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10~110/10/22
資格條件:
1. 研究所畢業以上學歷(教育或人文社會相關科系為佳)。
2. 具基礎電腦文書作業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3. 須願意前往海外出差,配合訪視海外任教學校教師服務狀況(以越南、泰國、馬來西亞、印尼等國為主)。
4. 具備英語檢定文件為佳(如有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5. 具備高中、國中或國小教學經驗為佳(如有教師證,請檢附影本;如有學校服務經驗,則請檢附證明文件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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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1. 統籌教師甄選相關事宜(如公告簡章、辦理甄選說明會、教師資格審查、敘薪、簽約與行前培訓等)。
2. 統籌輔導訪視事宜(如安排行程規劃、彙整訪視資料)。
3. 辦理教師研習(如課程安排等)。
4. 諮詢電話回覆及經營網路平臺。
5. 計畫各項經費之核銷採購及代撥教師薪資。
6. 辦理本計畫成果發表會及編撰計畫成果。
7. 需配合計畫業務性質至國外出差。
8. 配合處理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國際事務處(屏東縣屏東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chungchihui@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0月22日前 (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甄選名冊、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寄送應徵表件至900392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國立屏東大學 屏商校區 行政大樓3樓 海外任教計畫專案辦公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國際事務處海外任教計畫專案助理」,報名資料電子檔email至chungchihui@mail.nptu.edu.tw逾期恕無法受理。
2. 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7004;E-mail:chungchihui@mail.nptu.edu.tw鍾小姐。
3. 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4. 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公告於海外任教計畫官網(https://teab2.nptu.edu.tw)。
5.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6. 應徵人員同意本校得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7.薪資待遇:依教育部專案委辦計畫相關敘薪規定辦理(碩士:新臺幣3萬7,410元起薪)。
8. 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 (https://oia.nptu.edu.tw/index.php)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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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9~110/09/15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中心)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可獨立完成交辦工作者。
3.具公文撰寫及帳務核銷、計畫申請及管理能力。
4.具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及資料統計分析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5.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相關行政、會議召開及資料統計業務。
2.辦理本校及全國學生實務專題競賽等相關工作。
3.辦理本校執行經濟部「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經濟部工業局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加強輔導型產業即時輔導計畫」等相關行政工作。
4.辦理中國工程師學會產學績優單位申請作業。
5.對應承辦業務之校務基本資料庫填報工作。
6.協助產學合作中心各項活動、展覽等工作辦理。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ukuan@mail.npust.edu.tw
聯絡方式: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09月15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
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52 嚴先生。
<<** 詳細內容請依⼈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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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8~110/09/16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薪資:新進人員自第 1 級起薪(新臺幣 32,470 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6 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110 年 9 月 24 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 110 年 9 月 27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輔導紀錄調閱 在 [請益] 導師將輔導AB卡給學生帶回家- 看板Teacher | PTT職涯區 的推薦與評價
的紀錄就是偶發事件,孩子家長看了會難過會擔心也是 ... 因爲您的回覆似乎不了解輔導AB卡若有調閱,有其 ... 學生或家長要調閱輔導記錄有一定規範,請洽組長調閱. ... <看更多>
輔導紀錄調閱 在 Re: [請益] 學生輔導紀錄一定要寫嗎? - 看板Teacher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nohot ( )》之銘言:
: 輔導室要導師寫學生輔導紀錄(B表)
: 請問這是一定要寫嗎?
: 如果沒寫會有違反法令上的問題嗎?
: 請教大家了 感謝
先跟大家分享慘痛的例子,
輔導紀錄理論上只有導師和輔導室會接觸
轉學時會由輔導室寄到下間學校輔導室
但近年聽過三次(同一間),
對方學校直接把輔導紀錄印給家長!!!
其中一個家長轉交人本,
一個拿去法院告導師,
對方學校只是推說組長是代課老師,
對相關規定並不清楚。
所以輔導紀錄要寫,但用詞請仔細斟酌。
尤其如果學生是要轉學的,
如果不是全都正面誇獎,
或純粹事實描寫,
建議直接重寫一張無關痛癢的送出,
不然遇到神豬級的隊友,加恐龍家長,
你寫越詳細死越快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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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36.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15450663.A.2CF.html
但一般老師都沒預想到家長會直接看到,
所以用詞真的要很斟酌!!
※ 編輯: fall7213 (42.77.236.134), 01/09/2018 06:58:42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