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節目裡,聽來賓聊著自己的故事。
一直單身的她,年輕時忙著拚事業,自認「不擅」理財,所以把錢都交給從事保險業的哥哥代為管理。
45歲,她中年失業,需要現金周轉,才發現自己錢全都被卡住了…
哥哥為了衝業績,陸續用她的財產買了自家公司三十幾張投資型保單、儲蓄險保單。
想要提前解約,必須支付違約金,能拿回來的錢,比放定存還少。
/
前陣子,韓國知名諧星被自己的哥哥侵吞了超過100億韓圓的資產。
他30年前入行時,把當時沒有工作的哥哥請來當經紀人,由兄嫂管理自己的出演費和財產;不過,兄嫂常常以多報少,「侵占」他的簽約金、演出費用。
哥哥還用他的錢在首爾買了好幾棟房子,他一直以為這些房產都在自己名下,直到哥哥把這些樓全部賣掉、徹底斷絕聯絡,才得知真相。
/
聊到投資理財的話題時,我常會聽到有人說:
「我太忙了,沒時間理」、
「我不擅長理財」、
「我一看到數字就害怕」這類推責之詞。
誰天生擅長理財啊?
我大學聯考分數還不到低標呢…(哭)
但我很清楚:
說忙,是在逃避,
說不擅長,是想偷懶;
逃避和偷懶,只會讓人有機可趁。
在個人利益之前,
他人的利益是可以被犧牲的,
傻瓜,才會去挑戰「人性」。
不會有人把你的小孩視如己出,也不會有人把你辛苦賺來的錢,當成一回事。
讓朋友、親人幫忙投資理財,自己又沒有審核機制,根本是「引人犯罪」的行為;也很可能失去一段原本可以很好的關係。
不擅長,就想辦法變成擅長;
沒時間,就想辦法生出時間。
攸關一生幸福的事,
真的不要替自己找藉口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40713東森 避奢侈稅 兩年內別賣房最安全 影片網址→http://youtu.be/1L2K9vD3wXw 感謝記者 曾鈴媛 的採訪,說到「避奢侈稅」,坊間有許多作法,最常見的就是找名下無房的人頭來買屋,只要付人頭費,就可買完立刻賣賺差價,但是國家缺錢,國稅局採從嚴認定,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
一個人名下可以有幾間房子2022 在 謝金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魚泡泡 被陳委員笑死,靠北監察院結果是自己寫錯,這部分我覺得雖然可以理解,但必須提醒一下,申報這類財稅文件時通常會再多確認跟精算過幾遍,如果這麼誇張的三個零都沒有發現,我覺得陳委員應該要加強團隊內控。
另外就是時力之前打的四戶囤房問題,目前自住房屋的定義,是本人、配偶跟直系親屬實質居住,以陳的說法,一戶她們夫妻、一戶公婆、一戶子女、一戶出租,前三者確實符合自住的規範,以她丈夫是奇美副院長的財力,買四戶房子並不奇怪,尤其公婆那戶如果不登記在他們夫妻名下,將來還會有遺產稅的問題,所以也不意外。
我同意陳說的,他們有家庭的規劃跟需求,也需要有個人的空間(比如公婆住同棟不同戶),而且是不偷不搶乖乖繳房貸買來的房子,孝親跟照顧孩子被說囤房實在委屈。
所以,還是請陳委員回去跟邱委員研究一下到底何謂囤房的定義好了,總不能說你的囤房跟我的囤房不一樣意義吧?
一個人名下可以有幾間房子2022 在 Emmy追劇時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看到時力黨主席的臉書貼文,真的是非常好的說明範例,黨主席本人示範了一戶擁有四間房子是如何合情合理,不過在他們的眼裡別人有四屋都是囤房,但她不是。。
事實上就是這樣,年輕夫妻買不起大房子,入手室內十幾坪小屋,等孩子到了需要自己房間,大概六七歲的年紀,再籌錢購入較大房產,給孩子自己的房間。如果事業不錯就出租前屋,作為後屋的貸款繳納基礎,而如果財力不足就賣出前屋,這叫換屋。
等孩子到了大學或研究所年紀,不想再跟父母住,搬回一開始的小戶型,或者在他們讀書的城市添購一個小戶型給孩子住,將來也可以租學生,是非常合理的投資選擇。
而等到這對夫妻五十歲左右,就會遇到父母身體不好需要就近照顧、就醫的需求,也就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病懨懨,因此在附近的地點再購一屋,老人家出個四五百萬,夫妻出五六百萬或更多,登記在夫妻名下顯然也是一種財產的安排。
的確這種年齡段的家庭很容易有個三、四間房,這是五十到六十歲中產階級過得不差的人,常態的房屋持有狀態,也就是你人生從20歲後段開始,每十年左右就會遇到一次房產購置的決策,不是只有陳主席是這樣,太多人這樣了,這就是一個人一生的房屋持有歷程,但這種家庭卻被說成罪大惡極。
陳主席認為自己不算囤房,其實我超同意你的,我也不太認為這是囤房。要課稅可以,但這些人不是壞蛋,你也是其中之一,你的同黨同事們很多人都是其中之一。
一個人名下可以有幾間房子2022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40713東森 避奢侈稅 兩年內別賣房最安全
影片網址→http://youtu.be/1L2K9vD3wXw
感謝記者 曾鈴媛 的採訪,說到「避奢侈稅」,坊間有許多作法,最常見的就是找名下無房的人頭來買屋,只要付人頭費,就可買完立刻賣賺差價,但是國家缺錢,國稅局採從嚴認定,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所以後來還是有很多投資客被追稅,與其教人家如何必奢侈稅,最簡單的作法,就是老老實實等房屋過戶滿2年再說吧!
不過,以這次窮婦被課210萬奢侈稅為例,個人覺得她當出賣房應該是沒有透過房仲,不然房仲應該會告知才對,這就告訴我們:交給專業,付點服務費,可以省很多麻煩的!
以下是新聞報導......↓
什麼情況下會被課奢侈稅呢?從持有自宅房屋起算,未滿一年或未滿兩年售出,最高會被課15%的奢侈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兩年內一定得賣房子,那得注意房子登記地還有房屋所有人的戶籍地是否為同一地址,以及房子是有曾登記公司行號或出租營利用,因為上述情況等同認定房子不是自宅用都會被課稅。
社區大樓一樓現代化裝潢,屋主幾乎都轉租給商家當營業用,不過你知道這可能讓你兩年內賣屋得多被課稅。
記者 曾鈴媛:出租大樓收租金表示是營業用的,因此這樣就避不了奢侈稅。
政府打房明定奢侈稅,原本是要課炒房大戶的稅,這下連一般民眾賣屋交易也得注意,因為根據奢侈稅規定自持有房屋起算未滿一年售出,課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五奢侈稅,兩年沒賣出奢侈稅就提高到百分之十,不想被課稅,首記房屋不能登記是公司行號或營業場所,就連停車位出租等同營業獲利,兩年內賣房同樣要繳奢侈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戶籍地址跟這個房屋的地址是一模一樣的,那你就符合自用自住的條件,那當然就沒有奢侈稅的問題。
以這房屋所有權狀為例,房子地點和房屋所有人戶籍地都在堤頂大道二段246巷,因為是自宅因此賣出不必被課奢侈稅;但假設房子地點和戶籍地不同,無法認定自宅用就會被課稅,但這造成投資客成功避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奢侈稅是你第二間以上也要被課,你名下只有一間也是不用,所以投資客就找一個名下完全沒有不動產的人頭來買房,然後同時戶籍設在這個房子裡面,這樣就可以賣了。
不想被課奢侈稅,房仲建議賣房前最好請代書或房仲發函給國稅局查明房子,有沒有符合課稅條件,才不會想賣房賺錢,反而被政策多拔了層皮。
新聞網址→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05227763&cat=General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6326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