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前國民黨高官的退休金失敗,銓敘部卻主張法律條文是「不完整」的?】#讀者投書
近日,包括關中、焦仁和等國民黨多位「黨職併公職」的高官被追繳溢領退休金,但主管機關送達處分書已超過一年期限而請求權消滅。
對此,主管機關認為該一年規定為「訓示規定」,即為無法律效果之 「不完整」 條文,代表即使違反對於法律效力尚無影響,但真是如此嗎?
#關中 #焦仁和 #退休金 #訓示規定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9-04-17 #15mins衛環委員會質詢 #環保局 1.要求擬定《高雄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 從臨時會要求到現在,環保局承諾過了還是什麼都沒做,今天局長更以「中央已修空污法,地方沒有評估必要」#拒絕研擬!高雄不值得要求更嚴格的標準、不能要求更好的空氣品質是嗎?消極怠惰的態度實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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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論壇/奔騰思潮】
民進黨立委好意思問:為何每年1500名(較年輕的)公務員離職?為何35歲以下的公務員在中央機關只占20%?
公務機關的「理想缺」都被「老人們」佔著,剩下的不是偏遠地區就是職等報酬較低的「不理想缺」。雖然說年輕人找工作,一開始沒魚蝦也好,但只剩「不理想缺」可以撿的現狀,公務機關如何留得住年輕的人才?
#鐵飯碗 #公務員 #年輕人 #職等待遇 #Yblog
銓敘意思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年金改革前,警消的子女教育補助費停發,但是退伍軍人中校以下仍然續發。許多警消苦撐不退,就是為了家中還有在學的子女,所以最近有 #許多撐不到退休的猝死悲劇。
─
我的辦公室有位退伍上校,他的孩子只是高一生,此時多麼後悔年輕時表現優異,如果能夠以中校退伍,孩子的教育補助費就可以不用煩惱了。上個會期立法院國民黨團建議恢復軍人上校退伍的子女教育補助費,退輔會馮世寬主委也同意據馮主委計算大約是7.5億,而警察退休的子女教育補助費更是謹2.1億,實在應該研議恢復發放。蘇貞昌院長承諾願意考量。
─
警消與一般文官不同,年金改革應該脫鉤處理,這是退警普遍的心聲,過去幾年來退警四處陳情,卻碰到銓敘部、內政部、人事總處互推,好像踢球比賽,對人民來說,政府就是政府,是沒有部門差別的,退警心聲 #被當成球踢來踢去,實在是情何以堪。
─
我提出多項警消權益問題後,總結詢問蘇院長,是否可以再考慮民國87年德日考察團的研議的警政總署建議,以提升警政署層級,統整國內公共安全事務以其權責相符。
─
我也訴求目前在交通部的交通會報提升至行政院層級,去年肇事交通事故34萬件、死亡2,865人、受傷45萬,交通安全就是國安問題,希望藉由院長主持讓問題獲得重視!
─
少年事件處理法108年修正,112年上路,未來警察不能進入校園干預衝突事件,以達到兒少去標籤化、除罪化的修法目的,但是教育部和衛福部還沒有要積極接手的意思,甚至地方的少年輔導委員會還是由警政署主辦,我要求院長一定要做好妥善的改制規劃,讓應該進場的教育部、衛福部確實進場,不要違背修法精神的把這個業務繼續留給警察。
銓敘意思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4-17 #15mins衛環委員會質詢
#環保局
1.要求擬定《高雄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
從臨時會要求到現在,環保局承諾過了還是什麼都沒做,今天局長更以「中央已修空污法,地方沒有評估必要」#拒絕研擬!高雄不值得要求更嚴格的標準、不能要求更好的空氣品質是嗎?消極怠惰的態度實在令人失望,除了籌錢讓學校買空氣清淨機,不見市府空汙減量決心,更何況還是違法募款!
2.修正《環保基金管理會設置要點》、完善《高雄市二行程機車汰舊加碼補助》
今年高雄市的電動車補助拖了四個月的主要原因是委員空窗三個月且基金見底,我要求環保基金在設置要點裡新增「該屆委員任期屆滿前三個月,完成下屆委員之招聘作業。」條文,並善盡說明責任,避免名額認定不公平、讓民眾等待的問題再發生,也要檢討補助無法年年延續的問題,否則民眾沒有誘因汰換。
3.檢討垃圾處理費隨水徵收
一來隨水徵收本不合邏輯,二來變相懲罰使用環保餐具需要用水清洗的民眾,三來高雄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隨水徵收的方式每度水4.1元是全國最高,雙北隨袋徵收的垃圾處理費是全國最低。高雄若有心要推垃圾減量,應參考雙北成功和台中失敗的例子來認真研擬更好地推動辦法,而非因遇到阻礙就擱置,繼續使用更有問題的徵收方式。對此局長僅承諾 #會再評估。
4.「石化專區」和「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區」兩者明顯不同
韓國瑜市長說高雄缺一個石化專區,經發局長伏和中緩頰說「市長比較接地氣,講循環經濟很多人聽不懂」,指兩者是一樣的意思。我今天質詢環保局長兩者的定義一樣嗎?是市長不懂循環經濟還是市民不懂?局長答覆 #有機會的話會和市長解釋。
#衛生局
5.醫療觀光小組納入法制局、勞工局及醫護工會代表
局長僅回覆會遵循中央法規、不會違法,且勞工意見會向「醫師公會」諮詢。顯然局長對於醫療行銷、醫療廣告等可能觸及醫療法規、遊走法律邊緣的推銷行為絲毫不警惕,更顯見局長的勞動意識很有問題,怎麼會找「公會」諮詢勞工問題呢?!再者,市府欲合作的五大院所高醫大附醫、高雄榮總、義大醫院、高雄長庚、阮綜合可是出了名的血汗,局長怎能完全不替基層醫護人員把關勞動權益?
6.制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
我向衛生局長為護理人員請命,護病比超標、待命制、花花班的勞動問題已層出不窮,而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危勞認定新制,主管機關須擬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現在衛福部、退輔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已擬定方案送銓敘部核備了,為何高雄市衛生局遲遲不送出?所屬高雄市管轄的醫院護理人員就比較命苦?局長承諾今年底前會完成。
#勞工局
7.建立工會陪檢制度並實施
勞檢法規定勞檢時需通知工會,但目前仍只有企業工會可進行陪檢,產業工會和職業工會仍被排除在外,我要求局長盡快研擬相關計畫,讓工會陪檢制完整落實。
8.完成勞動教材專區設立
勞工局過去的勞動法制教材僅提供少數資料上網,我要求應在網站上設置完整教材專區,讓企業、學校都能使用正確且即時的勞動資料,供民眾索取,讓勞動教育進到校園和各行各業。
9.勞動法制教育結合勞博資源
高雄市勞工博物館具豐富的勞工文史資料,我要求勞工局應整合勞博文史資源來做更完整的勞動教育規劃,讓勞動意識透過更多元的方式進入公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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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意思 在 Re: [請益] 台鐵轉一般公務員-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原文43 文長慎入...
台鐵轉一般公務員 重考當然是一條路
但也可以直接轉調的,以下提供友人經驗分享:
因平時受惠本版甚多,雖然標題是重考
但剛好前陣子有自台鐵轉調簡薦委經驗
在本版及銓敘部信箱等各地爬文獲益良多
藉標題分享賺點P幣,如有錯誤還多請指教互相討論
如有文不對題也還請版主依規定處理
轉調年資部分 退休、休假通通可以帶沒問題
只有薪點提敘會有疑慮,下面是之前爬文及到處請教來的經驗
------尋找合適簡薦委職缺-------
台鐵人員到底可以去哪裡? 可以按當年考試及格類別區分
(1)鐵路特考及格
以交通事業人員任用
交通事業人員只有業務類、技術類兩種
沒有再細分OO行政 OO技術等職系,亦無銓敘職系
所以找缺時,應要依在台鐵的"工作內容"為取向
工作內容通常都跟當年錄取的類科類似,但可能也有例外
從當年錄取科別及工作內容大約可找到對應類似的高普考職系
但特考有及格後三年(原單位)六年(交通部轄下)綁約條款
所以三年結束只能找交通部本部或各局職缺,六年過後才是自由之身
但交通事業人員轉任薪級提敘並不自由就是(採二類,下面詳述)
(2)高普初原住民特考等(有OO行政/技術類科者)
因為考試及格即有註明OO行政/技術類科
所以理所當然可以找當年考試及格職系的缺
但也因為是以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沒有銓敘職系
所以雖有具當年考試職系任用資格
但如果工作內容不符可能還是無法提敘年資...
至於能不能以工作內容的服務證明書及銓敘部認定為準
但對方機關有認定符合資格與否的權限
可能會需要你開立"服務證明書"(後面會說明)
證明你過去工作內容跟所投職系工作內容相同
或甚至需要銓敘部認定你具有OO職系的任用資格
所以有志轉調簡薦委的台鐵同仁,可以在投缺前
先將自己的服務證明書、及格證書等資料影本寄銓敘部
表明想轉調OO職系是否符合資格,銓敘部會回書函說明是否符合
(但銓敘部書函會敘明說任用與否為機關權限)
如果有符合,可將該書函附在投缺的資料當中
可以省去對方機關人事苦惱是否符合職系資格的過程。
除了上述資格說明外,還有一樣天地條款就是
交通事業人員沒有銓敘職系,當然就沒有"第O職等合格實授"
所以事求人如果要求要合格實授,交通事業人員都會不符資格
但因為交通事業人員轉簡薦委較為少見
事求人雖然要求合格實授,但非為特別卡交通事業人員
所以還是鼓勵喜歡就投,機關若有興趣還是有機會。
-----經錄取且同意商調後,歷年提升的薪點可不可以比照提敘?-------
如果有幸錄取了,到底過去增加的薪點可不可以帶過去(提敘)?
這個就是銓敘部的學問所在了...
(因為台鐵只有高員級考成有經銓敘部核備,下面以高員級為例
員級、佐級考成未經銓敘部由台鐵自行核定
所以員級、佐級是否可以按上述二類及考成提升職等
(依同事轉任經驗,薪點提敘都是沒問題的,但升職等不確定)
這看有否高手解答,或可能要書面或部長信箱詢問銓敘部
還有佐級車輛調度類科是算業務還技術類? 我也不是很確定)
首先要看你可否提敘,結果有下列三種
1.可提敘,並可提升職等
=>依二類轉任,且過去工作內容與擬任職系經銓敘部認定相同
(但依推文應該要至少換算六本五(該職等本俸最高級)才適用,可能佐員亦同)所以菜
鳥轉調吃虧...
2.可提敘,不可提升職等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且過去工作內容與擬任職系經銓敘部認定相同
3.不可提敘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且過去工作內容與擬任職系經銓敘部認定不同
(1)公務人員任用法
因為交通事業人員的考成不等同公務人員的考績
只是只能從頭提敘年資而非依考成提敘年資
從頭就是佐=一職等,員=三職等,高員=六職等
也就是說無關甲乙等,也無法以考成提升"職等"
但如果工作內容經銓敘部認定與擬任職系相同,薪點可以提敘
例如高員級轉任從六本一按年資開始算到六本X、六功X
但如果工作內容經銓敘部認定與擬任職系不同,薪點無法提敘
例如高員級副站長(前經列車長經歷)均屬交通行政
投一般行政經錄取,以公務人員任用法送審
銓敘部認定台鐵工作內容與一般行政不符,就只能從六本一開始
但公務人員任用法的優點是,走公務人員任用法提敘後
未來可按所提敘職等薪級轉任其他機關,不需要再重新送審認定。
(2)二類轉任(交通事業與交通行政互轉)
二類轉任這個除了當年考試的類科外
主要看你工作內容的符合程度(依服務證明書所載)
如果工作內容與擬任職系相符(由銓敘部審查認定)
歷年"優良"工作年資及考成可以提敘職等
例如高員級經四年考成甲,就可以按兩甲或兩乙一甲提升職等
(依推文應該要先提到六本五才能轉七)
但二類轉任有個最大限制是,僅限轉任"交通行政機關"
交通行政機關是有明文規定的僅限下列
交通部及轄下含各局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捷運工程局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捷運工程局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觀光旅遊局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觀光旅遊局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捷運工程局、觀光局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捷運工程局
連江縣政府港務處
(各交通局均含裁決中心、車鑑會及轄下OO處)
除了上述單位,就無法走二類提敘喔。
還有二類銓敘完會有但書轉任非交通行政機關需要重新送審。
(但不是清楚,例如已敘七本三後轉調學校重審會回到六本五的意思?)
-------服務證明書----------
不論是鐵路特考或高普初特考及格
"工作內容"都是做為提敘的重要項目
首先需請台鐵人事單位開立"服務證明書"(其實內容是自己寫的)
服務證明書會詳列每年工作內容及比例<=這個超重要
銓敘部會視服務證明書中每年的工作內容及比例認定可否提敘
運務現場一線工作應該屬交通行政較沒有爭議
但如果你是二線常日班行政人員就要相當注意
寫總務、收發、採購、履約管理很容易被歸類成一般行政
可能要寫成"車站站務管理"才會被歸類成交通行政
但依之前同事到外單位後送審經驗,銓敘部不會一送定江山
還是可以溝通跟補件的,但要看台鐵原單位願不願意幫忙更正
-------台鐵業務轉簡薦委技術?-------
至於台鐵業務可否轉任簡薦委技術類(或技術轉行政)
用公務員任用法經銓敘部認定具該職系任用資格當然可以(二類後面說)
但應該都會被打回六本一,因為交通資位制業務技術是銅牆鐵壁不可能互跨
所以工作內容也不大可能互跨而獲銓敘部認可提敘薪點
之前同事運輸營業高員
依服務證明書銓敘部認定具交通行政任用資格
但該同事為交通系所畢業,年限內以畢業科系詢問銓敘部
銓敘部說明"得認定"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此時如交通技術職缺獲錄取且完成商調
但送審時會被銓敘部打槍,只能從六本一開始
因為台鐵期間任職依二類認定是交通行政的工作內容
非交通技術工作內容故薪點無法提敘。
縱使在崗位從事交通技術性質的分析或研發等偏技術性工作
還是只能依業務類資歷提敘交通行政
因為交通技術台鐵會屬技術類,而二類轉任條例沒有說明可以互跨
建議如有此一狀況,先找交通行政(或其他行政類)提敘薪點後
再調交通技術(技術類),這樣薪點就沒有太大問題。
反之台鐵技術類要調簡薦委行政類也是一樣。
-------其他相關資訊--------
台鐵轉簡薦委,扣除上面資訊是有關薪點職等可否提敘外
有一些經驗獲得的額外資訊,也一併在這裡說明:
1.特休天數
臺鐵屬公務員兼勞工身分,過去休假天數與簡薦委一致
但因勞基法年資較淺人員特休日數多於公務人員服務法
從去年開始台鐵明訂勞基法與公務人員服務法擇優適用
所以台鐵資淺人員特休日數多於同年資簡薦委人員
但轉調簡薦委時,休假怎麼帶過去? 原則會帶"已休日數"過去
例如台鐵特休17天,已休8天剩9天,轉簡薦委後特休14天,會帶已休8天過去剩6天。
(但我不知道台鐵如果17天休完,過去簡薦委會怎樣,應該就是0天而已)
以及台鐵年底未休特休,按未休時數換算薪水現金給你,也跟簡薦委不同。
2.國旅卡
臺鐵因有特別函釋不必按特休假刷卡,可以直接按已修特休日數於年底換算每天1143元
所以如果在接近年底才轉調簡薦委要特別注意特休是否還有及國旅卡來不來的及刷
(如果特休已用完,轉調簡薦委後是否當年16000泡湯? 有否補救方法還要再問)
3.勞工V.S.公務員
台鐵差勤均以勞工計算,加班1.33/1.66,災防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依勞基法加倍,每4小時
須休息半小時
公務員加班就是1,然後沒有其他加倍問題,但也相對不需有半小時休息時數。
--------結語--------
台鐵工作環境需輪班,但是相對有1.33/1.66加倍加班費
雖然工作經常面對刁民刁長官,且一線行車有人車安全壓力
但一線工作有很多幫手可以請教,鄰班、鄰站、友站及友段暫
下了班除了緊急情況,就是下班。
簡薦委工作環境雖然常日班,但一樣面對刁民刁長官
下了班經常還要惦記明日工作,還有長官臨時賴來賴去
研考列管採購履約驗收亦有責任壓力,還需要面對各種廠商
前手不精,沒有人可以請教,只能自己埋頭苦幹。
兩種工作各有辛苦優缺啦
只是轉調需要耗費很多心力去了解自己的權益
才能順利轉調把薪水也一起提敘過去
建議各種客觀條件都詢問好計算好評估好
才不會調過去簡薦委後又後悔
從簡薦委要回來台鐵就可能更難了
因為台鐵不論內勤或一線工作
通常都內補開特考缺 很少開事求人
要回頭都要商請機關長官特別開缺
如果長官不願意就GG了。
以上分享,如有錯誤務請指正
讓想轉調的台鐵同仁有更正確透明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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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83.7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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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ema (111.255.83.77 臺灣), 09/13/2019 19:30:59
※ 編輯: diema (111.255.83.77 臺灣), 09/13/2019 19:31:32
※ 編輯: diema (111.255.83.77 臺灣), 09/13/2019 19:32:53
只要找對缺 對方願意錄取 台鐵願意放人(要事先跟長官溝通,不愉快就...)
局本部轉調外單位相當常見,一線單位也不在少數。
站務佐理>區公所書記 車長>交通局書記/辦事員 副站長>科員
也有聽過佐級出去才發現薪水差太多又考回台鐵的案例...
走公務人員任用法就不認考成甲,只認年資是否與擬任職系相符
走二類才能任考成二甲提到七等,二類只要交通事業轉交通行政機關(上面那串)都適用
可能新單位人事主動幫你用公務人員任用法送 所以只有六本X
(是不知道有二類?還是為你好才不會以後要重審?) 可以問問人事
補充,除非轉調交通部所屬時過去工作內容與認定職系不同
人事決的無法適用二類就直接幫你用公務人員任用法(?)
但也遇過同事佐級二甲轉調某總局P01-03缺
某總局人事很肯定的說 就是一本二 沒辦法上到二職等
不知道是否是佐級考成無法提敘? 但二類轉任辦法找不到排除佐員級的規定...
樓下有解了 要先提到本俸最高才行...
這樣就合理了 應該是要提到本俸最高級才能轉換七本三 所以菜鳥吃虧...
感謝版友指教
※ 編輯: diema (223.139.104.53 臺灣), 09/14/2019 11: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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