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薇仲第五次市長施政總質詢|被迫改書面啦!!】
基隆市議會第五次定期會在5月4日開始,期間因應5月15日全國第三級警戒停會,後又於6月29日復會優先開始審追加減預算...,並且將議員對市長施政總質詢改為書面,要求市府於8月份臨時會前回覆。(明明也是第三級警戒硬是復會還把議員對市長總質詢改成書面= =...,平常發公文都不一定等到回覆了,而且有些議題等到回覆的時候時效早就過了...)
本日(7/14)是第五次定期會的最後一天,我們也將被迫改成書面的總質詢內容整理給大家,由於總共有八大項重要市政質詢,所以以下努力濃縮字數,留言處也會附上完整的書面內容,之後市府的回覆也會分享給大家,希望市民一起來關心!
第五次(被迫改書面)市長施政總質詢,薇仲說給你聽👉https://npptw.org/UoIsxK
一、本市防疫工作相關檢討與資訊統整💉
疫情爆發以來,不論是居家快篩後相關流程,以及針對防疫旅館與集中檢疫所的收治規劃都是市民非常關心的議題,我們請衛生局說明外,也強烈要求加強即時資訊工作(如無公共風險之疫調完成後也應加註以安人心)與基隆市Covid-19專區資訊整合,同時更要求將前十類公費疫苗施打對象之各類別造冊人數、中央撥補到基隆的疫苗數量,以及各類別已施打人數等資料公開上網。此外,針對不斷在媒體上發酵的首長疫調之爭,也應明確說明中央成立跨縣市資訊平台後針對區域聯防的協助,以及地方政府是否確實檢討區域聯防之困難並反映給中央。
二、溫室氣體管制與低碳永續城市🌏
城市是減碳排放和綠色永續的有效行動單位,但基隆過去僅是被動以中央撥補經費和相關規範來執行,甚至有把原本業務範圍作為減碳目標的投機作為,因此,我也不斷要求檢討,在這次書面質詢中,我要求市府儘速對「基隆市低碳永續家園建構推動計畫」、「基隆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計畫的執行狀況、達標情形進行盤點,並檢討各細項指標訂定合理性及說明減碳量化程度。
針對本市預計訂定的《基隆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草案》,我要求應訂有本市之明確中、長期減碳具體目標,並要求成立低碳永續及能源政策專責單位,更重要是在政策規劃過程中納入民間社會力、與市民一起行動,此外,更要配合中長期目標,有相應的評估預算、目標是否達成之機制,並依成果滾動調整。
三、樹木保護法規統整與將專業修剪納入工程契約規範的進度🌳
樹木的錯誤除了會使得樹木因傷口過大而慢性死亡外,更可能導致樹木肢體無法平衡與樹體弱化而在風災傾倒,除了造成公共安全問題,也非常浪費公帑。這次質詢我針對民眾詢問的麥金路與十全亭過度修剪議題請市府說明處置,同時也請市府回覆我已經詢問多次——《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與《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修剪申請」到底要不要落實與明確執行,以及此兩項過時法規的檢討與去留。此外,針對公有樹木的保護、預防樹木不當修剪與強化工程納入專業修剪,林務局也正在擬定修法,我們也再次請市府相關單位說明建立基隆市詳盡樹木修剪規範的進度,以及是否依照林務局的建議,將修剪規範納入工程採購契約中,以修剪專業來落實公有樹木保護。
四、2021城市博覽會📈
有鑒於疫情發展難以完全掌握與預測,我先前發公文詢問基隆市即將於2021年10月舉辦、要花費本市3500萬經費的「2021城市博覽會」是否有足夠的應對措施,但觀銷處回覆的相關措施只是依照防疫指引來進行。當表演藝術界、全球及台灣各博物館和美術館在疫情期間發展出各種結合網路資源、影像技術、線上社群的新展演形式時,目前「基隆2021城市博覽會」卻未見任何結合新技術與思維的創新改變,與「2021城市博覽會」的初衷「在快速變動的全球化風潮與既有行政框框中,走出另類的城市治理典範」背道而馳,也無法回應市長在施政總報告中表示「面對 COVID-19 疫情與全球地緣政治再結構,台灣的城市治理需要再進化」,因此我們再次於書面總質詢提醒,並請市府提出面對疫情有創意的內容轉化,真正透過不同媒介將基隆的「過去400年與未來40年」作出創意呈現。
五、市有閒置空間資訊公開💻
除了在市議會不斷提案盤點市有閒置空間並資訊公開,我們也於2020年12月27日舉辦「『好市有閒置空間,不開放嗎?』的討論會、邀請參與「臺北市是有閒置空間綜合查詢平台」各段歷程的參與者與推動者來分享經驗並帶領討論,現場也有財政處、產發處以及約50位基隆藝文、新創等領域之青年工作者參與討論。目前財政處已積極進行盤點工作,但整個市府針對資訊公開和空間媒合卻想要以「標租」來進行,我們非常擔心公部門習慣的「標租」無法掌握需求、更無法媒合此類小型市有空間的需求者,因此我們再次建議整個市政府回覆目前閒置市有空間資訊公開規劃與進度,以及各局處空間活化計畫的整合進度,希望市府有更貼近需求者的創意空間活化方向,真正媒合市民與青年的需求。
六、本市轉型正義與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執行狀況🖋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日前將基隆港、原基隆要塞司令部等列為審定公告第一批不義遺址。不義遺址的保存目的,是為透過空間取徑還原歷史真相、反省歷史記憶,並促進轉型正義的相關工作,以深化人權教育。本次我們也要求市府針對目前審定公告本市四處不義遺址相關歷史內容進行文獻與檔案爬梳、整理,且要規劃於現地進行歷史內容呈現或於正在進行工程設計中融入,供基隆市民深入了解相關歷史內容。同時,也請市政府說明威權象徵的清除工作。
此外,由於國門廣場基座以及近日惠明新村等未確定文資價值之文化資產提報標遭到「未審先拆」的爭議。在國門廣場基座上,更在僅有現勘紀錄(且參與委員都認同基座有其歷史價值、應登錄為歷史資產)、未經由文化資產評估審議就徑行將基座拆除移置異地的誇張處置,我們強烈要求市府檢討本市文化資產評估、審議及保存之作為是否失當。
七、交通設計與公車營運檢討🚐
台灣每年因交通而死亡的人數高於新冠疫情的死亡人數,其中多數肇因來自「車」本交通的設計基礎,目前,人本交通為基隆市府近年致力目標,然而,除了硬體設施改善外,我們更要求交通處針對目前智慧交通的狀況提供事故路口之交通數據與相應檢討,同時我也提供去年我以彭祖裝實測安樂區危險路口的影片(影片網址 https://npptw.org/LtBF30 ),請交通處說明行人穿越時相與路口設計之檢討與改善措施。
再來,由於基隆市公車虧損嚴重、已達13億,目前基隆市府與議會已組成「公車營運改革小組」,而我們也要求交通處和公車處說明目前「檢討重疊路線」、「跨區公車」、「社福卡使用調整規範」和「站牌間距」等改革項目之進度,同時,也請說明跨區公車規劃,以及社福卡使用規範〈基隆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辦法〉修改進度。同時,也詢問大家關心的506公車的營運檢討,並請公車處說明太陽能版智慧站牌於基隆設置的可行性評估。
最後則是基隆捷運,也就是「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已經在去年進入綜合規劃階段,先前我們煩請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與鐵道局討論,鐵道局表示「基隆-八堵」間技術層次定案約在年中,若綜合規劃順利完成,約在2021年底舉辦民眾公聽會,此次除了請交通處說明目前掌握進度外,更再次要求基隆市政府於各項討論會議代表基隆市民發聲、要求中央將掌握通勤族的通勤起訖與需求,才能將使用者的想法納入規劃中。
八、垃圾清運與限塑政策📸
住宅區或偏遠山區都常有民眾亂丟垃圾或是不肖廠商丟棄大量裝潢等廢棄物的問題,但棄置廢棄物難以舉證,偏遠山區更有清理上的困難,也因此,預防與稽查更為重要,我們在此次的書面質詢中詢問環保局搭配在稽查上與警察局合作的困難,以及搭配移動式電眼的規劃,此外,也請環保局說明「非法棄置聯合查緝計畫(下簡稱獵鷹計畫)」過去執行成效與本年度的規劃。針對獵鷹計畫之成效與執行規劃,請市府回覆
由於越來越多民眾關心一次性用品的大量使用造成對環境、海洋的危害,然而,從中央發布之限塑政策執行多年卻成效不彰,我也收到安樂高中的學生陳情,希望可以檢討基隆市限塑政策。因此,我也特別在此次請環保局提供近年基隆市一次性塑膠用品的用量統計,同時請環保局說明目前限塑政策的困難與檢討,並建議除宣傳外,更要參考不同縣市與企業合作之實例,在更多消費場域執行創意減塑方案。
臺北市公文時效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上禮拜,公投盟帳篷被台北市政府拆了。我心頭沉重,千頭萬緒,不知從何說起。
前年有大半年的時間,公投盟基地的路權,是我負責申請的。直到去年二月,組織預算緊縮,我轉為寫稿的兼職,路權申請的工作,就交接出去。我為了生計,疲於奔命,這一年來的路權申請,無力參與。
路權申請,是項繁瑣的行政作業。首先,你要打電話去新工處,詢問哪幾天的路權還沒被請走。這時候,承辦人員的態度影響很大,他可以告訴你可以申請的時段,也可以叫你到現場看著辦。大概就像餐廳能不能訂位這樣。
如果不能預訂,你準備了一堆文書到了現場,得要當場改寫。也可能全部額滿,白跑一趟。如果要確保申請得到,除了要跟承辦人員關係良好,也要一早在市政府辦公前到場守候,像是排隊買百貨公司福袋一樣。
公文要跑過三個單位(臺北市新工處--中正一分局--臺北市政府建管處)為了時效,基本上你不可能請他寄回來,這樣會來不及,所以送件跟取件都得要親自去拿。除了建管處只需要去一次(送件列管,不用核可)之外,新工處跟中正一都需要去兩次。
路權一個人只能申請兩天,兩天的保證金是三萬塊,大概過一個月才會退回來。可以週轉的路權帳戶金額是有限的,願意放私章讓我們代為申請路權的人也是有限的。一般來說,只能連續請四到六天。不然可能會週轉不來。
意思是說,你要請四到六天,就得要出門五次(新工處兩次、中正一兩次、建管處一次)。你身上還有一堆夥伴的印章,以及掌管二三十萬的路權帳戶。這是一個比較繁複(我已經省略掉一堆文件準備、溝通、影印之類的細節敘述)的行政作業,而且需要忠誠度。要找到能夠忠實完成的人,除非是正職,不然很難用志工方式完成。
其實做組織的,要嘛是有錢,要嘛是有熱情。這兩點,這兩年來也是跌跌撞撞。有些人在外謠傳說,蔡丁貴教授在美國私募了很多錢進自己口袋。這種陰謀論,其實也很難反證推翻--任何一個人被說私下拿很多錢,都很難自證清白。
至少我看到的是,公投盟很拮据,請到三位正職員工就是極限;蔡教授生活很樸實,大部分時間都吃便當坐公車,家裡的老車也二十年了(一台很復古的subaru,選舉期間我開了兩個禮拜環島,好幾次排檔桿卡住、發動不能。)一個紫色運動背包揹到都快爛了。一個沒有任何娛樂享受的人,也多請不了幾個員工,你可以不認同他的做法或是理念,但要說這樣是A錢的話,其實你指控世界上任何一個人A錢都能成立了。
組織錢少之外,社會的熱情支持也在退卻。有些支持者覺得,民進黨全面執政,就是他們可以想像的最好狀態(我不這麼認為),沒必要再搞運動。有些支持者老了,過世了。有些支持者跟其他人吵架,離開了。有些人(不是支持者)覺得民進黨做不好,不如改支持國民黨或柯文哲。總之,熱情退卻,志工縮減,組織運作自然就日益艱難。
看到有人說,八百壯士都很守法,申請路權都很完備,我心裏就是一痛。你知道這意味著甚麼嗎?這意味著他們有充分的資源去完成這件事,這意味著他們有更多的經費,更多熱情的支持者,去抵抗一件不改革政府就會破產的事。而還有很多人支持他們的「守法」,卻沒想到這個守法背後的意義是甚麼。
看到柯文哲臉書說,帳篷都拆光了(雖然八百壯士又回去了),「臺灣必須成為一個法治的國家」。法治?我看到頭都昏了,天啊,隔了四年了,經過這麼些公民運動,網路上吵了一輪又一輪,竟然還是有人把「法治」解讀為「守法--遵守我執政者訂下的規矩」?來自於一個曾經被寄予希望的政治人物?
這陣子有個斗六雞排伯的新聞,他被「輔導」辦營業登記,自殺了。按照很多人的邏輯,國稅局也是在貫徹「法治」,也是「依法行政」,可能他們也會覺得雞排伯活該吧。
我就不對這些人口出惡言了(這是延後幾天發文的好處)。法治主要是指政府的權力要被法律節制,它相對立的觀念,不是「違法」,而是「人治」。
極端的人治跟法治都是不可能的。如果甚麼都可以法治,意思是政治人物像是機器人一樣,一切都是按本宣科、標準程序,這樣要選舉幹嘛?要檢驗政治人物的核心價值幹嘛?
法官不能判偷竊犯死刑,這是法治。至於要判個三年或是罰金,這其實是人治,只是人治不好聽,會說是心證裁量空間。
人類社會的各項制度,就是在摸索要給予權力者多少決策空間。空間大了,怕他濫用;空間小了,怕太僵化。也就是在法治跟人治間取得一個平衡。
新工處的承辦人員友不友善,建管處核不核可,何時來拆,怎麼去拆,太多太多的行政權力,不是法律規定非如此不可,而是由人(從基層公務員到市長)去決定的。你這樣做,可能是依法行政,你不這樣做,或者說,晚點做,柔性的做,也一樣是依法行政。這都是你的裁量空間,你的政治判斷。
依法行政這句話之所以討人厭,不是說這個概念本身錯誤,而是它經常被濫用來卸除責任:好像你很不情願,是法律逼你的,你沒有任何責任。不,其實是你想要這麼做。
臺灣有成千上萬的攤販,為了餬口飯吃,辛勤擺攤。你要去給他們「依法行政」,也說得通,但那就是種價值選擇,不是法律逼你的。你要視情況給點寬容(當然不是說收賄!)通常也沒有甚麼法律責任。
我不是說甚麼情理法,人情大於法律,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法存在那邊,但依然是有空間的。你在運用這個空間的時候,請不要假裝「自我意識」不存在,請接受我們價值的檢驗。
還路於民,乾淨理性,高度守法,這是一項價值沒錯。北京被驅離的低端人口,也是(被迫)遵守這樣的價值。這不是全無好處,也總是有人在暢通的道路上,獲得更大的用路權益。這也不會有人否認。
你不認同公投盟,或是八百壯士,或是凱道小講堂,不認同理念,或是集會遊行路權使用的方式,那都是一種價值選擇。很多臺北市民,不希望任何倡議者影響生活,這也是一種生活態度,當然不可能是全錯的。
但你能夠有現在的生活,能享有一些政府權力被節制的法治,能受到一些權利的保障。這些,一直都不是本來就有的,一直都是有些人「沒那麼守法」所爭取來的。
我不想採用報恩/背骨的說法,雖然沒有公投盟,就沒有318的成功佔領,就沒有一個利於柯文哲崛起的社會氣氛。但我不想說柯文哲欠誰甚麼,那樣好像就陷入了黨國邏輯:你曾受黨國照顧,現在就不要出來背叛(領18%就不要反18%?)
我覺得問題的癥結點始終不是恩仇,而是我們要選擇怎樣的社會。
柯文哲做出了他的選擇,民進黨何嘗不是。民進黨跟柯文哲的命運是相連的。總統府可以出面譴責,但沒有。立法院可以修訂集會遊行法,為公共倡議型的帳篷留空間,排除掉北市府行政法規的適用,但沒有。
民進黨如果要改變臺北市民保守的既得利益習性,最積極的做法,其實就是站在臺灣整體均衡發展的立場,將中央行政機關移到中南部。中央機關走了,媒體走了,一些政商關係密切的企業走了,臺北還是有完整的商業、學術功能,也能舒緩令人窒息的人口密集度跟房價問題。只是哪個政治人物,沒在臺北有幾棟房子?
他們自己就是保守派,就是最不希望改變的人。
那又如何去說柯文哲順應保守市民的做法錯了?
鋪天蓋地對柯文哲的批評,之所以成效有限,說穿了也就是因為雙重標準。拿檢驗柯文哲的標準去檢驗民進黨,結果如何,也就真是科科。
民進黨跟其外圍團體批評柯,與其說是為了理念,不如說是壓力測試。如果柯壓力測試沒過,就提名人選競爭。現在看來,測試過了,再打下去,就打到自己。再過一兩個月,禮讓確定了,這些基於政治算計的攻擊,會大幅縮減。
公投盟並不是甚麼民進黨外圍團體,對民進黨的批評也沒少過,得到的同情跟支援有限,也是倡議者必須承擔的。
我認為,倡議的對象一直是民眾,而不是政治人物。民眾的想法變了,政治人物的做法自然會變,不然就等著被淘汰。
只要依然有喜歡「維持現況」的民眾,就一直會有另一個柯文哲,另一個民進黨,或是,另一個馬英九、蔣經國。改變,從來就不是改變選舉結果,那是最為末端的了。改變是要改變一個又一個的民眾。我不知道公投盟在濟南路快十年,改變的民眾有多少。我只知道,藍綠版圖轉移,白色力量竄起,公投盟沒有被改變。
臺北市公文時效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上禮拜,公投盟帳篷被台北市政府拆了。我心頭沉重,千頭萬緒,不知從何說起。
前年有大半年的時間,公投盟基地的路權,是我負責申請的。直到去年二月,組織預算緊縮,我轉為寫稿的兼職,路權申請的工作,就交接出去。我為了生計,疲於奔命,這一年來的路權申請,無力參與。
路權申請,是項繁瑣的行政作業。首先,你要打電話去新工處,詢問哪幾天的路權還沒被請走。這時候,承辦人員的態度影響很大,他可以告訴你可以申請的時段,也可以叫你到現場看著辦。大概就像餐廳能不能訂位這樣。
如果不能預訂,你準備了一堆文書到了現場,得要當場改寫。也可能全部額滿,白跑一趟。如果要確保申請得到,除了要跟承辦人員關係良好,也要一早在市政府辦公前到場守候,像是排隊買百貨公司福袋一樣。
公文要跑過三個單位(臺北市新工處--中正一分局--臺北市政府建管處)為了時效,基本上你不可能請他寄回來,這樣會來不及,所以送件跟取件都得要親自去拿。除了建管處只需要去一次(送件列管,不用核可)之外,新工處跟中正一都需要去兩次。
路權一個人只能申請兩天,兩天的保證金是三萬塊,大概過一個月才會退回來。可以週轉的路權帳戶金額是有限的,願意放私章讓我們代為申請路權的人也是有限的。一般來說,只能連續請四到六天。不然可能會週轉不來。
意思是說,你要請四到六天,就得要出門五次(新工處兩次、中正一兩次、建管處一次)。你身上還有一堆夥伴的印章,以及掌管二三十萬的路權帳戶。這是一個比較繁複(我已經省略掉一堆文件準備、溝通、影印之類的細節敘述)的行政作業,而且需要忠誠度。要找到能夠忠實完成的人,除非是正職,不然很難用志工方式完成。
其實做組織的,要嘛是有錢,要嘛是有熱情。這兩點,這兩年來也是跌跌撞撞。有些人在外謠傳說,蔡丁貴教授在美國私募了很多錢進自己口袋。這種陰謀論,其實也很難反證推翻--任何一個人被說私下拿很多錢,都很難自證清白。
至少我看到的是,公投盟很拮据,請到三位正職員工就是極限;蔡教授生活很樸實,大部分時間都吃便當坐公車,家裡的老車也二十年了(一台很復古的subaru,選舉期間我開了兩個禮拜環島,好幾次排檔桿卡住、發動不能。)一個紫色運動背包揹到都快爛了。一個沒有任何娛樂享受的人,也多請不了幾個員工,你可以不認同他的做法或是理念,但要說這樣是A錢的話,其實你指控世界上任何一個人A錢都能成立了。
組織錢少之外,社會的熱情支持也在退卻。有些支持者覺得,民進黨全面執政,就是他們可以想像的最好狀態(我不這麼認為),沒必要再搞運動。有些支持者老了,過世了。有些支持者跟其他人吵架,離開了。有些人(不是支持者)覺得民進黨做不好,不如改支持國民黨或柯文哲。總之,熱情退卻,志工縮減,組織運作自然就日益艱難。
看到有人說,八百壯士都很守法,申請路權都很完備,我心裏就是一痛。你知道這意味著甚麼嗎?這意味著他們有充分的資源去完成這件事,這意味著他們有更多的經費,更多熱情的支持者,去抵抗一件不改革政府就會破產的事。而還有很多人支持他們的「守法」,卻沒想到這個守法背後的意義是甚麼。
看到柯文哲臉書說,帳篷都拆光了(雖然八百壯士又回去了),「臺灣必須成為一個法治的國家」。法治?我看到頭都昏了,天啊,隔了四年了,經過這麼些公民運動,網路上吵了一輪又一輪,竟然還是有人把「法治」解讀為「守法--遵守我執政者訂下的規矩」?來自於一個曾經被寄予希望的政治人物?
這陣子有個斗六雞排伯的新聞,他被「輔導」辦營業登記,自殺了。按照很多人的邏輯,國稅局也是在貫徹「法治」,也是「依法行政」,可能他們也會覺得雞排伯活該吧。
我就不對這些人口出惡言了(這是延後幾天發文的好處)。法治主要是指政府的權力要被法律節制,它相對立的觀念,不是「違法」,而是「人治」。
極端的人治跟法治都是不可能的。如果甚麼都可以法治,意思是政治人物像是機器人一樣,一切都是按本宣科、標準程序,這樣要選舉幹嘛?要檢驗政治人物的核心價值幹嘛?
法官不能判偷竊犯死刑,這是法治。至於要判個三年或是罰金,這其實是人治,只是人治不好聽,會說是心證裁量空間。
人類社會的各項制度,就是在摸索要給予權力者多少決策空間。空間大了,怕他濫用;空間小了,怕太僵化。也就是在法治跟人治間取得一個平衡。
新工處的承辦人員友不友善,建管處核不核可,何時來拆,怎麼去拆,太多太多的行政權力,不是法律規定非如此不可,而是由人(從基層公務員到市長)去決定的。你這樣做,可能是依法行政,你不這樣做,或者說,晚點做,柔性的做,也一樣是依法行政。這都是你的裁量空間,你的政治判斷。
依法行政這句話之所以討人厭,不是說這個概念本身錯誤,而是它經常被濫用來卸除責任:好像你很不情願,是法律逼你的,你沒有任何責任。不,其實是你想要這麼做。
臺灣有成千上萬的攤販,為了餬口飯吃,辛勤擺攤。你要去給他們「依法行政」,也說得通,但那就是種價值選擇,不是法律逼你的。你要視情況給點寬容(當然不是說收賄!)通常也沒有甚麼法律責任。
我不是說甚麼情理法,人情大於法律,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法存在那邊,但依然是有空間的。你在運用這個空間的時候,請不要假裝「自我意識」不存在,請接受我們價值的檢驗。
還路於民,乾淨理性,高度守法,這是一項價值沒錯。北京被驅離的低端人口,也是(被迫)遵守這樣的價值。這不是全無好處,也總是有人在暢通的道路上,獲得更大的用路權益。這也不會有人否認。
你不認同公投盟,或是八百壯士,或是凱道小講堂,不認同理念,或是集會遊行路權使用的方式,那都是一種價值選擇。很多臺北市民,不希望任何倡議者影響生活,這也是一種生活態度,當然不可能是全錯的。
但你能夠有現在的生活,能享有一些政府權力被節制的法治,能受到一些權利的保障。這些,一直都不是本來就有的,一直都是有些人「沒那麼守法」所爭取來的。
我不想採用報恩/背骨的說法,雖然沒有公投盟,就沒有318的成功佔領,就沒有一個利於柯文哲崛起的社會氣氛。但我不想說柯文哲欠誰甚麼,那樣好像就陷入了黨國邏輯:你曾受黨國照顧,現在就不要出來背叛(領18%就不要反18%?)
我覺得問題的癥結點始終不是恩仇,而是我們要選擇怎樣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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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如果要改變臺北市民保守的既得利益習性,最積極的做法,其實就是站在臺灣整體均衡發展的立場,將中央行政機關移到中南部。中央機關走了,媒體走了,一些政商關係密切的企業走了,臺北還是有完整的商業、學術功能,也能舒緩令人窒息的人口密集度跟房價問題。只是哪個政治人物,沒在臺北有幾棟房子?
他們自己就是保守派,就是最不希望改變的人。
那又如何去說柯文哲順應保守市民的做法錯了?
鋪天蓋地對柯文哲的批評,之所以成效有限,說穿了也就是因為雙重標準。拿檢驗柯文哲的標準去檢驗民進黨,結果如何,也就真是科科。
民進黨跟其外圍團體批評柯,與其說是為了理念,不如說是壓力測試。如果柯壓力測試沒過,就提名人選競爭。現在看來,測試過了,再打下去,就打到自己。再過一兩個月,禮讓確定了,這些基於政治算計的攻擊,會大幅縮減。
公投盟並不是甚麼民進黨外圍團體,對民進黨的批評也沒少過,得到的同情跟支援有限,也是倡議者必須承擔的。
我認為,倡議的對象一直是民眾,而不是政治人物。民眾的想法變了,政治人物的做法自然會變,不然就等著被淘汰。
只要依然有喜歡「維持現況」的民眾,就一直會有另一個柯文哲,另一個民進黨,或是,另一個馬英九、蔣經國。改變,從來就不是改變選舉結果,那是最為末端的了。改變是要改變一個又一個的民眾。我不知道公投盟在濟南路快十年,改變的民眾有多少。我只知道,藍綠版圖轉移,白色力量竄起,公投盟沒有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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