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在拚打鐵績效?這不就「天(花板)外飛來」的一包槍毒了?
啊,不對,這是十年前的無頭公案,沒辦法列入績效,反而要懲處了。
超過十年的證物(裡面是槍、子彈和毒品),「不知是誰留下」,於是「順手」藏在天花板,還要等「失主來認領」?
是有多順手?槍和毒品不趕快扣押入庫,要給誰領走?
扣到槍和毒品的SOP是什麼?為什麼沒有依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連承辦人是誰都不知道???
為什麼連槍和毒品這種重罪的扣押物都沒有登錄列管?
這就是「正確的管考」的重要性。
遺憾的是,我國公務機關的管考,從來沒有放在正確的地方,反而永遠都在枝微末節的地方打轉,例如:桌面乾淨否、物品整齊否,就像小學生一樣要檢查手帕衛生紙;
再不然就是盲目追求績效,用數字製造假裝客觀的表象來欺騙大眾,專案期間槍和毒品都會跑出來,非專案期間槍和毒品銳減治安變好棒。
金玉其外,敗絮其內,外表看似「整齊」「乾淨」,但天花板裡藏汙納垢,連槍和毒品都有。
這,就是我們台灣所謂的管考、績效成就。
最後東窗事發了,當然是要丟到地檢署,請檢察官擦屁股。沒頭沒尾的十年舊案,警方自己都搞不清楚了,難道檢察官會通靈?
擷取自新聞〈丟失百萬名錶再出包! 新北刑大天花板 竟搜出槍毒〉:https://bit.ly/3qIFwMA
------
以下整理一篇還沒公開的舊日誌,發生在我從澎檢調到新北檢後一年:
某日,我收到某寶分局幾件沒頭沒尾的2-3年前的竊盜案,全卷連同前科表不超過10張紙,裡面附上職務報告「 #事隔太久證據滅失」卷裡的筆錄也問得亂七八糟不清不楚,書記官連絡不上告訴人,於是發函到新北督察室要求調查。
隔幾天後,又收到一件類似的新案,也是陳年竊盜舊案,更狂的是全卷不到5張紙,連告訴人筆錄都沒有,只見一張職務報告「#事隔太久卷宗滅失」,是的,連卷宗都不見了。
正在我感到火大的時候,同樣也在整理新案的同辦公室同組同事也崩潰了,大吼:「卷宗遺失是什麼意思?」原來同組同事也收到某寶分局類似的案件.我們仔細比對,發現都是同一個承辦人。
看來,這不是單一個案,因為我們辦公室就收到了三件。
打電話到某寶分局直接找上偵查隊長算帳,問到底怎麼回事?為什麼案件藏了2-3年才全部一起移送,而且卷裡沒證據,還說證據滅失?
隊長吞吞吐吐的訴苦,說該偵查隊裡一位員警「出了一點狀況」,隊長清理他承辦的案件,在他的公文抽屜裡發現 #一整疊的陳年竊盜案,#全部都沒有處理,「只好 #先全部移送地檢署再說」(檢察官=擦屁股)。
「我們剛剛收到督察室的通知,已經好幾位檢察官發函到督察室查了!」
這一拖拉庫的陳年竊盜案根本就是燙手山芋。
隊長表示寶寶不說但是寶寶苦,後來接手的新承辦人更苦。
但最苦的還是檢察官,沒有證據也只能和被竊盜的苦主說抱歉了。
這就是公務體系,問題其實不是「人力不足」,而是「冗員太多」(參見《扭曲的正義》第一部第五章〈「人」才是根本〉第129頁以下)
後來開庭傳喚其中一件案件的告訴人,告訴人在偵查庭裡非常火大:「我家在兩三年前被人侵入行竊,警察都沒有什麼動作,現在地檢署才調查?我家都被入侵了怎麼會沒證據?我要申訴你們!」
是的,這就是當檢察官的風險,因為民眾不會知道是哪個環節出問題,他們只會覺得是恐龍/奶嘴檢察官拖延辦案。
#辭職治百病,真心不騙。
--------
▍追伸: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一部第五章〈「人」才是根本〉第129頁以下
聯經 | https://linkingunitas.com/L184634
博客來 | https://linkingunitas.com/B184634
金石堂 | https://linkingunitas.com/K184634
誠品 | https://linkingunitas.com/E184634
Readmoo讀墨| https://bit.ly/3t2sg7g
Kobo| http://bit.ly/3bS0oeT
Search
一整疊的陳年竊盜案 在 靠北police - #靠北police3736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葉先生 ... 的推薦與評價
投稿日期: 2022年11月28日13:22 CST ... 不早講,我昨天才掛了一件竊盜案,趕快跟刑責區學長講,請他在春安期間移送 ... 那你當警察一整年除了春安就在休息嗎! ... <看更多>