53091-1.html
CBD 在台灣買不到,但是可以使用。
就跟「 #褪黑激素 」一樣。
很多留言說這是「管制藥品」,錯! 這是「列管藥品」,不是「管制藥品」。
又到了我來翻譯翻譯的時間,管制藥需要處方簽,列管藥不用。
所以我說我的電子煙就是完全合法!
一般民眾不知道,我能了解,但是執法機關不知道,在我當下解釋時也不聽,這比較麻煩。
因為是簡單講,我相信那些被派來的假帳號一定會繼續罵下去,沒關係,我們下一篇再提。
不管怎樣,沒有證據就上銬我這件事情就是錯的。
這是兩件事情喔!
「#程序正義」跟「#電子煙合法性」是兩回事。
用「酒駕臨檢」來舉例
警察這次抓我是因為
1. 經驗法則: 半夜開車的通常是酒駕
2. 主觀判定:你身上散發酒味
理論上他要先測我酒駕吧?
而不是先把我上銬帶走,再去警局測酒精濃度。
#測了_才能上銬
而不是上銬,再來測!
這次明顯地就是程序有錯誤。
這一點今天大安分局的記者會才是避重就輕,不回答吧?
這也沒關係!
我這兩篇本來就不是要跟警察吵架,我一直以來都說「有好警察,也有還沒做功課的警察」,而我只是想分享法普知識。
第一篇我講了「程序正義」的事情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第二篇我回答了一些問題與「提審、CBD已經是合法使用了」。
這些都是「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再說一次: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然後《遙遠的陌生人》,Netflix 就看得到奧斯卡得獎作品,好看! 看一下啦,半小時而已。
剛接受四家新聞採訪完了,你們要的證據也給他們了。
從昨晚到現在都沒什麼胃口吃東西,也只睡了三小時,氣色差的話請見諒。
文章還會繼續寫下去,#直到程序正義。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會保護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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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ditions: Rome這個遊戲 進行到第一階段末期
有個起訴反派叛國的劇情
在到元老院舉發反派之前 會先和同一陣營的加圖和西賽羅討論訴訟策略
不料原本以為是同一陣營的西賽蘿 卻突然說他為了要伸張正義
所以要幫反派辯護 即使他也覺得反派有問題
當然本魯立刻反駁說幫罪犯辯護是不道德的
加圖也認同
但西賽羅嗤之以鼻 說只要辯護的程序合法 就能達到正確(正義?)的結果
大家覺得呢? 扣掉法院指派代理人這種非自願的狀況不論
如果律師明知被告有罪 卻還自告奮勇幫被告辯護
這樣的行為算是伸張正義還是不道德的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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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4.191.81.1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4042344.A.172.html
我想討論的不是反派該不該找律師辯護
而是西賽羅在知道反派很有問題之下 還"主動"選擇幫反派辯護是不是道德的選擇
例如主動幫鄭捷辯護這樣
證據方面我補充一下 在這階段已經抓到反派輸送物資給敵國的證據 (物資上有家族家紋)
所以實際上可以推測反派家族很有問題就是
最後結局是反派承認他弟弟叛國 還主動處決弟弟 獲得元老院讚賞扭轉聲勢
※ 編輯: abc12812 (184.191.81.15 美國), 09/07/2023 08: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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